CNS 484-2005 Method of test for reinforced concrete pipes《钢筋混凝土管检验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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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印行年月 94 年 10 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不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類號 ICS 91.100.30 A300348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行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48 年 9 月 7 日 94 年 9 月 12 日 (共 3 頁 )鋼筋混凝土管檢驗法 Method of test for reinforced concrete pipes 1. 適用範圍:本標準規定鋼筋混凝土管 (以下簡稱混凝土管 )之檢驗方法。 備考:本標準中 內之單位係公制,其數值為近似值。 2. 抽樣:檢驗混凝土管時抽樣須符合下列各項之規定。 2.1 以相同類別同尺度及同一廠製造者為準。 2

2、.2 抽樣數量應符合下列各項之規定。 2.2.1 吸水率試驗及外壓強度試驗及凍解試驗均以每 200 支為一批,每批抽樣 1支(不足 200 支者照 200 支計),耐水壓試驗以每 20 支為一批,每批抽樣1 支(不足 20 支者照 20 支計)。 2.2.2 所取樣本經試驗結果符合規定 時,該批全部視為合格,如不符合規定時,得再由同批內抽樣 2 支重試,其結果均須符合規定,如仍有 1 支不符合規定時,該批全部視為不合格。 2.2.3 不合格之混凝土管均應予剔除。 2.3 抽樣時得任意抽取之。 3. 檢驗:檢驗混凝土管時,循下列各項行之。 3.1 外觀檢查:依 CNS 483鋼筋混凝土管或 CN

3、S 3905下水道用鋼筋混凝土管所列外觀品質檢查之。 3.2 尺度檢查:測定混凝土管各部分之尺度,以四捨五入法修整至小數第一位。 3.3 吸水率試驗 3.3.1 將試樣截取約 100100 mm 之試片一塊,其厚度以原厚度為準。 3.3.2 將試片置於 105 110烘箱內,經 24 小時後取出稱其乾燥後質量 W1。 3.3.3 將該試片浸於清水中其水面高出試片 25 mm,歷 24 小時後取出,立即拭去其表面之餘水並立刻稱量得其質量 W2(計算至 1g)。 3.3.4 吸水率依下式計算。 吸水率 (%) 100WWW1123.3.5 吸水率以四捨五入法修整至小數第一位。 3.4 外壓強度試驗

4、 3.4.1 混凝土管之外壓強度試驗採用三點試驗法,其裝置如圖 1 所示。 2 CNS 484, A 3003 圖 1 外壓強度試驗裝置示例 單位: mm 3.4.2 所蓋硬木塊厚 200 mm,寬 150 mm,長度依圖示情形決定之。 3.4.3 試驗外壓強度依 CNS 483 表 11 或 CNS 3905 表 6 所列各值試之。試驗過程中,依混凝土管破壞情形時所 加壓力,區分為裂紋強度及破壞強度,先試至裂紋 (1)產生稱為裂紋強度;繼續增加壓力至破壞為止,稱為破壞強度,應分別記錄之。 註 (1) 裂紋係指寬度為 0.3 mm,長度為 300 mm 之裂紋,此時所負載之重量稱為裂紋載重。

5、CNS 483 表 11 或 CNS 3905 表 6 所列均為產生裂紋時之外壓強度。破壞載重為其最大載重,其值應為裂紋強度之 1.5 倍。 3.4.4 所加壓力應垂直且均勻分布,其載重速率為 7.6 38 kN/m/min760 3800 kgf/m/min。 3.5 耐水壓試驗 3.5.1 混凝土管內壓試驗之試驗壓力 依用途要求而定,分為下列各級,應在管上標明試驗壓力值: 1 kgf/cm2、 2 kgf/cm2、 3 kgf/cm2、 4 kgf/cm2、 5 kgf/cm2、 6 kgf/cm2、 8 kgf/cm2、10 kgf/cm2。 3.5.2 壓力管之試驗水壓須為靜水壓之 2

6、 倍以上,若須考慮衝擊水壓時,試驗壓力應大於靜水壓之 2 倍與衝擊水壓之和。 3.5.3 將試驗之管水平放置於耐水壓 試驗機上,以墊有橡皮之金屬蓋蓋緊其兩端管口,蓋上附有進水管排氣活門及加壓力管,管內注水至滿俟空氣排盡後,另以手搖幫浦或他種幫浦加壓,其壓力在 1 分鐘內須達到 0.7 kgf/cm2,並保持此壓力 10 分鐘後,再以每分鐘 2 kgf/cm2之速率上升至該混 凝土管上標明之試驗壓力數值時,保持此壓力 10 分鐘,檢查受試管應無漏水及裂紋試驗載重 P(表列試驗外壓乘有效長度 )混凝土管有凸緣時,頂到凸緣 I 型鋼梁或其他型式鋼梁 硬木條 管部(1) 硬木條 (寬 50,高 25

7、38頂面內圓角半徑為 13)或硬橡膠條 (硬度 45 60,其斷面尺度同上 )。 (2) 兩接觸點間之距離 (d), 按管之直徑每 300,應不大於25,但最小值應不小於 25。硬木製材、鋼梁或混凝土平台最小 152152R13L 1/2L 3 CNS 484, A 3003 等現象方為合格。倘管表面雖 呈露珠現象而未成水滴沿管面流下時,應視為不漏水。 4. 合格條件:混凝土管經檢驗後,其合格之條件除第 3 節所列各項之規定外,並應無下列任一狀況。 4.1 裂紋或裂縫穿過管身或穿過管口連接頭長度以上者。 4.2 因製模及混拌不佳而具有缺陷者。 4.3 表面具有蜂巢孔者。 4.4 剝痕之長度超過接頭長度一半以上或沿管身圓周方向超過 10cm 以上者。 4.5 鋼筋外露者。 備考: 鋼筋混凝土管係為一緻密之結構,其在製造或脫模過程中因部分粒料脫落致產生細孔或粗糙面之情形,在不影響其強度及使用特性時,得視為正常品。 引用標準: CNS 483 鋼筋混凝土管 CNS 3905 下水道用鋼筋混凝土管 修訂日期:第一次修訂: 50 年 7 月 31 日 第二次修訂: 52 年 6 月 11 日 第三次修訂: 56 年 3 月 8 日 第四次修訂: 64 年 12 月 4 日 第五次修訂: 81 年 2 月 27 日 第六次修訂: 86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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