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 T 2246-1996 食品添加剂 瓜尔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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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QB 2246-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食 品 添 加 剂 瓜 尔 胶 中国轻工总会 1996-10-11 批准 1997-07-01 实施 中国轻工总会 批准 实施QB 2246-96 前 言 本标准等效采用 FAO/WHO1992 年瓜尔胶的标准。 其中, 鉴别试验、 酸不溶物、硼酸盐、蛋白质、淀粉试验、砷、铅、重金属的指标均采用 FAO/WHO 标准;干燥减量、总灰分指标略优于 FAO/WHO 标准。此外还增加了粘度和细度指标。 本标准的具体检验方法采用经试验确认可靠的 方法和其他标准中的检验方法, 采用的标准包括 FAO/WHO1992 年瓜尔胶的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2、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总会食品造纸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技术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油田化学公司、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立凯、单齐梅、方军、吴玉宏。 QB 2246-1996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瓜尔胶的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关于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的各项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热带豆科草本植物瓜尔豆 Cyamops tetragonoloba(L)Taub种子经破碎 ,去其种皮、子叶(胚芽)后取其胚乳加工精制而成的天然植物胶。其主要成分为半乳甘露聚糖,在食品工业生产中用作增稠剂、稳定剂

3、等。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标准中引用而构成 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 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009.4-85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方法 GB 6284-86 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测定的通用方法 重量法 GB 8449-87 食品添加剂中铅的测定方法 GB 8450-87 食品添加剂中砷的测定方法 GB 8451-87 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的限量试验法 GB/T 14771-93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 3 结构式、分子量 结构式: 分子量:22 万道尔顿。 4 技术要求 4.1 外观 乳白色可

4、自由流动粉末。 4.2 理化指标 食品添加剂瓜尔胶的质量应符合表 1 要求 。 表 1 中国轻工总会 1996-10-11 批准 1997-07-01 实施 QB 2246-1996 指 标 项 目 名 称 HV 高粘型 MV 中粘型 1%水溶液粘度,mPas 6000 5000 细度(GB 6003)R20/3 系列、20050mm/0.125mm % 99 98 干燥减量 % 12.0 12.0 灰分 % 1.0 1.5 酸不溶物 % 7 7 硼酸盐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蛋白质 % 10 10 淀粉试验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砷 (As) % 0.0003 0.0003 铅 (Pb) % 0

5、.001 0.001 重金属( 以铅计) % 0.002 0.002 5 试验方法 本标准所用的试剂和水, 在没有其他特殊要求时 ,均使用分析纯试剂和蒸馏水或相当纯度的水。 5.1 鉴别试验 5.1.1 溶解性 : 称取试样 1g 于干燥的磨口锥形瓶中加水 100mL,并立即加塞剧烈摇动,瓜尔胶溶于冷水并迅速增稠 ,同样方法瓜尔胶在乙醇、丙酮 等有机溶剂中不溶解 ,不增稠。 5.1.2 交联反应 : 取 5.1.1 瓜尔胶试样溶液于 100mL 烧杯中,加 1%硼砂溶液 10mL 后立即搅拌应形成可挑挂的冻胶。 5.1.3 显微镜鉴定 : 称取 0.2g 试样于研钵中 ,加入含碘 0.5%、碘

6、化钾 1%的水溶液 23mL,经研磨后放于载玻片上 ,在显微镜下观察。瓜尔胶显 示紧密聚集的圆形至梨形的细胞,其胞内物呈黄至棕色。 5.2 粘度的测定 5.2.1 仪器 5.2.1.1 NDJ 1 型旋转粘度计 ; 5.2.1.2 电热恒温水浴 ; 5.2.1.3 分析天平 ,感量 0.1mg; 5.2.1.4 250mL 高型烧杯 ; 5.2.1.5 300mL 具塞磨口锥形瓶。 5.2.2 测定步骤 准确称取经 105烘箱干燥 2h 后的试样 2.500g 置于干燥的锥形瓶中 ,加水200.0mL,立即加塞后剧烈摇动至溶液均匀,再补加 47.5mL 水后摇均,10min 后摇动一次 ,以后

7、每隔 0.5h 再次反复摇动 ,2h 后将溶液倒入烧杯中 ,于 25恒温水浴中溶胀 0.5h,用玻璃棒搅拌均匀后立即用 NDJ 1 型旋转粘度计,取 3 号转子在 12r/min 下测定胶液25条件下的视粘度。 5.2.3 计算 1=XK(计算结果保留整数) (1) 式中: 1样品动力粘度,mPas; X粘度计读数; 中国轻工总会 1996-10-11 批准 1997-07-01 实施 QB 2246-1996 K转子常数 ,取 3 号转子时 K=100,取 4 号转子时 K=500(当试液粘度过高超出使用 3 号转子粘度计测量范围时,可用 4 号转子) 。 5.2.4 允许误差 连续测定二次

8、 ,其结果相对误差不得超过平均值的 2%,取二次测定的算术平均 值为结果。 5.3 细度的测定 5.3.1 仪器 5.3.1.1 圆形试验筛(GB 6003)R20/3 系列 , 20050mm/0.125mm。 5.3.1.2 分析天平: 感量 0.1mg。 5.3.2 测定步骤 称取试样 100g 置于筛网上, 双手握住试验筛呈水平方向或倾斜 200角 ,往复摇动 ,频率约 120 次 /min,振幅约 70mm。至 1min 内通过试验筛的质量小于试样质量的 0.1%时为过筛终点。分别称量筛上和筛下试样质量。 5.3.3 计算 2= %100211+mmm(计算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2)

9、 式中: 2细度( 筛网通过率),%; m1 通过筛网的试样质量,g; m2未通过筛网的试样质量,g 。 5.3.4 允许误差 平行测定二次 ,其结果相对误差不得超过平均值的 2%,取二次测定的算术平均 值为结果。 5.4 干燥减量的测定 按 GB 6284 进行 。 5.5 灰分的测定 按 GB 5009.4 进行。 5.6 酸不溶物的测定 5.6.1 仪器 5.6.1.1 电热恒温水浴; 5.6.1.2 电热恒温干燥箱; 5.6.1.3 分析天平: 感量 0.1mg; 5.6.1.4 古氏坩埚; 5.6.1.5 干燥器: 210mm 或 250mm。 5.6.2 化学试剂 助滤剂 :硅藻土

10、经 105、 4h 干燥处理。 5.6.3 测定步骤 称取试样 2g(精确至 0.1mg),置于一盛有 150mL 水和浓硫酸 1.5mL 的 250mL 烧杯中。 用表面皿盖住烧杯,在蒸汽浴上加热 6h,用一装有橡胶头的搅捧经常磨擦烧杯内壁 ,并补充因蒸发而损失的水分。称取助滤剂 0.5g(精确至 0.1mg),加入该试样液中,经一已知质量并装有石棉垫的古氏坩埚进行过滤。用热水洗涤滤渣数次 ,将坩埚连同内容物于 105下干燥 3h,在干燥器内冷却后称量。 5.6.4 计算 中国轻工总会 1996-10-11 批准 1997-07-01 实施 QB 2246-1996 3=4321mmmm (

11、计算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3) 式中: 3酸不溶物,%; m1最终称量总质量,g; m2助滤剂质量,g; m3坩埚和石棉垫质量,g; m4试样质量,g。 5.6.6 允许误差 平行测定二次 ,其结果相对误差不得超过平均值的 2%,取二次测定的算术平均值为结果。 5.7 硼酸盐的鉴定 5.7.1 试剂 5.7.1.1 盐酸溶液 : 10%盐酸水溶液; 5.7.1.2 氨试剂 : 28%的氨水 400mL 加水至 1000mL。 5.7.2 鉴定方法 称取试样 1g,置于一盛有 100mL 水的 250mL 烧杯中 ,搅拌溶解,溶液必须保持流动态 ,不得形成冻胶。加入盐酸溶液 10mL,搅拌如出现

12、以下现象,则视为含有硼酸盐: 滴一滴试样混合液在姜黄试纸上出现褐红色, 干后颜色加深, 当用氨试剂浸湿时变成绿黑色。 5.8 蛋白质的鉴定 称取试样 2g(精确至 0.1mg)以下按 GB/T 14771 进行,氮换算为蛋白质的系数为6.25。 5.9 淀粉的鉴定 5.9.1 试剂 碘试剂: 称取碘 14g 溶于含碘化钾 36g 的 100mL 水溶液中 ,加入三滴盐酸, 用水稀释至 1000mL。 5.9.2 鉴定方法 称取试样 1g,置于一盛有 100mL 水的 250mL 烧杯中 ,搅拌溶解。加入碘试剂 ,不得有蓝色出现。 5.10 砷的测定 按 GB 8450 进行。 5.11 铅的测

13、定 按 GB 8449 进行。 5.12 重金属的测定 按 GB 8451 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本产品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 ,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均 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的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明书。 6.2 使用单位可按照本标准规定的验收规则和试 验方法对所收到的产品质量进行检验 ,检验其指标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6.3 每批的量不超过生产厂每班生产的量。 6.4 检验取样方法 :应从每批桶( 包 )数的 10%中选取试样,小批时不得少于 3 桶 (包 )。从中国轻工总会 1996-10-11 批准 1997-07-01 实施 QB 2246-1996 选

14、出的包数中 ,用取样管等取样工具伸入每包的 3/4 深处, 取出不少于 100g 的试样。将选取的试样迅速混匀 ,缩分后装于清洁、干燥的容器中 ,瓶上粘贴标签 ,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及取样日期,送化验室分析。 6.5 粘度、干燥减量、细度为必检项目 ,其它指标为型式检验项目, 每三个月检查一次。如果检验中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 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袋中选取试样进行核验。产品重新核验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整批不能验收。 6.6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需要仲裁时,仲裁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 仲裁时应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仲裁分析。 7 包装、标志、贮存和

15、运输 7.1 用内层为食品级聚乙烯塑料袋 ,外层为纸桶或三层牛皮纸袋( 或聚丙烯牛皮纸复合袋 )包装。每桶净重为 30kg 或 50kg 两种,袋装净重为 25kg。 7.2 包装上应牢固标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商标、产 品型号、批号、生产日期、产品的主要参数、净重,并标有“食品添加剂”字样。 7.3 本产品贮存时应存放在清洁、阴凉、干燥的地方,严禁与有毒物质混装、混运和一起堆放。 由于本产品易吸水,因此在贮运过程中应避免与水接触,尤其应避免包装破损。本产品长期吸潮加之堆放重压 ,拆包时可能发生结块现象 ,会引起使用上不便。因此,对于使用后拆包剩下的本产品应密封后保存。 7.4 在上述条件下,以出厂日期计,保质期为一年。 中国轻工总会 1996-10-11 批准 1997-07-01 实施 中国轻工总会 批准 实施QB 2246-1996 中国轻工总会 1996-10-11 批准 1997-07-01 实施 QB 2246-1996 中国轻工总会 1996-10-11 批准 1997-07-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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