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0571.2-1996 进口废有色金属检验规程-除废铜外的废有色金属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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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SN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sN 0571.2一1996进口废有色金属检验规程一除废铜外的废有色金属(试行)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nonferrousmetal scraps for import-Except for copper scraps1996一09一25发布1996门0一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发布Sx 0571.2一1996前言本标准是根据GB/T 1. 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和GB/T 1. 22-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单元:标准内容的确立方法第22部

2、分:引用标准的规定而编写的。本标准主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进口废有色金属(除铜外的废有色金属)检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安全、卫生、环保检验项目,品质检验项目和重量检验项目。本标准参考了美国废物再生工业联合协会(ISRI)制订的废物标准(1990)和国家标准(GB)有关废料分类技术条件。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夏宗英、俞仁义、沈泽敏、劳志英。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进口废有色金属检验规程一除废铜外的废有色金属(试行)SN 0571.2一1996Rules for the inspecti

3、on of nonferrousmetal scraps for import-Except for copper scraps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除废铜外的废有色金属的取样、检验和检验结果的判定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可用作原料的镍废碎料、锌废碎料、铝废碎料、锡废碎料和钮废碎料等工业废料的切头、冲制件废品、旧废料等的检验。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 16487. 7-1996进0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一废有色金属SN 0570-1996进0废金属放射

4、性污染检验规程(试行)SN/T 0188-93进口商品重量鉴定规程衡器计重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门检验批由同一交通工具运输、同一发票、同一类别的废有色金属组成。3.2废有色金属各种可用作原料的有色金属废物。13代表性样品从一只集装箱中采用一定的方法得到的,推算检验批品质的货物抽样抽样条件提交抽样的全批货物应齐全。以每一只集装箱作为检验批。检验场地应容纳全批货物的堆放、分类,并具备合适的衡重搬运、卸货等设备抽样方法不同集装箱分别抽取样品,组成一份或若干份代表性样品。当某废有色金属不能确定其品位时,应采用火熔炼的取样方法。41引41们424.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96-09-

5、25批准1996一10一01实施ISN 0571.2一19965检验5.1安全、卫生、环保检验5.1.1对进口废有色金属按SN 057。实施放射性检验。5-1.2检验进u废有色金属中是否混有封闭的容器,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以及枪支、弹药、引信等5.1.3检验进口废有色金属中是否含有无法在加工利用过程中作为原料直接利用的夹带物(如废木材、废塑料、废橡胶、废渣土等)。5.2品质检验5.2.1杂质检验对一只集装箱内的货物(或不同类别货物)进行目测法检验,估算出杂质的重量,并推算出杂质的重量和含量。5.2.2废金属含量检验对一只集装箱的货物,按其不同品名或类型以目测法分别测算出废金属含量。5.2.3火法熔炼检验对无法测定金属含量的废有色金属废料,应进行火法熔炼。5.3重量检验以一只集装箱为计重单位,用标准的衡器过重,衡器计重按SN/T 0188进行检验。6检验结果判定6.1经检验不符合GB 16487.7规定的判为不合格。6.2经检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判为不合格。6. 3不属于6.1及6. 2情况的判为合格。了不合格处置7.1属6.1条情况的,出具检验证书,通知和移交海关和环保部门,依法处理。7.2属6.2条情况的出具检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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