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0581-1996 进口废钢铁检验规程 .pdf

上传人:花仙子 文档编号:130165 上传时间:2019-07-06 格式:PDF 页数:4 大小:94.3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SN 0581-1996 进口废钢铁检验规程 .pdf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SN 0581-1996 进口废钢铁检验规程 .pdf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SN 0581-1996 进口废钢铁检验规程 .pdf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SN 0581-1996 进口废钢铁检验规程 .pdf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SN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sN 0581一1996进口废钢铁检验规程(试行)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ironand steel scraps for import1996一09一25发布1996一10一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发布SN 0581一1996前言本标准解决了目前进口废金属检验工作中检验项目、检验程序、检验方法、出证格式不统一的问题,以便全国商检系统在进口废钢铁的检验中统一掌握使用。本标准参考了美国废物再生工业联合协会(ISRI)制定的废物标准(1990)和国家标准(GB)有关废钢铁分类、技术条件等内容,结合进口废钢铁的

2、检验实践而编写的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Cl商品检验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本标准起草人:王敬德、唐湘志、董宝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进口废钢铁检验规程(试行)SN 0581一1996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ironand steel scraps for import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可作原料用废钢铁的定义、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国家限制进口的铸铁废碎料、不锈钢废碎料、其他合金钢废碎料、非合金钢废碎料、镀锡钢铁废碎料、机加工过程产生的钢铁废料、供再熔的钢铁废碎料等废钢铁的检验。引用标准下列标准

3、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的可能性。GB 8703-88辐射防护规定SN 0570-1996进口废金属放射性污染检验规程(试行)SN/T 0187-93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规程SN/T 0188-93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规程水尺计重衡器计重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门检验批由同一交通工具运输、同一发票、同一类别、同一等级的废钢铁组成。32废钢铁通常把在金属生产或机械加工中产生的废料及碎屑以及因破裂、切断、磨损及其他原因而明显不能作为原物使用的金属废碎料或粗铸成形无缩孔或冒口的锭块产品,表

4、面有明显瑕疵,化学成分L不同干生铁、镜铁及铁合金的碎料钢铁锭,统称为废钢铁。3. 3夹带废物进口废钢铁之外的,在收集、包装和运输过程中混入进口废钢铁中无法做为原料使用的废物物质(不包括进口废钢铁的包装及其他在运输过程中需使用的物质)。3.4密闭容器指各种完全封闭的钢铁容器。检验4.,环保、安全、卫生检验4门.1进口废钢铁的放射性检验应符合GB 8703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96-09-25批准1996一10一01实施ISN 0581一19964.1-2进口废钢铁中放射性检验按SN 057。执行,所用仪器应使用经国家计量部门检定过的专用仪器I行检测。4门. 3进口废钢铁中

5、不允许存在易燃、易爆、腐蚀性物质以及枪支、弹药、引信等爆炸物。4.1.4进口废钢铁中不允许存在密闭容器。4.1.5进口废钢铁中在加工利用过程中无法作为原料直接利用的夹带废物(如铁锈、杂土、废木料、废纸、废织物、废玻璃等)不允许超过全批重量的2%04.2进口废钢铁品质检验4.2.1检验进口废钢铁类别、等级、外形、尺寸、单重和清洁度,一般采用目测检验的方法,辅之以其他检测手段。4.2.2废钢铁装船时,不同等级的废钢铁应分装于不同的舱内,如果不同等级的废钢铁混装于一舱,应有明显的分界面4.2.3废钢铁的锈蚀、氧化不能过重,严重者应折算为夹带废物。4.2.4进口废钢铁中混入的尘土、沙子、水泥块、铁锈等

6、夹带废物的计算,一般只计算卸货后舱底部分,卸货时随废钢铁带走部分可按情况酌量折算。4.2.5如买卖双方对废钢铁另有技术要求时,应在合同中规定。4.3进口废钢铁的重量检验4.3.1水尺计重按SN/T 0187进行4.3.2衡器计重按SN/T 0188进行。检验结果判定5门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判为不合格。放射性检查不符合GB 8703规定的;-一混有易燃、易爆、腐蚀性物质以及枪支、弹药、引信等爆炸物和密闭容器;夹带废物超过4.1.5规定的。5.2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及5.1条以外的品质要求的,判为不合格5. 3不属于5.1及5.2情况的,判为合格。不合格的处置属于5.1条情况的,出具检验证书,及时通知并移交当地海关和环保部门依法处理。如发现有密闭容器、易燃、易爆物品等,应立即将其从废钢中剔除,置于安全处。对4.2.4条所列的夹带废物,应在检验证书中列明玉量或所占比例。属5.2条情况的,出具检验证书。661626364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规范 > 行业标准 > SN商检行业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