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0306的本部分规定了出口烟花爆竹用烟火药剂和制品安全性检验的样品准备、检验、结果综合评定。本部分适用于出口烟花爆竹用烟火药剂或制品在下列情况下的安全性检验:a) 新产品投产前;b) 长期出口的烟花爆竹产品,定期或不定期抽查;c) 仲裁、索赔案中,双方提出需作药剂安全性鉴定时;d) 其他有必要时。本部分不适用于下列任一种危险性的评定:a) 处在生产过程中烟火药剂的危险性;b) 因操作不当或违章操作所引起的危险;c) 因受静电或电磁场的影响所造成的危险;d) 其他非正常运输、贮存条件下的特殊危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