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657 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手持式电动圆锯(以下简称圆锯)的要求、检验及判定。本部分适用于由电动机或电磁铁驱动的交流单相和直流额定电压不大于 250 V 、交流三相额定电压不大于 440 V 的圆锯的进出口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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