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发布铁道客车非金属材料的阻燃要求 、 轨道电路通用技术条件 、 铁路应用 机车车辆设备 冲击和振动试验 、 铁道客车车厢用灯 第 1 部分:卧铺车厢用 ELD 地灯 、 弹条型扣件 第五部分:弹条型、型扣件挡板座等 5 项铁道行业标准修改单予以发布。修改内容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 5 项铁道行业标准修改单不另印刷单行本,可登录铁道技术监督网站查询,网址:http:/w ww.qts-。 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TB/T2402-1993铁道客车非金属材料的阻燃要求 第 1号修改单 修 改 内 容 一、标准中“4.4 玻璃钢及其制品:氧指数OI30%;45角燃烧通过难燃级。”修改为:“4.4 玻璃
2、钢、塑料制品:氧指数OI30%;45角燃烧通过难燃级。” 本修改单刊载于2004年8期铁道技术监督 TB/T2852-1997轨道电路通用技术条件 第 1号修改单 修 改 内 容 一、 “4.3 在最不利条件下,用0.06(驼峰轨道电路取0.5)电阻在轨道电路内的任何一处轨面可靠分路时, 均应使受电端的接收设备可靠地停止工作。”修改为: 4.3 在最不利条件下,用0.06(1500Hz3000Hz频段的轨道电路分路电阻取0.15;驼峰轨道电路取0.5)电阻在轨道电路内的任何一处轨面可靠分路时,均应使受电端的接收设备可靠地停止工作。 本修改单刊载于2004年8期铁道技术监督 TB/T3058-2
3、002铁路应用 机车车辆设备 冲击和振动试验 第 1号修改单 修 改 内 容 一、 前言第一句修改为: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61373: 1999铁路应用 机车车辆设备 冲击和振动试验。” 二、6.2.3 中公式(第 4 页第 3 行)修改为: 三、标准第 7 页 14 b) “试验报告”中“有必要地,应该能”改为“有必要时,应该能” 四、标准第13页图5中纵坐标名称“累积概率/%”改为“累积概率 %” 。 五、标准第 14 页图 6 中表第二栏修改为: 类 别 取 向 峰值加速度 A m/s2标称持续时间 D ms 1 A级和B级 车体安装 垂 向 横 向 纵 向 30 3
4、0 50 30 30 50 六、标准中17页表A.2中表头名称“表A.2 从问卷得到的r.m.s 加速度量级的汇总”改为“表A.2 从问卷得到的r.m.s.加速度量级的汇总” 本修改单刊载于2004年8期铁道技术监督 TB/T 3085.1-2003 铁道客车车厢用灯 第1部分:卧铺车厢用 ELD地灯 第 1号修改单 cniiinsmrc=12).(参考点总的方均根值修 改 内 容 一、 “5.18 场致发光屏的寿命试验”条文“地灯的最终亮度值。最终亮度值应不小于初始亮度值。”修改为: 5.18 场致发光屏的寿命试验 地灯的场致发光屏的寿命试验采用改变频率加速老化的试验方法进行,先对地灯的场致发光屏施加AC220V/50Hz的电源电压,通电10min后用亮度计测量初始亮度值。然后在电源电压不变 的情况下,将电源频率逐步增加至1000Hz并开始记录初始时间(此时地灯的表面亮度会明显提高),保持这种状态100h后用亮度计测量最终亮度值。最终亮度值应不小于初始亮度值的70%。 本修改单刊载于2004年8期铁道技术监督 TB/T1495.5-2003弹条型扣件 第5部分:弹条型、型扣件挡板座 第 1号修改单 修 改 内 容 一、标准中“4.1.3弯曲强度不小于70MPa。”修改为:“4.1.3弯曲强度不小于70MPa(干态) 。” 本修改单刊载于2004年8期铁道技术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