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7.140.10X 55备案号:中 华 全 国 供 销 合 作 总 社 发 布信阳红茶Xinyang black teaICS 67.140.10X 55 GH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供 销 合 作 行 业 标 准GH/T 1248-20192019-03-21 发布 2019-10-01 实施GH/T 1248-2019 1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339)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由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33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信阳农林学院、中华全国
2、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信阳市茶叶协会、信阳市农业科学院、信阳市文新茶叶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蓝天茶业有限公司、信阳市广义茶叶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桂义、张亚丽、孙慕芳、陈义、尹鹏、王子浩、刘威、杨转、张永瑞、张久谦、吕立哲、张洁、刘佳、张杰磊、郑杰、蒋双丰、刘文新、冯备仓、李广义。 GH/T 1248-2019 2 信阳红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信阳红茶的术语和定义、产品级别与实物标准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信阳红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
3、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3 茶 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其干物质含量测定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的测定 GB/T 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GH/T
4、1248-2019 3 GB/T 18795 茶叶标准样品制备技术条件 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B/T 30375 茶叶贮存 GH/T 1070 茶叶包装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第 75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的决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9】第 123号 3 术语和定义 GB/T 14487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信阳红茶 Xinyang black tea 以信阳市行政区域内的茶树鲜叶为原料,经萎凋
5、、揉捻、发酵、干燥和精制加工工艺制成的具有特定品质的条形红茶。 4 产品级别与实物标准样 4.1 产品级别 依据感官品质分为:金芽、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4.2 实物标准样 每级设一个实物标准样,每三年更换一次,实物标准样的制备应符合 GB/T 18795 的规定。 5 要求 5.1 基本要求 GH/T 1248-2019 4 品质正常、无劣变、无异味,不含有非茶类夹杂物,不加入任何添加物。 5.2 感官品质要求 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感官品质要求 外形 内质 级别 条索 整碎 净度 色泽 香气 汤色 滋味 叶底 金芽 紧细多锋苗 匀齐 净 棕润、金 毫显露 鲜嫩甜香 橙红明亮
6、鲜醇甘爽 细嫩匀整 红亮 特级 紧细有锋苗 匀齐 净 棕尚润、 多金毫 嫩甜香 红亮 醇厚爽口 嫩匀红亮 一级 紧细 较匀齐 尚净 乌润 有金毫 甜香 红明 较醇厚, 尚爽 嫩尚匀, 红尚亮 二级 尚紧细 匀整 尚净有 嫩茎 乌尚润 略有毫 有甜香 红尚明 尚醇厚 尚嫩匀, 尚红亮 三级 尚紧 较匀整 有嫩茎 尚乌润 纯正 尚红 尚醇 尚匀尚红 5.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要 求 水 分 /%(质量分数) 7.0 总灰分 /%(质量分数) 6.5 水浸出物 /%(质量分数) 32.0 粉 末 /%(质量分数) 1.0 5.4 卫生指标 5.4.1 污染物
7、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 5.4.2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 GH/T 1248-2019 5 5.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品质 按 GB/T 23776规定方法检验。 6.2 理化指标 6.2.1 试样的制备按 GB/T 8303 规定执行 6.2.2 水分按 GB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 6.2.3 总灰分按 GB5009.4 规定的方法测定。 6.2.4 水浸出物按 GB/T 8305 规定的方法测定。 6.2.5 粉末按 GB/T 8311 规定的方法测定。 6.3 卫生指标 6.3.1
8、污染物 限量 按 GB 2762 规定的方法测定。 6.3.2 农药残留限量 按 GB 2763 规定的方法测定。 6.4 净含量 按 JJF1070 中规定的方法检验。 7 检验规则 7.1 取样 7.1.1 取样以批为单位。同批产品的品质规格一致。 7.1.2 取样按 GB/T 8302 规定执行。 7.2 检验 7.2.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均应做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品质、GH/T 1248-2019 6 水分、粉末、净含量。 7.2.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标准中第 5 章要求的全部项目,型式检验周期每年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
9、检验: a) 如原料或加工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b)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出入时; c) 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3 判定规则 7.3.1 出厂检验时,凡不符合出厂检验项目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产品。 7.3.2 型式检验时,凡不符合本标准第 5 章规定的产品,均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7.4 复验 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对留存样或在同批产品中重新按 GB/T 8302 规定加倍取样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 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标签 产品的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标签、标识应符合 GB 7718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 的决定的规定。 8.2 包装 应符合 GH/T 1070 的规定。 8.3 运输 应采用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的运输工具。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GH/T 1248-2019 7 混装、混运。 8.4 贮存 应符合 GB/T 30375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