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通信标准参考性技术文件YDC 065-2007900/1800MHz TDMA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 移动台设备(双卡槽)技术要求 及测试方法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s of Mobile Station Equipment( Dual Standby) for 900MHz/1800MHz TDMA Digital Cellular Mobile Telecommunication Network 2007-09-05 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科学技术司发布YDC 065-2007 I 目 次 前 言 . . II 1 范围
2、.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 3 定义和缩略语 . . 2 3.1 定义. . 2 3.2 缩略语. . 2 4 技术要求 . . 2 4.1 业务和功能. . 2 4.2 射频及协议性能. . 6 4.3 可靠性. . 6 4.4 音频性能. . 6 4.5 电池、充电器及接口特性 . 6 4.6 待机时间和通话时间 . 7 4.7 卡接口. . 7 4.8 电磁兼容. . 7 4.9 移动台电气安全性能 . 7 4.10 比吸收率( SAR). . 7 4.11 外观、包装和装配 . 7 5 测试方法 . . 8 5.1 业务和功能. . 8 5.2 射频及协议性能. . 1
3、9 5.3 可靠性. . 20 5.4 音频性能. . 20 5.5 电池、充电器及接口特性 . 21 5.6 待机时间和通话时间 . 21 5.7 卡接口. . 26 5.8 电磁兼容. . 26 5.9 移动台电气安全性能 . 26 5.10 比吸收率( SAR). . 26 5.11 外观、包装和装配 . 26 参考文献 . . 27 YDC 065-2007 II 前 言 本标准文件是900/180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通用分组无线业务(GPRS)移动台设备规范系列标准之一,该系列标准的名称及结构如下: 1YD/T 1214-2006 900/18 00MHz TDMA数
4、字蜂窝移动通信网通用分组无线业务(GPRS)设备技术要求:移动台 2YD/T 1215-2006 900/18 0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通用分组无线业务(GPRS)设备测试方法:移动台 3. 900MHz/1800 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移动台设备(双卡槽)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 随着技术的发展,还将制定后续的相关标准。 为满足需要,现将该标准文件印发,供科研、设计、生产、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参照使用。使用中的建议和意见,请向起草单位或通信标准技术审查部反映。 本标准文件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文件起草单位: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
5、文件主要起草人: 张玉凤、马治国、刘军、马鑫、彭宏利。 YDC 065-2007 1 900/1800MHz TDMA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移动台设备(双卡槽)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文件规定了900MHz/180 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移动台设备(双卡槽)的业务和功能、射频及协议性能、可靠性、音频、电池、充电器、待机时间和通话时间、卡接口、电磁兼容、移动台电气安全、比吸收率(SAR)以及外观、包装和装配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 本标准文件适用于支持双待机功能或单待机功能的双卡槽的900MHz/ 180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移动台设备。 2 规范性引用
6、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文件,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文件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文件。 GB 4943 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 GB/T 16649.3 识别卡 带触点的集成电路卡 第3部分:电信号和传输协议 GB/T 18287 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总规范 GB/T 18288 蜂窝电话用金属氢化物镍电池总规范 GB/T 18289 蜂窝电话用镉镍电池总规范 YD/T 1644.1 手持和身体佩戴使用的无
7、线通信设备对人体的电磁照射-人体模型、仪器和规程 第1部分:靠近耳边使用的手持式无线通信设备的SAR评估规程(频率范围300MHz -3GHz) YD/T 965 电信终端设备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YD/T 1025 900/180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移动台人机接口和SIM-ME接口技术要求(第2+阶段) YD/T 1032 900/1800MHz TDMA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电磁兼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第一部分:移动电话机及其辅助设备 YD/T 1214 900/180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通用分组无线业务(GPRS)设备技术要求:移动台 YD/T 1215 9
8、00/180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通用分组无线业务(GPRS)设备测试方法:移动台 YD/T 1268.1 移动通信手持机锂电池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YD/T 1268.2 移动通信手持机锂电池充电器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YD/T 1539 移动通信手持机可靠性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 YD/T 1538 移动数字终端音频性能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 YD/T 1591 移动通信手持机充电器及接口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3GPP TS 51.010-1 GSM/EDGE无线接入网络数字蜂窝通信系统(2+阶段);移动台一致性规范;第一部分:一致性测试规范 YDC 065-2007 2 3 定义和缩
9、略语 下列定义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文件。 3.1 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文件。 3.1.1 单待机 指移动台仅作为一个签约用户在TDMA网络中工作。 3.1.2 双待机 指移动台作为两个签约用户同时在TDMA网络中工作。 3.1.3 并发业务 指移动台作为两个签约用户同时在TDMA网络中使用的业务,既同时进行语音传输、同时进行数据传输或一个进行语音传输一个进行数据传输。 3.1.4 提示音 当移动台处于双待机状态,其中一个本机号码处于通话状态,有其它业务接入该本机号码或另外一个本机号码时,移动台发出的提示性声音。 3.2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文件。 TDMA Time Divis
10、ion Multiple Access 时分多址 SIM Subscriber Identity Module 用户识别模块 SAR Specific Absorption Rate 比吸收率 PIN Personal Identification Number 个人识别号 4 技术要求 4.1 业务和功能 4.1.1 单待机时的业务和功能 移动台单待机时的业务和功能要求参见YD/T 1214。 4.1.2 基本业务和功能 4.1.2.1 概述 本节中所描述的默认方式选择SIM卡为可选功能,如果移动台支持默认方式选择SIM卡,则应符合本规范规定的默认选择SIM卡方式,并应在用户的使用说明书中详
11、细描述该功能。 除了特殊说明,本节所有内容都是非默认方式选择SIM卡。 除了特殊说明,本节所有内容对支持双待机功能或单待机功能的双卡槽的移动台均适用。 4.1.2.2 基本功能 4.1.2.2.1 卡槽要求 移动台有2个卡槽,并在醒目位置有与说明书说明相同的区分2个卡槽的标识;移动台能够读出相应卡的信息,并按照说明书的说明显示,并能根据卡的信息正确选择网络,且工作正常。 4.1.2.2.2 紧急呼叫功能 移动台在所有卡槽中均未插入任何卡的情况下开机后,除了屏幕上应显示插入卡的提示信息外,移动台应可以拨打紧急呼叫,移动台的紧急呼叫功能应符合YD/T 1214相关规定。 4.1.2.2.3 SIM
12、 卡选择 4.1.2.2.3.1 开机 SIM 卡的选择方式 YDC 065-2007 3 移动台应提供下列开机SIM卡选择方式: 1) 根据SIM卡列表选择SIM卡(显示顺序应在说明书中说明); 2) 默认方式选择SIM卡(可选):允许用户通过菜单设置或改变卡在卡槽中的位置等方式将任意SIM卡设为默认选择的SIM卡(设置方式应在说明书中说明)。 4.1.2.2.3.2 开机过程中的 SIM 卡选择(一张 SIM 卡) 当移动台的中仅插1张SIM卡时,移动台开机后应按照900MH z/180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移动台设备开机过程,直接进入待机状态或者网络搜索状态并完成网络搜索。
13、 4.1.2.2.3.3 开机过程中的 SIM 卡选择(两张 SIM 卡) 当移动台的中插有两张SIM卡并开机时。对于移动台未设置成默认方式选择SIM卡的情况,移动台在开机后应根据卡中存储的相关信息正确显示用 户可以选择的SIM卡,供用户手动选择,并且移动台能够按用户选择搜索网络,进入单待机、双待机或网络搜索状态并完成网络搜索;对于移动台设置成默认方式选择SIM卡的情况,移动台开机应直接搜索设置的默认选择的SIM卡,进入单待机、双待机或网络搜索状态并完成网络搜索。在移动台搜索用户选择的网络均失败时,移动台应可以重新列出可以选择的SIM卡供用户再次选择。 4.1.2.2.3.4 待机状态下的 S
14、IM 卡选择(一张 SIM 卡) 当移动台的中仅插一张SIM卡且处于待机状态时,应提供快捷键或菜单选择方式触发SIM卡选择菜单,显示可用SIM卡列表,供用户重新选择SIM卡,可用SIM卡列表显示的内容应正确,应仅含当前正在使用的SIM卡。当用户选择了移动台当前正在使用的SIM卡时,移动台应直接回到待机状态,不重新进行网络搜索。 4.1.2.2.3.5 待机状态下的 SIM 卡选择(两张 SIM 卡) 当移动台的中插有两张SIM卡且处于待机状态时, 1) 应提供快捷键或菜单选择方式触发SIM卡选择菜单,显示可用SIM卡列表,供用户重新选择SIM卡,可用SIM卡列表显示的内容和顺序正确; 2) 当
15、用户选择了移动台当前正在使用的SIM卡 时,移动台应直接回到待机状态,不重新进行网络搜索; 3) 当用户未选择移动台当前正在使用的SIM卡时, 移动台应执行当前激活的SIM卡对应网络的去活过程,该过程中移动台和网络之间的信令交互流程与900MHz/180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移动台设备的标准关机过程相同,但与关机过程不同的是移动台的屏幕不关闭; 4) 当用户选择了移动台当前正在使用的SIM卡以外的SIM卡时,移动台应根据用户选择的SIM卡,捕获新的网络,该过程中移动台和网络之间的信令交互流程与900MHz/180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移动台设备的标准开机过程相同;
16、5) 在移动台搜索用户选择的网络均失败时,移动台应可以重新列出可以选择的SIM卡列表供用户再次选择。应给用户相应的界面提示,避免在无网络地区反复弹出SIM卡列表。 4.1.2.2.4 PIN 码保护功能 对于设置PIN码保护的SIM卡需要输入正确的PIN码后才能对SIM卡进行操作。 4.1.2.2.5 菜单要求 移动台应提供简体中文菜单,且菜单显示正确,并能够对菜单进行正确操作。 4.1.2.2.6 显示要求 4.1.2.2.6.1 运营商标识 移动台在待机状态下,应能够正确显示运营商标识。对于支持双待机功能的移动台,在双待机状态下,应能同时正确显示两个SIM卡对应的网络的运营商标识,并用与说
17、明书一致的顺序或标识对两个网络的运营商标识加以区分。运营商标识要求参见YD/T 1214。 4.1.2.2.6.2 信号强度指示 YDC 065-2007 4 对于支持双待机功能的移动台,在双待机状态 下,应能同时正确显示两个SIM卡对应的网络的信号强度,并用与说明书一致的顺序或标识对两个网络的信号强度加以区分。 4.1.2.2.6.3 业务状态指示 对于支持双待机功能的移动台,在双待机状态下,移动台应能正确的显示各业务状态,业务状态显示应满足YD/T1214和Y D/T1215的要求; 并用与说明书一致的顺序或标识对两个签约用户的业务状态加以区分。 4.1.2.2.7 存储要求 4.1.2.
18、2.7.1 短消息 用户应能在移动台中或正在使用的SIM卡中对短消息进行操 作,包括消息存储、删除、存储号码、编辑、发送、回复、转发、发起呼叫等。可选 择支持由用户对于未使用的SIM卡中的短消息进行操作。同时应使用与说明书中描述一致的标识对不同签约用户接收的短消息加以区分。 4.1.2.2.7.2 电话号码本 用户应能在移动台中或正在使用的SIM卡中对所有电话号码 进行操作,包括存储、编辑、删除、调用(拨打电话或发送短消息)等。可选择支持由用户对于未使用的SIM卡中的电话号码进行操作。同时应使用与说明书中描述一致的标识对不同存储 区域的电话号码加以区分。可选支持两个不同的SIM卡中电话本的相互
19、转存,以及SIM卡和移动台间电话本的相互转存。 4.1.2.2.7.3 其它文件 用户应能在移动台中或正在使用的SIM卡中对所有数据文件( 没有版权要求的)进行操作和使用。可选择支持由用户对于未使用的SIM卡中的数据文件( 没有版权要求的)进行操作和使用。同时应使用与说明书中描述一致的标识对不同存储区域的数据文件加以区分。 4.1.2.2.8 提示音 当一个本机号码正处于通话状态时,此本机号码或另一个本机号码来电或接收数据时,移动台应以提示音或振动方式进行提示(无论移动台处于何种情景模式下); 提示音应应为以下标准音或其他个性化铃声,但声压必须满足60dB(A) 10dB。 1) 频率:450
20、Hz 10%; 2) 通断时长:0.4秒通,4秒断。 4.1.2.3 双待机时的基本业务 4.1.2.3.1 概述 本节所有内容仅适用于支持双待机功能的移动台。 4.1.2.3.2 通话业务 4.1.2.3.2.1 两个本机号码均为空闲状态,拨打非本机号码 在双待机状态下,移动台应可以由用户选择以任意一个本机号码进行拨打且通话正常,另一个本机号码仍处于待机状态。如果移动台支持默认方式选择SIM卡,在移动台设置了默认的SIM卡为语音呼叫号码后,移动台应选择默认的语音呼叫号码拨打非本机号码且通话正常;另一个本机号码仍处于待机状态。呼叫接续界面应能够指明主叫所使用的本机号码或SIM卡 。用户挂断通话
21、后,移动台应自动返回到通话结束界面,之后重新返回双待机界面。 4.1.2.3.2.2 两个本机号码均为空闲状态,单个本机号码来电 在双待机状态下,无论是哪个本机号码来电,用户均应能正常接通,接通后均应能进行正常通话;来电界面应能正确显示主叫号码或与主叫号码对应的标识信息,并能够指明主叫方所拨打的本机号码或SIM卡;并能正确处理未接来电。 4.1.2.3.2.3 两个本机号码均为空闲状态,两个本机号码同时来电 两个本机号码同时来电时,移动台应能够同时显示2个主叫号码或与主叫号码对应的标识信息,并应能够指明2个主叫方分别所拨打的本机号码或SIM卡;用户应能够选择其中任意一个来电接听;其中一个来电接
22、听后,要求参见4.1.2.3.2.4。 YDC 065-2007 5 4.1.2.3.2.4 一个本机号码通话期间,另一个本机号码来电 在一个本机号码通话期间,另一个本机号码来电时,移动台应有提示,且原通话语音应保持不断,并且移动台应能显示主叫号码或与主叫号码对应的标识信息,并能够指明主叫所拨打的本机号码或SIM卡。 在一个本机号码通话期间,另一个本机号码来电时,移动台应能够允许用户选择是否接听来电。若用户选择接听新来电,移动台应能够正常切换到用户选择接听的来电,原通话中断或保持。若用户拒绝接听或未处理新来电,用户应可以继续进行原通话,对于用户未处理新来电的情况,移动台屏幕上应有未接来电显示,
23、未接来电显示应包含主叫号码或与主叫号码对应的标识信息,并应能够指明主叫所拨打的本机号码或SIM卡。通话结束后,对于未接来电,应可以进行回拨。 4.1.2.3.2.5 一个本机号码拨号过程中,另一个本机号码来电 在一个本机号码拨号过程中,另一个本机号码来电时,移动台应有提示,且原拨号应不受影响,并且移动台应能显示主叫号码或与主叫号码对应的标识信息, 并能够指明主叫所拨打的本机号码或SIM卡。 在一个本机号码拨号过程中,另一个本机号码来电时,移动台应能够允许用户选择是否接听来电。若用户选择接听新来电,移动台应能够正常切换到用户选择接听的来电,原拨号过程应中断。若用户拒绝接听或未处理新来电,原拨号过
24、程应继续,对于用户未处理新来电的情况,移动台屏幕上应有未接来电显示,未接来电显示应包含主叫号码或与主叫号码对应的标识信息,并应能够指明主叫方所拨打的本机号码或SIM卡。通话结束后,对于未接来电,应可以进行回拨。 4.1.2.3.2.6 一个本机号码使用数据业务期间,另一个本机号码来电 在一个支持数据业务的本机号码的数据业务处于激活状态期间,另一个本机号码来电时,移动台应有提示,并且移动台应能显示主叫号码或与主叫号码对应的标识信息,并能够指明主叫方所拨打的本机号码或SIM卡。 在一个支持数据业务的本机号码的数据业务处于激活状态期间,另一个本机号码来电时,移动台应能够允许用户选择是否接听来电。若用
25、户选择接听本机新来电,移动台应能够正常切换到用户选择接听的来电,原数据业务中断、休眠或保持激活。若用户拒绝接听或未处理新来电,用户应可以继续进行原数据业务,对于用户未处理新来电的情况,移动台屏幕上应有未接来电显示,未接来电显示应包含主叫号码或与主叫号码对应的标识信息,并应能够指明主叫方所拨打的本机号码或SIM卡。数据业务过程中和结束后,对于未接来电,均应可以进行回拨。 4.1.2.3.2.7 一个本机号码通话期间,另一个本机号码使用数据业务 对于支持并发业务的移动台,原通话应保持正常,数据业务正常进行。 对于不支持并发业务的移动台,原通话应保持正常,数据业务不能使用。 4.1.2.3.2.8
26、通话记录 双待机状态下,通话记录应能够指明每个通话记录的通话类型(已拨、已接、未接)、主叫号码或与主叫号码对应的标识信息(已接和未接)、被叫号码或与被叫号码对应的标识信息(已拨)。 应可以对通话记录进行分类查看,如“某本机号码已拨”、“某本机号码已接”、“某本机号码未接”。 可选支持用户应能在移动台中对通话记录进行单条删除和全部删除的操作。 4.1.2.3.3 短消息业务 4.1.2.3.3.1 两个本机号码均为空闲状态,发送短消息 在双待机状态下,移动台应可以由用户选择以本机任意一个号码发送短消息,如果移动台支持默认方式选择SIM卡,在移动台设置了默认的SIM卡后,移动台应选择默认的号码发送
27、短消息;短消息均应能正常发送,短消息发送成功后应自动返回双待机界面。 4.1.2.3.3.2 两个本机号码均为空闲状态,接收短消息 在双待机状态下,无论是向本机哪个号码发送短消息,短消息均应能成功接收。未查看的短消息应在待机界面上有明显提示。接收到的短消息应标识发送方号码或发送方号码对应的标识信息,并应能够指明发送方发给的本机号码或SIM卡,且短消息的内容应正确无误。可以对短消息进行回复。 YDC 065-2007 6 4.1.2.3.3.3 一个本机号码通话期间,另一个本机号码发送短消息 在一个本机号码通话期间,另一个本机号码应能正确发送短消息,且原通话语音应保持不断。 4.1.2.3.3.
28、4 一个本机号码通话期间,另一个本机号码接收短消息 在一个本机号码通话期间,另一个本机号码应能正确接收短消息,并对短消息进行处理。接收到的短消息应标识发送方号码或发送方号码对应的标识信息, 并应能够指明发送方发给的本机号码或SIM卡,且短消息的内容应正确无误。同时原通话语音应保持不断。 4.1.2.3.3.5 一个本机号码使用数据业务期间,另一个本机号码发送短消息 在一个本机号码使用数据业务期间,另一个本机号码应能正确发送短消息,且原数据业务应保持不断。 4.1.2.3.3.6 一个本机号码使用数据业务期间,另一个本机号码接收短消息 在一个本机号码使用数据业务期间,另一个本机号码应能正确接收短
29、消息,且原数据业务应保持不断。接收到的短消息应标识发送方号码或发送方号码对应的标识信息,并应能够指明发送方发给的本机号码或SIM卡,且短消息的内容应正确无误。并能对短消息进行正常操作。 4.1.2.3.4 并发或交替数据业务 在一个支持数据业务的本机号码的数据业务处于激活状态期间,另一个本机号码使用数据业务后,原数据业务进入休眠状态或保持激活状态。对于原数据业务处于休眠状态的情况,当第二个数据业务中断后,原数据业务应能够续传;对于原数据业务处于激活状态的情况,当第二个数据业务进行期间和中断后,原数据业务应保持正常。 4.2 射频及协议性能 4.2.1 单待机时的移动台射频及协议性能 移动台单待
30、机时的常温射频指标和协议一致性要求参见YD/T 1214。 4.2.2 双待机时的移动台射频性能 4.2.2.1 概述 本节所有内容仅适用于支持双待机功能的移动台。 本节仅对双待机时的移动台的互干扰性能进行了要求,对于双待机时每个模块的其它性能均应满足YD/T1214的要求。 4.2.2.2 语音业务并发时的互干扰性能 1) 测试过程中,电路交换链路不应中断; 2) 步骤8及步骤14、15中得到的灵敏度回退数值应该小于等于6dB。 4.3 可靠性 4.3.1 电压 在表2所示条件下: 1) 移动台的功能正常; 2) 移动台的射频指标应符合YD/ T1214中的相关要求。 4.3.2 其它可靠性
31、要求 其它可靠性要求参见YD/T 1539 移动通信手持机可靠性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 4.4 音频性能 音频性能要求参见YD/T 1538移动数字终端音频性能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 4.5 电池、充电器及接口特性 4.5.1 电池 1) 各种锂电池性能要求参见GB/T 18287。 2) 各种金属氢化物镍电池性能要求参见GB/T 18288。 3) 各种镉镍电池性能要求参见GB/T 18289。 4) 各种锂电池安全性能要求参见YD 1268.1。 YDC 065-2007 7 4.5.2 充电器及接口特性 充电器及接口特性应满足GB4943、YD1268.2 和YD/T 1591的要求。 4.
32、6 待机时间和通话时间 4.6.1 待机时间 4.6.1.1 单待机时的待机时间 移动台待机时间应满足厂家提供的标称待机时间。 4.6.1.2 双待机时的待机时间(仅适用于支持双待机功能的移动台) 移动台待机时间应满足厂家提供的标称待机时间。 4.6.2 通话时间 4.6.2.1 单待机时的通话时间 移动台连续通话时间应满足厂家提供的标称通话时间。 4.6.2.2 移动台连续通话时间应满足厂家提供的标称通话时间 移动台连续通话时间应满足厂家提供的标称通话时间。 4.7 卡接口 移动台卡接口要求参见GB/T 16649.3、YD/T 1025和3GPP TS 51.010-1第27章。 4.8
33、电磁兼容 移动台的电磁兼容要求参见YD 1032。 4.9 移动台电气安全性能 移动台的电气安全性能要求参见GB 4943。 4.10 比吸收率(SAR) 移动台的比吸收率要求参见YD/T 1644.1手持和身体佩戴使用的无线通信设备对人体的电磁照射-人体模型、 仪器和规程 第1部分: 靠近耳边使用的手持式无线通信设备的SAR评估规程 (频率范围300MHz -3GHz)。 4.11 外观、包装和装配 移动台出厂时的外观、包装和装配应满足表1的要求。 表1 外观、包装和装配要求 项目 要求 包装盒标志应与产品型号相符 包装盒无破损 1包装 无漏装移动电话机、说明书、附件等 包装标志型号、商标完
34、整 包装盒内无异物 机壳无变型、开裂 2外观 产品标志型号、商标、移动台唯一识别码 IMEI 完整 产品表面无掉漆、磕碰、毛刺、划痕和明显的颜色不均匀 零部件无松动 机内无异物 按键、操作机构有效可用 3装配 按键、操作机构灵活 SIM 卡、充电器、耳机、数据线接插件接触良好 显示器显示完整、亮度色彩均匀 金属表面无明显锈蚀 4标识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名称、生产厂或公司名称、厂址或公司地址 YDC 065-2007 8 5 测试方法 5.1 业务和功能 5.1.1 单待机时的业务和功能 移动台单待机时的业务和功能测试方法参见YD/T 1215。 5.1.2 基本
35、业务和功能 5.1.2.1 概述 本节中所描述的默认方式选择SIM卡为可选功能,如果移动台支持默认方式选择SIM卡,则应符合本规范规定的默认选择SIM卡方式,并应在用户的使用说明书中详细描述该功能。 除了特殊说明,本节所有内容都是非默认方式选择SIM卡。 除了特殊说明,本节所有内容对支持双待机功能或单待机功能的双卡槽的移动台均适用。 除了特殊说明,本节中所插的SIM卡均未设置PIN码保护。 本节不包含网络搜索选择方式。 5.1.2.2 基本功能 5.1.2.2.1 卡槽要求 5.1.2.2.1.1 测试方法 1) 移动台关机; 2) 检查移动台的卡槽; 3) 在移动台的每个卡槽中均分别插入任意
36、一张SIM卡; 4) 移动台开机。 5.1.2.2.1.2 预期结果 1) 移动台有2个卡槽,并在醒目位置有与说明书说明相同的区分2个卡槽的标识; 2) 移动台能够读出相应卡的信息,并按照说明书的说明显示,并能根据卡的信息正确选择网络,且工作正常。 5.1.2.2.2 紧急呼叫功能 5.1.2.2.2.1 测试方法 1) 移动台关机; 2) 检查移动台的所有卡槽; 3) 移动台开机; 4) 按照YD/T 1215检查移动台是否可以拨打紧急呼叫。 5.1.2.2.2.2 预期结果 移动台在所有卡槽中均未插入任何卡的情况下开机后,除了屏幕上应显示插入卡的提示信息外,移动台应可以拨打紧急呼叫,移动台
37、的紧急呼叫功能应符合YD/T 1215相关规定。 5.1.2.2.3 SIM 卡选择 5.1.2.2.3.1 开机 SIM 卡的选择方式 5.1.2.2.3.1.1 测试方法 检查移动台所支持的开机SIM卡的选择方式。 5.1.2.2.3.1.2 预期结果 1) 根据SIM卡列表选择SIM卡(显示顺序应在说明书中说明); 2) 默认方式选择SIM卡(可选):允许用户通过菜单设置或改变卡在卡槽中的位置等方式将任意SIM卡设为默认选择的SIM 卡(设置方式应在说明书中说明)。 5.1.2.2.3.2 开机过程中的 SIM 卡选择(一张 SIM 卡) 5.1.2.2.3.2.1 测试方法 按照说明书
38、的说明将任意一张SIM卡插入移动台的任意卡槽中,并开机。 5.1.2.2.3.2.2 预期结果 YDC 065-2007 9 直接进入待机状态或者网络搜索状态并完成网络搜索。 5.1.2.2.3.3 开机过程中的 SIM 卡选择(两张 SIM 卡) 5.1.2.2.3.3.1 测试方法 1) 按照说明书的说明按任意组合方式将任意两张 SIM卡插入移动台中,并开机(该移动台未设置成默认方式选择SIM卡); 2) 检查移动台显示的可供选择的SIM卡; 3) 选择其中一个SIM卡或同时选择两个SIM卡(对于支持双待机功能的移动台); 4) 移动台关机; 5) 移动台开机; 6) 检查移动台显示的可供
39、选择的SIM卡; 7) 选择另一个SIM卡或同时选择两个SIM卡(对于支持双待机功能的移动台); 8) 重复步骤4)至7),直至对所有SIM卡或SIM卡的组合(对于支持双待机功能的移动台)都进行了选择; 9) 在移动台待机状态下,通过菜单设置移动台开机采用默认方式选择SIM卡; 10) 通过菜单设置或改变卡在卡槽中的位置等方式选择其中任意一个SIM卡或同时选择两个SIM卡(对于支持双待机功能的移动台)作为默认选择的SIM卡; 11) 移动台关机; 12) 移动台开机; 13) 重复步骤9)至12),直至对所有SIM卡或SIM卡的组合(对于支持双待机功能的移动台)都进行了选择; 14) 重复步骤
40、1)至13),直至完成了所有插卡组合; 15) 在没有网络覆盖条件下重复步骤1)14)。 5.1.2.2.3.3.2 预期结果 1) 移动台未设置成默认方式选择SIM卡时,移动台在开机后应根据卡中存储的相关信息正确显示用户可以选择的SIM卡,供用户手动选择,并且移动台能够按用户选择搜索网络,进入单待机、双待机或网络搜索状态并完成网络搜索; 2) 移动台设置成默认方式选择SIM卡时,移动台开机应直接搜索设置的默认选择的SIM卡,进入单待机、双待机或网络搜索状态并完成网络搜索; 3) 在移动台搜索用户选择的网络均失败时,移动台应可以重新列出可以选择的SIM卡供用户再次选择。 5.1.2.2.3.4
41、 待机状态下的 SIM 卡选择(一张 SIM 卡) 5.1.2.2.3.4.1 测试方法 1) 按照说明书的说明将任意一张SIM卡插入移动台的任意卡槽中,移动台开机,处于待机状态; 2) 通过按快捷键或菜单选择方式触发SIM卡选择菜单; 3) 检查可用SIM卡列表; 4) 根据移动台显示的可用SIM卡列表重新选择SIM卡。 5.1.2.2.3.4.2 预期结果 1) 可用SIM卡列表应仅含当前正在使用的SIM卡; 2) 当用户选择了移动台当前正在使用的SIM卡 时,移动台应直接回到待机状态,不重新进行网络搜索。 5.1.2.2.3.5 待机状态下的 SIM 卡选择(两张 SIM 卡) 5.1.
42、2.2.3.5.1 测试方法 1) 按照说明书的说明按任意组合方式将任意两张 SIM卡插入移动台中,移动台开机,处于待机状态; YDC 065-2007 10 2) 通过按快捷键或菜单选择方式触发SIM卡选择菜单; 3) 检查可用SIM卡列表; 4) 根据移动台显示的可用SIM卡列表重新选择SIM卡; 5) 重复步骤2)4),直至完成可用SIM卡列表中所有可能的测试组合; 6) 重复步骤1)至5),直至完成了所有插卡组合。 5.1.2.2.3.5.2 预期结果 1) 可用SIM卡列表显示的内容和顺序正确; 2) 当用户选择了移动台当前正在使用的SIM卡 时,移动台应直接回到待机状态,不重新进行网络搜索; 3) 当用户未选择移动台当前正在使用的SIM卡时, 移动台应执行当前激活的SIM卡对应网络的去活过程,该过程中移动台和网络之间的信令交互流程与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