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 0636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于咽部吸引的人工驱动吸引设备的安全和性能要求。包括脚踏、手动或两者并用的吸引设备(参见图1)。YY 0636的本部分的范围包括可以与电气设备相组合的非电动吸引设备。YY 0636的本部分不适用于YY 0636.1中讨论的由网电源供电或电池驱动的电动吸引设备;也不适用于YY 0636.3中讨论的以负压或压力源作动力的吸引设备;也不适用于以下设备:a)中央动力系统(采用负压/压缩气体发生装置),车辆和建筑物的管道系统,以及墙壁连接器;b)导液管,引流管,刮除器和吸引头;c)注射器;d)牙科吸引设备;e)废气清除系统;f)实验室吸引装置;g)自动输液系统;h)被动式排尿装置;i)用于伤口引流的封闭系统;j)重力胃液引流装置;k)口腔手术黏液吸取器;l)收集容器处于负压泵下游的吸引设备;m)用于永久性气管造口术的标为吸引器的设备;n)吸杯设备(产科用);o)新生儿黏液吸取器;p)吸乳泵;q)脂肪抽吸器;r)尿液吸引;s)胸腔引流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