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各型钢质船体制造中船体结构件的数控气割、手割、半自动气割等工时定额查定。非船舶产品的钢质结构件的气割工时定额也可参照执行。本标准工时定额包括:基本时间、辅助时间、布置工作地时间、休息与生理需要时间、准备与结束时间。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