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天然气燃料加注趸船规范》(20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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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中 国 船 级 社 液化天然气燃料加注趸船规范 Rules for LNG Bunkering Pontoons ( 2017) 2017 年 1 月 1 日生效 北京 1 目 录 第 1 章 通 则 . 1 第 1 节 一般规定 . 1 第 2 节 定 义 . 1 第 3 节 等级划分 . 3 第 2 章 入级与检验 . 4 第 1 节 一般规定 . 4 第 2 节 入级符号与附加标志 . 4 第 3 节 船用产品 . 4 第 4 节 图纸资料 . 4 第 5 节 检验 . 8 第 3 章 船舶布置与结构 . 13 第 1 节 一般规定 . 13 第 2 节 处所位置和分隔 . 13 第

2、3 节 入口和其他通道的布置 . 15 第 4 节 连接设备的布置 . 16 第 5 节 结 构 . 16 第 6 节 警示标志 . 18 第 4 章 货物围护 . 20 第 1 节 一般规定 . 20 第 2 节 真空绝热 C 型独立液货舱 . 20 第 3 节 气态天然气容器 . 24 第 4 节 液货舱接头处所 . 24 第 5 章 加注和补给系统 . 26 第 1 节 一般规定 . 26 第 2 节 加注管路 . 27 第 3 节 补给管路 . 27 第 4 节 加注设备 . 28 第 5 节 惰化设施 . 34 第 6 节 加油系统 . 35 第 6 章 机械通风 . 36 第 1

3、节 一般规定 . 36 第 2 节 液货舱接头处所 . 36 第 3 节 货油泵处所 . 36 第 4 节 氮气发生器或氮气瓶储存舱 . 37 第 7 章 监测、控制和安全 . 38 第 1 节 一般规定 . 38 第 2 节 加注 /补给系统的补充功能 要求 . 38 2 第 3 节 气体探测 . 40 第 4 节 ESD 系统及 ESD 通讯 . 41 第 5 节 监测 /控制系统和安全系统功能 . 42 第 8 章 电气设备 . 45 第 1 节 一般规定 . 45 第 2 节 配电系统 . 45 第 3 节 电源设置 . 45 第 4 节 照 明 . 46 第 5 节 视频监控系统 .

4、 47 第 6 节 防雷、防静电及杂散电 流 . 47 第 7 节 船内通信及广播系统 . 48 第 9 章 危险区域划分及设备 . 49 第 1 节 危险区域划分及设备 . 49 第 10 章 舾 装 . 50 第 1 节 一般规定 . 50 第 2 节 锚泊和系泊设备 . 50 第 11 章 消 防 . 52 第 1 节 一般规定 . 52 第 2 节 防 火 . 52 第 3 节 灭 火 . 53 第 4 节 脱 险 . 55 第 12 章 用气设备及系统 . 56 第 1 节 一般规定 . 56 第 13 章 船岸连接 . 57 第 1 节 一般规定 . 57 附录 1 液化天然气燃料

5、加注系统预设技术要求 . 59 1 第 1 章 通 则 第 1 节 一般规定 1.1.1 适用范围 1.1.1.1 液化天然气燃料加注趸船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适用于内河水域、 为他船加注液化天然气( LNG)燃料的趸船 。 1.1.1.2 除本规范明确要求外,船舶尚应满足本社钢质内河 船舶建造规范 、内河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 设备规范 等 有关规范 指南的适用要求。 1.1.1.3 兼具为他船加注闪点大于 60(闭杯试验)船用燃油和 LNG 燃料功能的船舶,其货油区域应满足本社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中关于油船的相关规定。 1.1.1.4 除另有规定外, 按本规范 附录 1 要求取得 L

6、NG Bunkering Ready 附加标志的船舶, 在 加装液化天然气燃料加注系统时,可不视为重大改装。 1.1.2 材 料 1.1.2.1 液货舱 、 有关 设备、管路及附件等 与 LNG 或低温 LNG 蒸发气体接触的任何部件应采用与其温度和压力相适应的材料。该材料除满足本规范要求外,尚应满足本社内河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和材料与焊接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 2 节 定 义 1.2.1 除另有规定外,本规范定义如下: 1.2.1.1 加注趸船:系指 本规范适用的 ,为 他 船加注 LNG 燃料的 趸船。 1.2.1.2 LNG 罐车:系指用于装运 LNG 的专用车辆 , 包括单

7、车和半挂车。 1.2.1.3 受注船:系指接受加注趸船提供燃料加注服务的船舶。 1.2.1.4 货物围护系统 : 系指用于围护货物的装置,包括所设的主屏壁和次屏壁 (如设有时) 及附属的绝热层和屏壁间处所,还包括必要时用于支持这些构件的邻接结构。如果次屏壁是船体结构的组成部分,则它可以是货舱处所的边界 。 1.2.1.5 液货舱:系指 LNG 主容器的液密壳体,不管其是否具有绝热层或 /和次屏壁。 1.2.1.6 BOG( Boil-off Gas) :系指蒸发气体的英文缩写。 1.2.1.7 BOG 罐:系指用于 储存 BOG 所使用的容器。 1.2.1.8 气态天然气 容器 : 系指以气态

8、形式 储存天然气的压力容器,包括 BOG 罐等。 1.2.1.9 货舱 处所:系指由加注趸船结构所围蔽、其内设有 液货舱 的处所。 1.2.1.10 LNG 货舱 区:系指包含 LNG 液货舱 、气态天然气 容器 以及 LNG 设备、系统和管系 等 布置的区域 ,但内含气态天然气的发动机气体燃料供应管所经过区域除外 。 1.2.1.11 卸车区:系指供 加注趸船 上供 LNG 罐车停放并向加注趸船上液货舱输送 LNG的固定区域。 1.2.1.12 卸车口:系指接卸 LNG 罐车所载 LNG 的固定管路上,与卸车软管相连的接头处。 1.2.1.13 生活区:系指起居处所、服务处所、控制站的上层建

9、筑或甲板室所在的区域。 1.2.1.14 拦蓄区:系指用加注趸船结构或围板构成的拦蓄事故溢出 LNG 的区域。 1.2.1.15 加注作业区:系指设有 连接设备 、加油设备,为受注船加注燃料进行操作的 2 甲板区域。加注作业区分为 LNG 加注作业区和加油作业区。 1.2.1.16 货物控制室 :系指设有与加注趸船向外供给船用燃油和 LNG 燃料过程中有关的监测、报警和控制系统的舱室。 1.2.1.17 营业室:系指办理燃料加注手续的舱室。 1.2.1.18 连接设备:系指连接加注趸船与 受注船 用于 LNG 燃料加注的设备,通常分为柔性连接设备 和加注 臂 。 1.2.1.19 柔性连接设备

10、:系指通常由加注 软管、软管操作设备(吊臂 /托架 ) 、加注接头及 拉断阀等部件 组成的连接设备。 1.2.1.20 加注臂:系指通常由立柱、臂、旋转接头、紧急脱离装置、加注接头及刚性管路等部件组成的连接设备。 1.2.1.21 释放源:系指可燃气体、蒸气或液体可能释放出能形成爆炸性气体环境的部位或地点。 1.2.1.22 围蔽处所:系指在没有机械通风的情况下,通风受到限制且任何爆炸性 环境不能被自然驱散的处所。 1.2.1.23 半围蔽处所:系指受甲板和 /或舱壁限制以致其自然通风条件与开敞甲板上的处所有显著差异的处所。 1.2.1.24 MARVS( Maximum Allowable

11、Relief Valve of Setting) :系指压力释放阀最大允许调定值。 1.2.1.25 LEL( Lower Explosive Limit) :系指爆炸下限。 1.2.1.26 危险区域 : 系指爆炸性气体环境存在或可能出现的数量足以需要对机械和电气设备在结构、安装和适用上采用特别防护的区域。 危险区域分为 0 类区、 1 类区和 2 类区。 0 区:系指持续存在或长时间存在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区域 ; 1 区:系指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区域; 2 区:系指在正常操作情况下不大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区域,即使出现,也可能仅偶然发生并且存在时间短。 1.2.1.2

12、7 非危险 区域:系指气体危险区域以外的区域。 1.2.1.28 集液盘:系指管路发生泄漏事故时,防止 LNG 外流的固定容器或移动容器。 1.2.1.29 间接读出系统:系指不直接将被测量介质引至显示地点,而将介质有关测量数据转化为电子或机械 信号 输送至 能 显示的舱室或位置的监测系统。 1.2.1.30 气体燃料发动机:系指以天然气 为 燃料发动机。 1.2.1.31 用气设备:系指 船上 使用气体作为燃料的任何装置。 1.2.1.32 ESD( Emergency shutdown): 系指紧急切断 。 1.2.1.33 充装极限( FL):系指当液体货物达到基准温度时,液货舱内的最大

13、液体体积与整个液货舱容积之比。 1.2.1.34 装载极限( LL):系指最大许可的液体体积与液货舱可装载容积之比。 1.2.1.35 液货舱接头处所: 系指设有 液货 舱所需的所有接头和阀门的处所 。该处所应包围全部液货舱,当液货舱为双壳结构且外壳由耐低温材料制成时,该处所可仅包围部分液货舱。 1.2.1.36 加注管路:系指加注趸船上为 LNG 动力船舶加注 LNG 燃料的固定管路。通常至少包括 液货舱 液相出口管路及其附件、 蒸发气 回路管路等。加注管路可用于 LNG 运输船向 液货舱 补给 LNG 燃料。 1.2.1.37 补给管路:系指用于 LNG 运输船或 LNG 罐车向液货舱补给

14、 LNG 燃料的固定管路。通常包括与 LNG 运输船连接的管路接头处或卸车口至液货舱之间的液相和气相管路。 3 1.2.1.38 开敞甲板:系指无重大火灾风险的甲板,其至少两端 /侧开敞,或一端开敞、通过分布在侧壁或上部甲板的固定开口提供遍及整个甲板长度的充分有效的自然通风。 1.2.1.39 补给作业区:系指设有补给总管接头,进行货物补给操作的甲板区域, 补给 作业区分为 LNG 补给 作业区和加油 补给 区 。 1.2.1.40 天然气管路:系指所有可能含有液化天然气或液化天然气蒸发气体的管路。 1.2.1.41 双截止透气阀:系指管路 中的两只串联阀和释放此两阀之间管路中压力的一只阀。

15、第 3 节 等级划分 1.3.1 一般要求 1.3.1.1 针对不同等级的加注趸船,应采取本 规范 规定的相应风险控制措施。 1.3.2 等级划分 1.3.2.1 对于仅加注 LNG 燃料的加注趸船,其等级划分按表 1.3.2.1( 1) ; 对于加注LNG 燃料和加注燃油合建的加注趸船,其等级划分按表 1.3.2.1( 2) 。 液化天然气加注趸船等级划分 表 1.3.2.1( 1) 级 别 液货舱总容积 V( m3) 液货舱单 舱 容积上限( m3) III 级 400 V 600 300 II 级 200 V 400 200 I 级 V200 100 液化天然气 /燃油加注趸船等级划分

16、表 1.3.2.1( 2) 级 别 液货舱总容积 V( m3) 液货舱单 舱 容积上限( m3) 油舱总容 量 Vo( t) III 级 350 V 500 250 1000 Vo 2000 II 级 200 V 350 175 500 Vo 1000 I 级 V 200 100 Vo500 注: LNG 液货舱 总容积范围、油舱总容积范围中的任意一项达到表 1.3.2.1( 1) 和 1.3.2.1( 2)中规定的范围,则认为该加注趸船划入该范围相对应的级别。 4 第 2 章 入级 与检验 第 1 节 一般规定 2.1.1 一般要求 2.1.1.1 凡 申请入级的 加注趸船 ,应符合本规范的

17、规定。 2.1.1.2 本章未规定者, 应满足本社 内河船舶入级规则 相关要求 。 第 2 节 入级符号与附加标志 2.2.1 入级符号 2.2.1.1 凡加注趸船的船体(包括设备)与轮机(包括电气设备)经本社批准入级,将根据 本社 内河船舶入级规则相应的规定授予相应的入级符号。 2.2.2 附加标志 2.2.2.1 加注 趸船附加标志系由船东申请,经本社审查设计图纸、检验,确认满足本规范相应要求后,本社可授予如表 2.2.2.1 所示附加标志: 表 2.2.2.1 加注 趸船附加标志 附加标志 说明 中 文 英 文 液化天然气加注趸船 LNG Bunkering Pontoon 具有加注液化

18、天然气功能的加注趸船 第 3 节 船用产品 2.3.1 一般 要求 2.3.1.1 产品检验应满足本社相关规范、规则和产品检验指南对 加注趸船 相关产品的要求。 第 4 节 图纸资料 2.4.1 一般要求 2.4.1.1 船舶 除按 本社 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 、内河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及其他有关规范 的要求 提交图纸资料外 , 还应按照本节 要求 送审有关图纸资料 。 2.4.2 LNG 系统及设备 2.4.2.1 所有 船舶 ,应将以下所列图纸和资料 至少 一式 3 份送交本社批准: ( 1)显示下列处所位置的布置图 机器处所、起居处所、油舱、隔离舱、服务处所和控制站; 液货

19、舱 和 LNG货舱 区 、拦蓄区; 5 气体压缩机室; 带有补给或加注接头的天然气管路; 液货舱 舱口、透气管和通向 液货舱 的其他开口的布置; 气体危险处所的通风管、门和开口布置; 通向起居处所、服务处所和控制站的入口、空气进口的布置; 惰性气体布置; 罩棚的布置; 危险区域。 ( 2) 下列管系图及相关技术文件 : LNG加注管系图和说明,包括安全释放阀透气管路; LNG补给管系图和说明,包括安全释放阀透气管路; 支管、回管、弯头、伸缩接头和波纹管等类似装置的技术文件; 天然气管路系统中法兰、阀和其他装置的图纸和说明; 天然气管路的材料、焊接、焊后热处理和无损检测试验技术文件; 天然气管路

20、压力试验(强度和密性试验)技术文件; 管路电气接地技术文件; 在切断补给或加注接头之前从燃料管中去除燃料的措施的技术文件。 ( 3)拦蓄区性能说明及设计细节的有关资料; ( 4) 下列控制和监控系统: 气体探测系统; LNG液货舱监控系统; 加注设备监控系统; 气体压缩机控制和监控系统。 ( 5) 对具有加注燃油功能的加注趸船,还应将下列图纸一式 3份提交批准: 货油管系图; 货泵舱和隔离空舱舱底水管系图; 透气系统布置图(包括驱气除气系统); 闭式测量系统图(如采用时); 锅炉管系图(如采用时); 加热管系图(如采用时); 货泵舱布置图。 ( 6) LNG 泵自动停止装置的技术文件 ; (

21、7) 真空 绝热 C 型 独立 液货舱 及其设计细节的相关资料 液货舱 的详细图纸,包括内部结构、隔热、管路、阀件和接头等; 液货舱 支撑的详细图纸; 液货舱 及连接管路的材料说明书; 液货舱 设计载荷和结构分析的技术文件; 液货舱 的完整应力分析资料; 液货舱 压力释放阀的排量计算书; 液货舱 焊缝的无损检测、强度和罐体密性试验的资料; 液货舱 焊接工艺说明书 ; 液货舱 保温寿命和液货舱附带测试装置(压力、液位和温度等)及仪表寿命的证明材料。 ( 8) LNG 泵 6 LNG的总装图; 主要零部件图; 主要技术参数; 零部件规格及材料明细表; LNG泵管路系统和附属设备布置图 (包括 传感

22、器设置、安全阀(如设有)等)。 ( 9) 柔性连接设备 加注软管及其支撑结构布置图; 加注软管材料说明书; 加注软管使用说明书; 主动或被动脱开装置(包括拉断阀)的设置细节等 。 ( 10)拉断阀 产品标准(或产品技术条件); 总装图; 主要零部件图; 主要技术参数; 零部件规格及材料明细表; 强度及性能计算书; 使用说明书; 产品试验大纲。 ( 11) 快速接头 产品标准(或产品技术条件); 总装图; 主要零部件图; 主要技术参数; 零部件规格及材料明细表; 强度及性能计算书; 使用说明书; 产品试验大纲。 ( 12)加注臂及其设计细节的相关资料 总图和包络线图; 结构详图,包括旋转接头及回

23、转支撑、 紧急脱离装置 、 杂散电流 防护、 电气连续性及接地、 阀门、法兰和接管等细节; 主要零部件图 ; 焊接工艺规格书; 零部件规格及材料明细表; 焊缝的无损检测、强度、低温试验、密性试验、功能试验大纲等资料; 加注臂设计载荷和结构分析技术文件; 液压控制系统图(如设有时); 紧急脱离装置系统图。 使用说明书; ( 13)快速连接器 快速连接器结构详图; 快速连接器 设计载荷和结构分析技术文件 ; 产品试验大纲 。 7 2.4.2.2 下列图纸资料一式 3 份提交本社备查: ( 1) 设计温度低于 -110 的管路的应力分析报告; ( 2) 低温管系的隔热布置说明; ( 3) 安全操作手

24、册。 2.4.3 船体结构 2.4.3.1 船舶 建造前应将下列项目的图纸资料一式 3 份提交批准: ( 1) 液货舱 支撑结构图 ; ( 2) 软管吊架 /托架或加注臂立柱与船体结构连接结构图。 2.4.3.2 供备查的图纸资料: ( 1) 液货舱 支撑结构强度计算书 ; ( 2) 软管吊架 /托架或加注臂立柱与船体结构连接结构 强度计算书。 2.4.4 电气设备 2.4.4.1 对所有 船舶 ,应将以下所列图纸和资料一式 3 份提交批准: ( 1) 气体危险区域内所有电气设备布置图; ( 2) 本质安全电路单线图; ( 3) 认可防爆设备 一览表 ; ( 4) 危险区域划分图; ( 5)

25、电视监视装置和系统图。 2.4.4.2 供备查的图纸资料: ( 1) 全船电气说明书; ( 2) 照度计算说明书。 2.4.5 其他 2.4.5.1 本社认为必要的其他图纸和资料。 2.4.6 船 上应保存的资料 2.4.6.1 货物控制室 应配有 安全操作手册 ,且应根据设备和程序的变更及时更新。 2.4.6.2 安全操作手册 应至少列出: ( 1) 补给、加注等操作程序及相关加注作业限制条件,包括加注操作检查表 ; ( 2) LNG 各个设备检查和维护程序; ( 3)对设备检查的方式和频率;对设备维修的操作过程。 2.4.6.3 加注作业 有关的图纸 和资料,主要包括: ( 1) 设备及管

26、路的作业流程图和工序及仪表系统图,应涵盖加注设备、 LNG 液货舱的所有的管路及设备; ( 2) 加注系统图,涵盖加注设备布置的详细图纸、加注设备图纸、管路设计图纸(包括安装和绝热)、通风管、阀门及装置、压力释放装置、膨胀节、通风、吹扫布置、蒸发气管理等; ( 3)危险区域的划分图、危险区域的入口和通风布置; ( 4) 加注区域内电气设备和机械设备的布置清单; ( 5) 设备说明书应包括图纸和流程图,包含的安全要素有:使用、维护、检查、正确操作的校正以及维修; ( 6)安全系统说明书、主动和被动防火系统说明书及紧急切断布置说明书,应涵盖控制、监控和报警的列表。 8 2.4.6.4 低温防护和紧

27、急排放的说明书。 2.4.6.5 人员培训记录 簿 。 2.4.6.6 应急响应计划。 第 5 节 检验 2.5.1 一般 要求 2.5.1.1 船舶的检验包括建造中检验和建造后检验;建造后检验包括年度检验、中间检验、特别检验以及船底外部检查等。 2.5.1.2 对于 船舶 的检验程序、检验方式、检验种类、检验条件、检验前准备、检验和试验要求以及船舶图纸、资料、证书、记录和报告等的保存,本章未规定者,应按本社 内河船舶入级规则和 钢质 内河船舶建造规范 中 有关规定执行 。 2.5.2 建造中检验 2.5.2.1 加注趸船的建造中检验除按本社内河船舶入级规则和 钢质 内河船舶建造规范 对趸船的

28、建造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外,尚应增加下列项目: ( 1)核查 LNG加注系统及设备的 布置 ; ( 2) 液货舱 的安装和试验 ,可参照本社内河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或入级规则等对液化气体货舱的检验要求 ; ( 3)真空绝热 C型独立液货舱的真空度检查 1(如适用) ; ( 4)液货舱 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报警装置、压力释放阀等)的检查 ; ( 5)拦蓄区的敷设和检查 (如适用) ; ( 6)危险区域通风系统的安装和试验; ( 7)加注系统的安装和试验,包括 LNG泵、加注臂或 柔性连接设备 等; ( 8)补给系统的安装和试验,包括 LNG泵等; ( 9) 加注系统 和 补给系统安全

29、功能的安装和试验, 包括 ESD系统 ; ( 10)气体探头的安装位置、数量,并进行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试验; ( 11)防爆设备或防点燃设备的确认和安全检查 ; ( 12) 确认本质安全电路的设备和电缆安装的正确性; ( 13)防火、灭火装置的安装与试验; ( 14) 防雷、防静电、防杂散电流设施的检查; ( 15) 用气设备 和系统的安装及试验; ( 16)惰气发生装置及吹扫管路的检查; ( 17)通风系统的 检查; ( 18) LNG系统效用试验,包括 LNG补给和加注系统,可采用液氮作为介质; ( 19)确认可燃气体探测装置的配备。 2.5.2.2 确认船上已配备下列所需文件: ( 1)

30、 安全操作手册; ( 2) 加注作业有关的图纸和资料; ( 3) 低温防护和紧急排放的说明书; ( 4) 人员培训记录簿; ( 5) 应急响应计划。 1 测试方法可参见 GB/T 18443.2 真空绝热深冷设备性能试验方法 第 2 部分:真空度测量。 9 2.5.2.3 本社认为需要检查和试验的项目。 2.5.3 建造后检验 2.5.3.1 一般要求 ( 1)船舶 建造后的各种检验,除满足本规范要求外,尚应满足本社内河船舶入级规则第 5 章 及 内河散装 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的适用要求。 ( 2) 年度检验通常在营运期间进行,因此, 液货舱 不需要进行除气 或惰化。 ( 3) 中间

31、检验一般应在船舶已除气状态下进行。 ( 4) 特别检验应在已除气、无油(加油及加气同时加注趸船)状态下和通常应在坞内 /上排时进行。 2.5.3.2 船舶 首次进行 LNG 补给和加注作业操作时,验船师应现场见证 ,确认液货舱及其附件、相关仪表、阀件、 LNG 泵、 LNG 加注设备及 LNG 加注控制系统 等相关设备 应处于良好状态。 2.5.3.3 船舶 年度检验、中间检验和特别检验的检验间隔期限见表 2.5.3.3。 表 2.5.3.3 特别检验次数 间隔期限(年) 检验种类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及以后各次 加注趸船 特别检验 8 8 4 4 中间检验 4 4 2 2 年度检验

32、 1 1 1 1 2.5.3.5 年度检验 ( 1) 本社 内河船舶入级规则 、 内河散装 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 及 天然气 燃料动力船舶规范 等 相关规范对 年度 检验的 适用 要求 ; ( 2) 对 C 型独立液货舱 ,应 检查 液货舱 铭牌是否清晰、牢固可靠 , 内容是否齐全 ; ( 3)检查 液货舱 液位指示仪是否处于工作状态以及高液位报警和高液位自动关闭系统是否处于 正常 状态; ( 4) 对 液货舱 压力释放阀的最大开启压力调定值 进行标定 ; ( 5) 检查 液货舱 压力、温度(如设有)指示装置和所附连的报警装置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 6) 对 真空 绝热 C 型独立液

33、货舱 , 应检查燃料舱外壁是否有剥蚀、腐蚀,或刮伤、凹陷、变形、焊缝缺陷、外壳结霜、冒汗等现象; ( 7) 目视检查燃料舱本体接口部位焊缝的裂纹等; ( 8) 确认 液货舱 安全操作程序 (包括液货舱主阀的安全控制、液位容积对照表、压力释放阀紧急隔离、加注预冷要求等)保存在船上。 ( 9)真空绝热 C 型独立液货舱的 防爆装置 外观检查(如适用) ; ( 10) 真空绝热 C 型独立液货舱与基座连接螺栓检查 ; ( 11)检查 液货舱接头 处所的 密封设施 是否处于 正常 状态; ( 12) 低温管路及其低温阀件检查 ; ( 13) 检查拦蓄区结构的完好性,包括污水阱的温度和液位监测装置的检查

34、(如设有时); ( 14) 检查面向危险区域的上层建筑和甲板室端壁上的门、舷窗和窗等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 15) 对热交换器进行检查,以确认其运行状态、加热能力等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 (如 10 适用) ; ( 16)检查面向危险区域的上层建筑和甲板室端壁上的门、舷窗和窗等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 ( 17)检查工作处所的通风系统和 气闸 (如设有)以及居住处所的通风关闭装置是否处于 正常 状态; ( 18)检查不经常进入的处所所用的 便携式 通风设备(如设有)是否处于 正常 状态 ; ( 19)检查 集液盘及其与甲板之间的隔热 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如设有时); ( 20)检查手动应急关闭系统以及

35、LNG 泵 的自动关闭装置是否处于 正常 状态; ( 21)检查 LNG 透气管路系统 , 包括透气 管 桅和防护网。对气体燃料管路上的膨胀接头、支架等应特别予以注意; ( 22)检查气 体危险区域的电气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并检查维护及维修记录; ( 23)检查气体燃料探测系统,并对其进行试验,以确认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必要时应用样气进行校核; ( 24)检查 探火 和灭火装置,并试验起动一台主消防泵 ; ( 25)检查水雾 、 水幕系统是否处于 正常 状态; ( 26)检查干粉灭火系统是否处于 正常 状态 ; ( 27) 检查固定式甲板 泡沫 灭火系统 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如 设有时); ( 28)检查在遇到 LNG 出现泄漏时供保护船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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