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规定了板式海水淡化装置(以下简称装置)的要求、质量保证规定和交货准备。本规范适用于板间介质设计压力不大于0.6MPa,以缸套水、低压废汽或饱和蒸汽为热源,蒸发器和冷凝器为板式结构,采用真空沸腾蒸馏将海水转化为淡水的装置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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