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59. 120 w 91 FL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不锈钢焊接式烘筒Stainless steel welding cylinder 2006-07-10发布061214000358 FZ 92065-2006 代替FZ92065-1998 2007-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不锈钢焊接式烘筒FZ 920652006 争舍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网址www.spc. net. en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峰开本8801
2、2301/16 印张0.5 字数8千字2006年11月第一版2006年11月第一次印刷祷书号:155066 2 17261定价8.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FZ 92065-2006 前言本标准代替FZ92065-1998不锈钢焊接式烘筒。本标准与FZ92065一1998相比的主要变化如下:一一提高筒体外径偏差要求;十一提高烘筒形位公差要求;一一一筒体加工成形后的最小厚度按其内径尺寸分档要求;一一一提高烘筒许用的平衡品质等级;一一增加了开设安装观察孔的要求。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
3、任。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纺织机械与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无锡纺织机械研究所、黄石纺织机械厂、郑州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姜堪市恒丰染整设备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建业染整机械有限公司、仪征市第三纺织机械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z赵蓉贞、赵基平、胡大宛、杨建伟、陈晓云、胡健、李建龙、冯在林、李道霖。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一一ZBW93002-1989; 一FZ92065-1998 I FZ 92065-2006 不锈钢焊接式烘筒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不锈钢焊接式烘筒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造用于平幅织物、纱线及无
4、纺布等烘燥用的不锈钢焊接式烘筒。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50 1998 钢制压力容器GB/T 9239一1988刚性转子平衡品质许用不平衡的确定JB 4708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JB 4730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FZ/T 90001 纺织机械产品包装FZ/T 90074 纺织机械产品涂装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 分类3. 1 封头结构型
5、式3. 1. 1 外凸型(见图1)。3. 1. 2 内凹型(见图2)。3. 1. 3 平板型(见图3)。B f, 固1B f, 固2FZ 92065-2006 卡一一一一一B L 固33.2 基本参数3. 2. 1 主要尺寸见表L表1单位为毫米公称宽度b1 100、1200、1400、1600、1800、2000、2200、2 400、2600、2800、3000、3200、3400、3600 筒体外径D外凸型简体宽度B内凹型3.2.2 3. 2. 3 3.2.4 3.2.5 3. 2. 6 4 要求平板型安装中心距L设计压力:0.40 MPao 最高工作压力:0.36 MPa。设计温度:15
6、1。工作介质:饱和水蒸气。容器类别:第一类压力容器。570、800、1000、1200、1500、1800 B=b B=b+7o B=b+Ioo L=b+300或L=b十5004. 1 本产品按GB150一1998设计、制造、检验与验收,并接受根据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监督。4.2 筒体、封头等主要受压元件材料,应符合GB150-1998推荐选用的范围。4.3 焊接接头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4.4 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气孔、弧坑和飞溅物。4.5 筒体、封头对接焊接接头应进行射线检测和缺陷等级评定,局部(20%)检测不低于皿级为合格,全部(100%)检测不低于E级为合格。4.6 简体外径偏差见
7、表2。表2单位为毫米简体外径D570 800 1 000 1 200 1 500 1 800 。一1.45 。1. 10 。一0.85。一0.60。一0.45。一0.40筒体外径偏差4. 7 烘筒表面素线直线度及烘筒表面对两端轴承处公共轴线的径向圆跳动公差见表3。2 FZ 92065-2006 表3单位为毫米公称宽度1 100、1200、1400 1 600、1800、2000 2 200、2400 2 600、2800 3 000、3200、3 400、3600 D=570 1. 0 1. 2 1. 8 2.0 2.2 径D=BOO 向D=l 000 圆跳1. 2 1. 8 2. 2 2.5
8、 3.0 动D=l 200 T, D=l 500 1. 5 2.0 2. 5 3.0 3.5 D=l 800 素线直线度0. 5/1 000 4.8 筒体加工成形后的最小厚度二2mm。其中,筒体内径570mm,公称宽度2200 mm时,准许其最小厚度二三1.80 mm。4.9 筒体表面粗糙度凡1.6 mo 4. 10 烘筒许用的平衡品质等级按GB/T9239-1988中G2. 5级规定。4. 11 烘筒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按GB150一1998中3.8的规定。4. 12 在封头适当的位置,开设直径80mm的安装观察孔。4. 13 涂装按FZ/T90074的规定。5 试验方法5. 1 筒体、
9、封头等主要受压元件材料按相关标准的规定检验。5.2 焊接接头按JB4708的规定进行焊接工艺评定。5.3 焊缝表面缺陷用目测检查。5.4 筒体、封头对接焊接接头的射线检测方法和评定,按JB4730的规定。5.5 筒体外径偏差用专用工装量具测量。5.6 径向圆跳动公差用百分表检测,其检测部位除在距烘筒公称宽度两端100mm处测定外,中间部位隔500mm左右分段检测。5. 7 烘筒表面素线直线度用平尺、塞尺检测。5.8 筒体最小壁厚用相应准确度的超声波测厚仪检测。5.9 用粗糙度样板对比目测R.值。5. 10 烘筒许用不平衡试验方法按GB/T9239 1988规定。5. 11 水压试验程序及要求按
10、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GB150-1998的有关规定。6 检验规则6. 1 出厂检验6. 1. 1 每只烘筒应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符合监检部门有关规定,方能出厂。出厂时,应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6. 1. 2 出厂检验项目:4.7 4. 11、4.13。6.2 型式检验6. 2. 1 产品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正常生产中,如结构、原材料、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时pb)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c) 第三方检验机构有要求时。OONmONN问FZ 92065-2006 6. 2. 2 型式检验项目:第4章。6.3 判定原则所检验的项目均符合标准的规定,可判定该样本符合标准要求。标志应设置表示烘筒旋转方向的明显标志。铭牌内容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铭牌必须安装于不可拆卸的部位上。7 7. 1 7.2 7.3 包装、运输和贮存产品包装应符合FZ/T90001规定。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按规定位置起吊,不得倾倒。产品出厂后,在良好的防雨及通气条件下贮存,包装箱内零件防潮、防锈有效期为一年。8 8. 1 8.2 究囚一必口一权。,r一侵一ue创一有切一专白一权弘一价版书一定8.00元8.3 FZ 92065-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