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2710-1991 焦化安全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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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华入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 91 Safety code for the coking plant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焦化厂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型焦化厂新建、扩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与验收,以及现有设施的生产、维护、检修和管理。2 引用标准GB 6222 巳l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723 I E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GB 8978 1亏水综合排放标准G即I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57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3基本要求3- 1 焦化设施的设计应保证安全可靠,对于危险作业、恶劣劳动条件作业及笨重体力劳

2、动作业,应优先采取饥械化、臼动化措施。3- 2 散发有害物质的设备向进行密闭,避免直接操作。3-3 焦化主体设施的设计和制造成有完整的技术文件,设计审查应有使用单位的安全部门参加。3. 4 施J:必须按设计进行,如有修改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隐蔽工程,应经使用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检查合恪,才能封闭。施工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使用单位存档。3- 5 新建、扩建、改造和大修的焦化设施,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合恪,并有完整的安全操作规程,才能投入运行。焦化设施的验收应有使用单位的安全部门参加。3- 6 对然化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3- 7 对

3、焦化作业人员,每隔12年应进行次职业危害体检,体检结果记入“职工健康监护卡片飞对身患职业病、职业禁忌或过敏症,符合调离规定者,应及时调离岗位。3, 8 存在危险物质的场地,应设醒目的安全标志。3- 9 可能泄漏或滞留有毒、布害气体而造成危险的地方,应设自动监测报警装置。3- 10 较高的通行、操作和阶修场所,应设平台或防护栏杆。3- 11 易燃、易爆或高温明火场所的作业人员禁止穿着化纤服装。3- 12 在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3-13禁止使用轻泊、洗池、苯类等易散发可燃蒸汽的液体或有毒液体擦洗设备、用具、衣物及地面。国家技术监督局199101-28批准1991 12 01实

4、施.J I o 4 厂址、厂区和厂房4. 1 厂址选择GB 1 2 71 0 91 4. 1. 1 焦化厂应位于居民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厂区边缘与居民区边缘的距离应根据环境评价确定,一般不小子I000 m。4. 1. 2 冶金联合企业中的焦化厂,不宜位于联合企业的全年最大频率风向的上风侧。4. 1. 3 主要建筑物应尽量避开不良地质地段,在矿区建厂时,厂区应避开陷落区,并符合爆破安全距离的要求。4. 1. 4 厂址标高应高出计算水位(设计水位十率水高度十波浪高)0. 5 m, 4. 2 厂区布首4. 2. 1 焦炉炉组纵轴宜与当地最大频率风向成最小夹角。4. 2. 2 回收车间应布置在

5、焦炉的机侧或一端,其建(构)筑物最外边缘距大型焦炉炉体边缘不应小于40m,J!P.中小型焦炉不应小子30m。4. 2. 3精苯车间不宜布置在厂区中心地带,与焦炉炉体净距不得小于50m。4. 2. 4 煤场和焦泊车间宜设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沥青生产装置应布置在焦油蒸馆生产装陀的端部,并位于厂区的边缘。4.2. 5 甲、乙、丙类物品库房之间以及与其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遵守GBJ16 87的规定。4. 2. 6 距甲、乙、丙类油库20m以内,不得设铁路道岔。4. 2. 7 禁止厂外道路穿越厂区。4. 3 厂房建筑4. 3. 1 焦化厂主要生产场所火灾危险性分类应遵守表1的规定。表l主要生

6、产场所火灾危险性分类类别备煤炼焦化产回收粗苯加工焦油加工甲集气管计器房,吸气初冷器,鼓风机室,电生产装置区,油库管道,复热式焦炉地捕焦袖器,硫镀饱和区,化验室下室,侧喷式焦妒烟器,洗茶塔、终冷塔、洗道走廊,焦炉煤气交氨t菁、洗苯塔、脱硫塔换机室、煤气管沟、等煤气区域,粗苯生产煤气预热器室、煤气装置区、贮槽区、装车水封室站,毗睫生产装置区和油库区,溶剂脱酣(用易燃溶剂生产装置区及溶剂贮槽区,直接式仪表室乙高炉煤气单热式焦硫碗库房,蒸氨装置焦油管式炉,蒸馆装置区,护地下室、烟道走区,氨压缩机房,浓氨沥青高置槽,沥青加热炉,廊、煤气管沟、水封水贮槽、装车站切青反应釜,秦管式炉,酣室,高炉煤气交换机精

7、制,茶曹燕馆及冷凝冷却室装置区结晶室,产品槽及泵房精荼厂房I I Ii GB12710 91 续表1类lj备煤炼焦化产回收粗苯加工焦油加工丙煤场贮槽,胶带输化验室,冷凝泵房,氨焦油馆分冷却区及泵房,偏送机通廊及转运站,水泵房分洗澡室,.醒心机室,盟配煤室,装饵煤区库房,化验室域破碎粉碎机室4. 3. 2 易燃与叮燃性物质生产厂房或库房的门窗应向外开,油库泵房靠贮槽一侧不应设门窗4. 3. 3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建筑a必须采用封闭式建筑时,应采取强制通风换气措施。4. 3. 4 容易积存可燃性粉尘的厂房、胶带输送机通廊的内表面,应平费、易于清扫。4. 3. 5 安全出

8、入口(疏散门)不应采用侧拉门库房除外),严禁采用转门。4. 3. 6 厂房、憾子的出入口和人行道,不宜正对车辆、设备运行频繁的地点,否则应设防护装置或悬挂醒目的管告标志。4. 3. 7 生产区域必须设安全通道,安全通道净宽不得小于lm,仅通向一个操作点或设备的不得小子。.8 m,局部特殊情况不得小子0.6 m0 5消防设施5. 1 大中型焦化厂宜设消防站,消防站应设在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位置。5. 2 粗苯生产、粗苯加工和焦油加工等主要火灾危险场所,应有直通消防站的报警信号或电话,并应有灭火设施。5. 3 下列场所应设消防灭火系统. 粗苯、精苯贮槽区,应设固定式或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槽区周围应

9、有消防给水系统。b. 粗苯和精苯的洗涤室、蒸馆室、原料泵房、产品泵房、贮槽室、精茶、工业菜、茶醉及焦油油泵房,精茶和工业茶的转鼓结晶机室、毗唆贮槽室、装桶间,均应设固定式或半固定式蒸汽灭火系统。c. 管式炉炉膛及回弯头箱,蔡曹干生产中的汽化器、氧化器、薄壁冷却器,应设固定式蒸汽灭火系统。d. 二甲酸、惠、沥青、酸油等闪点大于120的可燃液体贮槽或其他设备和管道易泄漏着火地点,应设半固定式蒸汽灭火系统。5. 4 灭火蒸汽管线蒸汽源的压力,不应小子6!05Pa(6.12 kg/cm2),其操纵阀门或接头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安全地点。5. 5 泡沫混合液管线宜地上敷设,不得从槽顶跨越。与泡沫发生器连接

10、的立管段应固定在槽壁上,防火堤内的水平管段应敷设在管墩管架上,但不得固定。s. 6 消防给水管网应采用环状管网,其输水干管应不少于两条s. 7 多层生产厂房应设消火栓和消防水泵,塔区各层操作平台应有小型灭火机并宜设蒸汽灭火接头。s. 8 甲、乙、丙类液体贮槽区的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外,距槽壁15m范围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槽可使用的数量内。s. 9 仔厂房、建筑物、库房等应备有小型灭火机,其数量应不小于表2的规定,灭火机应设置在便于取用的地点。I I 7 GB l 2 71 0 91 表2小型灭火机设置数量场所设置数量(个km)备注甲、乙类露天生产装置7 10 丙类露天生产装置5 6 甲、乙类

11、生产建筑物20 丙类生产建筑物12 月1、乙类仓库12 内类仓库10 阳、乙、同类液体装卸楼台每1015m设一个可设置干粉灭火机6 电气设施6. 1 防火防爆s. 1- 1 焦化!一主要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划分,应遵守表3的规定。表3主要爆炸危险场所等级等级t I词场所或装霞室内室外国气管宦接式计器室2区焦t户地下室2区烟道走廊F喷式2区炼焦侧喷式1区煤塔、炉问台和炉端台底层2区煤气预热樱室、煤气水封室1区初i争器2区鼓风机I区电捕焦油器2区硫锁饱和器2区毗睫回收装置及贮槽2区溶剂脱酣萃取塔、碱洗塔、油水分离椿2区l曹拥j贮槽I区泵房l区ft严时代?在茶、终冷、洗氨、洗革等塔2区燕氨装;.2民氨

12、水泵房2区浓氨水槽2区蒸馆装置2区洗澡泵房2区2区相萃产品泵房(单设或与洗涤泵房共用)l区油水分离器及贮槽2区I I GB12710 91 续表3等级车间场所或装置室内室外税硫1112区化产回收脱碗剂再生装青2民氨Hi缩押L房1区煤气放散装I!.2区.卢,蒸馆装置2区精1在洗涤装理l区酸焦铺革吹装置2区 氧压忧室1区萃加氧蒸筒、IJa氢、脱硫装冒2区氢气柜2区- . 粗菲加工重笨、轻溶剂贮槽2区古吗陆粟屠2区嚷古董2区._ - -事眉1区装丰台、洗草台1区油库区贮槽1区2区装桶间。区1区6. 1. 2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设计、安装、施工、运行、维修和安全管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

13、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门及有关规程与规范的规定。6. 1. 3 无法得到规定的防火防爆等级设备而采用代用设备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爆措施。s. 1, 4 变电F厅和自己也所不应设在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场所及贴邻其建造.供上述场所专用的10kV 及以下的变、配电室,采用防火墙隔开时,则可一面贴邻建造已设在爆炸危险场所的lOkV及以F的变、配电室,也应用防火墙隔开。6. 1. 5 架空电线严禁跨越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6. 1.6爆炸啊!火灾危险场所不宜采用电缆沟配线$若需设电缆沟,ljlj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或酸、碱等物质漏入电缆沟的措施进入变、配电室的电缆沟入口处,应予填实密封。

14、6. 1. 7爆炸有l火灾危险场所应设检修电源,日.1. 8 精苯车间内使用铜质导线和电缆。所有导线和电缆,五年内至少做一次绝缘试验,大修时,必须全部吏新。G. 1. 9 t!Jt由分库房内禁止安装任何电气设备和导线,库房外布线也应穿管安装。G.2 防触电6 2. 1 设备的电气控制箱和配电盘前后的地板,应铺设绝缘饭。变、配电室和电磁站,应备有绝缘手套、绝缘鞋和绝缘料等96- 2. 2 滑量也线高度不在小:t 5 m;j,庄子3.5 m的,其下部应设防护网。防护网应良好接地。s.2. 3 车辆l一电磁站的人行道净宽,不得小于0.8 m。裸露导体布置于人行道上部且离地面高度小于2. 2 m时,其

15、1、部应有隔根隔板离地应不小于1.9 m。6-2 4 电气设备(特别是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和电线的金属护管,应有接零或接地保护以及漏电保护苦苦。s.2. 5 电动斗辆的轨道I但电复接地轨道接头应用跨条连接。I 19 GB 12710-91 6. 2. 6 行灯电压不得大于36v,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场所,则电压不得大于12v。安全电压的电路必须是悬浮的。s. 3 P. a)j 6. 3. 1 自然采光不足的工作室内,夜间有人工作的场所及夜间有人、车辆行走的道路,均应设置照明。6. 3. 2 车辆及其附近的照明,不应使司机感到眩目。s. 3. 3 甲、乙类液体贮槽区,应采用从非爆炸危险区高处投光照

16、明,甲类液体贮槽区需要局部照明时,应采用防爆灯。6.3.4 作业场所的照度不得低于表4的规定。表4主要作业场所的照度革间和作业场所露天贮煤场,焦炉炉顶及两侧操作平台,回收和精制车间的露天装置区沥青池,解冻库,装卸台,卸料横桥,楼梯间和走廊量煤坑翻草机室,车库,转运站,凉焦台,炉间台和炉端台,胶带输送机遇廊,材料库通风柜,受媒坑下通廊破、粉碎机室,配煤室,贮煤槽顶,焦炉地下室焦妒烟道走廊,筛焦楼,熄焦泵房,罔收和精制车间的室内s. 3. 5 F列场所应设事故照明:. 受煤坑地下通廊、翻车机室底层gb. 焦炉交换机室、地下室、烟道走廊zc. 回收车间鼓风机室;d. 精苯车间5e. 中央变电所和集中

17、控制的仪表室。s. 3. 6 正常!照明中断时,事故!照明应能自动切换。Ix 最低照度3 5 IO 20 s. 3. 7 生产装置上的照明灯,不宜面对可燃气体(蒸汽)的放散管、贮槽顶部人孔(观察孔)和管道法兰盘,也不宜装在可能喷出可燃气体的水封槽和满流槽上部。s. 4 通讯和仪表s. 4. 1 下列单位(或岗位之间应设直通电话或直通讯号g. 厂调度室与各车阅、工段、重要岗位及热力供应、电力供应、水力供应、煤气防护、消防和医疗卫生等单位$b. 集中控制台与有关设备sc. 受煤与贮煤有关岗位;d. 运焦与筛焦有关岗位;. 鼓风机、焦炉交换机与联合企业煤气管理部门。s. 4. 2 易燃、可燃或有毒介

18、质导管不得直接进入仪表室,应通过变送器把信号引进仪表室。7 化工集置7. 1 通用规定7. 1. 1 1七产工艺装置宣布置在露天或敞开的建(构)筑物内。7. 1. 2 贮槽、塔器及其他设备的外壳,应有下列醒目的标志z贮槽z编号、名称、允许最小上空高度、允许最高温度;塔器:编号、名称、允许最大压力、温度;12 GB12710 91 其他设备:编号、名称。7. 1. 3 各塔器、容器的对外连接管线,应设可靠的隔断装置。. 1. 4 各培器、容器和管线的放散管,应遵守下列规定. 建(构)筑物内设备的放散管,应高出其建(构)筑物2m以上pb. 室外设备的放散管,应高出本设备2m以上,且应高出相邻有人操

19、作的最高设备2m以上; 煤气放散管,应遵守GB6222 86的有关规定。7. 1. 5拟放散的气体、蒸汽宜按种类分别集中,并经净化处理后再放散。7. 1. 6 可燃气体管线应设冷凝水排水器,放散管末端应设阻火器。7. 1. 7 生产、贮存和装卸甲类液体与可燃气体的管线及设备,应设接地装置,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管线至少两端接地。b. 直径小于20m的贮槽,至少2处接地3大于2白m的,至少4处接地。c. 仅为防静电的接地,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100Q,兼作防雷的,应遵守GB.I57 83的有关规定;与真他用途的接地极共用时,应取其中数值最小者。7. 1. 8 停产不用的塔器、容器、管线等,应清扫干净

20、,并应打开放散管和隔断对外连接$报废不用的,清扫干净后应立即拆除。7. 1. 9 甲、乙类生产场所的设备及管线,其保温应采用不燃或难燃保温材料,并应防止可燃物渗入绝热层。7.1.10 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施工、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现行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1. 11 不能自动调节液茸的塔器,应设液封。7.1.12 塔器的窥镜、液面计,其玻璃应能耐高温,并应严密。7.1.13 管式炉点火前,必须确保炉内无爆炸性气体。. 1. 14 管式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停止煤气供应. 煤气主管压力降到500Pa以下,或主管压力波动危及安全加热,b. 炉内火焰突然熄灭; 烟筒(道)吸力下

21、隆,不能保证安全加热gd. 炉管漏泊。7.1.15 一切自动或遥控的设备,其周围应有防止人员接近的措施和警告牌。. 1. 16 在轨道1行走的设备,其两端应有缓冲器,轨道两端应设电气限位器和机械安全挡。. 1. 17 在同一轨道上行走的两台设备,必须有防止碰撞的信号或自动联锁装置. 1. 18 行走设备和无法安装防护罩的转动设备,均应设声、光信号及制动闸。7. 1. 19 转动设备和提升设备周围,应设防护栏杆。7. 1. 20 安全装皆不全不允许启动的设备,均应设安全联锁装置。7. 1. 21 兼具电动和手动两种方式的转动设备,应设手动时自动断电联锁。手动操作前,应拉下设备的电源开关。7.2管

22、线. 2. 1 全厂性的工艺管线,宜集中布置形成管线带,并采用地上架设。. 2. 2 可燃气体或甲、乙、丙类液体管线,不得穿过仪表室、变电所、配电室、办公室和休息室,不宜穿过与该管线无关的贮槽区或生产厂房。7.2.3 可燃气体或甲、乙、丙类液体的管线,不宜地下敷设s需用管掏敷设时,在管沟迸出装置和房处应妥善隔断。管沟内不得积聚可燃气体、蒸汽。. 2. 4 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应敷设在管线带的F部。. 2. 5 蒸汽管与易燃物管道向向架设时,蒸汽管应架设在上方。421 GB 12710- 91 7- 2. 6 输送易凝、可燃液体的管道及阀门均应保温,禁止使用明火烘烤。7.2. 7 甲、乙、内类液体

23、或有毒液体管道,禁止采用填料补偿装置。7.2. 8 阀门安装lfL宜不应妨碍本身的拆装、检修和生产操作,手轮距地面或操作平台的高度宜为. 2 m阀门的数量应保证每台设备或机组均能可靠地隔断。7. 2. 9 阀门附有开、关旋转方向和开、关程度的指示,旋塞应有明显的开、关方向标志。1.2. 10 禁止用管道上的调节配件代替隔断阀门,禁止以关阀门代替堵盲板。7. 2. 11 事故排放管应坡向事故排放贮槽,管道上应尽量少设弯头、支管,除设备附近的隔断阀门外,沿排放管全长都不应设旋塞和阀门。7. 2. 12 敷设在煤气鼓风机电机专用通风机的吸风口附近的蒸汽管道,禁止安设阀门和法兰等连接件。7.2. 13

24、 宵板和宾m圈的手柄应有明显区别。7.2. 14 穿过防火堤的管道,其管沟必须填平。禁止与油库无关的管道穿过其防火堤。7. 2. 15 禁止利用甲、乙、丙类液体及可燃气体的管道作零线或接地线。7. 2. 16 水、蒸汽、空气等辅助管线与甲、乙、丙类液体或有毒液体、可燃气体的设备、机械、管线连接时,若有发生倒流的可能,则应在辅助管线上安装逆LI:.阀。7.2. 17 引入煤气管道上的蒸汽吹扫管,使用后,必须严格与煤气管道隔绝。7. 2. 18供油泵在停电、停汽或其他情况下可能发生倒流时,应在其出口管道上安装逆1七阅。7.2. 19 酸、碱、盼和易燃液体的输送泵,应用机械密封,若用填料盒密封,应加

25、保护罩b7.2.20 酸、碱、酸及高温液体管道的法兰应加保护罩,法兰位置应尽量避开经常有人操作的地方。7. 2. 21 !Y水总排出管应设水封并e全厂性下水道的干管、支干管,在各区(装1墅区、贮槽民、辅助生产区)之间,应用水封井隔开;水封井之间管道长度不应超过300m。7.2. 22 管!it涂色胶遵守GB7231 87的规定7.3 贮栩7. 3. 1 贮槽的布青及防火间距,应符合GBJ6 87的规定。7. 3. 2 带盖1可气槽应设放散管可能堵塞的放散管应设蒸汽吹扫管。7. 3. 3容址大jI 00旷的贮槽宜分别设走憾。7. 3. 4 吁1、乙、丙类液体的地上、半地下贮槽或贮槽组,应设置非燃

26、烧材料的防火堤,并应符合F列要求:a. 防火堤内:槽的布在不宜超过两行,但单槽容量不大子I000 m且闪点高于120c的液体贮惘,口不超过网行。b. 防火堤内有效容量不应小于最大槽的容量,但对于浮顶槽,可不小于最大贮槽容量的一半。c. 防火堤内侧基脚线至立式贮槽外壁的距离,不应小于槽壁高的一半。卧式贮槽至防火堤内侧基调线的水平距离不成小子3mo d. 防火堤的高度宜为l.6m,其实际高度应比按有效容积计算的高度高0.2 m。 沸溢性液体地上、半地F贮槽,每个贮槽应设一个防火堤或防火隔堤。f. 含油污水排水管出防火堤处应有水封设施,雨水排水管应设阀门等封闭装贵。7. 3. 5 闪点高于120的液

27、体贮槽,桶装乙、丙类液体的堆场,甲类液体半露天堆场,均可不设防火堤,llJN.有防且液体流散的设施。7. 3. 6 贮槽组内,甲类与乙、丙类液体贮槽之间应设分隔堤,其高度不得低于O.5 m,且比防火堤低。.3 mo 7. 3. 7 盼、碱和甲、乙、丙类液体高位贮槽,应设满流槽或液位控制装置。7. 3.8 甲、乙类液体贮槽的注入管,应有消除静电的措施。7. 3.9 甲、乙、内类液体贮槽宣布置在地势较低的地方,若布置在地势较高的地带,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22 GB 12710-91 7. 3. 10 甲、乙、丙类液体贮槽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5的规定。表5甲、乙、丙类液体贮槽之间的防火间距、同

28、距寸主槽形式固定顶槽液体类别单槽容量(m人得顶贮槽地上式半地下式地下式I 000 O. 6 D 丙类不限O. 4 D 不限不限注zD为相邻立式贮槽中较大槽的直径(m)1短形贮槽的直径为长边与短边之和的一半7. 3. 11 露天甲类液体贮槽区立式贮槽的走台通道,不宜从贮槽顶部通过。7. 3. 12 浓硫酸贮槽顶部应设脱水器,或采用其他防水措施,槽底的吸出管应设两道阀门。8 备煤8. 1 受媒8. , . 1 解冻所和卸煤楼桥的煤车出入口,应设信号灯。s. 1. 2 解冻所不得1人操作。m 卧式贮槽不小于0.8 8. 1. 3 翻车机应设事故开关、自动脱钩装置、翻转角度极限信号和开关,以及人工清扫

29、车厢时的断电开关,且JN.有制动闸。s. 1-4 翻车机转型IJ90。时,其红色信号灯熄灭前禁止清扫车底。翻车时,其下部和卷扬机两侧禁止有人工作和逗留。8. 1. 5 重车和空车铁牛前后,应设行程限位开关和信号装置,并应有制动闸s. 1. 6 用铁牛牵引时其轨道上应设活动挡车器。8. 1. 7 严禁在车厢撞控时上下车。8. 1. 8 螺旋卸煤机和链斗卸煤机应设夹轨器。s. 1. 9 螺旋卸煤机的螺旋和链斗卸煤机的链斗起落机构,应设提升高度极限开关s. 1. 10 卸煤机械离开车厢之前,禁止扫煤人员进入车厢内工作。8.2 贮煤a. 2. , 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检验、报废、使用和管理g应遵守G

30、B6067-85的有关规定。s. 2. 2 堆取料机应设下列装置a. 风速计,b. 防碰撞装置gc. 运输胶带联锁装置ed. 与煤场调度通话装置ge. 回转机构和变幅机构的限位开关及信号;f. 子动或具有独立电源的电动夹轨钳。8. 2. 3堆取料机供电地沟,应有保护盖板或保护网,沟内应有排水设施”8.2.4 禁止推土机横跨门式起重机轨道。8. 2. 5煤堆应有防止自燃的措施,煤堆上宜喷覆盖J或水。8. 2. 6 煤槽上部的入孔应设金属盖板或围栏,煤流入口应设篮子,受煤槽的筐格不得大于o. 2 O. 3 m,翻车机下煤槽篝格不得大于0.4 X 0. 8 m,粉碎机后各煤槽髓缝不得大于0.2 m0

31、 s.2. 7 煤糟的斗嘴应为双曲线型,煤槽应设振煤装置。s. 2. 8 地下通廊应有防止地下水浸入的设施,其地坪应坡向集水沟。集水沟必须设盖板。423 GB 127 1 0 91 a.2. s 煤塔顶层除胶带通廊外,还应另设一个出口a. 2. 1 o 进入煤槽、煤塔扒煤或清扫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且必须有人监护。人工捅料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8. 3配煤、破碎及粉碎8. 3. 1 配煤操作宜自动化8. 3. 2 配煤盘下的胶带输送机与配煤斗槽立柱之间的距离,在跑盘一侧不得小于Imo 8. 3. 3 粉碎机前应设电磁分离器。8. 3. 4 破碎机和粉碎机,应有电流表、电压表及盘车自动断电的联

32、锁。8. 3. 5 锤式粉碎机应有打开上盖的起重装置。8. 3. 6焊锤间应设带有净化器的抽风机。8. 3. 7 粉碎机运转时,禁止打开其两端门和小门。8.4 成型煤8. 4. 1 混煤机、混捏机和成型机,应设电流表、电压表、超负荷自动停机的联锁及相互自动联锁装置。a. 4. 2 进入混煤机的沥青配管应全封闭,并安装蒸汽保温管。8. 4. 3热态中不得进行点检、清扫等作业。a. 4.4 1昆捏机外壁应安装保温材料。8. 4. 5 成型机应设门开机停的联锁装置8. 4. 6 各机进出口和网式输送机,应设置带净化器的抽风机。8. 4. 7 网式输送机应设断链检测器。8. 5 运煤a. s. 1 胶

33、带输送机及有关设施,应有按工艺要求启动或停止的顺序联锁,宜集中操作、集中控制。8. 5. 2 胶带输送机应有下列装宦za. 胶带打滑、跑偏及溜槽堵塞的探测器zb. 机头、机尾自动清扫装置3c. 倾斜胶带的防逆转装置sd. 紧急停机装置3e. 自动调整跑偏装置。8. 5. 3胶带输送机通廊两侧的人行道,净宽不得小于0.8 m,如系单侧人行道,则不得小子1.3 m,人行道上不得设堕入孔或敷设蒸汽管、水管等妨碍行走的管线。8. 5. 4 胶带通廊不得采用可燃材料建筑。8. 5. 5 沿胶带走向每隔50JOOm,应设一个横跨胶带的过桥。过桥走台平面的净空高度应不小于I. 6 m。8. 5. 6 胶带输

34、送机侧面的人行道,其倾角大于6。的,应有防滑措施;大于12。的,应设踏步。8. 5. 7 运输胶带宜加罩。未加罩的,应在机架两侧的下列地点,设置钢制档板:a. 人工挑挤、杂物处3b. 电磁分离器下需要人王拣出铁物处; 起落胶带分流器及清扫溜槽处 人工跑盘和人工采样处;e. I主他经常有人操作的地方。a. s.a 胶带输送机支架的高度,应使胶带最低点距地面不小于400mm, 8. 5. 9 胶带输送机的传动装置、机头、机尾和机架等与墙壁的距离,不得小于lm。机头、机尾和技紧装百应有防护设施。a. s. io 采用长溜槽运煤,应设防堵振煤装置。424 GB12710 91 a. s. 11 需人工

35、清扫的溜槽,上部应设平台。a. s. 12 胶带卸料小车应设夹轨钳,其轨道两端应有限位开关。8.5. 13胶带输送机运行时禁止用铁锹等工具处理、清理转动部位。9炼焦s. 1 焦炉s. 1. 1 焦炉炉顶表面应平整,纵、横拉条不得突出表面s. 1. 2 焦炉应采用水封式上升管盖、隔热炉盖等措施。s. 1. 3 炉端台TO部应设操作工人休息室。9. 1. 4 元汽化冷却的上升管,必须设防热挡板或采取其他隔热措施。s. 1. 5 E升管汽化冷却装置及其附件的设计、制造、施工、验收和管理,应遵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s. 1. 6 K升管汽化冷却装置水套缺水时,必须通蒸汽降温后,方可送水

36、。s. 1. 7 焦炉宜采用双集气管。在对着上升管管口的横贯管管段下部宜设防火罩。s. 1. 8 集气管的放散管应离出走台5m以上,其开闭应能在集气管走台上进行。9. 1. 9 集气管应设事故用工业水管,操作台上都应设清扫孔,s. 1. 10 禁止在距打开上升管盖的炭化室5m以内清扫集气管。s. 1. 11 上升管、桥管、集气管和吸气管上的清扫孔盖和活动盖板等,均应用小链与其相邻构件固定s. 1. 12 清扫k升管、桥管宜机械化,清扫集气管内的焦泊渣宣自动化,s. 1. 13 上升管盖、桥管承插口、装煤孔、炉门和小炉门等,应采取防止冒烟的措施。s. 1. 14煤塔漏嘴不宜采用煤气火焰保温若采用

37、煤气火焰保温,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s. 1. 15 余煤提升机前的余煤斗,应有德缝不大于0.2 m的篮子。s. 1. 16 单斗余煤提升机,应有上升极限位置报警信号、限位开关及切断电源的超限保护装置,s. ,. 17 单斗余媒提升机正面(面对单斗)的栏杆,不得低于1.8 m,栅距不得大于0.2 m0 s. 1. 18 单斗余煤提升机下郁,应设单斗悬吊装置。地坑的门开启时,提升机应自动断电。s. 1. 19 单斗余煤提升机的单斗,停电时,应能自动锁住。s. 1.20 焦炉机侧、焦侧消烟梯子或平台小车(带栏杆),应有安全钩。9. 1.21 焦炉机侧、焦侧操作平台,应设灭火风管,不得有凹坑或凸台

38、。s. 1. 22 在不妨碍车辆作业的条件下,机侧操作平台应设一定高度的挡脚板。s. 1.23 炉门上下横铁之间应有拉杆,横铁与炉框钩之间应有自动锁住装置s. 1. 24 炉门修理站旋转架,上部应有防止倒伏的锁紧装置或自动插销,下部应有防止自行旋转的销钉。s. 1. 25 炉门修理站卷扬机上的升、降开关,应与旋转架的位置联锁,并能点动控制,旋转架的上升限位开关必须准确可靠。s. 1. 26 地下室、烟道走廊、交换机室、预热器室和室内煤气主管周围,严禁吸烟s. 1. 27 烟道走廊出入口,必须设在煤塔、炉同台的机侧或炉端台的尽头处。s. 1. 28烟道走廊外设有电气滑触线时,烟道走廊窗户应用铁丝

39、网防护s. 1. 29 地下室应加强通风,其两端应有安全出口。s. 1. 30 地F室煤气分配管的净空高度不宜小于.8 mo s. 1. 31 地F室煤气管道的冷凝液排放旋塞,不得采用铜质的。s. 1-32 地下室煤气管道末端应设自动放散装置,放散管的根部应设清扫孔。9. 1. 33 地下室焦炉煤气管道末端应设防爆装置。9. 1. 34 烟道走廊和地下室,应设换向前3min和换向过程中的音响报警装置42. GB12710 91 s. 1. 35 交换机室或仪表室不应设在烟道上。用高炉或发生炉煤气加热的焦炉,其交换机室应配备隔离式防毒面具。s. 1. 36煤气调节蝶阀和烟道调节翻板,应设有防止其

40、完全关死的装置。s. 1. 37 交换开闭器调节翻板应有安全孔,保证蓄热室封墙和交换开闭器内任何一点的吸力均不低于5 Pa, s. 1-38 高炉煤气因低压而停止使用后,在重新使用之前,必须把充压的焦炉煤气全部放散掉。s. 1. 39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停止焦妒加热g. 煤气主管压力低于500Pa; b. 烟道吸力下降,无法保证蓄热室、交换开闭器等处吸力不小于5Pa; c. 换向设备发生故障或煤气管道损坏,无法保证安全加热。s. 1. 40 用一氧化碳含量高的煤气加热焦炉时,若需在地下室工作,应定期对煤气浓度进行监测。s. 1. 41 禁止在烟道走廊和地下室带煤气抽、堵盲板。s. 1. 42

41、 从下往上观看下喷火道内砖煤气管道,应佩戴防护眼镜。s. 2 焦炉机械s.2. 1 推焦车、拦焦车、熄焦车、装煤车,开车前必须发出音响信号3行车时严禁上、下车;除行走外,各单元宜能按程序自动操作g司机室内,应铺设绝缘板,s. 2. 2 推焦车、拦焦车和熄焦车之间,应有通话、信号联系和联锁。s. 2. 3 推焦车、装煤车和熄焦车,应设压缩空气压力超限时空压机自动停转的联锁。司机室内,应设风压表及风压极限声、光信号。s. 2. 4 推焦车推焦、平煤、取门、捣固时,拦焦享取门时以及装煤车落下套筒时,均应设有停车联锁。s.2. 5推焦车和拦焦车宜设机械化清扫炉门、炉框以及清理炉头尾焦的设备。s. 2.

42、 6 推焦车应设机侧工人休息室。s.2. 1 应沿推焦车全长设能盖住与机侧操作台之间间隙的舌板,舌板和操作台之间不得有明显台阶。s. 2. 8 推焦杆应设行程极限信号、极限开关和尾端活牙或机械档。带翘尾的推焦杆,其翘尾角度应大于90。且小于96.s.2.s 平煤杆和推焦杆应设手动装置,且应有手动时自动断电的联锁。s. 2. 10 推焦中途因故中断推焦时,熄焦车和拦焦车司机未经推焦组长许可,不得把车开离接焦位置。s. 2. 11 煤箱活动壁和前门未关好时,禁止捣圄机进行捣固。9.2. 12 拦焦车和焦炉焦侧炉柱上应分别设安全挡和导轨s. 2. 13 导焦栅宜能与拦焦犁车体自由脱开,并位于拦焦车靠

43、熄焦塔的一侧。s. 2. 14 熄焦车司机室应设有指示车门关严的信号装置。s.2. 15 寒冷地区的熄焦车轨道应有防冻措施。s.2. 16 装煤车与炉顶机、焦两侧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800mm, s. 2. 17 交换传动装置必须按先关煤气,后交换空气、废气,最后开煤气的顺序动作。交换机应设有手动装哇。s. 3熄焦s. 3. 1 湿法熄焦应遵守下列规定s. 粉焦沉淀池周围应设防护栏杆,水沟应有盖板。b. 凉焦台应设水管。 禁止使用未经二级(生物)处理的盼水熄焦。d. 粉焦抓斗司机室宜设在旁侧。9.3.2 干法熄焦应遵守下列规定. F熄焦装置必须保证整个系统的严密性,投产前和大修后均应进行系统

44、气密性试验。126 GB 12710-91 b. 余热锅炉及其附件的设计、制造、施工、验收,均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c. 干熄炉排出装置外应通风良好,运焦胶带通廊宜设置一氧化碳检测报警装置。d. 干熄焦装置最高处,应设风向仪和风速计。风速大于20m/s时,起重机应停止作业起重机轨道两端应设霄,固定装置。e. 横移牵引装置、提升机和装入装置,应设限位和位置检出装置。f. 惰性气体循环系统的一次除尘器、锅炉出口和二次除尘器上部,应设防爆装置。g. 干熄焦装置应设循环气体成分自动分析仪,对一氧化碳、氢和氧含量进行分析记录。h. 进入干熄妒和循环系统内检查或作业前,应关闭同位素射线源快

45、门进行系统内气体置换和气体成分检测。一氧化碳浓度在50ppm以下,含氧量大于18%,方可进入,进入时,应携带检测仪器和与外部联络的通讯工具。i. 二次除尘器顶部等死角处,应设放散阀门。j. 运行中检修排出装置肘,应戴防毒面具。k. 严禁在防爆孔和循环气体放散口附近停留。9. 4 焦处理9. 4. 1 筛焦楼下运焦车辆进出口,应设信号灯。9. 4. 2 敞开式的胶带通廊两侧,应设防止焦炭掉下的国挡。9.4. 3 运焦胶带应符合本规程8.5的有关规定。9. 4. 4 运焦胶带应为耐热胶带,皮带上宜设红焦探测器、自动洒水装置及胶带纵裂检测器。9. 4. 5 严禁向胶带上放红焦。10 化产回收1 o.

46、 1 鼓风冷凝1 o. 1. 1 鼓风冷凝工段应有两路电源和两路水源,采用两台以上蒸汽透平鼓风机时,应采用双母管供汽。1 o. 1. 2 鼓风机的仪表室宜设在主厂房两侧或端部,应设有下列仪表和工具z煤气吸力记录表、压力记录表、含氧表,油箱泊位表、油压表,电压表、电流表、转速表、测振仪和昕音棒,并宜有集气管压力表、初冷器前后煤气温度表。采用蒸汽透平鼓风机时,还应有蒸汽压力表和温度表团1 o. 1. 3鼓风机室应设下列联锁和信号:a. 鼓风机与泊泵的联锁;b. 鼓风机油压下降、轴瓦温度超限、泊冷却器冷却水中断、鼓风机过负荷、两台同时运转的鼓风机故障停车等报警信号;c. 通风机与鼓风机联锁,通风机停

47、车的报警信号ad. 焦炉集气管煤气压力上、下限报警信号。1 o. 1. 4 通风机供电电源和鼓风机信号控制电源,均应能自动转换31 o. 1. 5鼓风机室应有直通室外的走梯,底层出口不得少于两个。1 o. 1. 6 每台鼓风机应在操作室内设单独控制箱,其馈电线宜设零序保护报警信号。10. 1. 7 鼓风机辅瓦的回油管路应设窥镜。1 o. 1. 8鼓风机煤气吸入口的冷凝液出口与水封满流口中心高度差,不应小于2.5 m;出口排冷凝液管的水封高度,应超过鼓风机计算压力(以mmH20计)加500mm(室外)l000 mm(室内)。1 o. 1. 9 初冷器冷凝液出口与水封槽液面高度差不应小于2m。水封

48、压力不得小于鼓风机的最大吸力。10.1.10鼓风机冷凝液下排管的扫汽管,应设两道阀门。10. 1. 11 蒸汽透平鼓风机应有自动危急遮断器。10. 1. 12 蒸汽透平鼓风机的蒸汽入口应有过滤器,紧靠入口的间门前应安装蒸汽放散管,并有疏水器427 GB12710 91 和放散阀蒸汽调节阀应设旁通管。10. 1. 13 蒸汽透平鼓风机的蒸汽冷凝器出入口的阀门,不应关闭。10. 1. 14 清扫鼓风机前煤气管道时,同一时间内只准打开一个塞堵。10. 1.15 电捕焦油器内煤气侧电溢瓶周围宜用氮气保护,其绝缘箱保温应采用自动控制方式,并设有自动报告丰装胃温度低于100时,发出报警信号s低于90时,自

49、动断电。10. 1. 16 电捕焦油器应设煤气含氧量超过o.8%时发出报警信号及含氧量超过1.0%时自动断电的联锁;若无自动测氧仪表,应定期测定分析。10. 1. 17 电捕焦泊器的变压器等电气设备,应有可靠的屏护。10.2 硫镀、粗轻毗院及黄血盐生产1 o. 2. 1 硫酸高贸槽与泵房之间,应有料位报警信号或设大于进口管管径的满流管。1 o. 2. 2 硫镀饱和器母液满流槽的液封高度,应大于鼓风机的全压。10.2. 3 半在接法饱和器生产时,禁止用压缩空气往饱和器内加酸或从饱和器抽取母液。1 o. 2. 4 从满流槽捞酸焦池时,禁止站在满流槽上。1 o. 2. 5进入毗院设备的管道,应设高度不小于lm的液封装置。1 o. 2. 6 毗睫的生产、汁量及贮存装置应密闭。其放散管应导入鼓风机前的吸气管道,以保证毗晓装置处于负压状态:放散管应设吹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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