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5465-2010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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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5465-2010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Emission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aluminum industry 2010-09-27发布2010-10-01实施现王军军f呆主户音民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菇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71号GB 25465-2010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8项标准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标准名

2、称、编号如下:一、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CGB25461-2010) -、酵母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CGB25462-2010) 二、油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CGB25463-2010) 四、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CGB25464-2010) 五、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CGB25465-2010) 六、铅、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CGB25466-2010) 七、铜、镇、钻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CGB25467-2010) 八、镇、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CGB25468-2010) 按有关法律规定,以t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以上标准自2010年10月l口起实施。以七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

3、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C)查询。特此公告。(此公告业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纪正且会签)2010年9月27日GB 25465-2010 目;欠斗斗目U吕.lVl 适用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2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35 污染物监测要求.76 实施与监督.8l l l GB 25465-2010 目Ij1=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铝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

4、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铝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适用于铝工业企业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和管理。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铝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为质量浓度。铝工业企业排放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铝工业企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本标准,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大气污染物综

5、合排放标准)(GB 16297一1996)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的相关规定。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本标准己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沈阳铝镇设计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原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IV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0年9月10日批准。本标准白2010年10月1口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GB 25465-2010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铝工

6、业企业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铝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铝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技产后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再生铝和铝材压延加工企业(或生产系统);也不适用于附属于铝工业企业的非特征生产工艺和装置。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

7、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GB/T 6920一1986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 7484一1987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11893一1989水质总磷的测定钥酸钱分光光度法GB/T 11894一1989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饵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GB/T 11901-1989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1914-1989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铭酸盐法GB/T 15432-1995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8、GB/T 15439-1995环境空气苯井a诧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488-1996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GB/T 16489一1996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T 17133一1997水质硫化物的测定直接显色分光光度法HJ/T 45-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沥青烟的测定重量法HJ/T 55一2000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6一2000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腆量法HJ/T 57-2COO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T 60-20

9、00水质硫化物的测定腆量法HJ/T 67-2001 固定污染源排气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HJ/T 195-2005水质氨氯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GB25465一2010HJ/T 199-2005水质总氨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盯T399-2007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 480-2009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 481-2009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石灰滤纸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 482-2009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醒吸收-副玫瑰苯胶分光光度法HJ 483-2009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囚氯京盐吸收.副玫瑰苯肢分光光度法HJ 484-200

10、9水质氨化物的测定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 487-2009水质氟化物的测定茜素磺酸错目视比色法HJ 488-2009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02-2009水质挥发盼的测定澳化容量法HJ 503-2009水质挥发盼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6-2009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7-2009水质氨氨的测定蒸馆.中和滴定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铝工业企业aluminumin

11、dustry 指铝土矿山、氧化铝厂、电解铝厂和铝用炭素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3.2 现有企业existingfacility 指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己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己通过审批的铝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3.3 新建企业newfacility 指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铝生产设施建设项目。3.4 排水量effluentvolume 指生产设施或企业向企业法定边界以外排放的废水的量,包括与生产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种外排废水付日厂区生活污水、冷却废水、厂区锅炉和电站排水等)。3.5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benchmarkeffiuent volume per un

12、it product 指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生产单位铝产品的废水排放量上限值。3.6 排气筒高度stackheight 指自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计的高度。3.7 标准状态standardcondition 指温度为273.15K、压力为101325 Pa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均以标准状态下的干气体为基准。2 GB 25465-2010 3.8 企业边界enterprisebounda叩指铝工业企业的法定边界。若无法定边界,则指实际边界。3.9 公共污水处理系统publicwastewater treatment system 指通

13、过纳污管道等方式收集废水,为两家以t排污单位提供废水处理服务并且排水能够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的企业或机构,包括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区域(包括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工业聚集地等)废水处理厂等,其废水处理程度应达到-级或二级以上。3.10 直接排放directdischarge 指排污单位直接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3.11 间接排放indirectdischarge 指排污单位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4.1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4.1.1 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口止,现有企业执行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表1现有企业水污染

14、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单位:mg/L CpH值除外)序号污染物项目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直接排放间接排放pH值69 69 2 悬浮物70 70 3 化学需氧I(CCODc,) 100 200 4 氟化物(以F计)8 8 5 氮氧15 25 6 总氨20 3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7 总磷1.5 2.0 8 石汹类8 8 9 总银化物1)0.5 0.5 10 硫化物1)1.0 1.0 11 挥发盼1)0.5 0.5 选(洗)矿(合格矿)/ Cm3/t) 0.2 单位产品氧化铝厂/C旷的1.0 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排放监控基准排水量电解铝厂/C时/t)2.5 相用炭素厂(炭块)/ C旷

15、的3.0 注:1)设有煤气生产系统企业增加的控制项目。4.1 .2 自2012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4.1.3 自2010年10月1日起,新建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位置一致3 GB 25465-2010 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单位:mglL (pH值除外序号污染物项目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直接排放间接排放pH值69 69 2 悬浮物30 70 3 化学百氧量(CODcr)60 200 4 氟化物(以F计)5.0 5.0 5 氮氧8.0 25 6 总氨15 3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7 总磷1.0 2.0 8 石油类3.0

16、3.0 9 总司化物1)0.5 0.5 10 硫化物1)1.0 1.0 11 挥发盼1)0.5 0.5 选(洗)矿(合格矿)/ (旷的0.2 单位产品氧化铝厂/(旷的0.5 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排放监基准排水茧电解铝厂/(旷的1.5 控位置一致铝用炭素厂(炭块)/ (m3/t) 2.0 注:1)设有煤气生产系统企业增加的控制项目。4.1 .4 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己经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应严格控制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在上述地区的企业执行表3规定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表3水污染物特

17、别排放限值单位:mgIL (pH值除外)序号污染物项目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直接排放间接排放pH值6.58.5 69 2 悬浮物10 30 3 化学击氧量(CODc,)50 60 4 氟化物(以F计)2.0 2.0 5 氨氮5.0 8.0 6 总氨10 15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7 总磷0.5 1.0 8 石油类1.0 1.0 9 总?元化物1)0.2 0.2 10 硫化物1)0.5 0.5 11 挥发盼1)0.3 0.3 选(洗)矿(合格矿)/ (m3/t) 0.1 单位产品年t化铝厂/(m3/t) 0.2 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排放监控基准排水量电解铝厂/(旷的1.0 位置一致铝用炭索厂(炭块

18、)/ (m3/t) 1.2 注:1)设有煤气生产系统企业增加的控制项目。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4 GB 25465-2010 规定。4.1.5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适用于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不高于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情况。若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超过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须按式(1)将实测水污染物浓度换算为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并以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产品产量和排水量统计周期为个工作口。在企业的生产设施同时生产两种以上产品、可适用不同排放控制要求或不同行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且生产设施产生的污水混合处

19、理排放的情况下,应执行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最严格的浓度限值,并按式(1)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Q总AP1t;-I言;何式中:内一一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mg/L; Q总一一排水总量,m3; 写一一第i种产品产量,t; Qi棋一一第i种产品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茧,时/t;实一一实测水污染物排放浓度,mg/L。(1) 若Q总与L写Q萃的比值小于1,则以水污染物实测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4.2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4.2.1 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口止,现有企业执行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4现有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单位:mg/m3 限值污染

20、物排放生产系统及设备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沥青炯监控位置(以F;十), .fttlJ 破碎、筛分、转运120 热料烧成窑200 850 年t氢氧化铝;情烧炉、石灰炉(窑)100 850 化原料加工、运输120 的氧化铝贮运100 厂其他120 850 电电解槽烟气净化30 200 4.0 解氧化铝、氟化盐贮运50 车间或生产设施管1电解质破碎100 排气筒厂其他100 850 阳极;陪烧炉100 850 6.0 40 告1阴极;情烧炉850 50 用石油焦般烧炉(窑)200 850 沥青熔化40 京生阳极制造120 401) 厂阳极组装及残极破碎120 其他120 850 注:1)混捏成型系统加

21、测项目。5 GB 25465-2010 4.2.2 自2012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4.2.3 自2010年10月1日起,新建企业执行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限值生产系统及设备颗粒物二年t化硫氟化物沥青炯(以F+十)矿iJJ破碎、筛分、转运50 熟料烧成窑100 400 轼氢氧化铝;培烧炉、石灰炉(窑)50 400 化原料加工、运输50 铝氧化铝贮运30 厂其他50 400 电电解槽烟气净化20 200 3.0 解氧化铝、氟化盐贮运30 铝电解质破碎30 厂其他50 400 阳极;陪烧炉30 400 3.0 20

22、 铝阴极熔烧炉400 30 用石油焦锻烧炉(窑)100 400 炭沥青熔化30 素生阳极制造50 201) 厂阳极组装及残极破碎50 其他50 400 注:1)混捏成型系统加测项目。4.2.4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任何1h平均浓度执行表6规定的限值。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序号污染物项目限值1 二氧化硫0.5 2 颗粒物1.0 3 氟化物0.02 4 苯并a陀0.00001 单位:mg/m3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单位:mg/m3 4.2.5 在现有企业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后的生产过程中,负贡监管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对周围居住、教学、医疗等用途的敏感区域环境

23、质量进行监测。建设项目的具体监控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的周围敏感区域:未进行过环境影响评价的现有企业,监控范围由负责监管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排污的特点和规律及当地的自然、气象条件等因素,参照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确定。地方政府应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确保环境状况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要求。4.2.6 所有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m。排气筒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有建筑物时,排气筒高度还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L4.2.7 在国家未规定生产设施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之前,以实测浓度作为判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6 GB 25465-2010 5 污染物监测要求5.1 污染物监测的一般要

24、求5.1.1 对企业排放废水和废气的采样,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的,应在处理设施后监控。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须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5.1.2 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5.1.3 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频次、采样时间等要求,按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5.1 .4 企业产品产量的核定,以法定报表为依据。5.1.5 企业须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排污状况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5.2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对企业排放水污染物浓度的测定

25、采用表7所列的方法标准。表7水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序号污染物项目方法标准名称方法标准编号pH值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 6920-1986 2 ;悬浮物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1901-1989 化学需竿UJ:水质化学甘冒氧量的测定重络酸盐法GB/T 11914-1989 3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T 399-2007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7484一-19874 氟化物水质氟化物的测定芮素磺酸错日视比色法HJ 487-2009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HJ 488-2009 水质氮氧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

26、009 水质氮纸的测定水杨撞分光光度法HJ 536-2009 5 纸条t水质氨绒的测定蒸馆-中和j商定法HJ 537-2009 水质氨氨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厅195-2005总氨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钢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GB!T 11894一-19896 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9-2005 7 总磷水质总磷的测定铝酸饺分光光度法GB/T 11893-1989 8 石油类水质ii泊类和动植物泊的测定红外光度法GB/T 16488-1996 9 总司化物水质乱化物的测定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 484-2009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T 16489

27、一-199610 硫化物水质硫化物的测定直接显色分光光度法GB/T 17133-1997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帧量法HJ/T 60-2000 挥发盼水质挥发盼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03-2009 11 水质挥发盼的测定澳化容量法HJ 502-2009 5.3 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5.3.1 采样点的设置与采样方法按GB/T16157一1996执行。5.3.2 在有敏感建筑物方位、必要的情况下进行监控,具体要求按HJ/T55-2000进行监测。7 GB 25465-2010 5.3.3 对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8所列的方法标准。表8大气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 -序号污染

28、物项目方法标准名称方法标准编号颗粒物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米样方法GB厅16157一1996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5432-1995 2 沥青烟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沥青炯的测定重量法HJ/T 45一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腆是法HJIT 56一-2000二氧化硫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T 57-2000 3 环境空气工氧化硫的测定甲醒吸收唰副玫瑰苯胶分光光度法HJ 482-2009 环境空气工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求盐吸收-副攻瑰苯胶分光光度法HJ 483-2009 固定污染源排气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HJ/T 67-200

29、1 4 氟化物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 480-2009 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石灰滤纸米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 481-2009 5 苯并纠正环境空气苯并a蓝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154彗二-19956 实施与监督6.1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贡监督实施。6.2 在任何情况下,企业均应遵守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级环保部门在对设施进行监督性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在发现设施耗水或排水量有异常变化的情况下,应核定企业的实际产品产量和排水量,按本标准的规定,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水草排放浓度。8 h SON-S守的例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网址:http:/ 电话:010-67112738 北京市联华印刷厂印刷版权所有违者必究(100062 1/16 880X 1230 * 2010年11月第1版开本2010年11月第l次印刷印张字数40千字统一书号:135111. 101 定价: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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