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706.16-1986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池躯动的电动剃须刀、电推剪及其充电和电池组的特殊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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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池驱动的电动剃须刀、电推剪及其充电和电池组的特殊要求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battery powered shavers, hair clippers and their charging and battery assemblies UDC 621.3: 614 . 8 : 64 GB 4706 .16 86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中的电池驱动的电动剃须刀、电惟剪及其充电和电池细的特殊要求,它

2、参照采用IEC 335 19 (197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二部分2电池驱动的电动剃须刀、电f佳剪及其充电和电池组的特殊要求。本标准应与GB4706.1-8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配合使用。本标准中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GB4706. l 84中的相应条、款、项条文适用于本标准g本标准中写明“代替”的部分,则应以本标准中的条文为准,本标准中写明“增加”的部分,表示除要符合GB4706.1-84的相应条文外,还必须符合本标准中所增加的条文。1 范围除F述内容外,GB4706.1 -84中的该章适用。1. 1 本标准适用于可重新充电的电池供电的电动剃须刀,家用电推剪和用于按摩、

3、修剪指(1ll印夺类似器具,包括电池驱动的电机及用电源充电的充电装置和电池装置。门,也包括动物修剪毛用的电推剪,但仪对有关人身安全部分进行检查。本标准不包括电热按摩器。2 名词术语除F述内容外,GB4706.1 84中的该草适用。2. 2. 30 该款用下述内容代替g充电装置的正常负载表示连接到电源的充电装置与电池装置连接,并在适当位置与有关的电机装置连接,使充电装置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时的负载。电机装置的正常负载表示,当装有电机装置的器具用合适的扭转夹具固定时,其主轴和切削端或附件的主轴在水平面内,并在无外负载的静止空气中工作,附件可能施加的负载除外。并在F述条件下工作:仅供家用的电动剃须刀、电

4、推剪和带有各种用于理发、按摩、修指(J!:)甲及类似用途的附件的器具,工作lOmin ,所用附件施加最大负载。对用于动物修剪毛的电推剪,应连续工作直到稳定状态建立为止。其他电推剪应工作1omin ,然后停止lOmin ,重复循环直到稳定状态建立为止。注:扭转夹具为轻Ji结构,其在放位置应使来自器具的热传导的影响小到忽略不计。国家标准局198604 14发布1986 10 01实施376 GB 4706 .16-86 该草增加下述条款22. 101 器具由电机装置、电池装置和充电装置二部分组成,其分类如f:A型zk述三部分装在一个部件内,且它们的电源电压相等。B型:1:述三部分装在可分开的两个或

5、三个部件内,当连接在起时,它们的电源电压相亏。C型上述三部分装在可分开的两个或三个部件内,充电装置。电池装置的电压和电源电压相寺,但电机装置的电压和电源、电压不等。当电池装置与电源、完全切断后,电机装置才能与电池装置连接。D型2上述三部分装在一个部件内,但充电装置带有一个安全变压器,使其输出至电池的电压限制在安食特低电!王范围内。E型:1述三部分装在可分开的两个或三个部件内,充电装置和电池装置、电机装置分Jf,并至少带有个安全变压器的输入绕组,电池装置和电机装置的电压仅为安全特低电压。闯1为t述型式的不意阁。377 争 GB 4706 .16 86 直接插入式的电凯邮件壳电电池部件茬示壳电革置

6、带有不与电醺隔离的障压装置表币带有安全变压器初级绕阻的充电量置C型+ 主l囚囹克电部件电机阻件表示个电池整置0 表示一个电机蜡3在不带有安全变臣嚣的图l器具各部件分类示意图E理It “部件p词,在本标准范围内,用来表示包括在其本身壳体内的所高装置。378 除非一元件被安全变压器从电源分坷,否则即为处于电源电压。A、日、D、E型器具的电机装置可以通过或不通过英充电装置直接与电源连接,进行操作。各充电装置、电池装置和电机装置之间的连接可用中间电缆,器具制合器。对E型电器的充电装置和电池装置的连接,可用电感剿合器。GB 4706 .1 6-86 S一般要求GB 4706.1-84巾的该章适用。4测试

7、中的一般说明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 84中的该章适用。4.2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2除非另有规定,C型器具的电机装置及E型器具的电机装置和电池装置本身不需测试。如需重复第18章的测试,需增加一个样品。20. 101条的测试应在单独的样品上进行。4.8 该条不适用。4.9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2如果有一个可由用户选择不同的充电和运转位置的调节装置,该装置应调整到最不利的状态。4. 10和4.12该二条不适用。4.14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z除非另有规定,在设计允许的条件下,B、C、E型器具的各个装置可互相连接在一起测试。该章增加下述条款34.101 测试前及测试时,切削端应滴上几滴轻袖进行润滑(可

8、用缝纫机汹)。轻油被用作模仿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由皮肤或头发提供的润滑作用。5 额定值GB 4706.1 84中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单相交流电器的额定电压为220V。通过检视标志确定是否合格。6分类GB 4706.1 -84中的该章适用。见22.1条。7标志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 -84中的该章适用。7.1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E随器具或B、C、E型器具的零售部件所附的使用说明书应标明哪些部件相互连接。这些器具的电机和电池部件只标出制造厂名称、商标及产品的型号或参考型号。带有可为使用者拆卸或修理的电池的器具,需在电池的盒子上标明制造厂名称、商标及产品型号或参考型号。7.3 该条不适用。7.4

9、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g注2具有不同电压范围的器具的电压调定位置,可按制造厂家说明书所给出的电压范围中的某一电压值来确定。7.5, 7.8和7.12该三条不适用。8 防触电保护除F述内容外,GB4706.1-84中的该章适用。8.4 该条不适用。379 GB4706.16-86 电动电器的启动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84中的该章适用。9.1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本测试不适用于仅与电池连接进行操作的电机装置。9.2 该条不适用。10输入功率和电流除下述内容外,GB4706.l 84中的该章适用。10.3 该条不适用。11 发热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84中的该章适用。11.2 该条用下

10、述内容代替g11.7条的测试是在电池处于正常负载时,电机已停止运转,电池发热的状态下开始进行的。11.3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g正常使用时要接触皮肤或头发的部件,或握持在手中的部件,以及从电源插座接通或断开时需握持的部件的温升,不得趟过正常使用时对连续握持手把所规定的限值,这些部件的温升的确定,适用于随器具一起使用的每一个附件。11.4 该条不适用。11.5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g充电装置是在正常负载下与在0.94倍最小额定电压和1.06倍最大额定电压之间的最不利的电压下工作。11.6 该条不适用。11.7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zA、B、D型器具的温升,C型器具充电装置和电池装置的温升,以及E型器具充

11、电装置的温升,在下述条件下测量:通过充电装置直接与电源连接进行运转的电机装置,在正常负载条件下工作。电池装置按其额定充电时间进行充电,或充电24h,选时间较长者。充电结束后,电机装置即靠电池装置供电,在正常负载条件下工作。若有可能该充电装置仍然接在电源上。如果D型和E型器具的充电装置接到电源上,而二次电路被断开,并且一次电路空载电流超过本条的其他试验中的电流时,该充电装置应照此运转直到稳定状态建立为止。注2后一种情况在带电感搞合器的E型器具上经常出现。12 带电热元件的电器在过载情况下工作GB 4706.1 -84中的该章不适用。13 工作温度下的电气绝缘和泄漏电流GB 4706.1 -84巾

12、的该章适用。14 无线电干扰和电视干扰的抑制GB 4706.1 84中的该章适用。380 GB 4706.16 86 15 防水(;(l 4706.184们的该:适用。16 泄漏电流,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除下述内容外,(;B4706.l二84小的该市适用。16. 1 该条阳下述内容代替是否什格,投16.3和16.4条的试验illif价存。该条1:1Jll F述内容:牛二条tiI“书L休pi ;,是Jfj包括E型器Jl输出电路tiI容易拔触的部件。“带电部分”则认为只适用j输入电路。16.2 该条不适用。16.4 该条lilF述内容代替F纠试验电!长JIJ到连接电源的充电装置和D型,与E型器具的电

13、机及电池装置的电路之间。器具的报!Ji二电压为42Y及以下2500v 器J的概j.ii:电J正为220V3750V17 过载保护除F述内容外,GB4706.l-84tJI的该市适用。17.1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g当电池充;c电时,电池及带有可接触端f的电池电路应短路,并需符合19.Jl条的要求。18 耐久性除F述内容外,GB4706.1 84小的该市适用。18.J 该条第1工段用F述内容代替sA、B、D型器Jl的电机装置,是否合格,按18.2和18.6条的试验来确定。该条第四段不适用。18.2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s打电机装置在通过其充电装置直接和电源连接Tio!转,则所有这些装置应一起经受卡述

14、耐久性试验。仅f其家庭使用的电iJJ剃须刀、电m剪以及与带奇理发、按摩、修jfj(趾)甲及类似用途的附件起使用的器具,操作lOmin,然后停止50min。器具在电源电压等于I.10倍额定电压时,应经受JOO个k述周期的试验,并在电源电!生节Jo.gof:i锁定电压肘,再经受JOO个i:述周期的试验。其他器JL披GB4706.l 84通用郎分,, ,的规寇进行测试,其I:fl时间为48h。停止时,将充电装宣切断电源,电机装置与电池装置断川。如果电机装量仅lfl它的电池装置供给电源迸fjt: 竹,贝lj应将此电机装置拔到与电池装置穹效的电源!. illi i K述耐久卡l试验。18.6 该条用下述

15、内容代替g施加的试验电应为z一二XI恭丰;绝缘为1000y I 一对附加l绝缘为2750V。illiiloooV 试验时,电容器不断卅。381 GB 4706.16-86 19 非正常工作除F述内容外,GB4706.1-84中的该章适用。19. 1 该条中a.J贞不适用。该条中b.Jr)j用下述内容代替:如果电机装置可通过它的充电装置与电源直接连接进行工作的话,则19.6和19.10二条的试验是适用的。如果器具带有诸如半寻休器件,电容器,电阻和电感等元器件,则补充条款19.101适用。拧充电装霄和电池装置可作为无人看笛的装置使用。该条中第十段用下述内容代替g在19.6,19.9条和补充条款19

16、.101的试验中,器具必须符合19.9和19.11两条中的要求,但19.9条的规定不适用f型和E型器具的电机装置。19.2 19.5 该四条不适用。19.6 该条后增加下述内容z如连续工作,则器具的任何装在易燃材料上的外表面或者靠着带有易燃材料的外表面的温升不得高于150。是否合格,通过使器具在上述表面工作,直到稳定温度的获得来确定。注2器只不得有易于卡住的转动部件。19.7 该条不适用。19.9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g所有的充电装置应在它们的充电位置施加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的上限值连续工作7天,且电池或电机装置分别连接,但不工作。带有插销并插入到固定插座的部件,应用双重绝缘材料覆盖。rt,双

17、重绝缘材料可以是毛毡或聚5基上敷以聚氨酶泡沫,其标定厚度为zommo19. 10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s本试验只适用于可通过它们的充电装置直接与电源连接进行工作的A、B、D型器具的电机装置。在拆除可能影响负载的可拆卸零件后,操作电机装置,以达到最低负载。该章增加下述条款219 .1 01 如果器具带有诸如半导体器件、电容器、电阻或电感等元器件,这些元器件的短路或断路可能造成危险时,则应使这些元器件处于短路或断路,选其最不利者。并使器具按第11章规定的条件进行工作。短路或断路在根据推断可能出现的故障情况下,依次进行,通常可以通过检查器具及其线路图来发现故障,其试验按最方便的顺序依次进行。20 稳定

18、性和机械危险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84中的该章适用。20.l 该条不适用。该章增加下述条款320 .101 电池组应有足够的保护,以防止由于过充电或反充电而造成损坏。防护目的是当器具充电元人看管时,消除任何可能发生的火灾和爆炸危险,并预防任何不在第8章要求范围内的内部损坏。是否合格可按正常充电条件下规定时间的两倍进行充电,然后以正常放电速度将电池组的个电池完全放电,并让电机保持“接通状态th来确定。这就为向一个电池反充电提供了保证。试验期间,器具不得发生火焰或溅出熔化的金属,即使发生爆裂时,器具握在手中也不应对使用者发生危害。试验后,器具不要求能继续工作,但A、B、D型器具应符合16

19、.4条中电气强度试验的要求。比s如果电池组仅有个电池,因lj上述试验不适用。382 GB 4706.16-86 21 机械强度除下述内容外,GB4706. l 84中的该章适用。21.1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冲击试验不适用于切削端。冲击能量为0.5Nm的冲击试验只适用于当器具跌落时可能冲击到地面的那些部位。对其他部位,铸头弹簧被调整Ji约为17mm时,其压缩量的毫米数与弹簧张力的牛顿数之积应等于700,通过这样的调整,冲击能量为O.35 o. 05Nm。该条增加下述内容g如果装置可拆开,可分开试验。对于C型器具仅对充电装置和电池装置进行此试验。对于E型器具,只对充电装置进行此试验。21.2 21

20、.4 该三条不适用。该章增加下述条款321.101 如果部件或可直接插入的组合部件均带奋与固定插座连接的插销,还要经受滚筒试验。滚筒如图2所示。旋转速度为5转min.如果部件或组合部件的质量在250g及以下时转动50次,若质量超过250革时,则转动25次。试验后,部i牛或组合部件不要求能继续工作。但不应有本标准范围内的损坏,插销的变形可以忽略。钢桩事3mm年275 量图2所规定的滚筒的尺寸22结构除F述内容外,Gl:l4706.1 84巾的该章适用。383 GB 4706 .16-86 22.1 该条用卡述内容代替2A、ll、)型器具和C司已J器具的充电装昌平口电池装置以及巴型器具的充电装置应

21、按其防触电保护分为H类戎皿类。22.4 该条!)Jll f述内容2A、B、D型电动剃须刀和电推剪应设计能防止剪削物进入可能引起电气或机械故障的地方。22.26 22.31 该六条不适用。23 内部布线除r;主内容外,c;114706.1 s41!1的l亥革适用。23.6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该条也适用于C型器J的电机装置及E型器具的电机装置和电池装置。23.7 该条不适用。24 元件除下i在内容外,GB4706. l -84中的该章适用。24.3 该条不适用。24.4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z此要求也适用寸在电池电压下使用的插头和插赂。H、(丁、E型器具的各部件之间的连接器不得互换。24. 9 该条用

22、下述内容代替zA型和D型动物修剪毛用的电推剪,在其电源回路中应装有一个开关。25 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缆和软线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84中的该章适用。25.3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2注:带有充电装置的各种型号的器具,各部件可以配有与固定插座相连接的插销。带有A、B、D型动物修剪毛用的电推剪电机装置的部件不应配有器具插座。该条增加下述内容、除仅供家庭使用外的其他电推剪的部件的器具插座,其额定电流至少为!A。如果所用电缆装置使用扁平双股金属软线,则此部件应配有一个微型器具插座。25.6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z仅供家庭使用的电动剃须刀、电推剪以及与带有理发、按摩、修指(趾甲及类似用途的附件一起使用

23、的器具、允许使用下述轻型软缆或软线。一A、D型器具:1精聚氯乙烯复合物绝缘软线(JB1170-75丁腊聚氯乙烯复合物绝缘软线),一一带有B、C、E型器具充电装置部件的电源连接用E轻型橡套软电缆GB1169一74通用模套软电缆或聚氯乙烯绝缘软线(JB 1599一75聚氯乙烯绝缘轶线训,B型器具的部件和C型器具充电和电池部件的连接g丁精聚氯乙烯复合物绝缘软线(JB1170 75)。供动物修剪毛用的电推剪,允许使用下述轻型软缆或软线。对A、D型器具以及带有充电装置的B、E型器具的部件的电源连接,如果其电机装置可通过充电装置由电源直接供电,而且软缆或软线的长度超过zms轻型橡套软电缆(GB1169-7

24、4)或类似的聚氯乙烯绝缘软线JB1599 75): 带有B型其他器具充电装置的部件和E型器具部件的电源、连接z轻型橡套软电缆(GB1169一384 GB 4706.16-86 74)或聚氯乙烯绝缘软线(JB 1599 75)1 主、B型器具各部件间的内部连接,如果其电机装置可通过充电装置由电源直接供电g轻型橡套软电缆(GB1169-74)或类似的聚氯乙烯绝缘软线(J B 1599-75) I 一B型真他器具各部件间的和C型器具充电和电池部件间的内部连接g轻型橡套软电缆(GB 1169 74)或聚氯乙烯绝缘软线(JB1599 75)。抖z对iC型器Jl电池和电机部件之间以及E型器具各邮件间的中闽

25、连接轶线均无明立规定。本要求不适用iC型器具电池与电机部件阔的和E型器具各部件间的中间连接软线,亦不适用于1月青聚氯乙烯复合物绝缘软线(JB 1170一75)。注z如果软缆或软线所连接的器J+l:部件的重量不跑过1.5 k g,并且电流不大于3A,则根据本条中所规定的软缆或软线的h、称横截面积,可为0,5mm2。25.8 该条增加l下述内容g该条不适用fC型器具电池和电机部件间的及E型器具各部件间的内部连接线。25.13 该条增加lf述内容gA型和D型器具的不可拆卸的软缆或软线的长度至少为1.7m。使用双股扁平金属软线的软线装置和其标称横截面积等于或小于0.5mm2的不可拆卸的软线的长度不得趟

26、过2m。是否合格,可通过测量软缆或软线,或软线保护套进入器具或连接器的那点到插头的进线端之间的软缆或软线的长度来确定。26 外导线的接线柱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 84中的该章适用。26.1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gt主对带B、C、E型器具充电装置的各部件,可使用锡焊、熔焊、压接和类似的连接方式作为外部电源导线的连接。但规定在锡焊或熔悍的接线端处,或使导线紧剧在焊接位置的附近或设置阻挡层,以使万导线滑脱时,其爬电距离和电气i同隙不会降低到小于29.I条规定值的50%。该修正也适用于仅供家庭使用的电动剃须刀、电推剪的电源导线的连接。也适用于理发、按摩、修指(出I:)甲及类似用途的附件一起使用的

27、A型和D型器具的电源导线的连接,以及B型器具各部件间的和C型器具充电和电池部件间的中间软线的连接。27 接地装置GB 4706.1 g4cj1的该章适用。28 螺钉和接头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 -84中的该章适用。28.l GB 4706.1-84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z对可能被使用者拧紧的其标称直径小于3mm并应拧人金属件的螺钉的要求,不适用于固定盖子的螺钉,目ll当更换连接电源的软缆或软线时,不必拧开这些螺钉。29 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GB 4706.1-841的该章适用。30 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GB 4706.1 84 Ljl的该章适用。385 GB 470 .16

28、-8 6 31 防锈GB 4706.1 84中的该章适用。但辐射、毒性和类似危害GB 4706.1-84中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z是否合格,器具应通过国家劳动保护部门和卫生部门有关的规定检验来确定。386 GB 4706 .16-86 附录AGB 4706.1-8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中的附录在本标准中的使用情况(补充件)A .1 GB 4706.1-84中的附录A热控制器和过载断路器适用。A .2 GB 4706.1-84中的附录B电子电路适用。A.3 GB 4706.1-84中的附录C安全隔离变压器的结构适用。A .4 GB 4706.1-84中的附录D对保护式电动机装置的附

29、加要求适用。A .5 GB 4706.1-84中的附录E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的测量适用。A .6 GB 4706.1-841的附录F水半燃烧试验方法适用。A .7 GB 4706.1 84中的附录G灼热丝试验方法适用。A.8 GB 4706.1-84中的附录H不良接触试验适用。A .9 GB 4706.1-84中的附录I(针焰试验方法适用。A .10 GB 4706.1-84中的附录J漏电起痕试验方法适用。A .11 GB 4706.1-84中的附录K泄漏电流测量电路适用。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五分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家用电器特殊安全要求”标准制订E作组第三工作组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虞国平、徐艳荣、穆海荣、崔立军。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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