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19651.1-2008 杂类灯座.第1部分 一般要求和试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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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2914010K 74 囝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96511-2008IEC 608381:2004代替GB 1965112005杂类灯座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200812-30发布Miscellaneous lampholders-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and tests(IEC 60838 1:2004,IDT)20100401实施丰瞀徽紫獬警矬瞥霎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厘19目 次前言1概要-2术语和定义-3一般要求4试验的一般条件5分类6标志7防触电保护一8接线端子9接地装置10结构一1l耐潮湿,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1 2机械强度

2、-13螺钉、载流部件及连接件14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15耐久性-16耐热与防火17抗剩余应力(抗季裂性)和抗腐蚀性附录A(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所述灯座的示例附录B(规范性附录) 载流部件适用的金属示例附录c(规范性附录) 季裂腐蚀试验附录D(规范性附录) 摆锤撞击试验装置-GB 196511-20081EC 60838-1:2004,23345567889加m坨n”加刖 吾GB 196511-2008IEC 60838-1:2004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 19651(杂类灯座分为3个部分: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一一第2-1部分:S14灯座的特殊要求;第22部分:LED模块用连接器

3、的特殊要求。本部分为GB 19651的第1部分。本部分等同采用IEC 60838 1:2004(杂类灯座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英文版)。为了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a) “IEC 60838的本部分”一词改为“GB 19651的本部分”;b)删除了IEC 60838一l的前言;c)将国际标准中的“(注:)”形式中的括号去除;d)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e)对于IEC 60838 1:2004引用的其他国际标准中有被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本部分用引用我国的这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代替对应的国际标准,其余未有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国际标准,在本部分中均被直接引用(见本部分第

4、2章)。本部分代替GB 1965112005杂类灯座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本部分与GB 1965112005相比,主要差异如下:一采用了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的新要求。一一对于涉及双端灯的R7sRx7s灯座测试,采用了一些附加要求。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照明电器部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4)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广州电器安全检验所、北京电光源研究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自力、陈海波、杨小平、赵秀荣。本部分于8005年首次制定,本次为第1次修订。1概要GB 196511-2008IEC 608381 12004杂类灯

5、座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11范围GB 19651的本部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内装式杂类灯座(用于装有附录A所列各种灯头的普通照明光源、投光灯、泛光灯及街道照明灯),还适于用作检验灯在灯座中使用安全性的试验方法。本部分还适用于与灯具成为一体的整体灯座,但只涉及灯座的要求。本部分也适用于装入一个外壳及与类似螺口灯座的圆顶结为一体的灯座。这类灯座还应按照GB 17935-2007中84、85、86、93、107、第1l章、122、125、12,6、127、第13章、153、154、155和1 59的要求进一步进行试验。带有灯罩紧固环用的筒形螺纹灯座,应符合IEC 60399的要求。对管形荧光灯灯座、螺

6、口灯座和卡口灯座的要求有单独标准。1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 1965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13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注:关于IEC 60598 1,本部分引用的文件有责任进行更改。GBT 2423z8 200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T:锡焊(IEC 600682 20:1979 Environmental testingPart 2:TestTest T:Sol

7、dering,IDT)GBT 242355 2006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环境测试试验Eh:锤击试验(IEC 60068275:1997 EDvironmental testing-Part 2-75:TestTest Eh:Hammer tests,IDT)GBT 4207-2003 固体绝缘材料在潮湿条件下相比电痕化指数和耐电痕化指数的测定方法(IEC 60112:1 979 Method for determination of the prooI and the comparative tracking indices of solidinsulating materials,

8、IDT)GB 4208 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 60529:2001,IDT)GB 70001 2007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IEC 60598-1:2003,IDT)OBT 9797-2005金属覆盖层镍+铬和铜+镍+铬电镀层(IsO 1456:2003,IDT)GB 179352007螺口灯座(IEC 60238:2004,IDT)IEC 60061灯头、灯座及检验其安全性和互换性的量规IEC 600611灯头、灯座及检验其安全性和互换性的量规第1部分:灯头1EC 60061-2灯头、灯座及检验其安全性和互换性的量规第2部分:灯座IEC 60061 3灯头、灯座及

9、检验其安全性和互换性的量规第3部分:量规IEC 60227(所有标准)额定电压450750 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IEC 60245(所有标准)额定电压450750 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IEC 60352 1无焊连接第l部分:无焊缠绕式连接件一般要求试验方法和使用导则IEC 60399带灯罩环的E14和E27灯座用筒形螺纹GB 196511-2008IEC 60838-1:2004IEC 606641:1992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置第l部分:方法、要求和试验”IEC 6069522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第2篇:针焰试验IEC 60695-211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10、试验方法成品的灼热丝试验和导则Is0 208l:1986金属涂层铁或钢上的锌电镀层1S0 2093:1986锡电镀层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ISO 40464:2002纸、纸板、纸浆和相关术语一词汇第4部分:纸和纸板级别和转化产品2术语和定义本部分采用下述术语和定义。21额定电压rated voltage由制造商声称的灯座预期适用的最高工作电压。22工作电压working voltage灯在正常条件下工作时和将灯从灯座中拔出时,在灯座的任一绝缘体两端可能产生的最高电压有效值,瞬间值忽略不计。23额定电流rated current由制造商声称的灯座预期适用的最大电流。24内装式灯座lampholder

11、 for building-in设计安装在灯具、附加外壳和类似装置中的灯座。241敞开式灯座unenclosed lampholder为了能达到本部分的防触电保护要求而需要采取附加措施(例如:外壳)的内装式灯座。242封闭式灯座enclosed lampholder其本身完全符合本部分的防触电保护要求的内装式灯座。25额定工作温度rated operating temperature灯座设计的最高工作温度。26额定脉冲电压rated pulse voltage灯座能承受的脉冲电压的最高峰值。27灯连接器lamp connectors专门设计用来提供电接触但不支承灯的装置。28型式试验type

12、test为了检验给定产品的设计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而对型式试验样品进行的一项试验或一系列试验。21)包括10(1992)版和修订1(2000)和修订2(2002)GB 196511-20081EC 60838-1:200429型式试验样品type test sample制造商或销售商为进行型式试验提交的一个或多个类似样品。210带电部件live part可能引起触电的导电部件。211脉冲承受类别impulse withstand category定义瞬间过电压条件的一个数字。注:采用脉冲承受类别I、类别、类别匹和类别。a)脉冲承受类别分类目的:脉冲承受类别是区分预期连续使用和可接受的失效风险

13、的设各有效性的不同程度。通过选择设备的脉冲承受水平,使整个设备获得等同的绝缘效果以减少失效风险到一个可接受的水平,由此提供一个过电压控制基础。更高的脉冲承受类别特征数字表示设备具有更高的脉冲承受特性并提供更宽的过电压控制选择方法。对于直接承受来自电源电压的设备,使用脉冲承受类别概念。b)脉冲承受类别的描述:脉冲承受类别I的设备是预期连接到建筑的固定电器装置的设备。在设备外部采取的保护方法是或者在固定装置里或者在固定装置与设备之间来限制瞬间过电压至特定的水平。脉冲承受类别的设备是连接到建筑的固定电器装置的设备。脉冲承受类别的设备是固定电气装置和其他预期更高有效性程度的设备的部件。脉冲晕受类别是为

14、了用在或用于电源分线板前端靠近建筑源头的电器装置上。212初级电路primary circuit直接连接到AC电源的电路,它包括例如连到AC电源、变压器初级绕组、电机和其他负载装置这些方式。213次级电路secondary circuit不直接连接到初级电路的电路,它从变压器初级绕组,转换器或等效绝缘装置,或从电池获得功率。例外:自耦变压器,尽管有直接连接到初级电路,但它们的抽头部分在上述观点里也被认为是次级电路。注:在这样的电路里电网的瞬态被相应的初级绕组所减弱。电感镇流器也减弱了电网的瞬态电压高度。因此,位于初级绕组后的或电感镇流器后的元件可适合于低一级的脉冲承受类别,例如,脉冲承受类别。

15、3一般要求灯座的设计与结构应能使灯座在正常使用时性能可靠,对人身及周围环境不产生危险。通常进行所有规定的试验来检验其合格性。4试验的一般条件41 按照本部分进行的试验是型式试验:注:本部分所规定的要求和允许的公差均与对型式试验样品的检验有关。因此,型式试验样品合格并不能保证制造商的全部产品都符合本安全标准。保证产品合格是制造商的责任,因此除型式试验外,还应进行例行试验和质量保证。进一步的信息参见IEC 6006卜4”(包括制造期间合格性试验导则正准备中)。2)IEC 600614灯头、灯座及检验其安全性和互换性的量规第4部分:导则和一般信息。3GB 1965I1-2008IEC 60838-1

16、:200442除非另有规定,试验均应在20士5的环境温度下,灯座处于正常使用的最不利位置上进行。如果宣称灯座能用于不同的灯的配合件,则该种灯座应符合所提到的每一种该配合件的要求。应按43要求,用单独样品组进行检验其合格性。如果制造商允许灯座依次使用不同的灯的配合件,则只用一组样品来检验其是否符合全部配合件的要求。所有的试验应使用最严酷的相关配合件和量规并以最不利的顺序进行。43各项试验和检验要按照条款的顺序进行,受试样品的总数规定如下:对于直管形双端灯:10对配套灯座;注:如果一对灯座是由完全相同的两个灯座组成,则只用一个灯座(而不是一对灯座)进行所有试验即可,但在进行第7章、102、103、

17、第12章、第15章和1 6 6规定的试验时还应使用成对灯座。对于单端灯:10个样品;试验按照下述条款的顺序进行:一一三对或三个样品进行第3章第14章的试验(82例外)。注:82试验要按照相关标准要求的单独样品数量上进行。三对或三个样品进行第15章和1 66的试验;一对或一个样品进行161的试验;一对或一个样品进行163的试验;一对或一个样品进行164的试验;一对或一个样品进行165和第17章的试验。除以上要求外,还应提供制造商的安装说明(见63)。按照安装说明,在灯座只有装上灯头时,才能取得额定脉冲电压的情况下,应将适用的灯头与型式试验样品一起提交试验。然后,将灯头插入灯座再进行相关的试验。4

18、4如果在43所规定的全部试验中没有任何样品失败,则灯座应视为符合本部分。如果在一项试验中有一个样品试验失败,则该项试验和以前进行过的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试验要在另一组数量符合43规定的样品上重复进行,此时,所有这些样品均应符合重复试验和后续试验的要求。如果试验有一次以上的失败,则灯座视为不符合本部分。申请试验者可将在出现一只样品失败的情况下需要补充的那组样品与第一组样品一起提交试验。此时,检测站不需进一步询问,就对该补充样品进行试验,并且只有在出现新的不合格的情况下才可认为该批样品不合格。如果不同时提交后备样品,则一只样品的失败会引起整批样品的不合格。5分类灯座的分类方法如下所述:51 根据灯座

19、的防触电保护情况分为:一敞开式灯座;封闭式灯座。52根据灯座的耐热性分为:额定工作温度在80以下(包括80)的灯座;额定工作温度在80以上的灯座(带温度标志T的灯座)。工作温度的测量点位于灯座与灯头产生电接触的区域内。如果灯座的绝缘部件、接线端子及引线的耐热性能与上述工作温度有差异,则这种差异应在制造商的产品目录中加以说明,并且在将灯座正确安装在灯具或其他辅助外壳中之后,按照灯具或外壳的标准进行试验时,要检验这些差异。46标志GB 196511-2008IEC 60838-1:200461 灯座上应标有下述强制性标志:a)来源标志(可采用商标,制造商识别标志或销售商名称等形式);b)特有的产品

20、目录号或识别标志。注:识别标志可以包括数字、字母、颜色等,通过参照制造商的产品目录或类似资料来识别灯座。如果灯座的类型是根据灯座部件的组合体来确定的,例如灯连接器与夹持簧片的组合体,则这种组合体应清楚地标明。合格性通过目测进行检验。62除了上述强制性标志外,下述参数可以标在灯座上,或标在可获得的制造商的产品目录或类似资料中:a)额定电压(V);如适用,额定脉冲电压(kV);b)额定电流(A);c)额定工作温度T,温度大于80时,并以10为一档进行标记;d)接线端子专用的导线规格。如果使用符号,应使用下列符号。对于电参数额定值:伏特:V;一安培:A;瓦特:W;脉冲电压用kV表示。注:此外,数字也

21、可单独用来表示电压和电流,即把表示额定电流的数字标在表示额定电压的数字之前或之上,并用一斜线或短直线将它们隔开。这样,电流和电压的标志相应表示为:2 A 250 V或2250或焘。对于额定脉冲电压,其符号应标在其数值之后(例如:5 kV)。对于额定工作温度,符号T之后应标有以为单位的温度值(例如:T 300)。对于导线的横截面积,用相应的数值或数值范围表示,单位是平方毫米(ram2),其后标有一小正方形(例如05口)。合格性通过目测进行检验。本部分的灯座,脉冲承受类别的距离通常是适用的。对于设备中的灯座预期要有更高程度的有效性的,可能要适合脉冲承受类别的距离。在制造商的目录或类似说明中要指出这

22、个信息。63灯座制造商或销售商所提供的说明书中应包括所有确保灯连接器或灯座正确安装和工作所需要的资料。注:这种资料可以是制造商或销售商的产品目录中的一部分。合格性通过目测进行检验。64标志应当牢固耐久,易于识别。合格性通过目测和下述试验进行检验。用一块被水浸泡过的布轻轻擦拭标志15 s,然后再用一块被汽油浸泡过的布轻轻擦拭该标志15 s。试验后标志仍应清晰明了。注:所用汽油中含有己烷溶剂,该溶剂中含有容积百分比最大值为o l的芳香族环烃,该溶剂的溶解值为29;初始沸点约为65,干点约为69,密度约为o68 gcm3。7防触电保护71 封闭式灯座的结构应能使灯座按正常使用安装或嵌装及接线时,其带

23、电部件应不易被人触及:SGB 196511-2008IEC 60838-1:2004未插入灯;一一装有相应的灯;在将灯插入或拔出灯期间。上述要求对于已长时间使用的灯座,例如,B22d一3、BY22d、G22、G38、P28s、P30s和P40灯座,仅在装有相应的灯时适用。灯座的结构应能防止灯头(对于带有一个以上的插脚的灯头)只是一个插脚插入灯座,并首先接触到的带电体。G22和G38灯座不受这个要求限制。合格性用GB 4208-2008规定的标准试验指进行检验。用不超过10 N的力使试验指接触灯座每一个可能触及到的位置,并用一个指示灯来显示是否触及到带电部件。建议所用电压应不低于40 v。在进行

24、上述试验之前,将灯座按照正常使用条件安装,即安装在一支撑表面上或类似部件上,并装上该灯座预计使用的、具有最不利尺寸的导线。敞开式灯座只有在被适当安装在灯具或其他辅助外壳中,并按照灯具或辅助外壳的标准对灯具或辅助外壳进行防触电保护试验之后才进行本试验。72双端灯灯座按正常使用安装接线后,其结构应能使灯座的带电部件不被触及:未插人灯;装有相应的灯;,在将灯插入或拔出灯期间。对于R7sRX7s灯座,模拟将灯插入或拔出灯的试验是不可行的,因为在两种情况下测试必须防止单个触头弹簧的力。这时不能给出判断所要求的重复性。因此这个试验被装有相应的灯所代替。合格性按照IEC 60061进行检验,或在IEC 60

25、061中另有规定时,采用标准试验指进行检验。8接线端子81 灯座应至少具备下述连接装置之一:螺纹接线端子;一无螺纹接线端子;推进式连接器的插头或插脚;导线缠绕式接线柱;焊接接线片;连接引线。接线端子的螺钉和螺母应是ISO公制螺纹。灯座的无螺纹端子对刚性(单支或多股绞合)导线和柔性电缆或电线均应具有良好的连接效果,但预定销售给灯具制造商的灯座除外。本部分规定之外的其他连接装置等效上述连接方法时,也允许采用。合格性分别通过82或83试验进行检验。82接线端子应符合下述要求:螺纹式接线端子应符合GB 70001 2007的第14章要求;一无螺纹接线端子应符合GB 70001 2007的第15章要求;

26、推进式接头或连接插脚应符合GB 70001 2007的第15章要求;导线缠绕式接线柱应符合IEC 603521的要求。导线缠绕式连接法只适用于内部接线用单股实心圆导线;焊接式接线片应具有良好的焊接性能,相应的要求在GBT 242328 2005中给出;6GB 196511-20081EC 608381:2004连接引线应符合83要求。对于带标志T的灯座,接线端子应在额定工作温度下进行检验,制造商另有说明时除外。合格性通过相应的试验来检验。83连接引线应采用低温焊接、熔焊、夹紧或其他等效的方法连接在灯座上。引线应由带绝缘的导线构成。引线的绝缘在机械和电气性能应不低于IEC 60245或IEC 6

27、0227所规定的要求,或者符合GB 700012007中53相关要求。引线自由活动端的绝缘可以剥去。引线与灯座的连接应能承受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的机械力。合格性通过目测及下述试验进行检验,该试验应在三个做完第15章规定试验的样品上进行。对每条连接B【线施加20 N的拉力,该拉力应从最不利的方向上施加,不应用猛力,并持续1 rain。试验期间,引线不应从其连接处脱落。但应考虑到,按照安装说明某些方向上不允许旋加拉力。试验后,灯座上不应出现本部分意义上的损坏。9接地装置91 带接地装置的灯座应至少有一个接地端子,带连接引线的灯座除外。合格性通过目测进行检验。注;应当接地而未提供接地端子或连接引线的

28、灯座,不应出售。92在带接地端子的灯座上,发生绝缘故障时可能带电的、可触及的金属部件应永久、可靠地连接在接地端子上。在不带接地端子的灯座上,发生绝缘故障时可能带电的、可触及金属部件应能可靠接地。各个外部金属部件之间应具有接地连续性,但当带电部件受到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屏蔽时除外。合格性通过下述试验进行检验:给带接地端子的灯座安装上其预计使用的最小横截面积的剐性导线。在进行完1122的介电强度试验后立即测量接地装置与外部金属部件之间的电阻;如合适的话,带接地端子的灯座应在导线离开接地端子的那一点和外部金属部件之间测量电阻。不带接地端子的灯座应在灯座需要灯具内接地的区域和外部金属部件之间测量电阻。将

29、空载电压不超过12 V的电源依次连接在接地端子(或接地触点)和易被触及的金属部件之间,电流至少为10 A,持续1 min,此间,测量接地端子(或接地触点)和易被触及的金属部件之间的电压降,再根据电流和电压降计算出电阻值。电阻值应不超过01 n。注:就本要求而言,已被隔离的用来固定灯座底座或外壳的小金属螺钉或类似物件,不应视为在发生绝缘故障时可能带电的易被触及的部件。93接地端子应符合第8章要求。接地端子的夹紧装置应牢固锁定,防止意外松动,并且徒手不能拧松螺纹接地端子,也不能徒手无意碰松无螺纹接地端子。合格性通过目视及第8章所规定的试验进行检验。注:通常,符合本部分要求的载流接线端于是具有足够的

30、弹性符合防止意外松动的要求;对于其他类型的接线端子,需要有特殊的装置,例如使用不可能被无意去掉的具有足够弹性的零件。94接地端子所用金属在与接地铜导线接触时不应有发生锈蚀的危险。接地端子本身和螺钉应为黄铜或其他抗腐蚀性能不亚于铜的金属,其接触表面应是裸金属。合格性通过目测进行检验。注:铜与铝相接触时发生锈蚀的危险最大。95导线固定架的金属部件(包括夹紧螺钉)应与接地电路无关。合格性通过目测进行检验。GB 196511-20081EC 608381:200410结构101木材、棉布、丝绸、纸及类似的吸湿材料不允许用作绝缘,但经适当浸渍除外。清漆或瓷釉不认为能用作绝缘。合格性通过目测进行检验。10

31、2灯座的设计应能使灯顺利插入和拔出灯座,并且在发生震动和温度变化时,灯不会松动。灯座的尺寸应符合目前已出版的IEC标准。合格性按照IEC 600612和104试验进行检验。103触点为银材料的R7s和RXTs灯座在设计上应使接触面的厚度至少为025 ram。注:该厚度的测量可借助比例为o1 ITlril的放大镜(放大倍数约为6X),测量时需将银触点切开。104触头和其他所有载流部件的设计应能防止温升过高。合格性通过下面的试验进行检验。通过把一个具有标准尺寸的试验灯头插入灯座,使灯座触点短接,灯座的接线端子装上灯座预计使用的最大截面积导线。注1:如果灯头上的定位销仅起定位作用,试验灯头上不必有定

32、位销。注2:标准尺寸可理解为平均值。至于试验灯头的底部,应使用带较小尺寸插脚的试验灯头。对双端灯的灯座,应使用两端有电连接的模拟灯,其触头代表实际灯的触头。对多触头的灯座,试验灯头的相应触头应桥接,通人额定电流。注意试验灯头的触头材料应有良好的导电性,例如:黄铜。模拟灯中代表灯泡的部件应用绝缘材料覆盖。试验前触头应被仔细打磨、清洁。灯座应通125倍额定电流,1 h。触头的温升应不超过45 K。使用熔融粒子或热电偶测量此温度,不应使用温度计。注:如果环境温度为20,可使用直径为3 mm,熔点为65的蜂蜡颗粒作为熔融粒子。11 耐潮湿,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111灯座应耐潮湿合格性采用下述方法进行检验

33、:灯座应在空气的相对湿度为9195的潮湿试验箱内进行潮湿处理。所有放置样品的地方,空气温度t应是在2030之问的任一适宜值,温度变化应不大于l。在将样品放人潮湿箱之前,应使样品的温度保持在t和(t+4)之间。将样品放入潮湿箱内,保持2天(48 h)。经过此项处理后,灯座上不应出现本部分意义上的损坏。1 12灯座应有足够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不同极性的带电部件之间;带电部件与外部金属部件之间(包括固定螺钉)。合格性应通过在潮湿箱中或在能使灯座达到所规定的温度的室内进行1121绝缘电阻和1122介电强度的试验。注:敞开式灯座要在被恰当安装在灯具或其他辅助外壳中,按照这种灯具或辅助外壳的标准进行带电部件

34、与外部金属部件之间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试验。1121在进行潮湿试验之后,立即对灯座施加约500 V的直流电压,并持续1 rain后再测量绝缘电阻。绝缘电阻的测量应在表1所述各部件之间依次连续进行,所测之值不应少于表中所示之值。S表1绝缘电阻最小值GB 196511-2008IEC 608381:2004最小绝缘电阻Mn受试绝缘部位额定电压在50V以下(包括50V) 额定电压在50V以上不同极性的带电部件之间 l 2连接在一起的各带电部件与预计接地2的外部金属部件之间连接在一起的各带电部件与外部金属部件之间(外部金属部件包括固定螺钉和1 4覆盖在不带接地装置的灯座的外部绝缘部件上的金属箔)1 12

35、2介电强度试验应在绝缘电阻的测量完成之后立即进行。试验电压应依次施加在测量绝缘电阻的那些部件之间。灯座的绝缘应能承受住频率为50 Hz或60 Hz,有效值电压为下述各值的正弦波交流电压,并持续1 mn:对于额定电压在50 V以下(包括50 V)的灯座,试验电压为500 V;在灯座的灯触点之间,介电强度试验电压是工作电压的二倍;在所有其他情况下,介电强度试验电压为(2u+l 000)V,其中u是额定电压。试验开始时,先将电压升到规定电压值的一半以下,然后再迅速将电压升到规定电压值。试验期间不应有闪络或击穿现象。注:关于承受脉冲电压的距离的介电强度试验要求在考虑之中。12机械强度灯座应具有足够的机

36、械强度。带(或不带)导电外层的绝缘材料外部元件的机械强度应采用GBT 242355 2006所规定的摆锤撞击试验并按照下述要求进行检验(见GBT 242355 2006第4章):a)安装方法见GBT 2423552006中的导则。成对灯座应采用其相应的支架加以固定。灯连接器应紧靠支承件加以固定。注:对于非圆柱形灯连接器,可使用适当的松木垫片来使其轴线平行于支承件b)下落高度摆锤下落的高度如下表所示;材料 下落高度ram陶瓷部件 1001其他材料的部件 150土15c)撞击次数应撞击4次,受撞击的4个部位要均等地分布在外部元件的表面上。d)预处理不适用。e)初始测量不适用。f)样品位置和撞击部位

37、见上述c)的要求。GB 196511-2008IEC 608381:2004g) 工作方式及功能监测样品在受撞击期间不应工作。h)合格与不合格判定试验之后,样品不应出现本部分意义上的严重损坏,特别是:1) 带电部件不应变为可触及的部件。如果灯座的损坏程度不会使其爬电距离或间隙降低到第14章的要求所规定的数值以下,并且灯座上的微小凹痕不会破坏灯座的防触电保护性能和防水性能,则凹痕可忽略不计;2) 肉眼看不见的裂缝及纤维模压部件上的表面裂纹可忽略不计。如果将灯座的某一部件省去。该灯座仍符合本部分,则这种部件外表面上的裂纹或小孔均可忽略不计。i)复原不适用。j)最终测量见上述h)的要求。注:灯具或其

38、他设备中的灯座的机械强度可使用GBT 2423 55 20。6所规定的弹性锤进行检验。按照GB 7000 1-2007,依据零部件的材料和灯具的类型,试验所施加的撞击能量为02 Nmo7 Nm。13螺钉、载流部件及连接件螺钉、载流部件及连接件在发生故障时会使灯座不安全,这些部件应能承受住正常使用时出现的机械应力。合格性通过目测以及GB 70001 2007中的411和412试验进行检验。注:在容许温度范围内和正常化学污染情况下,机械强度、电传导率、耐腐蚀性能均合适的载流部件的金属材料在附录B中给出。14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带电部件与邻近的金属部件应留有足够的空隙。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应小于表2a

39、)和2b)所示的数值。注:根据IEC 606641,表2a)所规定的距离适用于脉冲承受类别,表2b)所规定的距离适用于脉冲承受类别,表Za)和2b)涉及污染度2,通常只会出现非导电性樗染物,但也考虑到偶然由于凝露造成暂时导电性污染物。关于其他脉冲承受类别或更高污染程度的距离信息,IEC 60664 1正在考虑。注意该条款中给出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值是绝对最低限值。表2a)和2b)所显示的电压是工作电压,不是触发电压。表2a) 最小距离(50 Hz60 llz交流正弦电压)脉冲承受类别工作电压V距离ram60 150 250 500l不同极性带电部件之间,和2带电部件与外部金属部件或永久固定在灯

40、座上的绝缘材料件的外表面,包括固定盖或固定灯座到支撑上的螺钉和装置:爬电距离绝缘PTl5600 06 08 1 5 3PTl62时,A一0015 n。n表示参与测量的灯座和灯头之间独立接触点的数量。应当注意不要使引线绝缘的氧化层影响电阻的测量,例如,可将引线的绝缘层去掉。16耐热与防火161 具有防触电保护性能的外部绝缘部件和用来固定带电部件或特低电压部件的绝缘材料部件应具有耐热性。合格性通过使用图1所示装置对这些部件进行球压试验来加以检验。与灯具成为一体的灯座不进行本部分第16章所要求的全部试验(166除外),类似的试验按照GB 700012007中第13章要求进行。但是,这些试验的工作条件

41、应考虑到灯座的特定条件和本部分第16章所规定的条件。图1球压试验装置陶瓷部件或引线的绝缘层不必进行球压试验。进行球压试验时,将受试部件的表面水平放置,再将一直径5 Film的钢球压在该表面上,所用之力为20 N。在对固定带电部件的部件进行试验时,试验应在温度超过工作温度(见52)255的加热箱内进行,加热箱内的最低温度为125。在试验开始之前,将试验钢球和支撑装置在加热箱内放置一段时间,使它们达到稳定的试验温度。在施加试验钢球之前,应将受试部件在加热箱内放置1 h。如果受试表面是弯曲的,则对承受球压的部分加以支撑。为此,如果试验不能在整个试样上进行,则可以从试样上切割一合适的部分进行试验。试样

42、的厚度应至少为25 mm,但是如果试样不具备这种厚度,则应将二片或以上的试样重叠放在一起进行试验。在试验进行1 h之后,将试验钢球从试样上移开,再把试样浸泡在冷水中保持10 S,使其冷却至接近室温。然后,测量钢球压痕的直径。压痕的直径应不超过2 ITlm。注:在受试表面曲面的情况下,如果压痕为椭圆形,则测量较短的轴。如有疑问,则测量压痕的深度,并采用式(1)计算压痕的直径西:垂一2、厅啄;=丁y (1)式中:P压痕的深度。162将固定带电部件或超低压部件的绝缘材料部件以及具有防触电保护性能的绝缘材料外部元件均应耐火。合格性通过163或164所述适用的试验进行检验。这些试验不在陶瓷部件上进行。1

43、63具有防触电保护性能的外部绝缘材料部件(包括带导电外层的外部绝缘材料部件)以及固定特低电压部件的绝缘材料部件应接受IEC 606952一11所述灼热丝试验,并应在下述条件下进行试验:1 3GB 196511-2008IEC 608381:2004试样应是一完整的灯座。必要时可将灯座的各个部件拆开,但应注意确保试验条件与正常使用情况没有明显的差别。将试样安装在支架上,用1 N的力将灼热丝尖压在受试表面上,受压点在距离受试表面上沿至少15 mm(最好是15 ram)的中心部位,灼热丝扎入试样的深度应不超过7 mm。如果由于试样太小而不能进行上述试验,则上述试验应在一面积为30 mm30 mm,厚

44、度与上述试样厚度相同,并以类似的工艺制造的单独试样上进行。灼热丝尖的温度为650,试验进行30 S后,使试样与灼热丝尖脱离接触。在开始试验之前,将灼热丝温度和加热电流稳定1 rain,在此期间应注意确保试样不受热辐射的影响。灼热丝尖的温度应使用铠装高灵敏度热电偶进行测量,其结构及校准应符合IEC 606952一11的要求。试样上的火焰或发光部分应在撤走灼热丝后30 S之内熄灭,所掉落下来的燃烧颗粒不应引燃在试样下方200 mm士5 mm处水平铺开的5层符合ISO 40464:2002中4187要求的薄纸。164固定带电部件或特低电压灯触点的绝缘材料部件应承受IEC 60695-22所述针焰试验

45、,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试验:试样应是一完整的灯座,为进行试验,必要时可将灯座拆开,但应注意确保试验条件与正常使用条件没有明显的差别。试验火焰应施加在受试表面的中心。试验火焰应持续施加10 S。一在将气体火焰撤走后30 S内,试样上的任何火焰均应熄灭,所掉落下来的燃烧颗粒不应引燃在试样下方200 mm士5 mm处水平铺开的五层符合IsO 40464:2002中4187要求的薄纸。165对于固定带电部件或特低电压部件的绝缘部件或与这类部件相接触的绝缘部件,如果它们是暴露在极度的潮湿或粉尘环境中,则这些绝缘部件应由耐漏电起痕材料制成。合格性通过按照下述要求进行GBT 4207 2003所述耐漏电起痕试

46、验来加以检验,但陶瓷材料部件除外:如果样品不具备面积至少为15 mm15 mm的表平面,则试验也可以在一表平面尺寸小一些的样品上进行,但是在试验期间滴落下来的溶液不应从该样品上流走。此外,不应用人工方法将溶液保留在样品表面上。如有疑问,该试验可在一尺寸合乎要求,制作工艺相同的同样材料的条形试样上进行。一一如果样品的厚度小于3 mm,必要时可将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样品叠放在一起,使其达到至少3mm的厚度。试验应在样品的三个部位上进行,或者在三个样品上进行。电极应是铂制成的,并使用GBT 4207 2003中73要求的试验溶液A进行试验。在耐漏电起痕指数PTI为175时的试验电压下样品应能承受住50滴

47、溶液的试验。如果样品表面上两电极之间的导电通路上所通过的电流超过05 A,并持续2 S以上,从而使过载继电器断开,或者过载继电器未断开而使样品燃烧,则试验失败。不采用GBT 4207-2003中第9章关于测定腐蚀性的要求。166应将灯座置于温度为115士5或(T+35)-1-5(带T标记灯座)的加热箱中检验其绝缘材料和或外部元件的耐热性能。如果这种灯座的绝缘材料和或外部元件的耐热性能与灯座的温度标志不一致,则将试验温度调节到这些部件的制造商产品目录所述耐热温度再增加35 K5 K。与灯具成为一体的灯座不进行本项试验,类似的试验已在GB 700012007中给出。将灯座装上一个第15章提到的实心钢测试灯头或钢制的模拟灯。1 4GB 196511-2008IEC 608381:2004再将灯座放置在一温度约为试验温度的二分之一的加热箱内,然后在1 h土15 min之内将此温度升高到试验所要求的温度。在此之后,使试验不问断地连续进行168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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