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T 384.8-2018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8部分:危险场所的设计、施工与验收.pdf

上传人:hopesteam270 文档编号:1476465 上传时间:2020-09-13 格式:PDF 页数:15 大小:1.18MB
下载 相关 举报
DB11 T 384.8-2018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8部分:危险场所的设计、施工与验收.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DB11 T 384.8-2018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8部分:危险场所的设计、施工与验收.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DB11 T 384.8-2018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8部分:危险场所的设计、施工与验收.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DB11 T 384.8-2018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8部分:危险场所的设计、施工与验收.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DB11 T 384.8-2018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8部分:危险场所的设计、施工与验收.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亲,该文档总共1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ICS 35.240.01 M 63 DB11 北京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384.8 2018 代替 DB11/T 384.8 2009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 8 部分:危险场所的设计、施工与验收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mage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Part8: Design, construction and checking acceptance for danger zone 2018 - 12 - 17 发布 2019 - 04 - 0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 38

2、4.8 2018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1 5 设计要求 .2 5.1 防爆要求 .2 5.2 耐火要求 .4 5.3 系统供电要求 .4 5.4 接地要求 .5 5.5 其他要 求 .5 6 施工要求 .5 6.1 基本要求 .5 6.2 设备安装 .6 6.3 线缆敷设 .6 7 验收要求 .7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易燃易爆气体混合物检测单 .9 DB11/T 384.8 2018 II 前 言 DB11/T 384 2018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分为以下 18个部分: 第 1 部分:总体平

3、台结构; 第 2 部分:视音频格式与编码; 第 3 部分:通信控制协议; 第 4 部分:传输网络; 第 5 部分:图像质量要 求与评价方法; 第 6 部分:图像存储与回放要求; 第 7 部分:工程要求与验收; 第 8 部分:危险场所的设计、施工与验收; 第 9 部分:图像资源及系统设备编码与管理; 第 10 部分:图像采集点设置要求; 第 11 部分:控制权限分类与管理; 第 12 部分:图像采集区域标志的设计与设置; 第 13 部分:图像信息存储系统; 第 14 部分:移动终端联接技术要求; 第 15 部分:软件质量评价方法; 第 16 部分:视频图像字符叠加要求; 第 17 部分:运行维护

4、要求; 第 18 部分:系统平台技术要求。 本部分为 DB11/T 384 2018的第 8部分。 本 部分 按照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 DB11/T 384.8 2009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 8部分:危险场所的施工与验收。 本标准与 DB11/T 384.8 2009相比 ,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50348”、“ DB11/T 1439”(见 2); 修改了章节结构,将原“设备要求”、“系统供电要求”、“接地要求”合并为“设计要求” (见 5,209 年版 5、 9、 10),将原“工程施工要求”、“设备安

5、装要求”、“线缆敷设要求” 合并为“施工要求”(见 6,2009 年版 6、 7、 8); 修改了验收要求中的“质量验收”表格(见表 7,2009 年版表 8-8); 修改了“ 易燃易爆气体混合物检测单 ”的位置,由原表 8-6 移至为附录 A(见附录 A, 2009 年 版表 8-6)。 本部分由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提出 。 本部分由北京市公安局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 北京市公安局、 富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张少阳、李晓波、宋杉、刘利、钟永强、张家吏。 本部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1/Z

6、 384.8 2007; DB11/T 384.8 2018 III DB11/T 384.8 2009。 DB11/T 384.8 2018 1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 8 部分:危险场所的设计、施工与验收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开放型建筑结构的民用油、气 燃料站(库)等 爆炸危险区域划分,以及建设图像信息 管理系统的设计要求、施工要求与验收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上述危险区域内图像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验收,其他易燃易爆危险 场所的设计、施 工和验收可参考本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

7、用 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74 201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156 201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257 201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技术标准 HG/T 20666 化工企业腐蚀环境电力设计规程 DB11/T 1439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DB11/T 384.7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 7部分:工程 要求与验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民用油、气燃料站(库) civ

8、il oil&gas depot(station) 指用于居民生产、生活所需的原油、汽油、煤油、柴油、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等燃料的储存、 处理和经营的场所。 3.2 耐火时间 fire resistance time 在 750 800火焰条件下,设备能持续正常运行的时间。 3.3 TN-S 系统 TN-S system 工作零线 (N)与保护零线 (PE)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 4 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4.1 石油库内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符合 GB 50074 -2014 中附录 B 的规定。 DB11/T 384.8 2018 2 4.2 汽车加油、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符合 GB 5

9、0156-2012 中附录 C 的规定,其它加气站的爆 炸危险区域可参照划分。 4.3 民用油、气燃料站(库)内的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应符合 GB 50058 的规定,按照危险程度的不同 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 0 区、 1 区、 2 区。 5 设计要求 5.1 防爆要求 5.1.1 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电气设备(箱)防爆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低压变压器防爆结构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b) 低压开关和控制器类防爆结构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c) 灯具类防爆结构应符合表 3 的 规定; d) 信号报警装置等电气设备(箱)防爆结构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表 1 低压变压器防爆结构要求 爆 炸

10、危 险 区 域 防 爆 电 结 气 构 设 备 1 区 2 区 隔爆型 d 正压型 p 增安型 e 隔爆型 d 正压型 p 增 安型 e 充油型 o 变压器 (包括起动用) 电抗线圈 (包括起动用) 仪表用 互感器 注: 表中符号: 为适用; 为慎用; 为不适用(下同) 5.1.2 防爆电气设备(箱)应满足该环境内爆炸性气体的气体级别和设备温度组别的要求。 5.1.3 当存在有两种以上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时,防爆电气设备(箱)应同时满足较高的气体级别和较 高的设备温度组别的要求。 5.1.4 爆炸危险区域内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箱)应有“ Ex”标志和表明防爆电气设备的型式、类别 和组别的标志的铭

11、牌,并在铭牌上标明国家指定的检验单位发给的“防爆合格证号”。 5.1.5 除本质安全系统的电路外,在爆炸危险区域 1 区、 2 区内电缆配线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5 的 规定。 注 1: 明设塑料护套电缆,当其敷设方式采用能防止机械损伤的电缆槽板、托盘或桥架方式时,可采用非铠装电缆。 注 2: 在易燃物质比空气轻且不存在会受鼠、虫等损害情形时,在 2 区电缆沟内敷设的电缆可采用非铠装电缆。 DB11/T 384.8 2018 3 表 2 低压开关和控制器防爆结构 要求 爆 炸 危 险 防 区 域 爆 结 电 气 构 设 备 0 区 1 区 2 区 本质安 全型 ia 本质安 全型 ia, ib

12、 隔爆 型 d 正压 型 p 充油 型 o 增安 型 e 本质安 全型 ia, ib 隔爆 型 d 正压 型 p 充油 型 o 增安 型 e 刀开关、 断路器 熔断器 控制开关及按钮 电抗起动器和启动 补偿装置 起动用金属电阻器 电磁阀用电磁铁 电磁摩擦制动器 操作箱、柱 控制盘 配电盘 表 3 灯具类防爆结构 要求 爆 炸 危 险 区 域 防 爆 电 结 气 构 设 备 1 区 2 区 隔爆型 d 增安型 e 隔爆型 d 增安型 e 固定式灯 移动式灯 携带式电 池灯 指示灯类 镇流器 表 4 信号、报警装置等电气设备(箱)防爆结构 要求 DB11/T 384.8 2018 4 爆 炸 危

13、险 防 区 域 爆 结 电 气 构 设 备 0 区 1 区 2 区 本质安 全型 ia 本质安 全型 ia, ib 隔爆 型 d 正压 型 p 增安 型 e 本质安 全型 ia, ib 隔爆 型 d 正压 型 p 增安 型 e 信号、报警装置 接插装置 控制开关及按钮 接线箱(盒) 电气测量表计 表 5 爆炸危险区域电缆配线技术要求 项 技 目 术 爆 要 炸 求 危 险 区 求 险 区 域 电缆明设或在沟内敷设时的最小截面积 接线盒 移动 电缆 电力 照明 控制 1 区 铜芯 2.5mm及以上 铜 芯 2.5mm 及以上 铜 芯 2.5mm及以上 防爆型 重型 2 区 铜芯 1.5mm及以上

14、 铜芯 1.5mm及以上 铜芯 1.5mm及以上 隔爆、 增安型 中型 5.1.6 爆炸危险区域 1 区、 2 区内,绝缘导线和电缆的导体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 的 1.25 倍和自动长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 1.25 倍。 5.1.7 爆炸危险区域内使用的电缆,应具有相应或高于防爆级别的防护措施。 5.2 耐火要求 5.2.1 爆炸危险区域 0 区和 1 区内设备使用的防护外壳的耐火时间不应小于 1h。 5.2.2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内电气线路应穿密闭式钢管或耐火阻燃管,使用耐 火电缆、电线,组成耐 火线路。该线路的耐火时间不应小于 1h。穿密闭式钢管明敷时,应在管外壁涂防

15、火材料;穿密闭式钢 管暗敷时,不燃体结构的保护层应在 30mm 以上。 5.3 系统供电要求 5.3.1 应采用 TN-S 系统供电,并宜采用两路独立电源供电,且两路电源在末端可自动切换,切换装置 应符合环境的防爆要求。 5.3.2 供电回路应独立于生产、照明设备的供电回路。 DB11/T 384.8 2018 5 5.3.3 供电系统的各级配电箱中,均应加装浪涌保护器。 5.3.4 应配备备用电源,备用电源应能保证系统 1h 以上的正常工作。 5.3.5 供电电源质量应符合 DB11/T 1439 的要求。 5.4 接地要求 5.4.1 非爆炸 危险区域的接地应符合 DB11/T 1439

16、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5.4.2 按有关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规定不需要接地的下列部分,在爆炸危险区域内仍应进行接 地: a) 在不良导电地面处,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 b) 在干燥环境,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 c) 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结构上的电气设备。 5.4.3 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 5.4.4 接地干线应在爆炸危险区域不同方向不少于两处与接地体可靠连接,连接时应采用不小于 16mm 的铜质编织线。 5.4.5 腐蚀环境下的接地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接地干线或支线,宜采用锌镍电镀圆 钢或扁钢,或复合型钢(铅包或铜包),或热镀锌圆钢或 扁

17、钢; b) 接地体宜采用复合型钢,或铜包钢棒,或锌镍电镀角钢,或热镀锌钢管或角钢。 5.5 其他要求 5.5.1 在腐蚀环境下选用的设备和线缆,可参照 HG/T 20666 执行。 5.5.2 在爆炸危险区域内使用的电缆应为铜芯线缆。 5.5.3 选用线缆时应考虑鼠类和白蚁危害以及周围环境温度及用电设备进线盒方式等因素。 5.5.4 在爆炸危险区域内使用的光缆,宜采用全塑光缆。 5.5.5 本地监控中心应设置在 2 区(不含)以外相对安全的区域。其他危险场所本地监控中心的设置 可参照执行。 6 施工要求 6.1 基本要求 6.1.1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 后,应及时作下列查验: a) 包装及密封

18、应良好; b) 开箱检查清点,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配件、备件应完好齐全 ; c) 产品的技术文件、认证文件应齐全,认证标识规范 ; d) 防爆电气设备(箱)的铭牌中必须有国家检验单位发给的 “防爆合格证号 ”。 6.1.2 器材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进场的施工器材,应在离爆炸危险区域边缘大于 5 米的位置设置专门的堆放区; b) 根据不同的设备和材料,堆放环境应满足相应的设备和材料的要求; c) 相对封闭的堆放区必须设有专门的紧急避险通道。 6.1.3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施工: a) 雷雨、暴风雨及冰雹等恶劣天气 ; b) 确信有危险的大气带电现象; DB11/T

19、384.8 2018 6 c) 施工方案存在与施工现场原有管理规定相悖的条款 ,且未经会签; d) 施工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e) 施工人员未经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培训; f) 项目监理部的监理人员未在工程动工报审表上签署同意动工的意见。 6.1.4 施工人员进入爆炸危险区域前,应通过消静电板(球)进行静电泄放。 6.1.5 施工前,应使用两台(含)以上的设备检测设定防爆等级施工区域的易燃易爆气体混合物的浓 度,并填写施工区域易燃易爆气体混合物检测单(见附录 A)。确认两台(含)以上设备检验的易燃易 爆气体混合物的浓度均低于 1%,方可进行施工。 6.1.6 施工过程中,应每隔 1 小

20、时检测一次施工区域内易燃易爆气体混合物的浓度,若易燃易爆气体 混合物的浓度高于 1%,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强制通风或其他有效措施。 6.1.7 在相对封闭的区域内施工时,应有相应的通风措施,保障易燃易爆气体混合物的浓度低于 1%。 6.1.8 施工时,应使用专用防爆工具,防止因碰撞、跌落等发生火花而引发事故。 6.1.9 0 区和 1 区的地面表面电阻值大于 100,或者涂铺有绝缘油漆、绝缘橡胶板、塑料板、地毯等 绝缘物质时,不得施工。 6.1.10 进入爆炸危险区域的人员,严禁穿化纤类服装,必须穿防静电鞋,防静电工作服。当环境 湿度 在 50%以上时,可以穿棉质工作服。 6.1.11 进入

21、爆炸危险区域的人员,严禁随身携带火源和非隔爆型无线电通讯设备。 6.2 设备安装 6.2.1 对有可能振动的电气设备(箱)的固定螺栓应有防松装置和防锈措施。 6.2.2 爆炸危险区域内使用的需要防爆防护的设备接线盒内部接线紧固后,裸露带电部分之间及与金 属外壳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不小于 GB 50257 -2014 中附录 A 的规定。 6.2.3 采用防爆措施的设备(箱),其进线口与电缆、导线应能可靠的接线和密封,多余进线口的弹 性密封垫和金属垫片应齐全,并应将压紧螺母拧紧使进线口密封。金属垫片厚度不 得小于 2mm。 6.3 线缆敷设 6.3.1 电气线路,应在非爆炸危险区域敷设,

22、并符合 GB 50348、 DB11/T 1439 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要求。当无法避免时,应参照 6 .1 的要求施工。 6.3.2 应根据施工区域内危险气体的比重进行电缆敷设设计。危险气体的比重大于空气比重时,应在 较高处敷设电缆;危险气体比重小于空气比重时,应在较低处或电缆沟敷设电缆。 6.3.3 室外地下敷设时,应采用多孔砖埋地敷设或钢管穿线埋地单独敷设的方式。 6.3.4 室外架空敷设时,严禁与油气管道同架敷设。 6.3.5 敷设电气线路时宜避开可能受到机械损伤、振动、腐蚀以及可能受热的地方 ,当不能避开时, 应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6.3.6 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线路用的绝缘导线和

23、电缆的额定电压,必须高于工作电压,且应不低 于 500V。工作中性线的绝缘的额定电压应与相线电压相等,并应在同一护套或管子内敷设。 6.3.7 在爆炸危险区域内单相回路中的相线及中性线均应装设短路保护,并应采用能同时切断相线及 中性线的双极开关。 6.3.8 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线路严禁有中间接头。在非正常情况下,必须在相应的防爆接线盒或分线盒 内连接或分路。 6.3.9 导线或电缆的连接,应采用有防松措施的螺栓固定,或压接、钎焊、熔焊,但不得绕接。 6.3.10 线缆穿过不同爆炸危险区域或 界壁时,必须采取下列有效隔离密封措施: a) 在两级区域交界处的电缆沟内,应采取充砂、填阻火堵料或加设防火

24、隔墙; DB11/T 384.8 2018 7 b) 电缆通过与相邻区域共用的隔墙、楼板、地面及易受机械损伤处,均应加以保护;留下的孔洞, 应堵塞严密 ; c) 保护管两端的管口处,应将电缆周围用软性料(如油麻)堵塞严密,再用防火材料堵塞,填塞 深度不得小于管子内径,且不得小于 40mm。 6.3.11 防爆电气设备(箱)引入电缆后应进行密封和等电位接地处理,密封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电缆外护套必须穿过弹性密封圈或密封填料时,必须被弹性密封圈挤紧或被密封填料封固; b) 外径等于或大于 20mm 的电缆,在隔离密封处组装防止电缆拔脱的组件时,应在电缆被拧紧 或 封固后,再拧紧固定电缆的螺栓。

25、 6.3.12 电缆引入装置或设备进线口的密封,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装置内的弹性密封圈的一个孔,应密封一根电缆; b) 被密封的电缆断面,应近似圆形; c) 弹性密封圈及金属垫,应与电缆的外径匹配 ; 其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允许差值为 1mm; d) 弹性密封圈压紧后,应能将电缆沿圆周均匀的被挤紧; e) 线缆金属保护管,与防爆接线盒之间,应进行电气连接。 6.3.13 爆炸危险区域内钢管配线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6 的规定。 表 6 爆炸危险区域内钢管配线技术要求 项 技 目 术 爆 要 炸 求 危 险 区 域 钢管明配线路用绝缘导线的 最小截面积 接线盒 分线盒 挠性连 接管 管子连接

26、要求 电力 照明 控制 1 区 铜芯 2.5mm及 以上 铜芯 2.5mm及 以上 铜芯 2.5mm 及以上 隔爆型 对 Dg25mm 及以下的钢管 螺纹旋合不应少于 5扣, 对 Dg32mm 及以 上的 钢管 螺纹 旋合不应少于 6扣 并有锁紧 螺母 2 区 铜芯 1.5mm 及以上 铜芯 1.5mm 及以上 铜芯 1.5mm 及以上 隔爆、 增安型 对 Dg25mm 及以下的钢管 螺纹旋合不应少于 5扣, 对 Dg32mm 及以 上的 钢管 螺纹旋合不应少于 6扣 7 验收要求 除进行 DB11/T 384.7的规定验收外,还应按照表 7规定的全部内容项进行质量验收。 表 7 质量验收 D

27、B11/T 384.8 2018 8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检 查 项 目 要 求 检 查 方 法 检 查 结 果 合格 不合格 设备装置 防爆 5.1 核对检验报告 耐火 5.2 核对检验报告 耐腐蚀 5.5.1 核对检验报告 系统供电 自动切换 5.3.1 现场检测 独立回路 5.3.2 现场检测 备用电源 5.3.4 核对检验报告 接地 5.4 核对检验报告 设备安装 6.2 现场检测 线缆敷设 6.3 核对检验报告 检查结果说明: 验收结论: 验收组(人员)签名: 验收日期: 注 1: 在检查结果栏选符合 实际情况的空格内打 “”。 注 2: 验收结论:全部检查项合格判为通过;任一检查项不合格判为不通过,必要时作检查结果说明。 DB11/T 384.8 2018 9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易燃易爆气体混合物检测单 表 A.1规定了检测施工区域易燃易爆气体混合物时应填写的内容。 表 A.1 易燃易爆气体混合物检测单 区域名称 : 检测 日期 : 易燃易爆 气体名称 设备名称 易燃易爆气体混合物浓度 检测时间 检测人 审核人 检测结论 复核人: _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规范 > 地方标准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