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97. 140 Y 8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8010一2011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Hongmu furniture-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2011-10-31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菇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2-08-01实施发布GB 28010-2011 目次前言.m 引言.凹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产品命名和分类5 主要尺寸.6 要求.37 质量明示.48 试验方法9 检验规则710 标识、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8 附录A(资料性附录)木家具主要尺寸I GB 28010-2
2、011 前言本标准第4章中的4.1、4.2.1和第6、7章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本标准按照GBjT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6个月后,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本标准的产品。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jTC480)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山市鸿发家具有限公司、国家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浙江年年红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航管红木家具有限公司、北京元享利硬木家具有限公司、北京龙顺成中式家具厂、江苏名佳工艺家具股份有限
3、公司、福建省三福古典家具有限公司、深圳市样利工艺傣倪有限公司、常熟市东方红木家具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山市红古轩家具有限公司、伍氏兴隆明式家具有限公司、北京行之行家具有限公司、香河中唐家居域有限公司、西安红木雅居阁、中山市和业居家具有限公司、中山市大涌镇太兴家具厂、山东福王家具有限公司、中山市奇典居家具有限公司、常熟东达红木家具有限公司、仙游县贡品轩古典家具有限公司、常熟市金蝙蝠工艺家具有限公司、仙游县飞鸿古典家具有限公司、上海锦翔工艺家具有限公司、上海森本红木家具有限公司、仙游县怀古古典家具有限公司、上海老周红木家具有限公司、仙游县坝下明珠古典家具有限公司、上海源源红红木家具有限公
4、司、环睦木业(上海)有限公司、北京温文博雅传统硬木家具有限公司、南京林业大学家具与工业设计学院、广西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林学院、西安交通大学人居学院、西安生漆涂料研究所、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东省红木家具和办公家具监督检验站、中山市大一涂料有限公司、中山市红木家具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福建省古典工艺家具协会、广东省木材行业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新民、海凌超、吴智慧、刘耀国、梁德沛、王红强、田燕波、徐峰、金棒溪、戴爱国、陈更忠、郭琼、牛晓霆、黄俊豪、朱平、包天伟、张飞龙、张志辉、徐瑞生。mm GB 28010-2011 sl 红木家具在各类木家具产品中是使用耐久性最长、
5、最具代表性的中国传统家具,它综合了历史上自明清至今硬木家具的棒卵接合工艺、木雕工艺、线脚工艺、镶嵌工艺、攒边(嵌板)工艺、宗漆工艺、烫蜡工艺、藤编工艺、涂饰工艺、金属件装饰工艺等,集中展现了我国优秀的传统技艺和装饰艺术的精华,是当今世界家具产品中具有鲜明中国民族特色的传统工艺家具中的一类产品。取之有度、用之有节,是当今红木家具用材的基本原则。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本标准立足于传统技艺与当代木材科学技术的结合与发展。N GB 28010-20门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红木家具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命名和分类、主要尺寸、要求、质量明示、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
6、。本标准适用于红木家具产品、生产和流通领域。本标准不适用于儿童家具。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324-2008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 5296.6 消费品使用说明第6部分:家具GB 6566一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7189 食品用石蜡GB/T 14703 生漆GB/T 17526-2008 漆蜡GB 17927.1 软体家具床垫和沙发抗引燃特性的评定第1部分z阴燃的香烟GB/T 18107-2000 红木GB 18401
7、-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20400一2006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QB/T 2385 深色名贵硬木家具3 术语和定义3. 1 3.2 3.3 3.4 GB/T 1810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红木家具Hongmu furniture 采用中国传统硬木家具生产工艺,用红木制造的一类家具产品。锯材sawn timber 原木经过锯解加工所得到的天然实木板材和方材。红木软体家具Hongmu upholstered furniture 红木家具中配有软体靠背、软垫(坐垫或床垫)、软包扶手等的座具和卧具。红木包瞿
8、家具Hongmu coated furniture 采用优质天然实木锯材为基材,外表包覆红木薄板(厚度不小于6mm)加工制成的家具。注:包覆加工工艺源自清朝年间,不同于当今微薄木覆(饰)面工艺。1 GB 28010-20门3.5 生漆Chinese lacquer 从漆树皮层采割的天然树脂,主要由漆酣、漆酶和树胶质等组成的天然涂饰材料,精制生漆多用于古典家具、漆器工艺品等的探饰。3.6 3. 7 3.8 3.9 注:生漆又称国漆、大漆、土漆、山漆。幸运漆工艺Chinese lacquer process 以精制生漆为原料装饰器物表面的工艺过程。揩嚣wipe Chinese lacquer 用棉
9、纱、丝团等材料蘸取精制生深揩擦器物表面的操穰工艺过程。注:揩揉又指揩漆、擦漆。人工干燥artifical drying; artificial seasoning 在人工控制干燥介质的条件下对木材进行干燥。GB/T 15035-2009,定义2.5J产品保证文件product guarantee documents 红木家具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向消费者提交的质量证明、使用安全和产品制造工艺、服务保证等信息的技术文件总称。4 产晶命名和分类4. 1 产品命名4. 1. 1 按树种名称红术家具产品搜主要使用木材的树种名称(学名)进行命名,命名应由下列问部分组成并顺序排列。|用材树种中文名|用材树种拉丁
10、名|产品件数|产品品种| 示例,:黑黄檀CDalbergia户sca)三件套皇宫椅示伊2:非洲崖豆木CMillettialaurent口)六件套红木沙发椅注:建议尽可能在命名中标明主要用材的树种产地。4. 1. 2 按木材名称当用材树种名称难以识别和鉴定时,红木家具产品应按主要用材的木材名称进行命名,命名应由下列四部分组成并顺序排列。| 木材名称| 木材拉丁属名| 产品件数|产品品种示伊,:花梨木CPterocarusspp. )三件套皇宫椅示例2:黑酸枝木CDalbergiaspp. )七件套餐桌椅注z建议尽可能在命名中标明主要用材的木材产地。4.2 产品分类4.2. 1 按产品用材比例分类
11、按产品用材比例,红木家具可分为以下四类(XXX表示某一树种名称,口口口表示某一木材名称)。2 GB 28010-2011 4.2. 1. 1 全xxx家具指产品所有木制零部件,除镜子托板及托板压线条外,全部采用xxx的锯材。示例:全交趾黄植家具(以交趾黄檀为例):产品所有木制零部件,除镜子托板及托板压线条外,全部采用交趾黄植(单一树种)锯材。4.2. 1. 2 全口口口家具指产品所有木制零部件,除镜子托板及托板压线条外,全部采用口口口木材的锯材。示J:全黑酸枝木家具(以黑酸枝木为例):产品所有木制零部件,除镜子托板及托板压线条外,全部采用黑酸枝木(单一木材名称用材锯材。4.2. 1. 3 x
12、x x或口口口家具指产品主要部位及外表目视部位的木制零部件采用xxx或口口口木材的锯材,内部及隐蔽处可采用其他优质硬木锯材。示例:交趾黄檀家具以交趾黄植为例):产品主要部位及外表目视部位的木制零部件采用交趾黄植锯材,内部及隐蔽处可采用其他优质硬木锯材。4.2. 1. 4 X X X或口口口包覆家具指产品采用优质硬木锯材为基材,外表包覆xxx或口口口薄板(厚度不小于-6mm)。示例:交趾黄檀包瞿家具(以交趾黄植为例):产品采用优质硬木锯材为基材,外表包覆交趾黄檀薄板(厚度不小于6 mm)。4.2.2 按产晶使用功能分类红木家具可分为:凳椅类,桌案类,橱柜类,床榻类,屏、座类,台架类,其他类。4.
13、2.3 按产晶使用场合分类红木家具可分为z卧房类,客厅类,餐厅类,书房类,办公类,其他类。5 主要尺寸产品设计时,在满足型体结构、艺术造型、产品装饰的基础上,主要尺寸参见附录A。特殊尺寸要求按合同双方约定执行。6 要求6. 1 总则6. 1. 1 红木家具产品命名、家具用材明示、家具商贸活动中应正确引用GB/T18107中给出的木材名称、树种中文名、木材拉丁属名、树种拉丁名、国外商品名。6.1.2 本标准规定应以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对具体产品的质量进行明示。6. 1. 3 红木家具产品应具有产品保证文件。产品保证文件应包括产品使用说明书、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产品合格证。6. 1. 4 在
14、交付产品时应提交相应的产品保证文件。6. 1. 5 产品保证文件应接成套性产品编制,单件产品例外。文件应采用正规印制(产品数量少时可采GB 28010-2011 用打印),纸质应耐用。6. 1. 6 产品保证文件的编制应遵守GB5296.6的规定。6. 1. 7 产品保证文件所使用的汉字应为国家正式公布的规范简体字。产品保证文件不应随意涂改。6.2 用材要求6.2.1 生产用材在投产使用前,应确认木材的名称。不能确认正确名称的木材应进行木材识别鉴定,其鉴定结论仅作为企业使用和明示产品用材的依据。6.2.2 当产品因用材纠纷进入司法鉴定时,受检产品应具有相应的产品使用说明书、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
15、卡、产品合格证。6.2.3 产品用材应与产品质量明示卡中明示的树种或木材名称及其使用部位相一致。6.2.4 产品用木材应经人工干燥处理,木材含水率应为8%16%。6.2.5 产品用木材可使用边材。边材的使用应执行QB/T2385中的工艺要求、使用范围。6.2.6 虫蛙木材应经杀虫和修补处理,不应使用仍有活虫侵蚀的木材。6.2.7 产品内部和装饰部位使用的其他木材(如棒木、黄杨木等)应符合GB/T3324-2008表4中序号16的规定。6.3 产晶安全6.3. 1 手、身体可触及的部位应光滑、圆滑、元毛刺,家具边沿、棱、角部位均应倒圆、倒棱。6.3.2 1 m以下部位,不应有凸出整体的尖锐造型;
16、对透雕类纹饰设计应考虑到可能卡住儿童手、足的可能性,对容易被儿童玩耍、误用而又可能会危及安全的产品如鼓凳等,应在产品质量明示卡中向产品使用者作安全提示。6.3.3 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GB18584的要求。6.3.4 所用生漆质量应符合GB/T14703的要求。6.3.5 涂饰用漆蜡中总碑和铅应符合GB/T17526-2008的要求。6.3.6 涂饰用石蜡中稠环芳怪应符合GB7189中食品包装石蜡的要求。6.3.7 红木软体家具软体部件抗香烟引燃特性应符合GB17927.1的要求。6.3.8 装饰工艺中应用的天然石材,其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GB6566-2010中A类的规定。6.3.9 1 m以
17、下部位,家具中的铜饰件不应有独立插件(如柜门上带吊牌插件)。采用浮钉法安装和铜包木装饰的铜饰件边缘应与家具表面严密贴合且不应翘起。6.3. 10 采用嫌水性溶液沸腾木材干燥法干燥处理木材,如选用石蜡油,应采用食品用石蜡,并应符合GB 7189中食品包装石蜡的要求。6.3. 11 红木软体家具中纺织品的甲醒含量和可分解芳香胶染料应符合GB18401-2010中C类的要求。6.3. 12 红木软体家具中皮革和毛皮的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GB20400-2006中C类的要求。6.3. 13 产品在选用玻璃、人造石板、软质泡沫塑料等家具部件材料及木材胶粘剂、脱色剂、着色剂等材料时,应充分考虑其使用中的安全
18、性及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等,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质量标准。7 质量明示7. 1 总则7. 1. 1 红木家具产品销售合同中应提及产品保证文件(产品使用说明书、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产品合格证)。GB 28010-2011 7. 1. 2 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应明示的内容至少包括:产品执行标准;产品分类;产品名称;产品型号、规格;生产日期;产品适用范围;产品主要用材;产品涂饰工艺;产品装饰工艺;安全提示;产品保修;产品交付方信息(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信息)。7. 1. 3 产品元特殊技术要求时,7.1.2中的产品适用范围、安全提示、产品保修内容可由产品使用说明书作通用性明示。7
19、. 1.4 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所表述的内容应与实际产品相一致。7.2 明示要求7.2. 1 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以下称明示卡)分四部分编写,即为明示卡的题头部分、明示卡的第1部分、第2部分和第3部分。明示卡的题头部分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a) 生产企业或经销商注册商标图案(或企业厂标)。b) 明示卡名称一一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横写,中、英文上下并列)。c) 明示卡编号:按照先年份、后卡号顺序编写,如:2010 0293 0 7.2.2 明示卡的第1部分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产品执行的标准E产品分类;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规格;产品生产日期;产品适用范围。本部分应按以上文字顺序进行明示
20、,并符合以下规定:a) 产品分类应依4.2.2和4.2.3所给出的分类进行选择。b) 生产企业内部的家具产品型号、系列、分类编号等只可作为产品型号明示使用,不应作为具体产品的名称。c) 按用材比例、使用功能、使用场合所作出的红木家具产品分类名称都不应作为具体产品的名称。d) 产品规格应按实际尺寸(mm)标注,先标注整套家具在使用条件下最小占地面积的长、宽尺才,再标注单件家具的长、宽、高(或宽、深、高)尺寸。e) 产品命名应依4.1给出的要求由四部分组成按规定顺序排列,其中木材的名称应符合6.1. 1 的要求。7.2.3 明示卡的第2部分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产品主要用材;产品涂饰工艺4产品援饰工
21、艺。本部分应按以上文字顺序进行明示。7.2.3. 1 产品主要用材明示应明示产品用材比例及用材名称。对用材比例不同的产品应增加以下规定的明示:a) 单一树种用材的家具应明示为全XXX,并加注(单一树种用材h示例1:本产品用材为全黑黄擅(单一树种用材树种名称:黑黄檀Dalbergia fusca b) 单一木材名称用材的家具应明示为全口口口,并加注单一木材名称用材); 示例2:本产品用材为全黑酸枝木(单一木材名称用材木材名称:黑酸枝木Dalbergia spp. c) 非单一树种或木材名称用材的家具应明示为xxx或口口口,并加注(非单一树种或木材名称用材),还应明示辅助用材名称、用料部位;示J3
22、:本产品主要用材为黑黄檀(非单一树种用材)树种名称:黑黄植Dalbegiafusca 本产品辅助用材为阔叶黄植树种名称:阔叶黄檀Dalbergialatifolia 用材部位:穿档、抽屉内材d) X X X或口口口包覆用材的还应明示被包覆基材的用材名称。示J4:本产品采用黑黄植为包覆材本产品采用白花崖亘木为基材7.2.3.2 产品涂饰明示树种名称:黑黄植Dalbergia fusca 包覆层厚度:6mm 树种名称:白花崖豆木Millettia leucantha 应按所采用的工艺明示,不同涂饰工艺的明示应符合以下要求:a) 传统生漆涂饰中,凡在家具表面处理、用生漆灰做腻子、染料着色、补色、揩漆
23、、打磨、复辗等,在GB 28010-2011 工艺流程上沿用传统揉漆工艺的,且所用生棒符合GB/T14703质量标准,其产品可明示为:本产品采用中国传统红木家具揩若是工艺,生漆质量符合GB/T14703的要求;b) 传统蜡涂饰中,凡在家具表面处理、调蜡、着蜡、烫蜡、起蜡、擦蜡、抛光及用蜡(蜂蜡、虫白蜡、石蜡)等在工艺流程上沿用传统工艺(烫、俄、搓)的,其产品可明示为:本产品采用中国传统红木家具烫蜡涂饰工艺;c) 凡采用非传统的生潦涂饰衍生工艺、烫蜡涂饰衍生工艺都应按所采用的涂饰工艺、涂饰用材种类进行明示。其明示应同7.2. 3. 2a) , b)的明示要有明显区分;d) 凡采用树脂类化学漆涂饰
24、的应按所采用的涂饰工艺、涂饰用材的品种进行明示。7.2.3.3 产品装饰明示产品主要装饰的工艺方法和装饰内容应作简要明示。其中镶嵌、金属饰件装饰工艺的质量明示应符合以下规定:a) 镶嵌工艺的明示应采用以下名称用语:嵌木、嵌石、嵌玉、嵌牛骨、嵌金银丝、螺锢嵌、法琅嵌、瓷板嵌、百宝嵌等;b) 镶嵌工艺的明示条件应符合:除嵌石、资板嵌外,嵌件应嵌入家具表层(即建模、起槽、重胶、嵌入);家具表面和嵌件的接合部位应紧密肢接,被胶接面不应有漏胶和空洞;c) 镶嵌工艺明示的要求如下:1) 应具体明示使用嵌件的材质:如黄杨木、瘦木、螺锢、寿山石、大理石、银丝、牛骨、青花瓷板、粉彩瓷板、珊珊、玛瑶石等;2) 应
25、用文字简要的描述嵌件所构成的装饰纹样、图案寓意33) 应说明镶嵌方法:如平嵌法、凸嵌法等。d) 金属饰件(指以铜件为主的饰件)的明示应采用以下名称用语:面叶、面条、合页、吊牌、提环、拉手、屈曲(曲曲)、扭头、套脚、拍子、包角、锁头等;e) 铜饰件工艺的明示条件应符合z铜饰件中受力部件,如合页、吊牌、提环、拍子等,其厚度或直径应满足家具产品对使用强度的要求;f) 铜饰件工艺明示的要求如下z1) 应具体明示铜饰件的材质,如本产品铜饰件材质为黄铜板H62;2) 应明示铜饰件的纹饰工艺,如滚花、雕刻、整刻、雕花楼空、噩金、景泰蓝等;3) 应以光素铜饰件称呼和明示未作表面纹饰的铜饰件;的应用文字简要描述
26、铜饰件纹样的外形和纹饰图案的寓意。7.2.4 明示卡第3部分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安全提示;产品保修;产品交付方信息(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信息)。7.2.4.1 产品安全提示:除了6.3.2要求之外,产品在使用、搬运过程中仍需给予必要的安全提示。7.2.4.2 产品保修内容z保修期、产品退换条件、产品保修条件及保修期内免费保修规定、超出保修条件及保修期的产品收费条件。7.2.4.3 生产企业信息:生产单位全称、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电话及传真号码。7.2.4.4 经销商信息:经销商全称、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电话及传真号码。8 试验方法8. 1 红木家具产品主要用材明示与产品真实用材的一致性检验或鉴
27、定应按照GB/T3324-2008中6.3.1和GB/T18107-2000中第4、5、6章的规定进行。8.2 家具中的木材含水率按GB/T3324-2008中6.3.4的规定进行测定。8.3 虫蛙木材按GB/T3324-2008中6.3.2的规定进行检验。8.4 有害物质限量按GB18584的规定进行测定。8.5 生漆质量按GB/T14703的规定进行检验。8.6 产品涂饰用漆蜡中总耐和铅按GB/T17526-2008的规定进行测定。8. 7 产品涂饰用石蜡中稠环芳短按GB7189的规定进行测定。8.8 红木软体家具软体部件抗香烟引燃特性接GB17927.1的规定进行测定。8.9 天然石材的
28、放射性核素限量按GB6566-2010的规定进行测定。8. 10 木材干燥处理用的石蜡油按GB7189的规定进行检验。GB 28010-2011 8. 11 红木软体家具中纺织品的甲醒含量和可分解芳香胶染料按GB18401-2010的规定进行测定。8.12 红木软体家具中皮革和毛皮的有害物质限量按GB20400-2006的规定进行测定。8. 13 外观检验按GB/T3324-2008中6.4.2的规定进行检验。9 检验规则9. 1 检验分类检验分为原材料检验、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9. 1. 1 原材料检验原材料检验是产品投产使用前进行的检验。检验项目包括6.3.4、6.3.6、6.3.10和6
29、.3.1309.1.2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是产品出厂或产品交货时进行的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包括:a) 总则中6.1.16.1.7; b) 用材要求中6.2. 46. 2. 7; c) 产品安全中6.3.1、6.3.2和6.3.9。9. 1.3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应包括第6章(6.2.1、6.2.2及原材料检验项目除外)和第7章的项目。9. 1. 3. 1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a) 产品正式生产时,应定期进行检验,检验周期一般为一年;b) 原辅材料及其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c)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 新产品或老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e) 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9.1.
30、3.2 抽样规则在一个检验周期内,从近期生产的产品中随机抽取2件样品,1件送检,1件封存。9. 1. 3. 3 检验程序检验程序应遵循尽量不影响余下检验项目正确性的原则。9. 1. 4 检验结果的判定所有检验项目的结果均达到本标准规定要求时,判定该产品为合格;若有一项检验结果未达到本标准规定要求时,则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7 GB 28010-20门9.2 复验规则产品经型式检验为不合格的,可对封存的备用样品进行复验。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检验,按9.1.3的规定进行评定,并在检验结果中注明复验。10 标识、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10. 1 标识产品标识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za)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31、;b) 执行标准编号;c) 检验合格证明、生产日期;d) 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电话;e) 持久性厂标(如采用木雕刻、嵌金属丝等工艺方法在家具表面制作)。10.2 使用说明产品使用说明书,是生产企业各种家具产品或分类家具产品的通用说明书,产品质量明示卡是具体产品的质量明示或说明。使用说明书的编写应符合GB5296. 6中的规定,内容至少应包括:a)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执行标准编号;b) 主要原辅材料、涂料、粘合剂的名称、等级;c) 产品主要技术性能参数,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保养方法;d) 有害物质限量的控制指标;e) 产品保修内容(保修期不少于两年)。10.3 产品合格证产品合格证一件(产
32、品)一证,应包括下列内容za) 产品名称、合格证编号;b) 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c) 产品检验结论;d) 产品检验日期、出厂日期、检验员盖章(可用检验员代号表示hd 生产企业名称。10.4 包装为防止产品外观质量损坏,产品应有适宜的包装。包装材料应容易回收、可再生利用。10.5 运输和贮存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加遮盖物和进行必要的防护,防止局部重压和相互摩擦。产品贮存地点应干燥通风、清洁卫生,产品在贮存期应防止污染、虫蛙、受潮、曝晒。8 序号检验项目1 2 桌类主要尺寸3 4 5 椅凳类主要尺寸6 7 8 9 柜类主要尺寸10 11 12 13 14 床类主要尺寸15 16 附录A(资料性附录)
33、木家具主要尺寸表A.1木家具的主要尺寸要桌面高:680-760中间净空高:;:;:580中间净空宽:;:;:520桌、椅(凳)配套产品的高差:250-320求座高:硬面400-440,软面400-460(包括下沉量扶手椅扶手内宽:460挂长衣二三1400 挂衣棍上沿至底板内表面间距挂短衣;:;:900挂衣空间深度;:;:530(设计为宽度方向挂衣时不受此限)折叠衣物放置空间深;:;:450书柜层间净高z二三230床铺面净长:1920,1970,2020,2120GB 28010-2011 单位为毫米床铺面宽:800,900,1000,1100,1200,1350,1500,1800,2000双
34、层床净空高:;:;:1150 双层床安全栏板上应设置限制床垫放置商度的永久性警示线,该警示线距安全栏板上端面距离;:;:200双层床安全栏板缺口长:500-600-FON|OFON闰。国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 28010-2011 中争e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13)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网址总编室:(010)64275323发行中心:(010)51780235读者服务部,(010)685?:l94日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等开本880X 1230 1/16 印张1字数21千字2012年7月第一版2012年7月第一次印刷晤18.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10107书号:155066. 1-44206定价GB 28010-2011 打印日期:2012年7月31日F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