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 T 3244-2018 突发海洋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化学污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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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13.020 Z10 DB37 山东省 地 方 标 准 DB 37/T 3244 2018 突发海洋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化学污染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Emergency Monitoring In Abrupt Marine Environmental Accidents Chemical Pollution 2018 - 05 - 25发布 2018 - 06 - 25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7/T 3244 2018 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提出并归口。

2、 本标准起草单位:威海市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威海市海洋与渔业监测减灾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强、宋吉德、宋颜香、毕延志 、张学超、王秋萍、林乐界、宋喜红、高光、 林宇春。 DB37/T 3244 2018 1 突发海洋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化学污染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突发海洋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化学污染的术语和定义、监测站位布设、现场监 测、跟踪监测、样品采集、实验室分析与数据处理、监测与评价报告、存档。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管辖海域内突发海洋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 本标准不适用于溢油导致的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监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

3、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 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T 12763.2 海洋调查规范 第 2部分:海洋水文观测 GB/T 12763.3 海洋调查规范 第 3部分 : 海洋气象观测 GB/T 12763.4 海洋调查规范 第 4部分:海水化学要素调查 GB/T 12763.6 海洋调查规范 第 6部分:海洋生物调查 GB 17378 海洋监测规范 GB 18421 海洋生物质量 GB 18668 海洋沉积物质量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突发海洋环境事件 abrup

4、t marine environmental accidents 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灾害等原因 , 短时间内向海洋排放大量有毒、有害污染物质 , 导致或可能导致 海洋生态环境严重破坏 , 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3.2 现场监测 In-situ monitoring 使用仪器设备,对事发海域的水质、沉积物或生物指标进行定量或定性测定,现场给出检测结 果,根据污染物的理化性质与检测指标的相关性,对事发海域的污染程度进行初步评价,并对污染物 扩散趋势进行简单判断,为现场应急处置提供科学依据。 DB37/T 3244 2018 2 3.3 跟踪监测 track monitoring 污染事

5、件发生后,为掌握污染影响的范围,影响的对象,影响持续的时间以及污染的程度,持续 开展的监测。 3.4 监测断面 monitoring section 为监测污染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而设置的一系列断面,可分为对照断面 、 控制断面 、 消减 断面等。 3.5 海洋环境敏感区 marine environmental sensitive area 容易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产生负面效应的海域, 包括海洋生态红线区 、 养殖区 、 生态旅游区 、 海洋 特别保护区 、 海洋种质资源保护区等。 4 监测站位布设 4.1 监测范围确定因素 4.1.1 污染物总量及理化性质 4.1.1.1 污染物的总量

6、根据现场调查初步确定污染物排放总量。 4.1.1.2 污染物的毒性 按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威胁、对海洋生态系统中生物的威胁、对周边海域海洋功能使用的威胁确定 污染物毒性。 4.1.1.3 污染物的溶解性 根据物理性质判断污染物的溶解性,若不溶于水,应判断是漂浮在水面之上还是沉到水面之下。 4.1.1.4 污染物的挥发性 根据物理性质判断污染物的挥发性,以及对周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 4.1.2 事发海域水文条件 根据事发海域的水流流速 、 流向 、 潮汐 、 波浪 、 水温 、 盐度 、 水色 、 透明度状况等要素,判断污 染物可能影响的范围。 4.1.3 事发海域天气状况 根据事发海域的风力 、

7、 风向 、 降水 、气温、气压、能见度等气象状况, 判断污染物可能影响到的 范围。 DB37/T 3244 2018 3 4.2 监测断面的设置 4.2.1 当事发海域水动力条件清晰,污染物扩散方向比较明确时,监测范围一般呈长方形或扇形,应 考虑以事发海域为中心,沿污染物扩散方向呈辐射状布设监测断面。 4.2.2 污染物分布具体位置不清楚 ,不能够明确判断事发海域水流方向时 ,监测范围应为圆形或正方 形,并进行网格化处理。 4.3 监测站位的布设原则 监测站位的布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a) 根据监测断面的长度对监测站位进行布设,一个监测断面应不少于 5个监测站 位; b) 监测站位的设置应和历史

8、监测站位重合,便于和历史数据的比对; c) 考虑采样的可行性和方便性; d) 涉及包括养殖区、海洋自然(特别)保护区等海洋环境敏感区时,应加大监测站位的密度; e) 当污染源毒性较大或对生态环境有较大损害时,应加大监测站位设置密度。 5 现场监测 5.1 现场监测指标 5.1.1 监测指标的确定 5.1.1.1 已知污染源的突发事件 当污染源头比较清楚、污染物明确时,监测项目主要包括: a) 污染物浓度; b) 由于污染物本身物理化学性质而导致海水中的物理化学会发生明显变化的指标; c) 对污染物比较敏感的生物指标; d) 养殖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品种等相关监 测指标。 5.1.1.2 未知污染

9、源的突发事件 当污染源头不清楚、污染物不确定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污染物判定: a) 通过事发现场的一些特征,如气味 、 挥发性 、 水色或该海域生物的反应,初步确定主要污染物 及相关监测项目; b) 根据事件发生海域的开发利用状况和历史资料数据,初步确定主要污染物及相关监测项目。 5.1.2 监测内容 5.1.2.1 水文指标 按 GB/T 12763.2的规定进行,主要监测参数为海水流速、流向、波浪、温度、盐度、水色、透明度 等要素,也可参考相关水文历史监测数据。 5.1.2.2 水质指标 按 GB/T 12763.4的规定 进行,主要参数包括 pH值、溶解氧、石 油类、化学需氧量、营养盐 、

10、 重金属 (铜 、 铅 、 锌 、 铬 、 镉 、 砷)以及其他根据污染物特性选定的特征参数。 5.1.2.3 生物指标 DB37/T 3244 2018 4 按 GB/T 12763.6的规定 进行,主要参数包括叶绿素 a、浮游生物、底栖生物以及其他根据污染物特 性选定的参数。 5.1.2.4 沉积物指标 按 GB 17378.5的规定 进行,主要参数包括沉积物重金属(铜、铅、锌、铬、镉、砷)、石油类 、 有 机碳以及其他根据污染物特性选定的参数。 5.1.2.5 气象状况 按 GB/T 12763.3的规定 进行,主要参数包括风向、风速及有无降水。 5.2 现场监测质量控制要求 现场监测质

11、量控制应符合以下规定: a) 现 场监测设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规定; b) 现场监测设备应通过质检机构检定或校准; c) 监测人员需持证上岗; d) 使用快速检测设备进行检测时,应平行测定三次,以确定现场测定结果; e) 现场监测样品留样,必要时,返回实验室进行重新测定。 5.3 现场监测记录 现场监测记录内容如下: a) 事件发生的时间,须精确到小时; b) 事件发生的海域:事件的具体地理位置及经纬度坐标,如污染源不明确,需标明事件海域范围; c) 现场照片; d) 事件发生原因及发展状况描述。如记录者是通过第三方转述,则需要转述者签名; e) 事发海域水文 、 气象等参数; f) 污染

12、物的名称及排海量 ; g) 现场监测站位的名称及经纬度; h) 采样人员和校核人员姓名。 6 跟踪监测 6.1 监测范围 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突发事件影响到的海域范围。 6.2 监测频率 事件刚发生时,至少间隔 24小时采样一次,到事件发生后期时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时,逐步 减少采样频次,每周采样 2次 3次。 6.3 监测项目 跟踪监测的前期监测项目应和现场监测保持一致,跟踪监测进入后期可相应缩减指标,重点监测和 污染物直接相关的核心指标。 DB37/T 3244 2018 5 7 样品采集 7.1 采样记录 采样记录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事件发生的海区及时间; b) 水文、气象参数

13、及现场监测环境资料; c) 污染物入海的数量及 时间; d) 现场监测的站位经纬度及采样时间; e) 与样品相关的其它信息。 7.2 注意事项 7.2.1 根据污染物特性,决定是否进行分层采样。 7.2.2 根据监测项目的需求,选用不同材质的容器存放样品。 7.2.3 当事故发生海域周边有养殖区时,应采集养殖生物样品进行检测。 7.2.4 当现场污染物不明确时,应采集水质、生物、沉积物样品,以便对海洋生态系统健康进行总体 分析与评价。 7.2.5 采样样品需设置 10 % 现场平行样。 7.2.6 采样样品瓶应设置空白对照。 7.3 样品保存 7.3.1 根据监测项目对采集的样品进行分类,并粘

14、贴唯一性标签。 7.3.2 样品标签内容应包括采样时间、采样海区、站位经纬度、检测项目及 采样人等关键信息。 7.3.3 样品采集后应按照检测项目对样品保存的要求进行处理。 7.4 样品的运输和交接 7.4.1 采样后应尽快送实验室进行分析,尽量缩短从采样到实验室的时间。 7.4.2 运输过程中,应将容器外盖盖紧,运输过程中如果出现样品漏液或外包装破损的情况,应作为 无效样品处理。 7.4.3 运输过程中,样品应处于低温避光状态。 7.4.4 样品交实验室时,送样人员和样品管理员应根据样品清单对样品名次数量进行核对,无误后双 方在交接单上签字,样品实施入库管理。 7.4.5 样品交接记录应明确

15、样品总量、样品描述、样品状态、交接时间。 7.4.6 对于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样品,送样人员应清 楚告知样品管理员其危险性。 8 实验室分析与数据处理 8.1 实验室分析 8.1.1 实验室分析方法 按 GB 17378 规定的方法进行,如该标准中规定的方法不能满足要求时,使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 标准规定的分析方法。 8.1.2 实验室原始记录 DB37/T 3244 2018 6 8.1.2.1 实验室原始记录表应格式规范,记录字迹工整清晰,无涂抹痕迹。 8.1.2.2 实验室原始记录应包含项目名称、检测海域、站位名称、检测时间、样品编号、检测分析方 法标准、使用仪器设备编号。 8.1.2.

16、3 如需要使用标准物质,原始记录中应有包括标准物质生产厂家批号等信息的记录。 8.1.2.4 如包含有气相色谱或液相色谱使用的检测项目,应在附录中附上检 测图谱。 8.1.2.5 实验室原始记录应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8.2 实验室质量控制 8.2.1 分析人员应熟悉和掌握相关仪器设备和分析方法,持证上岗。 8.2.2 用于进行检测的实验仪器应通过质检机构检定或校准,且在有效期内。 8.2.3 实验环境控制应符合实验检测项目的需求,需控制温度、湿度等条件的实验室要配备相应设备, 监控并记录环境条件。 8.2.4 样品分析应设置密码平行样、质控样,质控样品不得低于总样品数的 10 % 。 8.3

17、数据分析与评价 8.3.1 水质评价 8.3.1.1 应符合 GB 3097的规定。 8.3.1.2 评价方法采用单因子标准指数法,有多项水质参数评价的需求时,可参考采用幂指数法、加 权平均法等 方法。结合海域功能区划,明确海域使用功能是否受到影响。 8.3.2 沉积物评价 8.3.2.1 应符合 GB 18668的规定。 8.3.2.2 评价方法采用单因子标准指数法,结合海域功能区划,明确海域使用功能是否受到影响。 8.3.3 生物评价 8.3.3.1 应符合 GB 18421的规定。 8.3.3.2 凡涉及养殖区的,要重点评价对养殖生物的影响。 9 监测与评价报告 9.1 报告各章节内容

18、报告各章节内容如下: a) 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监测站位的精确位置 、 主要污染物质及污染物来源; b) 事件海域使用现状; c) 现场调查结果及评价; d) 样品的表述状态和明确的标志; e) 样品采样日期及检测日期; f) 项目检测内容和使用的方法 及相关规范; g) 数据结果及数据分析人员签字; h) 审核人、授权签字人签字。 9.2 监测与评价报告行文格式 DB37/T 3244 2018 7 9.2.1 文本规格 文本外形尺寸为 A4(210 mm)。 9.2.2 封面格式 封面格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第一行书写: XX海域(一号宋体 、 加黑 、 居中); b) 第二行书写:海

19、洋环境应急监测报告(一号宋体 、 加黑 、 居中); c) 第三行书写:报告编制单位名称(三号宋体 、 加黑 、 居中); d) 第四行书写: xxxx年 xx月(四号宋体 、 加黑 、 居中)。 9.2.3 封里 1格式与内容 分行写清下列内容: a) 报告编制单位监测资质证书; b) 编制单位负责人; c) 监测机构负责人; d) 本项目监测总 负责人; e) 本项目监测技术总负责人; f) 报告书审核人; g) 编制人。 9.3 监测与评价报告的质量保证 监测报告信息应完整,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监测单位的名称及法定代表人; b) 监测单位质量认证标识; c) 监测报告的唯一性编号; d)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描述,监测站位,污染物污染范围; e) 数据评价使用的标准。 10 存档 存档所需资料如下: a) 现场照片; b) 现场监测记录; c) 样品采集记录; d) 样品交接记录; e) 实验室分析记录; f) 监测与评价报告。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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