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43.150 y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1887-2015/ISO 6742-2: 1985 自行车反射装置Cycles-Retro-reflective devices (ISO 6472-2:1985,Cycles一Lightingand retro-reflective devices一Photometric and physical requirements一Part 2 : Retro甲reflectivedevices, IDT) 2015匾。9”门发布2016国10-01实施。. ,.,_ v 飞丁面,;、 , m撞W恻时w315.C!lrll障国4览酣
2、圆、s吉1当茸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串舍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llJ GB 31887-2015/ISO 6742-2: 1985 目次前言.”.“.”.I i1品i唱indqda哇aaEUFHUFOn6胎试件位轮轮测文单射射学用义和器反. 器反光引定号求射复求求射复的性和符要反回要要反回器围范语用学度理射范规术应光13色物3反FhuRuntnt i。Lnda哇RUFOntn8.1 原理.”. 8 8.2 测试设备布置.”.”.“.”.”. 8 8.3 光源.88.4 接收器.“.9 8.5 观察距离.“. 9 8.6 反射器托架或支架).”. 9 8.7 反射器
3、的测试面积. 9 8.8 反射器的照度.,. . 9 8.9 反射器的定向.9 9 回复反射轮胎的光学测试.”. 9 9.1 测试设备布置. 9 9.2光源.“.“. 9 9.3 接收器.9 9.4 光照距离和观察距离.”.”.”. 10 9.5 反射带的照度. 1 0 9.6 测试方法. 10 10 色度测试.10 10.1 仪器测量法.”.”.”.”.10 10.2 目测比较法.”. 10 10.3 方法的选用.“. 10 11 标记. . 10 GB 31887-2015/ISO 6742-2: 1985 前言本标准的第5章、第6章、第7章、8.2、8.3,8.4,8.5,8.7,8.8
4、、9.2,9.3,9.4,9.5、第11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6742-2: 1985(自行车照明和反射装置光学和物理要求第2部分z反射装置。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z一一为与现有标准系列一致,将标准名称改为自行车反射装置h一一为了便于使用及能更直观地反映各种颜色反射器光学要求的技术参数,依据ISO6742-2:1985 中5.1的规定,本标准5.1条款中增加了黄色反射器光强系数表2和红色反射器光强系数表3,故使其后的表的编号作了相应调整见第5章、第6章、第7章); 一ISO6742-2:1985版中条款7.
5、2.2.9所引用的“3.2”为笔误,本标准中巳纠正为引用“5.2”。与本标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z-GB 3565-2005 自行车安全要求(ISO4210: 1996 IDT) I 一GB/T3977-2008 颜色的表示方法(CIE15:2004,NEQ); 一GB/T3978-2008 标准照明体和几何条件(CIE15:2004,NEQ); GB/T 3979 2008 物体色的测量方法(CIE 15: 2004, NEQ)。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自行车标准化
6、技术委员会(SAC/TC155)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昆山市锦摸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赛特莱特(佛山)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z全国自行车标准化中心、江苏检验检疫自行车检测中心、天津神光新技术开发公司、华德塑料上海汇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宁波华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烟台长虹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深圳市喜德盛自行车有限公司、江苏新日电动车有限公司、捷安特(天津)有限公司、杭州远方光电信息有眼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z匮疆、唐显仕、梁文波、陆军、阁德骏。I , GB 31887-2015/ISO 6742-2: 1985 自行车反射装置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自行车反射装置的光学
7、和物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公共道路骑行,特别是按照ISO4210要求生产的自行车所用的反射装置。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ISO 3768金属镀层中性喷董事试验(NSS试验)Metallic coatings-Neutral spray test (NSS test) J ISO 4210 自行车两轮自行车安全要求(Cycles-Safetyrequirements of bicycles) IEC出版物No.50(4日国际电工技术词汇照明(Inte
8、rnationalElectrotechnical Vocabulary Lighting) CIE出版物No.15 色度学(Colorimetry):国际照明委员会(IEC)的正式推荐文件3 术语和定义3.1 3.2 3.3 IEC出版物No.50(4日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反射装置retnrrefiective device 反射器reflector 由一个或多个能回复反射光单元组成的现成可用的部件广角反射器wide angle ren缸”r对于来自基准轴线两侧的水平人射角不小于50。的光线均能作出回复反射的装置。普遍反射器conventional renec阳r对于来自基
9、准轴线两侧的水平人射角不小于20的光线均能作出回复反射的装置4 应用符号和单位下列符号和单位适用于本文件。见图1.注1:下列符号均根据UN/ECE有关回复反射装置的No.3的规定川,1) 参看文件E/ECE324-E/ECE/TRANS/505附录2修正1中,No.3的规定关于机动车及其挂车的反射装置的统一条款1 GB 31887-2015/ISO 6742” 2: 1985 R, S, .c. N D, 固1应用捋号的示圄A z回复反射装置有效反射面的面秧,单位:cm3;C:基准中心pNC:基准铀线gR, z接收器、观察仪或测量装置;CR z接收器中,CntpR:接收器R,如果是圆形,指它的
10、直径,单位:cm;S.:光源zC.:光源中心s.Ps z光摞直径,单位:cm;D. z由光摞中心c.至基准中心C的距离,单位:m;D!:由接收器中心4至基准中心C的距离,单位:m1注2:一般说来D.与D;几乎是相同的,在正常的观察情况下,可以假定为D.=D.此外,为了达到人为地增加测量距离而使用瞄准系统时,可采用有效距离D z回复反射轮胎上反射环的平均直径,单位:mm;a:观测角sfJ:人射角。鉴于c.c直线总是看作为水平的,因此当面向反射装置时,按照光源s.相对于NC轴线的位置,将人射角的符号规定为E左为()右为),上为(,下为一。对于任意方向的角度可由两个角度来确定,即垂直角和水平角,垂直
11、角始终写在前面Fr:从C点看到接收器R,的孔径角,8:从C点看到光摞忌的孔径角se z旋转角。面对受照表面,顺时钟旋转时,旋转角为正z如果反射装置上标有“TOP”(上的字样,则将此宇放正作为起始位置。2 注3:所有角度均以度、分来表示E z回复反射装置的照度,单位:lx;CIL:光强系数,单位:mcd/lx。GB 31887-2015/ISO 67 42-2 : 1985 5 光学要求5.1 反射器按第8章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时,反射器的光强系数(CIL)不应小于表1或表2、表3、表4中规定的数值。表1适用于前反射器、侧反射器和后反射器,所列的数值为透明(白色的反射器的数值。黄色反射器的数值应为
12、透明反射器的5/8(见表剖,红色反射器的数值应为透明反射器的1/4(见表的。表4适用于脚蹬反射器。表1遭明反射器的光强系擞(CIL)单位为毫坎德拉每勒克斯入射角p观察角垂直,o土10o o o o 水平,oo 士20士30士40士so012 2 500 1 650 850 750 650 550 或020 1 800 1 200 610 540 470 400 130 26 18 11 11 11 11 注z透明反射器在入射角为土30、土40和土50时的CIL值不适用于普通反射器表2黄色反射器的先强票数(CIL)单位为毫坎德拉每勒克斯入射角观察角垂直,o土10o o o 0。水平,oo 士20
13、士30士40。士50012 1 560 1 030 530 465 405 340 或020 1 125 750 380 335 290 250 1。3016.25 11.25 6.88 6.88 6.88 6.88 注z黄色反射器在人射角为士30、士40和士50。时的CIL值不适用于普通反射器表3红色反射器的先强系撤(CIL)单位为毫坎德拉每鞠克斯入射角观察角a垂直,o士10o o 。o 水平,o。土20士30土40土50012 625 410 210 185 160 135 或020 450 300 150 135 115 100 130 6.25 4.5 2.75 2.75 2.75 2
14、.75 注2红色反射器在人射角为士30、士40和士50时的CIL值不适用于普通反射器3 GB 31887-2015/ISO 6742” 211985 表4黄色脚蹬反射器的光强系数(CIL)单位为毫坎德拉每勘克斯入射角p观察角a垂直:O士10a 水平:Oo 土20012 450 350 175 或020 325 250 125 130 16.5 11.5 7.5 5.2 回复反射轮胎按第9章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时,回复反射轮胎的光强系数(CIL)应不小于表5中规定的数值。当D420mm时,对于每一组观察角和人射角的最小测光值应等于D=420mm的数值。表5反射轮胎的光强票数(CIL)单位为毫坎德拉
15、每勒克斯观察角a入射角p-4 20 40 50。012 1.21D 1.06D 0.70D 0.21D 或020 0.91D a.SOD 0.53D 0.16D 130 0.121D 0.106D 0.070D 0.021D 6 但度要求4 按第10章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时,所测得的反射光颜色应在表6规定的色皮坐标的范围之内。注g为便于参考起见,这些范围已在图Z中表示出来表6先色边界钱蛮点的色皮坐标(x,y)颜色坐标红色x 0.665 0.645 o. 721 o. 735 y 0.335 0.335 0.259 0.265 黄色x 0.560 0.546 0.612 0.618 y 0.440
16、 0.426 0.382 0.382 白色x 0.285 0.453 0.500.500 0.440 0.285 -. y 0.332 0.440 0.440 0.382 0.382 0.264 白色黄色ax 0.380 0.509 0.618 0.440 0.380 y 0.408 0.490 0.382 0.382 0.337 a仅适用于回复反射轮胎 GB 31887-2015/ISO 6742-2: 1985 7 物理要求7.1 反射器7.1. 1 结构反射器和或反射器托架应具有特殊的配合方式,以保证反射器能按照设计要求定位,安装在自行车上。.550 0.500 0.450 3、0.40
17、0广吵陈:II1-i1 0.350 。.3000.250 0. 300 0. 350 0. 400 0. 450 0. Ii佣0.550 0. 600 0. 650 o. 700 0. 750 x 圈2反射装置颜色区阔的边界线7.1.2 试瞌7.1.2.1 总则反射器应符合5.1和第6章的要求,在承受7.1.2.27.1.2.8所规定的任何一种试验或全部试验之后,会影响反射器性能的托架应无松动,框架应无变形。7.1.2.2 耐温试验按照下述方法试验时,反射器不应有明显损坏z将反射器放置在温度50气的预热炉中至少1h. 注s脚蹬反射器可与脚蹬一体进行试验。7.1.2.3 冲击试瞌反射器在室温条件
18、下,按照下述方法试验时,反射器的镜面不应破裂z与安装在自行车上的方式相同,把反射器安装就位,但是反射器镜面向上平放。将一粒直径为13mm的磨光实心钢球从0.76m高处垂直落到反射器镜面的中心部分。钢球落下时可以有引导,但是不能影响其自由落下。注s脚蹬反射辘免去这项试验5 GB 31887-2015/ISO 67 42-2 : 1985 7.1.2.4 抗湿试验不论反射装置是否有照明灯部分,把其所有可拆卸部分均予以拆除后浸设在温度(50士5)水中10 min,反射面上部分的最高点浸入水面下20mm。随后将反射装置转180,即反射面向下,使其背面浸人20mm深的水中10min,然后立即将该反射装置
19、浸人温度为(25士5)的水中,按上述相同的要求进行重复试验。7.1.2.5 反射装置对准试验按照下述方法试验时,反射器的光学轴线脚蹬反射器和安装在辐条上的反射器除外在试验过程中偏移量不应大于15。,试验后呈现永久偏移量不应大于50。将反射器和托架安装在一个专门为了试验而仿制与之配合的部件或车架的刚性装置上(也可以安装在一辆被刚性固定的自行车上),至少选择三个最容易使反射器发生偏移的方向分别施加90N的力。7.1.2.6 耐腐蚀按照ISO3768规定的方法试验时,反射器不应呈现明显的腐他痕迹,以免影响安装或亮体的完整性。中性盐雾试验应持续50h,包括受蚀两次,每次24h,其中间隔2h,以便让试件
20、干燥。7.1.2.7 抗撒油将反射器的外表面浸泡在70%n庚烧与30%甲苯(体棋比的混合溶液中,5min后用洗涤剂清洗表面,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7.1.2.8 抗润滑油用吸满净化润滑油的棉花轻轻地揩拭反射器的表面,5min后用洗涤剂洗净表面,再用清水冲洗干净。7.2 回复反射轮胎7.2.1 位置和形状回复反射带应由在轮胎侧壁上呈连续圆环形状的回复反射材料组成。7.2.2 试验7.2.2. 1 总则按照7.2.2.27.2.2.9试验时,轮胎上的回复反射材料应符合5.2中观察角O。12或O。20和人射角卢40时的光强系数要求,并符合第6章的要求。详细说明见表7.表7规定了哪些试验应采用一个轮胎上
21、的一段而不是一个完整的轮胎。该段轮胎应在未作过本标准规定的物理试验的轮胎上切割下来。从做过试验的轮胎上切割一段轮胎做试验并不适用于5.2和第6章的要求。6 GB 31887-2015/ISO 6742嗣2:1985 表7进行光强票数和鱼度试验要求的试件的适用性用整条轮胎或涉及的是否有试验项目用一段轮胎光学照度要求色度要求7.2.2.2 整条轮胎如表5所示7.2.2.3 一段轮胎无7.2.2.4 一段轮胎无7.2.2.5 一段轮胎无7.2.2.6 肇条轮胎见7.2.2.67.2.2.7 整条轮胎如表所示7.2.2.8 整条轮胎如表5所示7.2.2.9 整条轮胎见7.2.2.97.2.2.2 耐温
22、按下述方法试验时,因复反射材料不应有影响其使用性能的断裂、撕开或起泡现象a将试件按顺序进行以下试验:a) 在温度(65士5),相对湿度(10士5)%的环境中连续放置12h; b) 在温度(23士5),相对湿度(50士10)%的环境中至少放置lh; c) 在温度(20士5)的环境中连续放置15h. 7.2.2.3 轴附力有无元无有有有有回复反射材料应粘附在轮胎上,如要剥除它应施加大于下述规定的力,才能使它从基底材料上剥离,或者只有破坏基底材料时才能剥离。将试样放置在温度(505)的环境中30min,随后移置到温度(23土5)的环境中30min,之后用一把锋利的小刀切割一条粘有回复反射材料的试件,
23、并施加每毫米条宽lN的拉力,其方向与条状反射材料垂直,力图将反射材料从基底材料上剥离下来。7.2.2.4 抗刮擦回复反射材料的抗刮擦能力应与其邻近的轮胎材料相同。用一只湿的钢丝刷子对一个充足气的反射轮胎刮擦时,轮胎材料与反射材料一起被刮擦下来7.2.2.5 就冲击按照下述方法试验时,在冲击点周围、反射材料宽度一半的距离范围内,回复反射材料不应开裂或从轮胎外侧上脱落下来。将试件放置在温度(一20士5)的环境中lh,随后从冷藏箱中取出,立即将试件放在坚实的支承上,用直径为25mm的实心钢球从2m高处垂直落下,冲击回复反射材料的表面。7.2.2.6 耐腐蚀经ISO3768规定的方法试验之后,回复反射
24、材料的光强系数(CIL)应不小于表5中a=012或a=O。20和卢40时的75%。中性盐雾试验应持续50h,包括两次受蚀,每次24h,中间间隔2h,以便让试件干燥。7 GB 31887-2015/ISO 6742同2:1985 7.2.2.7 抗燃油用浸在由70%n庚烧和30%甲苯体棋比组成的试验燃油的棉布,轻轻地揩拭试件的回复反射区域表面,5min后用洗涤剂清洗回复反射区域表面,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7.2.2.8 抗润滑油用浸有净化润滑油的棉布轻轻地揩拭试件的回复反射区域表面,5min后用庚烧等低脂肪榕剂揩拭试件的反射区域表面,然后用中性洗涤剂清洗,再用清水冲挽干净。7.2.2.9 浸水试验
25、将试件浸没在温度(23士5)的水中lmin,取出30s后,测量其012或020和卢4时的光强系数(CIL)。该值不应小于5.2中最小值的50%。8 反射器的光学测试8.1 原理发光强度系数(CIL)是由在测试件上测得的照度和经过适当校正的光度计在选定方向上的发光强度来确定的。8.2 测试设备布置反射装置的测试设备总体布置应如图3所示,接收器位于光源的正上方但是,在用微球体作反射装置的光学性能测量时,接收器也可放置在与光源处于同一水平面的旁侧。下固3反射器测试设备的布置8.3 光谭8.3.1 光源的亮度应相当于CIE出版物No.15规定的A级发光体,并应稳定。8.3.2 光源孔径的形状和大小应根
26、据接收器的孔径、被测装置的观察距离和范围来选定。由反射器的GB 31887-2015/ISO 6742” 2: 1985 基准中心看到光糠的孔径角不应大于10。8.4 接收器8.4.1 接收器应满足CIE1931标准色皮观察者的相对光谱灵敏度8.4.2 由反射器的基准中心看到接收器的孔径角不应大于10。8.5 观察距离观察距离最小应为10m,或同等光学量的距离。8.6 反射器托架(或支架)8.6.1 被测反射器应安装在一台角度仪或其他适宜的支架上,只要能保证达到入射角的要求。回复反射器支架应是当(被测反射器围绕一个移动垂直轴旋转时,可以获得水平人射角s当围绕一个固定水平轴旋转时,可以获得垂直入
27、射角8.6.2 反射的中心区域应位于旋转的中心,且当p=O/O时,反射中心应坐落在穿过光源中心的轴线上。8.7 反射器的测试面现作光学测量时,反射器反射表面的最大面积应是其投射到基准轴线垂直的平面上的直径为250 mm圆圈内所包含的80cm2. 8.8 反射器的照度反射器的照度应均匀,整个反射面的平均照度误差在5%范围以内。8.9 反射器的定向8.9.1 反射器应按其设计的使用方向作定向测试。辐条反射器应以其综合性能最好的一个方向作单一方向测试。8.9.2 假如来自反射器正面本钱的反射光,在任何一个测试点上干扰了测量光度的读数,可将反射器绕其垂直轴或水平轴旋转一个角度,该角度不大于4。9 回复
28、反射轮胎的光学测试9.1 测试设备布置测试设备的总体布置应如图3所示,接收器可放置在与光源处于同一水平面的旁侧。9.2 光源9.2.1 光摞的亮度应相当于CIE出版物No.15规定的A级发光体,并应稳定。9.2.2 透镜的有效直径应不大于D./500,这里D.是光源至反射带的距离。9.3 接收器9.3. 1 接收器应满足CIE1931标准色度观察者的相对光谱灵敏度。9.3.2 接收器的有效面棋尺寸z接收器圆周上的任意一点与其中心的距离都应不大于D./looo,D.是光掘至反射带的距离。9 GB 31887-2015/ISO 6742-2: 1985 9.4 光照距离和观察距离光源至车轮中心的距
29、离和接收器至车轮中心的距离都不应小于10m. 9.5 反射带的照度将接收器对准入射光的反射方向,沿车轮的圆周均匀地(每次间隔不大于45。测出反射带上的人射光照度。其读数的平均值即为试件的平均照度。如果任何一个读数与平均照度值之差大于10%,则应将光源调节得更为均匀些。9.6 测试方法9.6.1 对轮胎回复反射材料进行测试时,应将轮胎安装在车轮上,并按制造厂商建议的最大充气压力将轮胎充足气。9.6.2 对轮胎两侧的回复反射带均应进行测试。9.6.3 根据表5所列的人射角和观察角,测得接收器收到的光照度。注g接收器的视线(观察线介于人射线和回复反射带(反射糯)的轴线之间的,则人射角视为正人射线介于
30、接收稽的视线观察线和回复反射带(反射器的轴线之间的,则人射角视为负10 色度测试10.1 仪器测量法利用光谱计或色度计应定出O。20和卢5。时的色度坐标。试件应用CIE规定的A发光体照亮。应遵守正确的校正规程和防范措施。特别是如果使用色度计,它应以标准色板来校正,这些标准色板的光谱特性要与试件非常接近。如果所用的标准色板具有光泽性或回复反射器,则应采用同样的仪器进行几何图形的校正。10.2 目测比较法按10.l方法照亮试件,其颜色应与下列之一加以比较a) 在同样的条件下,用一个合格的反射器进行观测比较zb) 用一只同样亮度的自发光体进行比较,其色皮坐标在表6规定的区间内。目测比较的观察区域应屏
31、敲外来的亮光,最好是采用永久性的结构。其背景和四周应为毛糙的、昏暗的、灰黑色的墙面。试件与比较件应是相近的。10.3 方法的选用仪器测量法应用于样板的监控和校正以及新产品的判定。目测比较法应用于借助控制样板来进行批量检测。11 标记每个回复反射装置应持久地标上za) 本标准的标准号,即GB31887 2015/ISO 6742-2: 19851 b) 制造厂商的名称和商标。标记a)应标在反射面的正面上,或几个)反射面中的一个面上其字母的高度不小于1mm. 10 、的dESBS同mFONhFm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自行车反射装置GB 31887-2015/ISO 6742-2:1985 ”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辍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29)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日网址总编室:(010)68533533发行中心s(010)51780238 读者服务部:(010)68523946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镰开本88012301/16 印张1字数24千字2015年8月第一版2015年8月第一次印刷” H号I155066 1-51393定价18.00元GB 31887-2015 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1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