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 51/ XXXXX2013 农作物拔秆机 质量安全要求 (报批稿) 2013 - XX - XX 发布 2013 - XX - XX 实施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51/ XXXXX2013 I 目 次 前言 . . II 1 范围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1 4 质量安全要求 . . 2 5 试验方法 . . 3 6 检验规则 . . 5 7 标志、标 签、使用说明书 . . 6 8 包装、运 输和贮存 . . 7 DB51/ XXXXX2013 II 前 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农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四川
2、省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农业机械研究设计院、四川华峰总公司成都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一、蒋立茂、高猛、刘涛、丁宏、陈兴毅、褚红春。 DB51/ XXXXX2013 1 农作物拔秆机 质量安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作物拔秆机的术语和定义、质量安全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使 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拔除植株高度不大于 2 m 的烟杆、苎麻杆等农作物拔秆机(以下简称“拔秆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3、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5667-2008 农业机械 生产试验方法 GB/T 5668-2008 旋耕机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9480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使用说明书编写规则 GB 10395.1 农林机械安全 第1部分:总则 GB 1039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 总则 GB/T 13306 标牌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7126.1农业拖拉机和机械 动力输出万向节传动轴和动力输入连接装置 第1部分:通用制造 和安
4、全要求 GB/T 24648.2 工程农机产品可靠性考核 评定指标体系及故障分类通则 JB/T 9832.2-1999 农林拖拉机及机具漆膜附着性能测定方法压切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秸秆漏拔率 pull the straw leakage rate 未拔除秸秆数占总秸秆数的百分比。 3.2 秸秆损坏率 the damage rate of straw 秸秆主干被切断或拔断的数量占总拔除秸秆数量的百分比。 DB51/ XXXXX2013 2 4 质量安全要求 4.1 一般技术要求 4.1.1 拔秆机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1.2 焊接
5、件的焊缝应牢固、平整,不得有烧穿、夹渣、未焊透等现象。 4.1.3 拔秆机的动力输入装置与拖拉机动力输出装置的匹配,应符合 GB/T 17126.1 的要求。 4.1.4 拔秆机与拖拉机的悬挂方式及挂接器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4.1.5 拔秆机支撑装置及其固定件应可靠地固定在机器上,高度可调。 4.1.6 拔秆机深度调节装置应正确地固定在机器上,该装置应能可调。 4.1.7 与拔秆机配套的拖拉机动力应按产品使用要求配置。 4.1.8 拔秆机刀具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刀具应选用 65Mn 和 60Si2Mn 或其他品质相当的材料制造,其热处理硬度应达到 48 HRC 54 HRC; b) 刀
6、片直径应不小于 300 mm; c) 刀片数量应不少于 6 片。 4.2 整机主要性能要求 4.2.1 拔秆机主要作业性能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1 主要作业性能指标 项目名称 单位 性能指标 作业幅宽 mm 800 作业深度 mm 100 200(垄上 ) 秸秆漏拔率 % 15 秸秆损坏率 % 20 生产率 hm 2 /h 0.12 注: 主要作业性能指标为拔秆机在含水率为 15% 25% 的土壤上作业时测定。 4.3 装配质量要求 4.3.1 零部件应经检验合格,外购件、外协件应有合格证方可进行装配。 4.3.2 各转动部位应灵活可靠,运转平稳,不应有卡滞现象。 4.3.3 拔秆机安
7、装应牢固可靠,紧固件不应有松动现象。 4.3.4 各操纵机构应操作灵活,调节方便。 4.3.5 整机装配后, 拔秆机应在额定的工作转速范围内进行不少于 30 min 的空运行, 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运转中不得有异常声响; DB51/ XXXXX2013 3 b) 箱体不得有渗漏现象; c) 箱体内润滑油的温度不应大于 60 。 4.4 外观质量要求 4.4.1 漆膜外观应颜色均匀、平整光滑。 4.4.2 漆膜厚度不应低于 40 m 。 4.4.3 漆膜附着性能不应低于 JB/T 9832.2-1999 规定的级。 4.5 安全性要求 4.5.1 拔秆机离合机构应能分离彻底,接合平顺。 4.
8、5.2 拔秆机外露转动件应有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 GB 10395.1 的规定 。 4.5.3 拔秆机应设置倒档互锁机构,拖拉机倒退时,拔秆机刀架应停止旋转 。 4.5.4 安全警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容易对人身安全造成伤害的部位应有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应符合 GB 10396 的规 定; b) 拔秆机操纵装置,应有明显的操作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不易脱落; c) 拔秆机安全和操作标志应在说明书中加以说明。 4.6 可靠性要求 4.6.1 拔秆机平均首次故障前工作时间(MTTFF)不应低于 50h。 4.6.2 拔秆机使用有效度(可靠性)不应低于 95 %。 5 试验方
9、法 5.1 试验要求和准备 5.1.1 拔秆机应调整至使用说明书或技术文件规定的正常工作状态。 5.1.2 试验用仪器、设备、量具应经检定或校准合格。 5.1.3 试验地应选择有代表性的田块;不同田块的试验条件应基本相同。田块的面积应能满足各测试 项目的测定要求;测区长度不少于 20 m,两端稳定区应不少于 5 m,测区宽度应符合测试要求。 5.2 一般技术要求 采用目测、触摸、操作或量具进行检查。 5.3 作业性能试验 5.3.1 作业深度 按照 GB/T 5668-2008 中 7.1.3.1 的规定进行。 5.3.2 秸秆漏拔率 DB51/ XXXXX2013 4 拔秆机在标定工况下作业
10、,在已作业过的土地上,沿地垄方向分别选取 20m长的测区共 10 段,统 计每段秸秆的总数及未拔除的根数。秸秆的漏拔率,按式( 1)计算。 100 . 1021 + = m iii i .(1) 式中: i 漏拔率,单位为百分数(%); 1 i 1、 2 i ., 10 i 为所选定的每个测段内的秸秆漏拔数; m 为选定的测区内的总秸秆数。 5.3.3 秸秆损坏率 在计算漏拔率的同时,统计每段秸秆的总数及被切断、拔断的根数。秸秆损坏率,按式( 2)计算。 m qqq q 1021 .+ = (2) 式中: q 损坏率,单位为百分数(%); 1 q 、 2 q , 10 q 为所选定的每个测段内
11、的损坏数; m 为选定的测区内的总秸秆数。 5.3.4 生产率 按 GB/T 5667-2008 中 6.1.2 进行。 5.4 装配质量 采用目测法、检测量具进行检查。 5.5 外观质量 采用目测法、检测量具进行检查。 5.6 安全性要求 按 4.5 的要求,检查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完备。 5.7 可靠性试验 5.7.1 试验样机 平均首次故障前工作时间考核为 2 台;有效度考核为 1 台。 5.7.2 故障分类按 GB/T 24648.2 的规定进行。 5.7.3 平均首次故障前工作时间(MTTFF) 试验采用定时截尾试验方法, 时间为 60 h, 测定每台拔秆机首次故障前工作时间, 然后计算
12、平均值。 平均首次故障前工作时间按式( 3)计算。 DB51/ XXXXX2013 5 () += = r i i tt rn rr T MTTFF 1 0 1 ( 3) 式中: T 总工作小时,单位为小时( h); n 抽样试验台数; i t 第i台拔秆机出现首次故障时累计工作时间,单位为小时( h); 0 t 定时截尾试验时间,单位为小时( h)。 r 故障台数; 5.7.4 有效度(使用可靠性) 有效度单机考核累计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100 h,试验过程中除易损件外,不允许更换其它零件。有 效度按式( 4)计算。 100 Tg = T T K z z ( 4) 式中: K 有效度,单位为百
13、分数(%); T z 纯工作时间,单位为小时( h); Tg故障排除时间,单位为小时( h)。 5.7.5 凡在可靠性考核期间,考核机具有重大或致命故障(指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因质量原因造成机 具不能正常工作、经济损失重大的故障)发生,平均首次故障前工作时间和有效度直接判定不合格。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拔秆机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 出厂检验 6.2.1 每台拔秆机应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附有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 6.2.2 每台拔秆机出厂检验项目按 4.3、 4.4、 4.5 的要求进行。 6.2.3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则判定该产品合格。检验中若出现不合格
14、项,允许返工后复检,若仍 有不合格项,则判定该产品不合格。 6.3 型式检验 6.3.1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正常生产满二年时; b) 新产品、变型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需要定型鉴定时; DB51/ XXXXX2013 6 c) 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影响性能指标及可靠性时; d)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 质量监督机构依法提出需进行型式检验时。 6.3.2 型式检验项目为 5 规定的全部要求。 6.3.3 型式检验的样品从出厂检验的合格品中随机抽取 2 台。 6.3.4 判定规则 型式检验项目如有一项不合格时,可抽双倍数量样品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如仍不合
15、格时,则判定 该产品型式检验不合格,其中安全性能不允许复检。 7 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 7.1 标志 7.1.1 在产品外表面显著位置固定符合 GB/T 13306 规定的永久性产品标牌,标牌内容应清晰可见,并 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a) 公司名称、地址; b) 产品的名称; c) 型号规格; d) 出厂日期和出厂编号; e) 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7.1.2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应有“向上”、“怕湿”、“禁止翻滚”、“堆码 层数极限”等储运图示标志。 7.1.3 运输收发货标志应符合 GB/T 6388 的规定。 7.2 标签 产品合格证上应有下列内容: a)
16、产品名称; b) 型号规格; c) 注册商标; d) 检验员代号; e) 检验日期; f) 产品合格专用章。 7.3 使用说明书 使用说明书编制应符合 GB/T 9480 的要求,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安全注意事项、操纵机构和操作说明; b) 主要技术参数; c) 机器工作原理、示意图; d) 机器安装与调试; e) 使用方法; DB51/ XXXXX2013 7 f) 故障分析与排除; g) 维护与保养; h) 产品三包规定; i) 制造厂或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及电话。 8 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包装 8.1.1 拔秆机的包装应符合 GB/T 13384 的规定,分箱包装和单独发运的部件,应用标签或其他形式的 标志标出部件编号和名称 。 8.1.2 随产品提供的文件至少应包括: a) 产品合格证; b) 产品使用说明书; c) 装箱单; d) 产品保修单。 8.2 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不允许摔碰,不允许倒置。 8.3 贮存 拔秆机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场所。特殊情况需露天存放时应有防雨、防晒和防雪等措施。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