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160 A 00 DB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52/T 1363.42018 机关目标绩效管理 第 4 部分:目标考评 2018 - 11 - 28 发布 2018 - 12 - 31 实施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2/T 1363.4 2018 I 目 次 前言 . . II 1 范围 . . 1 2 术语和定义 . . 1 3 考评组织 . . 1 4 考评内容 . . 1 5 考评方式 . . 1 6 考评准备 . . 1 7 免检评审 . . 2 8 考评实施 . . 2 9 成绩汇总 . . 5 10 等次评定 . . 5 11 结果审定 . . 5 12
2、 考评通报 . . 5 13 年度工作报告 . . 5 附录 A(资料 性附录) 机关目标绩效考评表格 . 6 附录 B(规范 性附录) 计分规则 . 11 DB52/T 1363.4 2018 II 前 言 DB52/T 1363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分为五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目标制定; 第3部分:目标管控; 第4部分:目标考评; 第5部分:结果运用。 本部分为DB52/T 1363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贵州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贵州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
3、局、贵州省标 准化院、中鼎资信评级服务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文阳、孙元飞、徐李娟、李天波、郑玲、韩丽萍、伍友梅、陈玫、陈林、张 密松、饶萍、折小荣、金宇馨、周烨、石校瑜、常忠、张建宇、姚明。 DB52/T 1363.4 2018 1 机关目标绩效管理 第 4 部分:目标考评 1 范围 DB52/T 1363的本部分规定了机关目标绩效管理绩效考评的术语和定义、考评组织、考评内容、考 评方式、考评准备、免检评审、考评实施、成绩汇总、等次评定、结果审定、考评通报和年度工作报告。 本部分适用于贵州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的目标考评。市(州)、县(区)机关可参照执行。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
4、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免检单位 省直目标绩效办直接管理,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经申报评审确定,享受免检绿色通道待遇、年终免 于现场考评的目标实施单位。 2.2 免检申报 符合免检条件的目标实施单位,按程序和要求申报,年终考评时不再进行现场考评。 3 考评组织 省直目标绩效办对目标实施单位目标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4 考评内容 包括机关建设目标、职能绩效目标和专项目标。 5 考评方式 包括负面清单认定、现场复核、评选评议、综合评价。 6 考评准备 6.1 考评通知 省直目标绩效办组织实施年度现场考评,明确考评时间、方法、程序、内容、标准及要求等。 DB52/T 1363.4 2018 2 6.
5、2 组建考评组 由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州)绩效管理部门及有关专家等组成,每个考评 组(34)人。 6.3 考评培训 省直目标绩效办对考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出总体要求、重点内容、程序步骤、方式方法等。 7 免检评审 7.1 评审时间 当年12月开始至次年1月结束。 7.2 评审方式 自愿申报、评审确认。 7.3 免检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可申报参加免检单位评审: a) 省直目标绩效办直接管理的副厅级以上单位; b) 申报年度的前三年考评等次均为优秀(一等奖); c) 本年度创新项目评选获二等奖以上; d) 本年度省领导综合评价全部为好; e) 本年度无干部职工违规违纪受
6、党纪政务处分; f) 本年度目标实施无负面清单; g) 上年度奖金拉开级差、当年度二级考评组织严密。 7.4 评审程序 评审按下列程序进行: a) 申报:自愿申报; b) 初审:省直目标绩效办对符合免检条件申报的目标实施单位进行梳理,拟定入围名单; c) 评议: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直目标绩效办根据入围目标实施单位目标完成质量、绩 效、督查情况等进行评议,提出免检名单; d) 公示:免检名单在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系统公示; e) 确定:公示期满,没有疑义和举报的目标实施单位,或虽有疑义和举报但经省直目标绩效办复 核不影响纳入免检,确定免检名单。 7.5 免检结果运用 免检单位本年度综合考
7、评直接评为一等奖,适当提高二级考评优秀个人比例。 8 考评实施 8.1 负面清单认定 DB52/T 1363.4 2018 3 8.1.1 负面清单生成 省直目标绩效办每季度采取在线核查、目标云监测、实地核查、第三方实地暗访等方式核查,未完 成的列入负面清单。 8.1.2 负面清单反馈 省直目标绩效办每季度将负面清单向目标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反馈,督促完成补欠。 8.1.3 负面清单论证 省直目标绩效办在年终对负面清单进行论证。因重大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目标未完成或 省主要领导批示同意此目标完成时限、绩效进度更改的列入负面清单不扣分;因目标实施单位自身因素 导致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列入负面清
8、单扣分,补欠完成的减半扣分。 8.1.4 负面清单结果运用 经认定属于目标实施单位自身因素导致目标任务未完成,扣分计入年度综合成绩。 8.2 现场复核 8.2.1 复核方式 考评组到目标实施单位,采取抽样方式,对机关党建目标、职能绩效目标、动态目标完成情况进行 复核。 8.2.2 复核时间 次年 1 月中旬。 8.2.3 复核程序 a) 考评组到达被考评单位,向被考评单位介绍人员分工和考评程序,不听取单位汇报。并按下列 程序进行复核: b) 资料核查:考评组对照目标内容和绩效要求,到相应处(室)查阅目标实施过程形成的资料, 重点核实资料的完整性、全面性和真实性; c) 询问核实:考评组认为资料
9、不能完全证实目标完成情况,对承担任务的处(室)负责人或涉及 目标任务相关人员进行询问,核实该目标的工作流程和完成情况; d) 电话核实:对重点目标,考评组认为资料核查、询问核实均不能完全证实完成情况,目标实施 单位提供该目标涉及市(州)、县(区)等单位联系人电话,考评组当场进行电话核实; e) 提供情况:目标实施单位填写年度干部职工违规违纪登记表,登记表由被考评单位主要负责人 或分管纪检监察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交考评组带回; f) 综合分析:汇总核实检查情况,统计分析,形成结果,填写相应考评表,表格见附录 A; g) 沟通反馈:与被考评单位分管目标绩效管理负责人和目标人员现场沟通,反馈存
10、在的不足。 8.3 评选考评 8.3.1 评选申报 目标实施单位申报创新项目,评选结果计入年度综合考评成绩。 DB52/T 1363.4 2018 4 8.3.2 评选原则 自愿申报、公开评比的原则。 8.3.3 评选时间 当年 9 月至 12 月。 8.3.4 评选程序 创新项目评选按下列程序进行: a) 下发通知:省直目标绩效办印发创新项目评选通知; b) 组织申报:目标实施单位按要求可独立申报也可联合申报。省直目标绩效办开设通道接收申报 材料,未按时申报的视为放弃; c) 专家初评: 初评专家组审核决定 80%的创新项目进入现场评比, 不能进入现场评比的为鼓励奖; d) 现场评比:评委由
11、专家和单位部门目标办负责人组成,评比包括陈述、答辩、评分环节。申报 单位的 1 名陈述人进行现场陈述,答辩人不超过 2 人(含陈述人),在陈述后对评委提出的问 题进行答辩,评委进行现场评分; e) 反馈:现场评比结束后,省直目标绩效办统计成绩,在 5 个工作日内通报; f) 复审:对评比结果进行复审,初步确定获奖建议名单; g) 公示:获奖建议名单在贵州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系统上公示; h) 申诉:对评比程序及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诉,省直目标绩效办在收到申诉 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i) 审批确定:公示无异议的获奖建议名单按程序逐级呈报审批,确定获奖名单; j) 结果
12、运用:省直目标绩效办根据评选结果计入年度综合考评成绩。 8.4 评价评议 8.4.1 领导评价 领导评价按下列程序进行: a) 邀请省委常委、省人大党组书记、省政府副省长、省政协主席,对各目标实施单位履职表现情 况进行评价; b) 省直目标绩效办制作省领导综合评价表,呈送省领导; c) 省直目标绩效办收集整理省领导的意见、建议,汇总评价结果,并向目标实施单位反馈; d) 省直目标绩效办根据评价结果计入目标实施单位年度综合考评成绩。 8.4.2 公众评议 公众评议按以下要求: a) 评议时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不满意度测评时间为省两会期间。微信公众号测评、作风测评 时间为当年 3 月 1 日至
13、12 月 31 日; b) 评议方式:采取现场问卷调查、信函调查、电话调查、网络调查等; c) 评议程序:每年 3 月起,省直目标绩效办在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系统、平面媒体、广播电视、 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公告。社会公众可登陆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贵州省直 机关不满意度测评进行评议。省直目标绩效办进行汇总、反馈、公布整改落实情况。委托第三 方机构测评的,测评报告由省直目标绩效办审核。 DB52/T 1363.4 2018 5 9 成绩汇总 省直目标绩效办按照附录B计分、汇总各目标实施单位年度综合考评成绩。 10 等次评定 10.1 评定方式 定量与定性结合、过程与结果结合。 10.
14、2 评定规则 按目标绩效管理对象的管理类型分类评定,每种管理类型按相应比例,以年度目标绩效综合考评得 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考评等次设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10.3 建议报告 省直目标绩效办根据综合考评情况及考评结果拟写等次建议报告。 11 结果审定 考评等次建议报告提交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省委审定。 12 考评通报 经省委审定后,由省直目标绩效办根据考评工作情况、考评结果拟写情况通报,在省直机关目标绩 效管理系统公布。 13 年度工作报告 省直目标绩效办拟写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报告,报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内容包括目 标完成情况、管理工作情况、下年工作打算、其他
15、需要报告的事项。 DB52/T 1363.4 2018 6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机关目标绩效考评表格 A.1 现场考评表 年度职能绩效目标现场考评登记表见表A.1。 表A.1 年度职能绩效目标现场考评登记表 (第 组) 考评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被考评单位 序号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记负分依据概要 负分 负分合计: DB52/T 1363.4 2018 7 A.2 年度机关党建目标现场考评登记表 见表A.2。 表A.2 年度机关党建目标现场考评登记表 (第 组) 考评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被考评单位 序号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记负分依据概要 负分 负分合计: D
16、B52/T 1363.4 2018 8 A.3 二级考评表 年度二级考评情况登记表,见表A.3。 表A.3 年度二级考评情况登记表 (第 组) 考评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核查要素及记负分情况 序号 被考评单位 考评方案 组织实施 结果排序 完成时限 (12月31日前) 负分合计 DB52/T 1363.4 2018 9 A.4 汇总表 年度现场考评情况汇总表,见表A.4。 表A.4 年度现场考评情况汇总表 (第 组) 考评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记负分情况 序号 被考评单位 职能绩效目标 机关党建目标 二级考评情况 负分合计(分) DB52/T 1363.4 2018 10 A.
17、5 申报表 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创新项目申报表见表A.5。 表A.5 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创新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创新类型 理念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方法创新管理创新 单独申报 申报单位 承担的任务和创新点: ( 2 00 字 以 内) 申报单位 申报方式 联合申报 承担的任务和创新点: ( 2 00 字 以 内) 主要创新内容及效果: (2500 字以内,字体四号仿宋-GB 2312,行间距 20 磅) (可 另 附 纸 张 ) DB52/T 1363.4 2018 11 B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计分规则 B.1 考评权重 年度绩效目标综合考评分由机关建设目标、职能绩效目标、专项目标、动
18、态目标考评得分组成,年 度绩效目标考评权重见表B.1。 表B.1 年度绩效目标考评权重 类别 权重 机关党建目标 26% 领导评价 3% 创新项目评选 3% 二级考评 3% 公众评议 作为参考 机关建设目标 讲规矩守纪律 不扣分只扣奖 35% 职能绩效目标 / 40% 专项目标 / 5% 动态目标 / 20% B.2 机关建设目标考评计分 B.2.1 机关建设目标考评权重为35%。考评得分包括机关党建目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 设、队伍建设、同步小康驻村)、领导评价、创新项目评选、二级考评、公众评议、讲规矩守纪律。 B.2.2 机关党建目标考评计分,权重为26%。未完成1子项记-0.
19、5分,扣完分值为止。 B.2.3 领导评价计分,在综合考评体系中的权重为3%,对好、较好、一般分别赋予3分、2分、1分,汇 总领导评价得分,计算按公式(A.1) 。 3 )( 3 数参加综合评价的领导总 值对应评价结果的赋分分评价得票数 得分 . (B.1) 示例:2017 年度,领导综合评价目标权重分为 3 分,邀请了 9 位领导对单位综合评价,对甲的评价结果为:“好” 7 票,“较好”1 票,“一般”1 票;对乙的评价结果为:“好”2 票,“较好”2 票,“一般”5 票。 则:甲,3(73+12+11)/(93)2.67 分;乙,3(23+22+51)/(93)1.67 分。 DB52/T
20、 1363.4 2018 12 B.2.4 创新项目评比计分,权重为3%。评选获一、二、三等奖的单位,按创新项目评选得分乘以权重计 入单位年度绩效目标考评成绩;获得鼓励奖的单位,按当年创新项目评选满分的50%乘以权重计入单位 年度绩效目标考评成绩。联合申报的创新项目获奖,参与申报的机关均获得该获奖等次的对应分值。未 申报的单位不得分。 示例: 2017 年创新项目评选, 满分为 100 分, 计入年度绩效目标考评得分的权重为 3%。 甲单独申报, 评选得分 95.20 分,评为一等奖;乙和丙联合申报,评选得分 86.50 分,评为二等奖;丁单独申报,评选得分 68.00 分,评为三等奖; 戊单
21、独申报,经专家初评没有进入现场评比环节,获得鼓励奖;己未申报。则 2017 年创新项目评选计入上述单位年度 目标绩效考评总成绩的分数分别为:甲,95.203%2.85 分;乙和丙,86.503%2.59 分,乙和丙均为 2.59 分; 丁, 68.003%2.04 分;戊,10050%3%1.5 分;己未申报,计 0 分。 B.2.5 二级考评计分 , 权重为3%。采取基础分倒扣分法,核查各单位二级考评方案(办法) 、组织实施、 结果排序、完成时限四个要素,缺1项扣0.5分,直至扣完权重分为止。若本年度单位四个要素工作没有 开展,单位二级考评计0分。 示例: 2017 年度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
22、考评体系中二级考评基础分为 3 分, 完成时限为 12 月 31 日。 现场考评发现: 甲制定了二级考评方案(办法),组织实施了二级考评,对考评结果进行排序,完成时间为 2018 年1月5日;乙没有 开展二级考评的相应工作;则:甲,缺 1 项(完成时限),二级考评得分3-10.52.5 分;乙全部工作未开展,二 级考评计 0 分。 B.3 职能绩效目标考评计分 采取基础分倒扣方式,有1子项被列入负面清单则扣减一定分值。职能绩效目标数量不同,单位负 面清单扣减分值亦不同,计算按公式(A.2)。 1项负面清单扣分 40分 . . (B.1) 单位目标总项数 4 个季度 B.4 动态目标考评计分 权重20%。未完成1子项扣0.5分,直至扣完目标分值为止。 B.5 专项目标考评计分 权重5%。采取加分制,完成目标任务得分,承担未完成按相应分值扣分。 示例: 2017 年专项目标共 24 项,每项为 0.2 分。甲承担 10 项全部完成,得 2 分;乙承担 20 项,有 1 项未完成、 扣 0.2 分,得 3.8 分。 _ DB52/T 1363.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