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1.040.60 C 41 DB61 陕西省地方标准 DB 61/T 12082018 在用医用激光设备检验规范 Inspection specification of Medical laser equipment in use 2018 - 11 - 13 发布 2018 - 12 - 13 实施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61/T 12082018 I 目 次 前 言 . . II 1 范围 . . 1 2 规范性引 用文件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1 4 技术要求 . . 1 5 检验方法 . . 3 DB61/T 12082018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2、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院、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医疗器械检定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溟、蔡虎、孟祥峰、任海萍、杨晓玲、王向前、刘立科。 本标准由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院负责解释。 本标准首次发布。 联系信息如下: 单位: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院 电话:029-33585319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兴咸路中段 邮编:712046 DB61/T 12082018 1 在用医用激光设备检验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医用激光设备检验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
3、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医用激光设备的检验。包括各种连续或脉冲型的氦氖激光治疗机、二氧化碳激光 治疗机、掺钕钇铝石榴石激光治疗机、掺铒钇铝石榴石激光治疗机、掺钬钇铝石榴石激光治疗机、半导 体激光治疗机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7247.12012 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IEC 60825-1:2007) GB 9706.120 07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IEC 606 01-1:1988,IDT
4、) GB 9706.202000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诊断和治疗激光设备安全专用要求(IEC 60601-2-22: 1995,IDT) YY/T 08412011 医用电气设备 医用电气设备周期性测试和修理后测试 3 术语和定义 GB 7247.12012和GB 9706 .20200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 以下重复列出了GB 9706.202000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终端输出激光功率(能量) output lase r power(energy) on tissue 到达治疗组织表面的激光功率(能量)。 3.2 激光输出功率(能量)的复现性 r
5、eproducibi lity of output laser power(energy) 指先改变某一工作条件,然后再回到原始工作条件时激光输出功率回复原值的能力。 3.3 瞄准光束 aiming beam 产生可见瞄准光点的光辐射光束,用来指示工作光束预定的作用点。 GB 9706.202000,定义2.1.102 4 技术要求 DB61/T 12082018 2 4.1 终端输出激光的性能参数 4.1.1 激光波长 激光输出波长与标称值的偏差不大于1%。 4.1.2 终端输出激光功率(能量) 医用激光设备的终端输出功率(或能量)的实际输出值与治疗机自身的激光功率(能量)预置值之 间的偏差
6、,不大于20%。 4.1.3 激光输出功率不稳定度 对于连续型激光治疗机,其激光输出功率不稳定度应不大于10%。 4.1.4 激光输出功率(能量)复现性 连续型医用激光设备,其激光输出功率的复现 性应不大于10%;脉冲型医用激光设备,其激光输 出能量的复现性应不大于20%。 4.1.5 瞄准激光功率 对于配备有瞄准光的医用激光设备,其瞄准光的输出功率 应不大于产品标称值和5mW两者之间较小 者。 4.2 外部标记 应至少有下列“永久贴牢的”、“清楚易认的”标记: a) 型号; b) 与电源连接; c) 电源频率; d) 输入功率; e) 分类; f) 熔断器(适用时); g) 激光辐射标记;
7、h) 企业的名称和(或)商标。 4.3 电气安全性 4.3.1 正常工作温度下的连续漏电流 应符合GB 9706.12007和GB 9706.202000中19的要求。 4.3.2 保护接地阻抗 当医用激光设备配备有保护接地时,其保护接地阻抗应符合YY/T 08412011中5.3.2.2的要求。 4.4 使用环境和人员安全防护 对于3B类和4类医用激光设备,其使用环境和操作人员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应设立激光受控区,每个入口应有警告标记; b) 除非会对手术产生不必要的影响,否则激光受控区的门应设置安全联锁; DB61/T 12082018 3 c) 激光受控区附近应有适用于电气设备的灭火
8、装置; d) 用于组织切割的医用激光设备,其使用环境应具有专用排烟系统; e) 激光受控区应无易燃物; f) 激光受控区应无光滑的反射面; g) 激光受控区里的所有人员应有防护措施。 5 检验方法 5.1 终端输出激光 5.1.1 激光波长 用波长范围包含医用激光设备波长的光谱仪或波长计进行测量,结果应符合本标准4.1.1的要求。 5.1.2 终端输出激光功率(能量) 5.1.2.1 开启医用激光设备,设置激光输出预置值。做过校准的以校准值作为预置值,未校准的以设 定值作为预置值。按照制造商规定的时间进行预热,用激光功率能量计记录激光输出功率(能量),共 取 5 次,计算其算术平均值,结果应符
9、合本标准 4.1.2 的要求。 5.1.2.2 可调的医用激光设备,测试点至少应包括最大值、最小值、最大值的 50%以及常用值。当不 可设置到最大值的 50%时,可选择最接近的预置点进行测量。 5.1.3 激光输出功率不稳定度 医用激光设备在额定输出功率下,按照制造商规定的时间预热后,用激光功率能量计每间隔3分钟 对输出功率进行测量, 共测量10个功率值 ,并按式(1)计算输出功率不稳定度 ,结果应符合本标准 4.1.3的要求。 % P. PP S i i minmax t 100 20 10 1 . (1) 式中: t S 输出功率不稳定度; i P 第 i次测量的功率值; max P i
10、P 的最大值; min P i P 的最小值。 注: 在整个测量过程中应保持光路固定,在3分钟的间隔过程中应用遮光板阻挡激光,以免对功率计探头的持续照 射。 5.1.4 激光输出功率(能量)复现性 DB61/T 12082018 4 5.1.4.1 连续型医用激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时间预热后,使治疗机处于额定功率下,利用工作 开关使激光束通断 5 次,用激光功率能量计逐次测量其输出功率 ,并按式(2)计算输出功率复现性 , 结果应符合本标准 4.1.4 的要求。 % P. PP R i i minmax p 100 40 5 1 . (2) 式中: p R 激光输出功率复现性; i P 第
11、 i次测量的功率值; max P i P 的最大值; min P i P 的最小值。 5.1.4.2 脉冲型医用激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时间预热后,使治疗机处于额定能量下,利用工作 开关使激光束通断 5 次,用激光功率能量计逐次测量其输出能量 ,并按式(3)计算输出能量复现性 , 结果应符合本标准 4.1.4 的要求。 % Q. QQ R i i minmax t 100 40 5 1 . (3) 式中: t R 激光输出能量复现性; i Q 第 i次测量的能量值; max Q i Q 的最大值; min Q i Q 的最小值。 5.1.5 瞄准激光功率 开启医用激光设备的瞄准光,关闭工作激
12、光, 用激光功率能量计进行测量,结果应符合4.1.5的要 求。 5.2 外部标记 应按照GB 9706.12007中6.1和GB 72 47.12012中5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4.2 的要求。 5.3 电气安全 5.3.1 正常工作温度下的连续漏电流 DB61/T 12082018 5 按照GB 9706.12007中19.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4.3.1的要求。 5.3.2 保护接地阻抗 按照YY/T 08412011中5.3.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4.3.2的要求。 5.4 使用环境和人员安全防护 使用环境和人员安全防护应符合本标准4.4的要求。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