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68-2010 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pdf

上传人:王申宇 文档编号:1498833 上传时间:2021-02-21 格式:PDF 页数:29 大小:1.46MB
下载 相关 举报
HJ 168-2010 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pdf_第1页
第1页 / 共29页
HJ 168-2010 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pdf_第2页
第2页 / 共29页
HJ 168-2010 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pdf_第3页
第3页 / 共29页
HJ 168-2010 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pdf_第4页
第4页 / 共29页
HJ 168-2010 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pdf_第5页
第5页 / 共29页
亲,该文档总共29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HJ 168 2010 1 环境监测 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的工作程序和基本要求,并对标准文本和相关技术文件 作出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379 测量方法与结果的准确度(正确度与精密度)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 ISO 3696: 1987, MOD) GB/T 7714 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与判定 HJ

2、565 环境保护标准编制出版技术指南 JJF 1059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6 年第 41 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方法检出限 method detection limit 用特定分析方法在给定的置信度内可从样品中定性检出待测物质的最低浓度或最小量。 3.2 测定下限 minimum quantitative detection limit 在限定误差能满足预定要求的前提下,用特定方法能够准确定量测定待测物质的最低定量检测限。 3.3 测定上限 maximum quantitative d

3、etection limit 在限定误差能满足预定要求的前提下,用特定方法能够准确定量测定待测物质的最高定量检测限。 3.4 测定范围 determination range 测定下限和测定上限之间的范围。 3.5 精密度 precision 在规定条件下,独立测试结果间的一致程度。 HJ 168 2010 2 3.6 重复性 repeatability 指 在同一实验室, 使用同一方法 由同一操作者对同一被测对象使用相同的 仪器和 设备, 在 相同的测 试条件下,相互独立的测试结果之间的一致程度 。 3.7 重复性限 repeatability limit 一个数值,在重复性条件下,两次测试

4、结果的绝对差值不超过此数的概率为 95%。 注: 重复性限符号为 r。 3.8 再现性 reproducibility 又称 “ 复现性 ” ,指在不同的实验室, 使用同一方法 由不同的操作者对同一被测对象 使用相同的仪 器和设备 , 在 相同的测试条件下, 所 得测试结果之间的一致程度。 3.9 再现性限 reproducibility limit 一个数值,在再现性条件下,两次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超过此数的概率为 95%。 注: 再现性限符号为 R。 3.10 准确度 accuracy 测试结果与接受参照值间的一致程度。 3.11 不确定度 uncertainty 表征合理地赋予被测量值的

5、分散性,与测量结果相联系的参数。 注 1: 此参数可以是标准差或其倍数,或是说明了置信区间的半宽度。 注 2: 不确定度由多个分量组成,对每一分量均要评定其标准不确定度。评定方法分为 A、 B 两类。 A 类评定是 用对 观测列进行统计分析的方法,以实验标准差表征; B 类评定则用不同于 A 类的其他方法,以估计的标准差表 征。 注 3: 测量结果应理解为被测量的最佳估计值,而所有的不确定度分量均贡献给了分散性,包括那些由系统效应引 起的 分量。 3.12 实验室样品 laboratory sample 送往实验室供检测而制备的样品。 3.13 试样 test sample 由实验室样品制备并

6、从中抽取试料的样品。 3.14 试料 test portion 从试样中取得(如试样与实验室样品两者相同,则从实验室样品中取得),并用 来进行检测或观察 的一定量的物料。 3.15 空白试验 blank test 指对不含待测物质的样品用与实际样品同样的操作步骤进行的试验。对应的样品称为空白样品,简 称空白。 HJ 168 2010 3 3.16 校准 calibration 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值与相对应的被 测量的已知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4 工作程序 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按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

7、(见图 1)。 标准管理部门下达标准制修订计划 标准编制组对目标污染物现有各种分析方法和监测工作需求开展调查研究 标准编制组编写开题论证报告 和标准草案 标准编制组通过实验确定和完善 标准 草案的技术内容 标准主编单位按要求选择验证实验室,组织开展方法验证工作 标准编制组编写标准 草案 及编制说明 形成征求意见稿 标准管理部门组织征求意见 标准编制组汇总处理意见 标准编制组修改完善标准草案及编制说明 形成送审稿 标准管理部门组织技术审查 标准编制组修改完善标准草案及编制说明 形成报批稿 标准编制组汇总处理验证数据,形成验证报告 达到预期要求 通过 标准管理部门行政审查、批准、编号、发布 标准主

8、编单位成立标准编制组 标准管理部门组织开题论证会 通过 标准立项评估 方法的技术指 标未达到预期 要求 未通过 未通过 图 1 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HJ 168 2010 4 4.1 成立标准编制组和开题论证 标准主编单位在接到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后,应在 2 个月内成立(或召集各参加单位成立)标准编 制组。标准编制组按照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要求,对现有各种方法和监测工作需求开展调查研究,对 比、筛选后提出工作方案并编写开题论证报告,初步编写标准草案。由标准管理部门主持召开标准开题 论证会,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和代表审查开题论证报告,标准编制组根据开题论证会确定的方法原理和 技术路

9、线,进一步开展 实验研究工作。开题报告的内容要求见附录 B。 4.2 方法实验研究工作 标准编制组通过实验研究初步确定标准草案的技术内容,对方法的各项技术参数和条件进行优化实 验,确定具体的技术内容及检出限、测定下限、实验室内的精密度和准确度等方法特性指标,在此基础 上编写标准草案和编制说明,编制说明的内容要求见附录 C。 4.3 方法验证工作 方法标准草案应通过 6 家以上 通过计量认证或实验室认可 、 具备验证实验条件 、 监测能力和水平 、 具有代表性的实验室 验证。标准编制组应编制方法验证方案,验证的主要内容包括方法检出限、测定下 限、实验 室间精密度和准确度等。 标准编制组对各实验室

10、提供的验证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分析,对分析方法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 方法进行完善,编制完成方法验证报告,其内容要求见附录 D。如方法的技术指标未达到预期要求, 标准编制组应通过研究实验等对标准草案进一步完善,再次组织方法验证。 对现行标准进行修订时,若修改的内容对测定结果可能产生影响,则需对相关内容进行验证。 若为 等效转化国际或国外标准,原则上应对方法的适用性和主要技术指标 进行实验室内 验证 。 4.4 标准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报批、发布 标准编制组编制完成并提交标准征 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及验证报告后,由管理部门办理标准征求意 见事宜。标准编制组汇总意见并对标准草案修改后,提交标准送审稿、

11、编制说明及验证报告,由管理部 门组织进行技术审查。标准编制组根据技术审查意见对标准草案修改后,提交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及 验证报告,由管理部门办理报批、发布事宜。 在标准征求意见、技术审查过程中,若需要补充验证数据,标准编制组需安排验证实验。 4.5 其他 标准管理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监管工作的需求,对现行方法标准进行复审,确定是否需要 进行修订。 5 基本要求 5.1 方法标准应能满 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 5.2 方法标准应与相关的污染物采样方法标准等环境保护标准相衔接。 5.3 方法标准采用的方法应稳定可靠,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 5.4 方法标准

12、内容完整、表述准确、易于理解、便于实施。 5.5 方法标准相关技术文件和数据资料完整。 5.6 方法标准中不得规定采用特定企业的技术、产品和服务,不得出现特定企业的商标名称,不得采 用尚在保护期内的专利技术和配方不公开的试剂。 HJ 168 2010 5 5.7 方法标准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使用的试剂。 6 标准的 结构要素 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的结构要素,见表 1。 表 1 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的结构要素 序号 要素 类型 本标准中对应的条文 1 封面 必备要素 7.1 2 目次 必备要素 7.2 3 前言 必备要素 7.3 4 标准名称 必备要素 7.4 5 警告 可选要素 7.5

13、 6 适用范围 必备要素 7.6 7 规范性引用文件 可选要素 7.7 8 术语和定义 可选要素 7.8 9 方法原理 必备要素 7.9 10 干扰和消除 可选要素 7.10 11 试剂和材料 必备要素 7.11 12 仪器和设备 必备要素 7.12 13 样品 必备要素 7.13 14 分析步骤 必备要素 7.14 15 结果计算与表示 必备要素 7.15 16 精密度和准确度 必备要素 7.16 17 不确定度 可选要素 7.17 18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必备要素 7.18 19 检测报告 可选要素 7.19 20 废物处理 可选要素 7.20 21 注意事项 可选要素 7.21 22

14、规范性附录 可选要素 7.22 23 资料性附录 可选要素 7.22 24 参考文献 可选要素 7.23 7 主要技术内容 7.1 封面 按 HJ 565 中的规定。 7.2 目次 按 HJ 565 中的规定。 7.3 前言 按 HJ 565 中的规定。 HJ 168 2010 6 7.4 标准名称 7.4.1 标准名称采用三段式表达方式,即分析方法标准所适用的环境监测要素、所分析的指定成分或 特性、分析方法的名称。 示例 1: 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电化学探头法 Water quality Determination of dissolved oxygen Electrochemical pr

15、obe method 示例 2: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Ambient air Determination of ozone Indigo disulphonate spectrophotometry 7.4.2 应写出标准的英文名称。 7.5 警告 应给出使用该方法标准时,涉及剧毒、易燃易爆、 腐蚀性、 放射性、 强挥发性等 的试剂,以及需特 别注意的安全和防护事项。 7.6 适用范围 7.6.1 应说明该标准适用的环境监测要素,被分析对象名称以及分析方法。 7.6.2 应说明被分析对象的检出限、测定下限和测定上限(必要时 )或测定范围。如需要,应给出不 同采样情况、

16、不同样品量、不同测试条件时对应的检出限和测定下限。 7.6.3 如果标准中包括几种分析方法,应清楚地指明各分析方法的适用范围。 7.6.4 标准名称中没有包括,但需要说明的内容。 7.6.5 必要时,应明确标准的不适用情况。 7.7 规范性引用文件 7.7.1 规范性引用文件指标准文本中所引用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其他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际 标准等。国家已废止的标准均不得引用。 7.7.2 导语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附件十二的要求。 7.7.3 引用文件的排列顺序按 HJ 565 中的规定执行。 7.8 术语和定义 7.8.1 应给出为理解标准中术语所必需的定义。 7.8.

17、2 术语和定义应尽量采用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其他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中的定义。 7.9 方法原理 7.9.1 简要叙述方法的基本原理、特征及主要步骤。 7.9.2 涉及化学反应时,原则上应写出化学方程式。如果反应不能一步完成,应详尽地给出每一步的 反应方程式。 7.10 干扰和消除 7.10.1 在进行干扰实验的基础上,提出对方法产生干扰的环节和 因素。 7.10.2 存在干扰时,应说明干扰的组分及其限量,以及产生干扰的程度。 7.10.3 应说明干扰的消除方法及操作步骤。若消除方法或操作步骤在“试剂和材料”、“样品”或“分 析步骤”中详细描述,则可以直接引用其条款编号。 HJ 168

18、 2010 7 7.11 试剂和材料 7.11.1 一般采用如下表达作为导语,“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和 蒸馏水。”当需要使用按 GB/T 6682 所规定的级别的水时,采用如下表述:“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 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水, GB/T 6682,级。” 当需要使用无酚水、无二氧化碳水、无氨 水和不含锌的水等特殊用途水时,应注明控制要求,如“无酚水”中酚的限值 及特殊用 途 水制备方法 。 7.11.2 应列出测试中使用的所有试剂和材料。 7.11.3 试剂和材料应连续编号,顺序为: 市售产品(不包括溶液); 基准试剂; 溶液和悬浮液; 标准溶液;

19、 指示剂; 辅助材料。 7.11.4 应说明试剂的化学名称、分子式、纯度或纯度级别、浓度(含量)、密度、是否含有结晶水等 主要特性,以及实验材料的规格和性能。 7.11.5 需自行制备的试剂和材 料,应说明其制备方法及环境条件等。必要时,应给出相应的计算公式 和制备流程图。 7.11.6 应说明标准溶液的制备方法及其标定方法。 7.11.7 对需要贮存的试剂和材料,应说明贮存方法和条件、贮存时间、注意事项等。 7.11.8 量和单位的表达执行 HJ 565 的规定。 示例: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和蒸馏水。 6.1 硫酸: (H2SO4)=1.84 g/ml。 6.

20、2 硫酸溶液 : 1+9。 6.3 硫酸溶液 : 1+5。 6.4 硫酸溶液 : c(H2SO4)=1 mol/L。 取 55 ml 硫酸( 6.1)缓慢倒入少量水中,稀释至 1 L。 6.5 氢氧化钠溶液: (NaOH)=0.02 g/ml。 取 20 g 氢氧化钠溶于少量水中,稀释至 1 L。 6.6 硫酸汞( HgSO4) 硫酸溶液 称取 30.0 g 硫酸汞溶解于 100 ml 硫酸溶液( 6.2)中。 6.7 硫酸银( Ag2SO4) 硫酸溶液 向 1 L 硫酸( 6.1)中加入 10 g 硫酸银,放置 1 2 d 使之溶解,并混匀,使用前小心摇动。 6.8 重铬酸钾标准溶液: c(

21、K2Cr2O7)=0.041 7 mol/L。 将 12.258 g 重铬酸钾在 105干燥 2 h 后溶于水中,稀释至 1 000 ml。 6.9 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 c(Na2S2O3) 0.05 mol/L。 称取 12.4 g 硫代硫酸钠( Na2S2O3 5H2O)溶于新煮沸并加盖冷却的水中,加 1.0 g 无水碳酸钠( Na2CO3),移 入 1 000 ml 棕色容量瓶,用水稀释至标线,摇匀。放置一周后标定其准确浓度。溶液如出现混浊,必须过滤。 在 250 ml 碘量瓶中,加入 1.0 g 碘化钾( KI)和 50 ml 水,加 5.00 ml 重铬酸钾标准溶液( 6.8),振

22、摇至完全溶 解后, 加 5 ml 硫酸溶液( 6.3),立即密塞摇匀,于暗处放置 5 min 后,用待标定的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滴定至溶液 呈淡黄色时,加 1 ml 淀粉溶液( 6.10),继续滴定至蓝色刚好消失为终点。记录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的用量,同时 作空白试验。 HJ 168 2010 8 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浓度由公式( 1)进行计算。 221 10 cVc VV ( 1) 式中: 1c 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浓度, mol/L; 2c 重铬酸钾标准溶液浓度, mol/L; 0V 滴定空白溶液消耗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的体积, ml; 1V 滴定重铬酸钾标准溶液消耗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的体积, ml

23、; 2V 取用重铬酸钾标准溶液体积, ml。 6.10 淀粉溶液: =0.01 g/ml。 称取 1.0 g 可溶性淀粉,用少量水调成糊状,慢慢倒入 100 ml 沸水,继续煮沸至溶液澄清,冷却后贮存于试剂 瓶中。临用现配。 6.11 1,10-邻菲啰啉指示剂溶液 溶解 0.7 g 硫酸亚铁( FeSO4 7H2O)于 50 ml 水中,加入 1.5 g 1,10-邻菲 啰 啉,搅拌至溶解,加水稀释至 100 ml。 6.12 防爆沸玻璃珠 7.12 仪器和设备 7.12.1 应列出在方法中所使用的仪器和设备的名称,并进行连续编号,顺序为: 采样设备; 分析仪器; 辅助设备等。 7.12.2

24、应说明仪器和设备的功能、主要性能指标和特殊要求。 7.12.3 对于特殊类型的仪器或设备及其安装方法应用图进行表示 。 7.12.4 不应在标准中出现仪器和设备的生产制造单位、商标及带有厂家特征编号等内容。 示例: 7.1 采样瓶 : 1 L 或 2 L 具磨口塞的棕色玻璃细口瓶。 7.2 液相色谱仪 :具有可调波长紫外检测器或荧光检测器和梯度洗脱功能。 7.3 色谱柱 :填料为 5 m ODS,柱长 25 cm,内径 4.6 mm 的反相色谱柱或其他性能相近的色谱柱。 7.4 浓缩装置 :旋转蒸发装置或 K-D 浓缩器、浓缩仪等性能相当的设备。 7.5 液液萃取净化装置 7.6 分液漏斗 :

25、 2 000 ml,玻璃活塞不涂润滑油。 7.7 干燥柱 :长 250 mm,内径 10 mm,玻璃活塞不涂润滑油的玻璃柱。在柱的下端,放入少量玻璃毛或玻璃纤维 滤纸,加入 10 g 无水硫酸钠。 7.8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 7.13 样品 7.13.1 采样应注意与现行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相衔接。 7.13.2 应明确该方法对采样器具、采样量、样品的保存方法、保存时间等,如有特殊要求,应具体说 明。 7.13.3 应分别说明实验室样品、试样的制备方法,包括预处理方法及操作步骤。 HJ 168 2010 9 7.14 分析步骤 7.14.1 一般要求 7.14.1.1 应按分析操作顺序

26、列出分析过程中的所有步骤,一般包括试料制备、仪器调试与校准、测 定 、 空白试验等内容。 7.14.1.2 应对分析步骤进行必要的细分,表达应简明扼要。如其他标准中已有对某分析步骤的规定, 可直接引用该标准的相关条款。 7.14.1.3 可在使用的试剂和材料、仪器和设备名称后的括号内注明其相应的编号,以避免重复说明其 特性。 7.14.1.4 应说明分析步骤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如,爆炸、着火、中毒等),以及必须采取专门的 防护措施。 7.14.2 试料制备 应说明从试样中制备试料的操作步骤, 包括称量或量取试料的方法、试料的质量或体积、称量的准 确程度、试料的份数等内容。 7.14.3 仪器

27、调试 说明仪器调试的方法、步骤和要求。 7.14.4 校准 应说明仪器校准的方法、步骤以及校准频率等要求。若需要绘制校准曲线,应说明校准所用标准样 品系列的制备方法和步骤,以及校准曲线的表达方式。 7.14.5 测定 应按测定过程的先后顺序分段叙述。每一步操作应准确地叙述,并说明测定的所有操作参数和环境 条件。 7.14.6 空白试验 应说明方法对空白试验的要求。 7.15 结果计算与表示 7.15.1 应说明结果计算的方法,包括计算公式、量的单位、公式中使用量符号的含义及结果表示的有 效数字等内容。 7.15.2 公式编辑、量和单位以及数值修约的表达执行 GB/T 8170、 HJ 565

28、的 规定。 7.16 精密度和准确度 7.16.1 应分别说明实验室内和实验室间的方法精密度。 7.16.2 实验室内的精密度主要用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表示。实验室间的精密度需要对验证实验数据 汇总统计分析,用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重复性限 r 和再现性限 R 表示。计算方法见附录 A。 7.16.3 应分别说明实验室内和实验室 间的方法准确度。 7.16.4 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实验室内的准确度可以通过对有证标准物质 /标准样品进行测定的相对 误差或加标回收率来表示。实验室间的准确度需要对验证实验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分析,由相对误差或加 标回收率的均值及变动范围进行表示。计算方法见附录 A。 7

29、.16.5 在不具备获得方法精密度或准确度条件时,可采用比对等方式说明方法的可靠性。 7.16.6 “精密度和准确度”一章的一般表达方式为: 11 精密度和准确度 11.1 精密度 l 个实验室对含浓度为 a、 b、 c 的统一样品进行了测定: HJ 168 2010 10 实 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 A1 A 2, B1 B2, C1 C2; 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 A, B, C; 重复性限为: ra, rb, rc 再现性限为: Ra, Rb, Rc 11.2 准确度 l 个实验室对含浓度为 a、 b 的有证标准物质 /标准样品进行测定: 相对误差分别为: A1 A 2, B1

30、 B2; 相对误差最终值: RERE 2 aS , RERE 2 bS 或: l 个实验室对含浓度为 a、 b、 c 的统一样品进行了加标分析测定: 加标回收率分别为: A1 A 2, B1 B2, C1 C2; 加标回收率最终值: P2 aPS , P2 bPS , P2 cPS 7.17 不确定度 应列出不确定度的主要分量,给出扩展不确定度的值。评定方法可参考 JJF 1059。 7.18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7.18.1 应针对环境监测分析方法 的特点,说明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的措施和要求,以及当过程失控时, 应采取的措施。 7.18.2 质量控制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仪器

31、性能 的 检查 方 法和控制指标; b)校准的控制指标要求; c)空白试验的具体要求和具体指标; d)准确性测量的控制方法和结果的控制范围; e)重复性测量的控制方法和结果的控制范围; f)质量控制图的绘制 。 7.19 检测报告 根据方法特点,说明对检测报告的特殊要求。 7.20 废物处理 7.20.1 应说明分析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的处理处置方式。 7.20.2 对于危险废物,应说明按照相关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规定执行。 7.21 注意事项 7.21.1 对于实验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及其处理方法、使用该方法的特殊 要求、操作过程中 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可以采用“注”的形式置于有关条款或子条款

32、的末尾。 7.21.2 如有必要,可在“注意事项”中说明其他应重点注意的事项。 7.22 附录 可采用附录的方式对标准的补充性内容进行说明。应明确说明附录是“规范性附录”,还是“资料 性附录”。 HJ 168 2010 11 7.23 参考文献 7.23.1 在标准编制过程中参考过的文献应列入标准的“参考文献”中。 7.23.2 参考文献按照 GB/T 7714 的要求进行编写。 8 方法验证 8.1 一般要求 8.1.1 标准编制组应编制方法验证方案, 根据影响方法的精密度和准确度的主要因素和数理统计的要 求,选择合适的实验室、样品类型、含量水平、分析人员、分析设备、分析时间等内容。 8.1

33、.2 标准编制组除可以使用有证标准物质 /标准样品外,还应提供实际样品进行方法验证,实际样品 应尽量覆盖方法标准的适用范围。 8.1.3 在方法验证前,参加验证的操作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方法原理、操作步骤及流程,必要时应接受 培训。 8.1.4 方法验证过程中所用的试剂和材料、仪器和设备及分析步骤应符合方法的相关要求。 8.1.5 参加验证的操作人员及标准编制组应按照要求如 实填写方法验证报告中的“原始测试数据 表”,若有必要,应 附上与该原始测试数据表内容相符的图谱或其他由仪器产生的记录打印条等 。 8.1.6 标准编制组根据方法验证数据及统计、分析、评估结果,最终形成方法验证报告。 8.2 具

34、体要求 8.2.1 检出限的验证 若使用附录 A.1.1 方法确定检出限,各验证实验室需使用标准编制组提供的统一样品,按方法操作 步骤及流程进行分析操作,计算结果的平均值、标准偏差、相对标准偏差、检出限等各项参数。 最终的方法检出限为各验证实验室所得数据的最高值。 8.2.2 精密 度的验证 有证标准物质 /标准样品的测定:各验证实验室采用高、中、低 3 种不同含量水平(应包括一个在 测定下限附近的浓度或含量)的统一样品,按全程序每个样品平行测定 6 次,分别计算不同浓度或含量 样品的平均值、标准偏差、相对标准偏差等各项参数。 实际样品的测定:各验证实验室应对 1 3 个含量水平的同类型样品进

35、行分析测试,按全程序每个 样品平行测定 6 次,分别计算不同样品的平均值、标准偏差、相对标准偏差等各项参数。 标准编制组对各验证实验室的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分析,计算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重复性限 r 和 再现性限 R。 8.2.3 准确度的验证 若各验证实验室使用有证标准物质 /标准样品进行分析测定确定准确度,则需对 1 3 个不同含量水 平的有证标准物质 /标准样品进行测定,按全程序每个有证标准物质 /标准样品平行测定 6 次,分别计算 不同浓度或含量水平有证标准物质 /标准样品的平均值、标准偏差、相对误差等各项参数。 若各验证实验室对实际样品进行加标分析测定确定准确度,则需对每个样品类型的

36、1 3 个不同含 量水平的统一样品中分别加入一定量的有证标准物质 /标准样品进行测定,按全程序每个加标样品平行 测定 6 次,分别计算每个统一样品的加标回收率。 标准编制组 对各验证实验室的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分析,计算相对误差或加标回收率的均值及变动范 围。 8.2.4 验证实验中异常值的剔除方法参考 GB/T 6379 中的相关内容。 HJ 168 2010 12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方法特性指标确定方法 方法特性指标包括:方法检出限、测定下限、精密度和准确度。 A.1 方法检出限 A.1.1 方法检出限的一般确定方法 空白试验中检测出目标物质 按照样品分析的全部步骤, 重复 n( n

37、 7)次 空白试验,将各测定结果换算为样品中的浓度或含量, 计算 n 次平行测定的标准偏差,按公式 ( A.1) 计算方 法检出限。 ( 1,0.99)MDL ntS ( A.1) 式中: MDL 方法检出限; n 样品的平行测定次数; t 自由度为 n1,置信度为 99%时的 t 分布(单侧); S n 次平行测定的标准偏差。 其中,当自由度为 n1,置信度为 99%时的 t 值可参考表 A.1 取值。 表 A.1 t 值表 平行测定次数( n) 自由度( n1) ( 1,0.99)nt 7 6 3.143 8 7 2.998 9 8 2.896 10 9 2.821 11 10 2.764

38、 16 15 2.602 21 20 2.528 如果空白试验的测定值过高,或变动较大时,无法计算检出限。因此,本方法计算的检出限以下 述条件为前提:任意测定值之间可允许的差异范围为“空白试验测定值的均值 估计检出限的 1/2”以 内。 空白试验中未检测出目标物质 按照样品分析的全部步骤,对浓度 或含量 为估计方法检出限 2 5 倍的样品进行 n( n 7)次平行 测定。计算 n 次平行测定的标准偏差,按公式 ( A.1) 计算方法检 出限。 MDL 值计算出来后,需判断其合理性。 对于针对单一组分的分析方法, 如果样品浓度超过计算出的方法检出限 10 倍, 或者样品浓度低于 计算出的方法检出

39、限,则都需要调整样品浓度重新进行测定。 在进行重新测定后,将前一批测定的方差 ( S2)与本批测定的方差相比较,较大者记为 2AS ,较小者记为 2BS 。若 2AS / 2BS 3.05,则将本批测定 的方差标记为前一批测定 的方差,再次调整样品浓度重新测定。若 2AS / 2BS 3.05,则按下列公式计算 HJ 168 2010 13 方法检出限: 22A A B B ABp v S v SS vv ( A.2) AB( ,0.99 )MDL v v ptS ( A.3) 式中: Av 方差较大批次的自由度, A 1n ; Bv 方差较小批次的自由度, B 1n ; pS 组合标准偏差;

40、 t 自由度为 ABvv ,置信度为 99%时的 t 分布。 对于针对多组分的分析方法,一般要求至少有 50%的被分析物样品浓度在 3 5 倍计算出的方法检 出限的范围内,同时,至少 90%的被分析物样品浓度在 1 10 倍计算出的方法检出限的范 围内,其余 不多于 10%的被分析物样品浓度不应超过 20 倍计算出的方法检出限。若满足上述条件,说明用于测定 MDL 的初次样品浓度比较合适。对于初次加标样品测定平均值与 MDL 比值不在 3 5 之间的化合物, 要增加或减少浓度,重新进行平行分析,直至比值在 3 5 之间。选择比值在 3 5 之间的 MDL 作为该 化合物的 MDL。 A.1.2

41、 分光光度法 可以用 A.1.1 中的一般确定方法计算方法检出限。在没有前处理的情况下,也可以以扣除空白值后 的与 0.01 吸光度相对应的浓度值作为检出限,按公式 ( A.4) 进行计算。 MDL 0.01/b ( A.4) 式中: b 回归直线斜率 。 A.1.3 滴定法 一般根据所用的滴定管产生的最小液滴的体积来计算,计算公式为: 01 01MDL VMk MV ( A.5) 式中: 被测组分与滴定液的摩尔比; 滴定液的质量浓度, g/ml; 0V 滴定管所产生的最小液滴体积, ml; 0M 滴定液的摩尔质量, g/mol; 1V 被测组分的取样体积, ml; 1M 被测项目的摩尔质量,

42、 g/mol; k 当为一次滴定时, k=1;当为反滴定或间接滴定时, k=2。 A.1.4 离子选择电极法 当校准曲线的直线部分外延的延长线与通过空白电位且 平行于浓度轴的直线相交时,其交点所对应 的浓度值即该离子选择电极法的检出限。 HJ 168 2010 14 A.2 测定下限 以 4 倍检出限作为测定下限。 A.3 精密度 A.3.1 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 对某一水平浓度的样品在第 i 个实验室内进行 n 次平行测定,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按如下公式进 行计算: 1 n kk i xx n ( A.6) 2 1 () 1 n kk i xxS n ( A.7) RSD 100%ii iS

43、x ( A.8) 式中: kx 第 i 个实验室内对某一浓度水平样品进行的第 k 次测试结果; ix 第 i 个实验室对某一浓度水平样品测试的平均值; iS 第 i 个实验室对某一浓度水平样品测试的标准偏差; RSDi 第 i 个实验室对某一浓度水平样品测试 的相对标准偏差。 A.3.2 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 对某一水平浓度的样品在 l 个实验室内进行测定,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按如下公式进行计算: 1 l i i xx l ( A.9) 2 1 1 l ii xxS l ( A.10) RSD 100%Sx ( A.11) 式中: ix 第 i 个实验室对某一浓度水平样品测试的平均值; x l

44、 个实验室对某一浓度水平样品测试的平均值; S 实验室间标准偏差; RSD 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 A.3.3 重复性限 r 和再现性限 R 对某一水平浓度的样品进行 l 个实验室的验证实验,每个实验室平行测定 n 次,重复性限 r 和再现 性限 R 按如下公式进行计算: HJ 168 2010 15 2 1r l ii SS l ( A.12) 22 211 rL 1 ll ii ii l x x S S l l n ( A.13) 22R L rS S S ( A.14) 2rr 2.8 S ( A.15) 2RR 2.8 S ( A.16) 式中: ix 第 i 个实验室对某一浓度水平样

45、品测试的平均值; iS 第 i 个实验室对某一浓度水平样品测试的标准偏差; rS 重复性限标准差; RS 再现性限标准差; LS 实验室间标准差; l 参加验证实验的实验室总数; n 每个实验室对某一浓度水平样品进行平行测定的次数, n=6; r 重复性限; R 再现性限。 A.4 准确度 A.4.1 相对误差 对某一浓度或含量水平有证标准物质 /标样在 l 个实验室内进行测定,相对误差按如下公式进行计算: R E 100%ii x ( A.17) 1 RERE l i i l ( A.18) 21 RE R E R E 1 l iiS l ( A.19) 相对误差最终值: RERE 2S 式

46、中: ix 第 i 个实验室对某一浓度或含量水平有证标准物质标样测试的平均值; 有证标准物质标样的浓度或 含量; REi 第 i 个实验室对某一浓度或含量水平有证标准物质标样测试的相对误差; RE l 个验证实验室的相对误差均值; HJ 168 2010 16 RES l 个验证实验室的相对误差的标准偏差。 A.4.2 加标回收率 对某一浓度或含量水平的实际样品在 l 个实验室内进行加标回收试验,加标回收率按如下公式进行 计算: 100%iii yxP ( A.20) 1 l ii PP l ( A.21) 21 1 l ii P PPS l ( A.22) 加标回收率最终值: 2PPS 式中

47、: ix 第 i 个实验室对某一浓度或含量水平样品测试的平均值; iy 第 i 个实验室对加标样品测试的平 均值; 加标量; iP 第 i 个实验室的加标回收率; P l 个验证实验室加标回收率的均值; PS l 个验证实验室加标回收率的标准偏差。 HJ 168 2010 17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开题论证报告的内容要求 B.1 项目背景 B.1.1 任务来源 ( 1)标准制修订项目列入环境保护部计划的年度及下达计划的文件号。 ( 2)标准制修订项 目的承担单位、参加单位的全称。 B.1.2 工作过程 任务下达后标准编制组所开展的相关调查、研究工作(简要说明)。 B.2 标准制修订的必要性分析 B.2.1 被测对象(污染物项目)的环境危害 ( 1)污染物项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规范 > 行业标准 > HJ环境保护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