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180 Y51 备案号 46920-2014 JY Y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业标准 JY/T 0191 2011 代替 JY l91 1985 根纵剖模型 Root vertical dissect model 2013- 07 - 11发布 2013 - 07 - 1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 布 JY/T 0191 2011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_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JY 191 1985根纵剖模型技术条件。 除编辑性修改外,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外观尺寸增加了允许公差; 增加了 模
2、型主要部位应贴名签或号签的规定; 规定了模型应采用的材料和不应采用的材料; 规定了模型的 涂料中重金属含量限值。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125)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125)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温州市五星实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伟德、宋美伦、黄瑞庆。 本标准代替了 JY 191 1985。 标准 JY 191于 1985年首次发布。 JY/T 0191 2011 1 根纵剖模型 1 范
3、围 本标准规定了 根纵剖模型 的 命名、 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等内容 。 本标准适用于 中学 生物教学用 植物根纵剖模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1746 2008 教学仪器设备安全要求 总则 JY 0001 2003 教学仪器设备产品一般质量要求 JY 0002 教学仪器设备产品的检验规则 JY 0026 1991 教学仪器和教学设备产品型号命名方法 JY 0213 1994 教学 用 力学、热
4、学仪器运输、贮存环境 条件和试验方法 3 命名 3.1 命名规则 产品的型号命名按 JY 0026-1991。 3.2 命名方法 根纵剖模 型命名为: SM GZP D 520 产品高度, 520mm 产品特征代号,单子叶植物 产品名称拼音字头,“根纵剖” 产品型号分类代号,生物模型 型号示例 : SM GZP D 520 表示生物模型,根纵剖模型,单子叶植物,高 520mm。 4 要求 4.1 使用环境条件 JY/T 0191 2011 2 温度: 10 40, 相对湿度:不大于 90%。 4.2 解剖结构 4.2.1 总体要求 4.2.1.1 产品 应 以单子叶植物玉米的根尖为参考材料,示
5、根尖的解剖结构。模型高不小于 520mm, 放 于支架上。 4.2.1.2 根尖中部做不同方向的纵剖面,突出维管柱,示根冠、分生区 (生长点 )、伸长区、成熟区 (根 毛区 )和原形成层等。 4.2.1.3 成熟区做层次(阶梯式)的横剖。 4.2.1.4 各种类型的细胞特点应明显、正确,过渡应自然。 允许表现的颜色和喷涂过渡有轻微缺陷或 位置轻微。 4.2.2 具体要求 4.2.2.1 根冠: 高约 占模型高的 13%,外形似帽状。细胞较大,形状不规则且排列疏松,表面有磨损 状。 4.2.2.2 分生区:高约占模型高的 19%,应示细胞方形、核大、体积小、排列紧密无间隙的特点。 4.2.2.3
6、 伸长区:高约占模型高的 35%,应示细胞由方形、矩形、长矩形的发育过程。并示幼嫩导管 与成熟导管的连续关系。 4.2.2.4 成熟区:显示表皮、皮层和维管柱的纵、横剖面观。 4.2.2.4.1 表皮:示最外面的一层薄壁细胞,及其细胞外壁突出形成的根毛。根毛应不少于 30条,并 显示由短至长的发育顺序,其中至少二条呈纵剖观,并示核胞。 4.2.2.4.2 皮层:在表皮内侧,应示外皮层细胞(一二层),皮层薄壁细胞(多层、排列疏松)和 内皮层细胞(一层、排列整齐)。 4.2.2.4.3 维管柱:纵剖面上应示环纹导管,螺纹导管和孔纹导管以及筛管的表面观和纵剖面观。三 种导管厚壁部分用红色表示。横剖面
7、上维管柱中的木质部与韧皮部应呈辐射相间排列。 4.2.2.5 模型下列部位应贴名签或号签:根冠、分生区、伸长区、成熟区、表皮、外皮层、内皮层、 维管柱、导管。 4.3 材料和工艺 4.3.1 模型应采用硬质 PVC材料制作,根毛可采用软塑料。不应采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或 易破碎和易变形材料。 4.3.2 模型的涂料中重金属含量应符合 GB 21746-2008第 5.2.5.4。 4.3.3 模型的剖面应整齐,所表示的各结构应位置准确,修饰自然、正确,粘接和拼接应牢固。 4.3.4 各区喷涂颜色过渡应自然,不应有外溢现象。 4.3.5 产品还应符合 JY 0001 2003第 5.2、
8、 6.9、 6.12、 6.27、 7.4.3、 7.7和 9.1 9.6。 4.4 环境试验 4.4.1 产品应按 JY 0213 1994第 3.1进行温度、湿度和自由跌落试验 ,并进行 非包装状态跌落试验。 4.4.2 非包装状态跌落试验的跌落高度为 1m,跌落 面应 为模型轮廓的最大面, 试验后 应不碎、 不 裂 。 如果有底座,则不应包括底座。 5 试验方法 JY/T 0191 2011 3 5.1 各有 关尺寸 用分度值为 1mm的钢直尺测量。 5.2 解剖结构、外观和工艺 凭感官检验。 5.3 环境试验 5.3.1 温度、湿度和自由跌落试验按 JY 0213 1994第 4.1、
9、 4.2、 4.6。 5.3.2 非包装状态跌落试验 : 在水泥地面上铺厚度为 20mm 3mm的木板,木板保持与水泥地面刚性接 触。试验时 模型跌落面 朝下 ,自高 1m处自由跌落,试验一次, 应符合 4.4.2。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本产品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质量监督 检验。 6.2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 和方式 按表 1。 表 1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和方式 项目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条文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1 总体要求 4.2.1 2 具体要求 4.2.2 3 材料和工艺 4.3 4 环境试验 4.4 注: 表中“ ” 为全数检验 项目
10、, “ ” 为 不作检验 项目。 6.3 抽样方法 6.3.1 出厂检验按交货自然批组批,型式检验按库存数组批。 6.3.2 出厂检验时先对全数检验项目作检验,在全数检验项目合格产品中进行抽样检验项目检验。 6.3.3 型式检验的 样品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6.3.4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抽样方法按 JY 0002规定 。 6.4 不合格的判定 6.4.1 抽样检验的判定按 JY 0002规定 。 6.4.2 单件样品不合格判据按 JY 0002规定 。 6.4.3 出厂检验 按单件样品不合格判据判定。 6.4.4 本标准 4.2、 4.3.1、 4.3.2和 4.3.3为主要性能指标 。 JY/T 0191 2011 4 6.5 复检规则 6.5.1 不合格批 产 品可以经过返修后再次提交检验。 6.5.2 如果造成批不合格的原因为抽样检验项目,则在复检时该项目应改为全数检验。 6.6 质量监督 检验 质量监督检验按 JY 0002规定 。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其余按 JY 0001 2003第 11、 12章。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