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180 Y 51 备案 号 46897-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业标准 JY/T 0116 2011 代替 JY 116-1982 教学用 E10螺口 灯座 Teaching lampholders E10 2013 07 11 发布 2013 07 1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 布 JY JY/T 0116 2011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JY 116 1982。除编辑性修改外,本标准主要技术 要求 变化如下: 提高了 灯座中心触点 的要求,改为用 弹性电极, 规定了 伸缩范围 ; 增加了 两种以上金属
2、、金属覆盖层、化学处理层 之间不宜选做 接触 偶的规定; 删除了卡口、螺口两用灯座,只保留了 螺 口灯座; 删除了 将 灯泡 旋入灯座后 灯泡 不应晃动 , 接通电源后,电珠应正常发光 , 不应闪烁 等描述; 修改了接线柱的要求 ; 修改了绝缘电阻和抗电强度要求; 修改了环境试验; 更改了百分比抽样的抽样方法。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 本标准由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SAC/TC125) 提出 。 本标准由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SAC/TC125) 归口 。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 位:浙江省嘉兴市教育装备与信息中心、
3、浙江省教育 技术 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 国、任伟德 。 本标准代替了 JY 116 1982。 标准 JY 116于 1982年首次发布。 JY/T 0116 2011 1 教学用 E10螺口 灯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教学用 E10螺口 灯座 的分类和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查规则、标志、标签、包装、 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 中小 学 教学实验中 使用 的 工作电压小于 36V的 E10螺口 灯座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 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4、适用于本 文件 。 GB 8898 2001 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 GB 19148.1 2008 灯座的型式和尺寸 第 1部分 螺口式灯座 JY 0001 2003 教学仪器设备产品一般质量要求 JY 0002 教学仪器设备产品的检验规则 JY 0026 1991 教学仪器和教学设备产品型号命名方法 JY 0009 1990 教学用电子仪器的环境要求和试验方法 3 分类和命名 3.1 命 名规则 产品命名按 JY 0026 1991的规定。 3.2 命名方法 教学用灯座 的型号命名为: DT DZ L E10 产品规格 , 灯座规格, E10 产品特征代号 , L( 螺口) 产
5、品名称拼音字头 , 灯座 产品 型号 分类代号 ,电学通用 仪器 型号示例 : DT-DZ-L-E10 表示螺口灯座, 规格为 E10, 电学通用仪器。 4 要求 JY/T 0116 2011 2 4.1 使用条件 相对湿度: 90。 4.2 结构 4.2.1 产品 应 由底座、接线柱和灯座组成。 4.2.2 应 采 用 E10螺口 灯座。 4.2.3 底座 应 采用硬质绝缘材料制成,表面 应 平整光滑。 4.3 灯座 4.3.1 灯座应符合 GB 19148.1-2008的 E10灯座 。 4.3.2 灯座 的 最高工作电压 应 为 36V,最大工作电流 应 为 2.5A。 4.3.3 灯座
6、 口圈 应采 用 厚 0.4mm 0.5mm的 黄铜材料制作,中心触点 应采 用 厚 0.3mm 0.4mm的 磷铜材料 制作 。 灯 座与两接线柱之间 应 采 用导线 或铜片 连接 。 两种 以上金属、金属覆盖层、化学处理层接触的部 位, 应符合 JY 0001-2003第 6.10。 4.3.4 灯座中心触点应为有弹性电极, 弹性 伸缩范围 (到螺口上缘距离) 应 为 7.5mm 9.3mm。 4.4 底座 4.4.1 底座外形尺寸 长、宽、高 应 分别不小于 75mm、 35mm、 10mm, 壁 厚度 应 不小于 3mm, 底座上两个接 线柱安装孔的中心距 应 不小于 40mm。 4.
7、4.2 底座的抗电强度 应 为 850V(峰值) 。 4.5 接线柱 4.5.1 接线柱外径 应 不小于 10mm,固定螺杆 M4,接 线柱帽行程 应 不小于 6mm, 应 插接两用。 注: 插接两用指除了可以绕接导线外,还可在 接线柱帽 中间 插入 插头连接。 4.5.2 接线柱与底座的固定处应有 防 松脱弹簧垫圈,接线柱帽应不能从接线柱上旋下。 4.5.3 两接线柱之间绝缘电阻 应 不小于 2M(湿热试验后) 。 4.6 外观和工艺 应符合 JY 0001 第 6.11、 6.22、 6.26、 7.7、 7.11的 要求 。 4.7 环境试验 应能承受 按照 JY 0009 1990的
8、4.3表 2的倾斜跌落和运输(包装状态 的自由跌落)试验。 5 试验方法 5.1 结构及 灯座长度 测 量 结构用目测与手感检查,长度 用分度值为 0.02mm的 带深度测量 游标卡尺测量。 应符合本标准相关 要求。 5.2 灯座互换性和接触压力试验 JY/T 0116 2011 3 5.2.1 螺口灯座 用 图 1、图 2的 通规和止 规 试验 ,应符合 4.3.1。 图 1 E10灯座螺纹的通规 JY/T 0116 2011 4 图 2 检验 E10螺纹的止规 5.2.2 用于检验 E10 的量规下部螺纹边缘的尖锐部分应以约为 0.5 mm+0.05 mm的半径倒圆。 使用 E10 灯座螺
9、纹通规试验的目的:检验灯座 螺纹的最大螺纹内径(尺寸 D1)。试验时如果量规靠 自重进入灯座时,灯座螺纹边口没有凸出 T面,则认为该灯座的螺纹是正确的。 使用 E10 螺纹的止规试验的 目的 : 检验灯座螺纹以及尺寸 X 的最小值。 试验时 量规应能顺利地拧 入 灯座内 。 当该量规已经完全旋 入 灯座内时,灯座的螺纹套筒边沿应与 Y1面共平面或超出 Y1面,但不 能超出 Y2面。 5.2.3 灯座中心触点的弹性伸缩范围 用带深度测量游标卡尺测量,应符合 4.3.4要求。 5.3 绝缘电阻试验 按 GB 8898-2001第 10.2进行湿热处理。湿热试验后不装 电珠 ,在灯座两接线柱之间用电
10、压为 500V的 绝缘电阻表测量,应符合 4.4.2要求。 5.4 抗 电强度试验 用耐压测试仪 测试 。湿热试验后, 把灯座的两接线柱用导线连接,将 底座用金属箔覆盖,但不接触 导电部分。将试 验电压 分别 加于灯座 接线柱和 金属箔 上,逐渐升高电压至 850V(峰值) ,保持 1min,不 应出现击穿和飞弧现象。 5.5 外观和工艺 用感观检验,应符合 4.2要求。 5.6 环境试验 JY/T 0116 2011 5 按照 JY 0009 1990的 4.8、 4.9。 应符合 4.7。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检验 应 分为出厂检验 、 型式检验 和 质量监督检验 。 6.2
11、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式 应符合 表 1。 表 1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和方式 序号 项 目 要 求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1 结构 4.2 2 外形尺寸 4.3.1、 4.3.2、 4.3.3、4.3.4、 4.4.1 3 接线柱 4.5 4 绝缘电阻 4.5.3 5 抗电强度 4.4.2 6 外观和工艺 4.6 7 环境试验 4.7 注:表中“ ”为全数检验项目,“”为抽样检验项目,“”为不作检验项目。 6.3 抽样方法 6.3.1 出厂检验 应 按交货自然批组批,型式检验 应 按库存数组批。 6.3.2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抽样方法 应 按 JY 0002的
12、有关规定 。 6.3.3 型式检验的样品 应 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6.3.4 出厂检验时 应 先对全数检验项目作检验, 再 在全数检验项目合格品中抽样,对抽检项目检验。 6.4 不合格的判定 6.4.1 抽样检验的判定 应 按 JY 0002的有关规定 。 6.4.2 单件样品不合格判据 应 按 JY 0002的有关规定 。 6.4.3 对 全数 检 验 项目检验时 , 应 按单件样品不合格判据判定。 6.4.4 本标准 第 4.3.1、 4.3.2、 4.3.4、 4.4.2和 4.5.3项 为主要性能指标。 6.5 复检规则 6.5.1 不合格批、品可以经过返修后再次提交检验。
13、6.5.2 如果造成批不合格的原因为抽样检验项目,则在复检时该项目应改为全数检验。 6.6 质量监督检验 质量监督检验按 JY 0002的有关规定。 JY/T 0116 2011 6 7 产品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 7.1 产品标志、标签 7.1.1 产品表面应标有产 品的名称、型号及企业全称 。 包装盒上除了名称、型号及企业全称以外,还 应有 企业 详细地址、主要参数、制造年月及文字说明。 7.1.2 产品的运输包装箱表面应有下列标志: a) 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名称和地址或电话; b) 产品执行的标准; c) 出厂日期:年、月、日;质量;外部尺寸; d) 印有向上、小心轻放、怕湿、易碎
14、、重量、堆码层数等储运标志。 7.2 使用说明书 使用说明书应符合 JY 0001 2003第 11.3。 8 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产品内包装 应 采用塑料袋和纸盒单只包装,内 应 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 8.2 产品外包装 应 采用双瓦楞纸箱,内 应 有产品装箱清单,表面印有产品标志。 8.3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干燥,避免暴晒、剧烈震动、跌落、雨淋 , 装卸时 应 小心轻放。 8.4 产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库房内,不 应 与 腐蚀性气体接触。 8.5 其余 应符合 JY 0001 2003第 12章 有关要求。 JY/T 0116 2011 7 参 考 文 献 1 GB/T 1483.1 2008 灯头、灯座检验量规 第 1 部分 :螺口式灯头、灯座的量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