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 T 0164-2011 眼球解剖模型.pdf

上传人:刘芸 文档编号:1499177 上传时间:2021-03-06 格式:PDF 页数:9 大小:560.9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JY T 0164-2011 眼球解剖模型.pdf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JY T 0164-2011 眼球解剖模型.pdf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JY T 0164-2011 眼球解剖模型.pdf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JY T 0164-2011 眼球解剖模型.pdf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JY T 0164-2011 眼球解剖模型.pdf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亲,该文档总共9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ICS 03.180 Y51 备案号 46917-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业标准 JY/T 0164 2011 代替 JY 164 1984 眼球解剖模型 Eyeball dissection model 2013 - 07 - 11发布 2013 -07 - 1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 布 JY JY/T 0164 2011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_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JY 164 1984眼球解剖放大模型技术条件。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外观尺寸增加了允许公差; 增加了 模型主要部

2、位应贴名签或号签的规定; 规定了模型应采用的材料和不应采用的材料; 规定了模型的 涂料中重金属含量限值。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125)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125)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温州市五星实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蒋辉、宋美伦、黄瑞庆。 本标准代替了 JY 164 1984。 标准 JY 164于 1984年首次发布。 JY/T 0164 2011 1 眼球解剖模型 1 范围 本标

3、准规定了眼球解剖模型的命名、要求、试验方 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与人体解剖教学用眼球解剖模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1746 2008 教学仪器设备安全要求 总则 JY 0001 2003 教学仪器设备产品一般质量要求 JY 0002 教学仪器设备产品的检验规则 JY 0026 1991 教学仪器和教学设备产品型号命名方法 JY 0213 1994 教学用力学、热学仪器运输、贮存环境条件和试验

4、方法 3 命名 3.1 命名规则 产品的型号命名按 JY 0026-1991。 3.2 命名方法 眼球解剖模型命名为: SM YQJP CR 145 产品前后直径, 145mm 产品特征代号,成人 产品名称拼音字头,“眼球解剖” 产品型号分类代号, 生物模型 型号示例 : SM YQJP CR 145 表示生物模型,眼球解剖模型,成人,前后直径 145mm。 4 要求 4.1 使用环境条件 JY/T 0164 2011 2 温度: 10 40,相对湿度:不大于 90%。 4.2 解剖结构 4.2.1 总体要求 4.2.1.1 产品为放大的成人眼球模型,前后外径 145 mm 3mm,装置于支架

5、上。 4.2.1.2 眼球略似球形,前部示角膜,后部示巩膜,透过角膜示虹膜和瞳孔。 4.2.1.3 眼球壁上示六块眼球外肌断端、视神经、涡静脉、睫状后长动脉 (虹膜动脉 )和睫状后短动脉 (脉 络膜动脉 )。 4.2.1.4 通过眼球前后极做眼球壁的正中水平切面,示眼球壁三层被膜,外 膜、中膜和内膜。在眼球 壁上半部的部分三层被膜由外向内做成梯形剖面 ,并示各层结构。 4.2.1.5 角膜、虹膜应完整显示,两者和眼球内的晶状体、玻璃体分别可拆下。 4.2.1.6 各部的肌肉、膜壁、血管和神经等的形态结构、位置、比例、颜色均应正确自然。 4.2.2 具体要求 4.2.2.1 眼球壁的剖面结构 4

6、.2.2.1.1 外膜示 以下结构: a) 角膜:占外膜的前 1/6,其外形尺寸见图 1,应无色透明。放大的眼球角膜的高度 H为: 15 mm 1mm,外缘直径 为: 70mm 1mm,厚度 t为: 2.5mm 1mm; 图 1 b) 巩膜:占外膜的 后 5/6,巩膜与角膜交界处,应显示巩膜静脉窦。巩膜于切面上的厚度在视神 经处 为: 6mm 1mm,在眼肌附着部与肌腱融合后厚度 为: 5mm 1mm。 4.2.2.1.2 中膜 应 示以下结构: a) 虹膜:位于中膜的前部,角膜的后方,圆盘状,中央的圆形瞳孔直径 为: 24mm 1mm。眼前房 最深处 (即 角膜内侧缘 中心部 至 瞳孔的正中

7、 )为: 20mm 5mm; b) 睫状体:在脉络膜的前方,应正确显示睫状体内面的睫状环、睫状突、和睫状小带的结构特征 及其之间的关系,其中睫状突 70条 80条,呈放射状排列。 睫状体肌纤维的走向应正确, 其与巩膜的连接部应准确 ; c) 脉络膜:位于巩膜和视网膜之间,应示其富含血管和色素的结构特征。 JY/T 0164 2011 3 4.2.2.1.3 内膜:示视网膜及其后部的视神经盘和黄斑,以及视网膜血管。 视网膜是眼球壁的最内层,紧贴在脉络膜内面。视神经盘位于眼球后部(眼底),直径 lOmm 1mm;黄斑位于视神经盘颞侧稍下方,大小与视神经盘相仿,黄斑的中央有一小凹为中央凹。视神经盘

8、中心点和黄斑中央凹二者之间的距离为 21mm 3mm。视网膜血管应示视网膜中央动脉穿出视神经盘后的 主要分支,包括视网膜鼻侧上、下小动脉及其 伴行的同名小静脉和视网膜颞侧上、下小动脉及其伴行的 同名小静脉。应正确显示血管的分布与走向,以及中央动脉在视网膜内分支间不吻合和黄斑区无血管的 结构特点。 4.2.2.2 晶状体和玻璃体 4.2.2.2.1 晶状体:呈双凸透镜状,无色透明,外形尺寸见图 2,晶状体和睫状突之间有睫状小带相 连。放大的晶状体的前半部分高度 H1为 : 15mm 1mm,外缘直径 为: 51mm 1mm;后半部分高度 H2为 : 7.5mm 1mm。晶状体边缘圆钝。 图 2

9、4.2.2.2.2 玻璃体:无色透明,应充满于晶状体与视网膜之间。 4.2.2.3 视神经的断面上,应清楚显示 被膜的三层结构。 4.2.2.4 模型下列部位应贴名签或号签:角膜、巩膜、虹膜、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盘、黄斑、晶 状体、玻璃体、睫状环、睫状突、视神经、涡静脉。 4.3 材料和工艺 4.3.1 模型应采用硬质热塑性塑料制作,不应采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或易破碎和易变形材 料。 4.3.2 模型的涂料中重金属含量应符合 GB 21746-2008第 5.2.5.4。 4.3.3 角膜、虹膜、晶状体和玻璃体应镶嵌稳定、吻合,便于拆装。 4.3.4 角膜、晶状体、玻璃体透明,不应有

10、雾斑和结石。 4.3.5 切面应平整,剖切面的两侧上的 结构应对应准确,组合拼装后缝口不得有明显错位和缝隙。 4.3.6 各部位结构的颜色应正确、鲜明,喷涂过渡应自然,不应有外溢现象。 允许表现的颜色和喷涂 过渡有轻微缺陷或位置轻微不准。 4.3.7 产品还应符合 JY 0001 2003第 5.2、 6.9、 6.12、 6.27、 7.4.3、 7.7和 9.1 9.6。 4.4 环境试验 JY/T 0164 2011 4 4.4.1 产品应按 JY 0213 1994第 3.1进行温度、湿度和自由跌落试验,并进行非包装状态跌落试验。 4.4.2 非包装状态跌落试验的跌落高度应为 1m,跌

11、落面 应 为模型轮廓的最大面,试验后应不碎、不裂, 如果有底座,则不应包括底座。 5 试验方法 5.1 各有关尺寸 用分度值为 1mm的钢直尺测量 5.2 解剖结构、外观和工艺 凭感官检验 5.3 环境试验 5.3.1 温度、湿度和自由跌落试验按 JY 0213 1994第 4.1、 4.2、 4.6。 5.3.2 非包装状态跌落试验:在水泥地面上铺厚度为 20mm 3mm的木板,木板应保持与水泥地面刚性 接触。试验时模型跌落面朝下,自高 1m处自由跌落,试验一次,应符合 4.4.2。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本产品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型式建议和质量监督 检验。 6.2 检验项目 出厂

12、检验和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 和方式 按表 1。 表 1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和方式 项目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条文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1 总体要求 4.2.1 2 具体要求 4.2.2 3 材料和工艺 4.3 4 环境试验 4.4 注: 表中“ ”为全数检验 项目 , “ ” 为 不作检验 项目。 6.3 抽样方法 6.3.1 出厂检验按交货自然批组批,型式检验按库存数组批。 6.3.2 出厂检验时先对全数检验项目做检验,在全数检验项目合格产品中进行抽样检验项目检验。 6.3.3 出厂检验 按单件样品不合格判据判定。 JY/T 0164 2011 5 6.4 不合格的判定 6.4.1 抽样检验的判定按 JY 0002规定。 6.4.2 单件样品不合格判据按 JY 0002规定。 6.4.3 对全数检验项目 检验时,按单件样品不合格判据判定。 6.4.4 解剖结构、位置正确为主要性能指标。 6.5 复检规则 6.5.1 不合格批产品可以经过返修后再次提交检验。 6.5.2 如果造成批不合格的原因为抽样检验项目,则在复检时该项目应改为全数检验。 6.6 质量监督 检验 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按 JY 0002规定。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按 JY0001 2003第 11、 12章。 _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规范 > 行业标准 > JY教育行业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