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林 业 行 业 标 准 ICS 79.010 B 69 LY/T 3133 2019 户外用水性 木器 涂料 Water-based coating for exterior wood ( 发布稿 ) 2019-10-23 发布 2020-04-01 实施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 LY LY/T 3133 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 4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国家人造板与木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检
2、验中心(广东)、西南林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 中心、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化工技术学院、 PPG涂料(天津)有限公司、河北晨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展辰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班百赫涂料 有限公司、青岛兴国涂料有限公司、东莞市家美环保涂料有限公司、优美特(北京)环境材料科技股份 公司、深圳广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西莱卡化工有限公司、佛山阳光逸采涂料科技有限公司、佛 山市顺德区吕邦化工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亚马逊涂料有限公司 、广州伦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四 川卓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巴斯夫新材料有限公司、湛新树脂(
3、上海)有限公司、东莞沃特贝斯树脂 有限公司、北京楚之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士林工艺品有 限公司 、 满洲里绿源木制品开发有限公司、 东莞市森世纪木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奕采贸易有限公司、美 国科潘诺实验设备公司上海代表处、泉州市美邦仪器有限公司、深圳仁为光电有限公司、北京富莱明新 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钮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华南农业大学 、丰胜(广州)建材有限公司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杨忠、吕斌、张玉萍 、陈纪文、杜官本、肖泽芳、付跃进、敬军、陈燕舞、薛 茂谊、杨远、屈玉山、王德华、李美方、江浩沁、刘炳义、张词典、张建森、吴勇、于长江、陈友江、 吕其明、
4、钟春江、王琦、赖力嘉、王飞、 许均 、杨帅、董键、张晓伟、王剑勤、 侯利钢、 刘德芬、钟伟、 孙杏蕾、彭锐、曹兴腾、刘曙明、宋兆斌、 郭垂根 、 童小良、 罗正洪、李康、卢金汉、朱翰文、潘玺。 LY/T 3133 2019 1 户外用水性木器涂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户外用水性木器涂料 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 装、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 户外用水性木器涂料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
5、241979 涂料细度测定法 GB/T 17252007 色漆 、 清漆和塑料 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 GB/T 17281979 漆膜 、 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 GB/T 17481979 腻子膜柔韧性测定法 GB/T 318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 GB/T 4893.12005 家具表面耐冷液测定法 GB/T 4893.42013 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 第 4 部分 : 附着力交叉切割测定法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92682008 乳胶漆耐冻融性的测定 GB/T 9271 色漆和清漆 标准试板 GB/T 9278 涂料试样状态调
6、节和试验的温湿度 GB/T 9750 涂料产品包装标志 GB/T 97542007 色漆和清漆 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的 20、 60和 85镜面光泽的测定 GB/T 13452.22008 色漆和清漆 漆膜厚度的测定 GB/T 13491 涂料产品包装通则 GB/T 239822009 木器涂料抗粘连性测定法 GB/T 239832009 木器涂料耐黄变性测定法 GB 2441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水性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335682017 户外用木材涂饰表面老化等级与评价方法 JG/T 252017 建筑涂料涂层耐温变性试验方法 LY/T 201 户外用木材涂料人工老化试验方
7、法 ( 报批 , 项目编号 : 2014-LY-077)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性 木器 涂料 water-based wood coating 以水为分散介质,用于木质基材表面起装饰与保护作用的涂料。 LY/T 3133 2019 2 3.2 户外用水性木器涂料 water-based coating for exterior wood 适于户外木 器 涂饰用 的 水性木 器 涂料。 4 分类 4.1 按外观分 a) 色漆; b) 透明(色)漆; c) 清漆。 4.2 按 涂层结构 分 a) 底漆; a) 中涂漆; b) 面漆。 4.3 按 人工 老化性能
8、分 a) 型 : 人工 老化 试验暴露时间 为 12 周 ; b) 型 : 人工老化试验暴露时间为 6 周 。 4.4 按用途分 a) A 类: 适用于涂饰 在 允许 尺寸 有微小变化的木器 (如木门窗、园林家具)表面; b) B 类 :适用于涂饰在允许尺寸有部分变化的木器(如吸音屏障、木构架、榫槽式拼接的覆层) 表面; c) C 类 :适用于涂饰在对尺寸变化不要求的木器(如栅栏、花园棚、遮雨棚、搭接的覆层)表面 。 5 要求 5.1 一般性能要求 一般性能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LY/T 3133 2019 3 表 1 一般性能要求 检验项目 面漆 中涂漆 底漆 在容器中状态 搅拌后呈均匀无
9、硬块 细度 /m 35 40 不挥发物 /% 清漆和透明色漆 30;色漆 40 贮存稳定性 ( 503 ) , 7 d 无异常 耐冻融性 不变质 涂膜外观 正常 光泽 度 ( 60 ) 商定 附着力(划格间距 2 mm) /级 1 抗粘连性 500 g,( 502 ) /4 h (仅工厂化生产用时测试) MM: A-0 MB: A-0 干燥时间 表干 /min 60 实干 / h 单组分 6 ;双组分 24 耐水性(室温, 96 h) 无异常 耐碱性( 50 g/L NaHCO3, 1 h) 无异常 耐温变性 a) 无异常 柔韧性 a) 直径 50 mm 无裂纹 涂层耐黄变性( 168 h,
10、E*) (仅限标称具有耐黄变等类似功能的产品) 3.0 a可根据有关方商定测试与底漆配套后或与底漆和中涂漆配套后的性能。 5.2 人工老化性能要求 人工老化性能应符合表 2 的要求。 表 2 人工老化性能要求 检验项目 要求 (级) 起泡 1 开裂 3 剥落 1.3 附着力 1 3 块试件 4 项性能等级之和 19 各试件 4 项性能等级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4 注: 型 人工 老化 试验暴露时间 为 12 周, 型 人工 老化 试验 暴露时间 为 6 周。 5.3 水渗透性要求 水渗透性 应符合表 3 的要求。 表 3 水渗透性要求 检验项目 用途 A 类 B 类 C 类 吸水量( g/m2
11、) 30 175 30 250 30 LY/T 3133 2019 4 5.4 有害物质限量 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 GB 24410 的规定。 6 检验方法 6.1 取样 产品按 GB/T 3186 的规定进行取样,取样量根据检验需要确定。 6.2 一般性要求 6.2.1 试验环境 试板的状态调节 和各检验项目的 试验环境 , 应符合 GB/T 9278 的 规定。 6.2.2 试验样板的制备 除另有规定,一般性能的所有制板项目均以单一涂料类型制板,即分别以面漆、中涂漆和底漆制板。 各项目检验用底板及涂装要求见表 3。 表 3 制板要求 检验项目 底材 尺寸 /mm 涂装要求 涂膜外观 a) 、
12、附着力、 抗粘连性、耐水性、耐 碱性、耐温变性 实木木板 b) 15070 刷 涂 两 道 , 第 一 道 涂布 量为 ( 100.010.0) g/m2,间隔 24 h 后刷涂第二 道;第二道 涂布 量为( 100.010.0) g/m2, 放置 7 d 后测试。 涂刷第二道前,采用 400 #水砂纸轻轻 打磨一遍并擦去表面的浮灰。 柔韧性 马口铁板 15585( 0.20.3) 耐黄变性 白色外用瓷质砖 c) 9545 干燥时间 玻璃板(清漆测 光泽时采用已喷有无 光黑漆的玻璃板) 1501003 刷涂一道, 涂布 量为( 180.010.0) g/m2 光泽 度 刮涂一道 , 湿膜厚 1
13、50 m, 放置 48 h后测试 a 涂膜外观、光泽项目出厂检验时,可用商定的加速涂装方法制板后进行检验。 b 实木木板, 优先 使用柞木或其他材性相近的浅色木材。所选木材应为无疵弦切板,试验前应在温度 ( 202) 、相对湿度( 655)的环境中放置 7 d 以上。 c “耐黄变性 ”项目所采用的白色外用瓷质砖 , 要求经 UVA( 340) 灯照射 168 h 后 E*应不大于 0.5。 6.2.3 操作方法 所用试剂均为化学纯 及 以上 , 所用水均为符合 GB/T 66822008 规定的三级水 , 试验用溶液在试 验前预先调整到试验温度。 6.2.3.1 在容器中状态 打开容器 ,
14、用调刀或搅拌棒搅拌 , 允许容器底部有沉淀 , 若经搅拌易于混合均匀 , 则判为 “搅拌后 均匀无硬块 ”。 双组分涂料应分别进行检验 。 6.2.3.2 细度 按 GB/T 17241979 的规定进行 。 双组分涂料需混合均匀后测试 。 LY/T 3133 2019 5 6.2.3.3 不挥发物 按 GB/T 17252007 的规定进行 , 双组分涂料仅检验主剂 。 6.2.3.4 贮存稳定性 将约 0.5 L的样品装入密封良好的塑料或玻璃容器中,罐内留有约 10%的空间,密封后放入( 502) 恒温干燥箱中, 7 d 后取出置于( 232) 的环境中 3 h。打开容器按 本文件 6.2
15、.3.1 规定的方法,观察 其 “ 在容器中的状态 ” , 如果搅拌后均匀无硬块 , 则评为 “无异常 ”。 双组分涂料各组分应分别进行检验 。 6.2.3.5 耐冻融性 按 GB/T 92682008 规定的方法 A 进行 , 循环次数为 3 次 。 双组分涂料仅检验主剂 。 6.2.3.6 涂膜外观 目测观察试板 , 如果涂膜均匀 , 无流挂 、 发花 、 针孔 、 开裂和剥落等涂膜 缺陷 , 则评为 “正常 ”。 6.2.3.7 光泽 度 ( 60) 按 GB/T 97542007 的 规定进行 。 6.2.3.8 附着力 按 GB/T 4893.42013 的规定进行 。 划格间距为
16、2 mm。 6.2.3.9 抗粘连性 按 GB/T 239822009 的规定进行 。 试验条件 : 负荷质量为 500 g、 直径约 70 mm 的砝码 , 温度 ( 502) ,时间 4 h。 6.2.3.10 干燥时间 表干 时间 和实干 时间 分别按 GB/T 17281979 表干中乙法和实干中甲法的规定进行 。 6.2.3.11 耐水性 按 GB/T 4893.12005 的规定进行 。 试液为蒸馏水 , 试验区域取每块板的中间部位 , 在每个试验区 域上分别放上 5 层纸片。试验过程中需保持滤纸湿润,必要时在玻璃罩和试板接触部位涂上凡士林加以 密封。 96 h 后去掉滤纸,吸干,
17、放置 2 h 后在散射日光下目测观察。如 3 块试板中有 2 块未出现起泡、 开裂 、 剥落等涂膜 缺陷 , 但允许轻微变色和轻微光泽变化 , 则评为 “ 无异常 ” 。 如出现以上 涂膜 缺陷 按 GB/T 335682017 进行描述 。 6.2.3.12 耐碱性 测试及结果评定方法同 本文件 6.2.3.11,试液为 50 g/L 的 NaHCO3溶液,试验时间为 1 h,试验后 放置 1 h 后观察。 6.2.3.13 耐温变性 按 JG/T 252017 的规定进行 。 6.2.3.14 柔韧性 按 GB/T 17481979 的规定进行试验 , 试验弯曲直径为 50 mm。 6.2
18、.3.15 耐黄变性 按 GB/T 239832009 的 规定进行 。 6.3 人工老化性能 6.3.1 人工老化试验的 原理 、 试验装置 、 试样和试验步骤按 LY/T 201的规定进行人工老化试验 。 型 户外用水性木器涂料 人工老化试验的暴露时间为 12 个循环,即 12 周,共 2016 h ; 型 户外用水 性木器涂料 人工老化试验的暴露时间为 6 个循环,即 6 周,共 1008 h。 6.3.2 老化循环试验结束后,从试样架上取下试样,在 1 h 内对起泡进行评估,再将试样在温度为( 202) 和相对湿度 为 ( 655) 的条件下放置 7 d, 按照 GB/T 335682
19、017 的规定评估试样的起泡 、 开裂 、 剥落和附着力等级。 LY/T 3133 2019 6 6.4 水渗透 性 6.4.1 试验 设备 6.4.1.1 显微镜 ,具有 合适的光照系统,能给出最佳 影像 对比度。选择放大倍数使得视场为 1.5 3 倍的 漆膜厚度 , 目镜或光电观测量装置的测量精度至少 为 1 m。 6.4.1.2 恒温恒湿箱或调温调湿室,温度能控制在( 202) ,相对湿度( 655) %; 6.4.1.3 天平,分度值 0.01 g。 6.4.1.4 容器,容积应能盛放所有测试试件。 6.4.2 试样 6.4.2.1 试材 选择 1)指定 云杉木材作为 涂饰基材 ,气干
20、密度为 0.4 g/cm30.5 g/cm3; 2)选用 纹理通直、 无节子、无裂纹、无蓝变,生长速率正常(即每 10 mm 含有 38 个年轮),端 面年轮的倾斜度为 45 10 (见图 1) ; ( a) 1: 试板的正面;( b) 10a: 每 10 mm宽度上生长轮数量 38个 ;( c) : 生长轮与正面夹角 ( ) 3555。 图 1 水渗透 性 测试基材 示意图 6.4.2.2 试板制备 将试材加工成尺寸为( 3402) mm( 702) mm( 202) mm( LRT) , 表面 光滑平整且无开裂 的试块 。将制备好的试块置于( 202) 、相对湿度为( 655) %的环境中
21、直至恒重。 6.4.2.3 试 板涂饰 1)将调至恒重的试板称重并测量尺寸,计算各测试基材板的密度,取 6 块试块密度的平均值作为 试材的密度值。 2)任选 3 块试板作为涂层水渗透性测试的涂饰基材,其余 3 块作为空白对照样。 3)按照涂料 供应 商提供的涂饰工艺对 3 块涂饰试板的测试面( 靠近树皮 面)进行涂饰。 涂饰前, 涂饰面应 使用 目数不小于 150 目砂纸打磨平整,并用气枪除去表面的木粉,保持涂饰面的洁净。砂光后 应 尽快涂饰。 4)涂饰工艺 及涂 布 量 ,按涂料供应商 推荐 的 工艺及用量进行。涂 布 量不超过 涂料供应商 推荐值的 20%。涂料在基材表面 应 分布均匀。
22、5)涂层干燥后按图 3 截锯成涂层水透性测试试件和涂 膜 厚度测试试件。 LY/T 3133 2019 7 图 2 水渗透性试件加工示意图 6.4.2.4 涂 层 干膜厚度 从每个 涂 膜厚度测试件 ( 见图 2) 上取下 1 小块带有涂料的木 块 , 按 GB/T 13452.22008 中 5.4.4 方法 6A 要求,使用显微镜进行 涂层的干膜 厚度测量。测量取在木材表面的涂料厚度,渗透到木材中的 涂料不在测量范围内。每个小木块取 5 个测试点,计算 5 个测试点测试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试样的 涂 层干 膜厚度,单位为 mm。 6.4.2.5 非测试面 封 闭方法 1) 采用封闭 剂 对
23、水渗透性试件测试面以外的其他面及端部进行封闭涂饰。封闭剂应覆盖水渗透性 试件的测试面四周 2 mm 的宽度(见图 3)。 图 3 水渗透性 测试试件的封闭 剂 涂饰示意图 2)封闭 剂 应为高弹性的防水涂料(如非溶剂型环氧涂料、聚氨酯漆),封闭 剂 的 72 h 吸水量应不 超过 30 g/m2。封闭 剂 涂饰两道,涂饰完成后将试件置于( 202) 、相对湿度为( 655) %的环境中 进行干燥和平衡 ,并测量试件的实际测试面积。 6.4.2.6 空白对照样涂饰 LY/T 3133 2019 8 作为检测 封闭 剂 的密封性能是否合格的空白对照样,其所有面 均采 用 封闭 剂 涂饰完整。 封闭
24、 剂 涂饰 两道,涂饰完成后 ,将试件置于( 202) 、相对湿度为( 655) %进行干燥和平衡。 6.4.3 试验步骤 6.4.3.1 试件预处理 1) 分别 从水渗透性测试 涂饰 试件和空白对照样试件中 , 各随机抽取 5 个 试件进行试验; 2) 在容器中加入去离子水,并置于( 202) 、相对湿度为( 655) %的环境中。容器底部放置 吸水海绵,液面没过海绵顶部 2 mm, 将试件以测试面朝下的方式放置 在 海绵上吸水 24 h, 测试面应完 全浸没在水中 (见图 4) 。 图 4 水渗透性测试示意图 3) 从容器中取出试件后,置于( 202) 、相对湿度为( 655) %的环境中
25、干燥 3 h,然后在 50 条件下干燥 3 h,最后再置于( 202) 、相对湿度为( 655) %的环境中 18 h; 4)重复步骤( 2)( 3) 1 次后,将试件置于( 202) 、相对湿度为( 655) %的环境中直至 恒重。 6.4.3.2 浸水循环 1) 称量试件重量( m0),精确至 0.01 g。 2) 在容器中加入去离子水,并置于( 202) 、相对湿度为( 655) %的环境中。 3) 将试件测试面朝下 放置在海绵上 ,试件的测试面应完全浸没在水中。 4) 72 h 后取出试件,擦拭测试面的水分后称重( m1),精确至 0.01 g。 5) 所有测试应在( 202) 、相对
26、湿度为( 655) %的环境中进行。 6.4.3.3 结果表示 按式( 1)计算各个试件的 72 h 的 吸水量 。 分别 计算 5 个涂饰试件和 5 个空白试件 吸水量的平均值 和 标准偏差。当 5 个空白试件吸水 量 的平均值超过 30 g/m2时,测试结果无效,应选用其他封闭 涂料 重 新进行试验。计算 5 个涂饰试件 吸水量 的算术平均值(精确到 1 g/m2)作为该批涂料样品的 吸水量 。 = 1 0s ( 1) 式中: Wp:表示 吸水量 ,单位为克每平方米( g/m2) ; m1:表示试件吸水后质量,单位为克( g) ; m0: 表示试件吸水前质量,单位为克( g) ; s: 表
27、示试件测试面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 m2) 。 6.4.3.4 水渗透性实验记录 LY/T 3133 2019 9 应记录 产品信息、 试材 密度、 涂饰工艺( 涂饰 方法、涂布量、 干 膜厚度 及其他必要信息 ) 、测试试 件的 吸水量 和空白对照样的 吸水量 。 6.5 有害物质限量 按 GB 24410 的规定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检验项目 7.2.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包括在容器中状态、细度、涂膜外观、干燥时间。 7.2.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应包括本 文件 第 5 章要求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型式检验一次。有下
28、列 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当原辅材料及生产发生较大变化时; b)长期停产 ,恢复生产时; c)质量 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3 组批规则和抽样方案 7.3.1 组批规则 交付检验的产品应属于同一生产批的相同型号、规格。 7.3.2 抽样方案 性能检验按表 5 采用复检抽样方案。第一次抽取 n1 个单元,如检验结果中某项指标不合格,则第 二次抽取 n2个单元重新检验不合格项;第二次样本 n2的性能值( n1中不合格项)应 全部 符合标准要求, 否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表 5 性能抽样方案 单位:桶 批量范围 N n1 n2 1 200 1 2 1 201 3 200 2
29、4 3 201 10 000 3 6 10 000 4 8 7.4 判定 规则 全部检验 项目均 符合 相应 技术 要求时,判 定 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LY/T 3133 2019 10 7.5 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应包括产品信息、涂饰基材的木材树种名称、试件的涂饰方法和测试面的 涂布 量、测试的 起始和结束日期、试验结果等。 8 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8.1 标志 按 GB/T 9750 的规定进行,并标注涂料施工技术要求。对于由双组分配套组成的涂料,应明确各组 分配比。如需加水稀释,应明确稀释比例。 8.2 包装 按 GB/T 13491 中二级包装要求的规定进行。 8.3 贮存和运输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避光,远离火源和热源,并防止日光直接照射。产品运输时,应防止雨 淋和日光暴晒,并符合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