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7.040 A 16 备案号: 44763-201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政 行 业 标 准 MZ MZ/T 043 2014 房 屋 受灾 损坏程度现场识别 Field identification of rural dwellings damage induced by natural disasters 2013-12-04 发布 2013-12-04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发布 MZ/T 043 2013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进行编写。 本 标准 由全国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SAC/TC 307) 归口。 本
2、标准 起草单位: 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 本 标准 主要起草人: 袁艺、周洪建 、潘东华 、 马玉玲 、王丹丹、孙燕娜 、王曦 。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MZ/T 043 2013 2 房 屋 受灾 损坏 程度现场识别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了 农村居民住房受灾程度的主要判定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民政部门开展现场调查和统计时对 农村居民住房受灾损坏程度的判 定 ;城镇居民 住房 受灾损坏程度的判定可 参考此标准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文件 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
3、用于本 文件 。 GB/T 24438.2 自然灾害灾情统计 第 2 部分:扩展指标 GB/T 28225 灾区农户住房倒塌或损坏数量抽样核查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文件。 3.1 倒塌 collapse 房屋 因灾 整体结构塌落,或承重构件多数 倾倒 或严重 破坏 ,必须进行 重建 。 3.2 严重损坏 severe damage 房 屋 因灾多数承重构件严重破坏或部分倒塌,需采取排险措施、大修或局部拆除等。 3.3 一般损坏 slight damage 房屋因灾 部分 非承重构件 损坏,楼、屋盖部分承重构件损坏, 需一般修理,采取安全措 施 仍可 继续使用。 4 农村
4、居民住房 与 受灾 损坏 程度 分类 4.1 农村居民住房 分为 钢筋混凝土 结构 房屋 , 砖混 结构 房屋 , 砖木 结构 房屋 , 木 、 土 、 石 等 结构 房屋。 4.2 受灾 损坏 程度分为倒塌、严重损坏和一般 损 坏。 5 农村居民住房受灾损坏程度 判别 5.1 农村居民住房 受灾 损坏 程度判别应采用现场目视识别 、仪器测量相结合 的方 法。 5.2 农村居民住房 因 灾倒塌、严重损坏和一般损坏 判别应从 地基基础、墙体、梁与柱、楼 与屋盖损坏程度等方面判断。 MZ/T 043 2013 3 5.3 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 受灾 损坏 程度判别 应满足下列条件,见表 1。 表 1
5、 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 受灾 损坏 程度 判别 受灾损坏 程度 特征 倒塌 a)地基基本失去稳定,基础 局部或整体坍塌; b)承重 柱 严重 歪闪 或倒塌;或 承重 柱体损坏( 酥碎 、明显裂缝等)比例 超过 1/2。 严重损坏 a)地基 基础尚保持稳定 , 基础 多数构件 损坏; b)承重柱有明显歪闪或 局部 倒塌;或 部分 承重 柱体损坏(酥碎、明显裂 缝等) 比例为 1/41/2; c) 楼、屋盖大多数承重构件损坏; d) 多数非承重构件损坏。 一般损坏 a) 地基基础基本保持稳定,基础少数构件损坏; b)楼、屋盖 部分 承重构件损坏; c)部分非承重构件损坏。 注: ( 1) 三类受灾损
6、坏程度的判别特征中,满足 任意 一种情况即可 判定为相应损坏程度 ; ( 2)表中的 “大 多数”可 参照“ 2/3” ,“多数”可 参照“ 1/2” “部分”可 参照“ 1/3 1/2” ,“少 数 ” 可 参照“ 1/10 1/3” 。 5.4 砖混 结构房屋 受灾 损坏 程度判别应满足下列条件,见表 2。 表 2 砖混结构房屋受灾损坏 程度 判 别 受灾损坏程度 特征 倒塌 a)地基基本失去稳定,基础局部或整体坍塌; b)承重墙、柱严重歪闪或倒塌;或承重墙面、承重柱体损坏(酥碎、明 显裂缝等)比例超过 1/2。 严重损坏 a)地基基础尚保持稳定,基础多数构件损坏; b)承重墙、柱有明显歪
7、闪或局部倒塌;或部分承重墙面、承重柱体损坏 (酥碎、明显裂缝等)比例为 1/51/2; c)楼、屋盖大多数承重构件损坏; d)多数非承重构件损坏。 一般损坏 a)地基基础基本保持稳定,基础少数构件损坏; b)楼、屋盖 部分 承重构件损坏; c)部分非承重构件损坏。 注 : ( 1)三类受灾损坏程度的判别特征中,满足任意一种情况即可判定为相应损坏程度;( 2)表中的“大 多数”可参照“ 2/3”,“多数”可参照“ 1/2”“部分”可参照“ 1/3 1/2”,“少数”可参照“ 1/10 1/3”。 5.5 砖木 结构房屋 受灾 损坏 程度判别应满足下列条件,见表 3。 MZ/T 043 2013
8、4 表 3 砖木结构房屋受灾损坏 程度 判别 受灾损坏程度 特征 倒塌 a)地基基本失去稳定,基础局部或整体坍塌; b)承重墙、柱严重歪闪或倒塌;或承重墙面、承重柱体损坏(酥碎、明 显裂缝等)比例超过 1/3。 严重损坏 a) 地基基础尚保持稳定,基础多数构件损坏; b)承重墙、柱有明显歪闪或局部倒塌;或部分承重墙面、承重柱体损坏 (酥碎、明显裂缝等)比例为 1/51/3; c)楼、屋盖 大 多数承重构件损坏; d)多数非承重构件损坏。 一般损坏 a)地基基础基本保持稳定,基础少数构件损坏; b)楼、屋盖部分承重构件损坏; c)部分非承重构件损坏。 注: ( 1)三类受灾损坏程度的判别特征中,
9、满足任意一种情况即可判定为相应损坏程度;( 2)表中的“大 多数”可参照“ 2/3”,“多数”可参照“ 1/2”“部分”可参照“ 1/3 1/2”,“少 数”可参照“ 1/10 1/3”。 5.6 土、木、石等 结构房屋 受灾 损坏 程度判别应满足下列条件,见表 4。 表 4 土、木、石等结构房屋受灾损坏 程度 判别 受灾损坏程度 特征 倒塌 a)地基基本失去稳定,基础局部或整体坍塌; b)承重墙、柱严重歪闪或倒塌;或承重墙面、承重柱体损坏(酥碎、明 显裂缝等)比例超过 1/4; c)土结构房屋地面 45 cm 以上浸在水中超过 3 小时。 严重损坏 a)地基基础尚保持稳定,基础多数构件损坏;
10、 b)承重墙、柱有明显歪闪或局部倒塌;或部分承重墙面、承重柱体损坏 (酥碎、明显裂缝等)比例 为 1/101/4; c)屋盖大多数承重构件损坏; d)多数非承重构件损坏。 一般损坏 a)地基基础基本保持稳定,基础少数构件损坏; b)屋盖部分承重构件损坏; c)部分非承重构件损坏。 注: ( 1)三类受灾损坏程度的判别特征中,满足任意一种情况即可判定为相应损坏程度;( 2)表中的“大 多数”可参照“ 2/3”,“多数”可参照“ 1/2”“部分”可参照“ 1/3 1/2”,“少数”可参照“ 1/10 1/3”。 MZ/T 043 2013 5 参 考 文 献 1 GB/T 18208.2 2001 地震现场工作 第 2 部分:建筑 物安全鉴定 2 GB/T 24335 2009 建(构)筑物地震破坏等级划分 3 GB/T 28921 2012 自然灾害分类与代码 4 GB 50011 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5 GB 50292 1999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6 JGJ 125 99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 2004 年版) 7 民政部 制定 统计局批准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 2013 年 1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