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 T 5268-2020 母婴护理职业培训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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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100.01 CCS A 02 DB13 河北省 地方标准 DB 13/T 5268 2020 母婴护理职业培训规范 2020 - 11 - 19 发布 2020 - 12 - 19 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3/T 5268 2020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河北省商务厅提出并归口。 本 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河北省家政行业协会、石家庄沐瑾家庭服务有限公司、 沧州市新华区朗洁

2、职业培训学校、邢台市爱晚红枫职业培训学校、河北妈宝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秦皇岛市海港区金管家高级家政职业培训学校、辛集市佳美职业培训学校、定州市爱帮家政服务有限 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福源职业培训学校、 保定国家高新区卓立职业培训学校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龚月芳、马金台、李红、张法笠、张福伟、闫梦、李淼、房碧璇、胡云闪、 郑天飞、张继敏、 王淑惠。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DB13/T 5268 2020 1 母婴护理职业培训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母婴护理职业培训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组织实施、培训内容、档案管理、质 量评价与改进的相关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母婴护理职业培训。 2 规范

3、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T 17242 投诉处理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1 母婴护理 maternal and infant nursing 通过护理干预,为孕产妇和新生儿提供生活照护及专业照护的活动。 3.2 职业培训 vocation training 对准备就业和已经就业的相关人员 , 以开发其职业技能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 能力的教育和训练 。 3.3 母婴

4、护理职业培训机构 maternal and infant care training institution 从事母婴护理教学行为的组织 。 4 基本要求 4.1 培训机构 4.1.1 依法取得相应的培训资质并证照齐全。 4.1.2 建立健全培训教学质量管理体系。 4.1.3 具有与培训规划、培训目标、培训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和专职管理人员。 4.1.4 具备满足母婴护理培训理论教学的教室及技能实操基地,并配备相应的教学用具和设施、设备。 DB13/T 5268 2020 2 4.1.5 母婴护理职业培训每期不得低于 120 学时,其中操作技能及实习培训应占总课时的 60%以上。 4.2 培

5、训师资 4.2.1 具有家政服务相关专业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 3 年以上的从业 经验。 4.2.2 具有独立完成教案编制、教学组织、培训授课和操作示范的能力。 4.2.3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拥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操守。 4.3 培训教材 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相关部门指定或推荐的教材, 也可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培训内容。 4.4 培训对象 4.4.1 从事或准备从事母婴护理服务的人员以及需要提升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 4.4.2 女性,年龄 18 岁 55 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4.3 具有身份证明、健康证。 4.4.4 无刑事犯罪记录,无精神病史和传染病等。 4.

6、5 培训合同 培训机构应与学员以合同的形式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培训内容; b) 培训方式; c) 培训时间; d) 双方权利和义务; e) 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f) 培训质量评估; g) 培训证书的发放与效用。 5 组织实施 5.1 前期准备 5.1.1 制定培训计划,内容包 括目的、对象、人数、时间、地点、培训内容、课时安排、考核与结业、 培训负责人、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5.1.2 确定教学任务指导书、教学大纲、授课教师,填写授课教师信息登记表并审核教案。 5.1.3 准备教材、教学物品和相关的培训文件。 5.2 培训流程 5.2.1 学员注册

7、培训机构应做好学员注册的相关事宜: a) 建立学员信息登记表; b) 办理注册手续; c) 审核。 DB13/T 5268 2020 3 5.2.2 建立制度 5.2.2.1 建立学员考勤制度。 5.2.2.2 依据培训计划及教学大纲安排组织培训,不应随意缩减培训内容和时间。 5.2.2.3 授课教师做好教学日志的填写工作。 5.2.2.4 培训时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动手能力和实际操作培养,除采用课堂讲授外,可适当 采用观摩学习、小组研讨等方式。 5.2.3 评价考核 5.2.3.1 制定评价考核制度,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5.2.3.2 培训过程中,应对培训过程跟踪评估,加强监督检查

8、,确保培训质量达到相关要求。 5.2.3.3 培训结束后,应对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价考核,考核形式宜包括: a) 理论知识考核,采用笔试方式考核学员本次培训要点及内容掌握情况; b) 实践技能考核,要求学员完成多个项目的实践操作。 5.2.4 培训总结 培训结束后,应对本次培训进行总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 b) 学员对培训内容的掌握情况; c) 学员对教师授课的反馈意见。 5.2.5 跟踪服务 跟踪服务内容宜包括: a) 根据学员能力水平和意愿推荐母婴护理服务工作; b) 了解和确定学员其他的培训需求; c) 相关咨询服务。 6 培训内容 6.1

9、法律法规 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c)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d) 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 中国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f)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g) 中国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 保护法; h) 中华人名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i)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6.2 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DB13/T 5268 2020 4 a) 道德修养; b) 行为准则; c) 职业心态; d) 职业隐私; e) 家庭人际关系基本知识。 6.3 基础知识 6.3.1 女性生理 女

10、性生理特点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女性生殖系统特征; b) 妊娠生理; c) 胎盘及附属物。 6.3.2 孕妇生理 孕妇生理护理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孕妇生理变化; b) 充足营养的保证; c) 孕期卫生; d) 先天畸形的预防。 6.3.3 产妇护理 产妇护 理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产妇生理与心理变化; b) 产妇日常生活及心理疏导; c) 乳房护理; d) 产后疾病预防; e) 产妇饮食安排; f) 产后体形恢复训练; g) 产褥期护理误区及指导。 6.3.4 新生儿护理 新生儿护理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新生儿心理特点及特殊心理现象;

11、b) 新生儿护理; c) 新生儿常见疾病及护理。 6.3.5 安全与卫生 安全与卫生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个人卫生常识; b) 环境卫生常识; c) 饮食卫生常识。 6.4 护理技能 DB13/T 5268 2020 5 6.4.1 新生儿护理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内容: a) 生活护理:科学喂养,洗澡,拍嗝,换洗尿布和衣物,穿脱衣服,喂养用具消毒,日常护理 及收纳整理; b) 专业护理:五官,臀部,脐部护理,生理与病理现象的观察区分,潜能开发训练,意外伤害 防范及紧急处理。 6.4.2 产妇护理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生活护理:乳房护理,营养配餐,清洗和消毒衣物,

12、收纳整理; b) 专业护理:恶露观察,产妇月子病预防,产后形体恢复指导,产后心理指导。 7 档案管理 7.1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 7.2 将培训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包括监督检查记录等进行汇总、分类、组卷、储存,形成统 一档 案,作为开展培训工作的重要依据。 7.3 档案内容 应包括 但不限于 : 培训计划、培训大纲、授课教师基本信息、学员信息登记表、签到簿 及考勤登记、教材资料、学员考试卷、过程监督、相关记录文件等。 7.4 档案中各项记录的内容应真实、完整,具有保密条款。 7.5 宜建立信息化系统管理档案,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 8 质量评价与改进 8.1 培训机构应建立服务质量保障机制,定期收集、分析学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相应改进,同 时应建立教师培训质量评价机制,定期对教师的培训质量进行考核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并记录在案。 8.2 培训机构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积极主动处 理学员的投诉,明确责任,及时回复,不断提高培 训质量。培训质量投诉处理程序应按照 GB/T 17242 的相关规定执行。 8.3 培训机构应自觉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督。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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