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船用辅锅炉主要受压元件(封头、管板、简体、炉胆、联箱和U形环等)的制造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2.5 MPa,介质温度为饱和蒸汽温度的船用辅锅炉主要受压元件。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