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99 CCS A 20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 2698 2020 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规范 Technology business incubators service specification 2020-10-21 发布 2020-12-01 实施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1/T 2698 2020 I 目 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服务总则 . 2 4.1 服务内容 . 2 4.2 服务宗旨 . 2 5 服务对象 . 2 6 服务流程 . 2 6.1 企业
2、入孵 . 2 6.2 企业孵化 . 2 6.3 企业退出 . 3 6.4 企业毕业 . 3 6.5 企业跟踪 . 3 7 服务内容 . 3 7.1 基础服务 . 3 7.2 专业服务 . 3 7.3 增值服务 . 4 8 人员保障 . 5 8.1 服务人员 . 5 8.2 创业导师 . 5 9 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 . 5 9.1 服务评价 . 5 9.2 服务考核 . 5 9.3 服务改进 . 6 DB51/T 2698 2020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提出、归口并解
3、释。 本文件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 本文件起草单位: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源、常青、王锋、董路、杨弋。 DB51/T 2698 2020 III 引 言 为提高四川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孵化服务质量,完善孵化器孵化服务体系, 培育创新创业文化,制定 本文件 。 本文件 的主要目的在于明确孵化器的孵化服务职能和功能,完善孵化器的服务模式,提升孵化器的 管理水平和创业孵化能力,进一步营造出促进我省科技型创业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培养科技创业领军 人才,发挥孵化器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和效能。 本文件
4、 是孵化器服务能力、服务内容和服务水平的基本要求,是孵化器年度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DB51/T 2698 2020 1 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了四川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服务的总则、服务对象、服务流程、服务内容、人员保障、 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等。 本文件 适用于省和省级以下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可参 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科技企业孵化器 technology business incubator 为科技创业者、科技型创业项目和初创科技企业提供创新
5、创业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包括高新技术 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 3.2 科技型创业企业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start-ups 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 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创业企业。 3.3 科技创业者 technology entrepreneurs 利用或借用相应的平台或载体,将其发现的科技信息、资源、机会或掌握的技术,以一定的方式, 转化、创造成产品或者价值,并实现一定追求或目标的个人或群体。 3.4 科技创业项目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
6、ntrepreneurship project 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科技含量高、创新性比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创 业项目。 3.5 专业孵化器 professional incubator 指围绕特定技术领域,在孵化对象、服务内容、运行模式和技术平台上实现专业化服务的科技企业 孵化器。 3.6 在孵企业 incubatees 指符合孵化器设置的有关入驻条件,实际入驻并接受其创业指导与服务的企业。 DB51/T 2698 2020 2 3.7 毕业企业 incubator graduates 指孵化期满且达到孵化器设置的有关毕业条件,可以进入市场进行产业化生产和经营的企业。
7、 3.8 孵化基金 incubate foundation 指孵化器或其下属公司自有或联合设立的,通过无偿资助、周转金借贷或股权投资等形式提供给在 孵企业的资金。 3.9 公共服务平台 public service platform 通过组织整合、集成优化各类资源,为创业企业提供创新创业、公共服务、信息资源等共享共用的 开放型支持和服务系统。 3.10 服务人员 service personal 指为企业提供各种增值服务、入驻孵化基础服务的专职人员(不含物业服务专职人员)。 3.11 创业导师 entrepreneurship tutor 由孵化器聘任,为孵化器及在孵化企业提供创业指导和相关服
8、务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技术专家、 投融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企业家等相关专业人士。 4 服务总则 4.1 服务内容 孵化器是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 企业孵化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基地,是区 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 4.2 服务宗旨 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 5 服务对象 以科技创业者、创业项目和科技型创业企业为服务对象,应注意根据企业或团队在不同发展阶段的 特征,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创业孵化服务。 6 服务流程 6.1 企业入孵 应建立入孵评审制度,根据创业者及团队、技术可行性、产品市场、财务计划、经营管理等方面进 行评估审核。 6.
9、2 企业孵化 应与审核通过的孵化企业或团队签订孵化协议,协助企业办理入驻手续,为入驻企业建立企业档案, 建立企业信息库,提供创业孵化服务。 DB51/T 2698 2020 3 6.3 企业退出 应建立孵化效果评价制度和孵化企业退出制度,定期对在孵企业的成长潜力、成长速度和成长水平 进行测评,监测企业发展动态,及时清退不适合的企业,优化孵化器内部资源配置。 6.4 企业毕业 在孵企业在孵化期满后,向孵化器提交毕业、延长孵化或终止孵化申请。达到毕业标准的企业,孵 化器应向科技管理部门提交毕业企业清单并进行确认。 孵化器应帮助毕业企业寻找和安排合适的场地,进入加速器、产业园区或其它场 所继续发展。
10、 6.5 企业跟踪 孵化器需建立毕业企业档案、毕业企业成长数据库及跟踪制度,定期联系毕业企业,了解和研究企 业发展情况,并向其提供毕业后续的跟踪服务。 7 服务内容 7.1 基础服务 7.1.1 孵化物理场地 根据在孵企业的类型和规模,以及具体要求提供孵化服务的物理空间。 7.1.2 行政事务服务 为在孵企业提供一般性政策咨询,并且协调与有关行政部门的关系,为在孵企业提供协办工商税务、 集中年检等服务。 7.1.3 办公设备服务 为在孵企业提供印刷、传真、快件等服务。孵化器可根据自身条件为在孵企业提供通用办公设备的 租用,及时解决设备故障。 7.1.4 信息通讯设施服 务 为在孵企业提供的计算
11、机信息技术支持以及有线和无线办公网络服务。 7.1.5 人力资源服务 为在孵企业提供招聘代理、人才推介、人才交流、人事管理等有关服务。 7.2 专业服务 7.2.1 公共服务平台 孵化器根据自身条件自建或联合共建公共服务平台,为在孵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相关公共服务。 对聚焦于某个特定领域、产业或行业的专业孵化器,须搭建与之相对应的专业服务平台,并具备专 业化的技术咨询和专业化的管理培训能力。 7.2.2 科技咨询服务 DB51/T 2698 2020 4 指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和经验,为在孵企业 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创新、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科技型 中小企业入库、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技术交易合同认定登
12、记等服务,也可由孵化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 服务机构进行。 7.2.3 技术支撑服务 通过组建技术服务同盟、独建或共建专业实验室、组建技术顾问团队、组织技术讲座等方式,为企 业提供新技术、新产品的试验、检测、技术协作攻关等服务。 7.2.4 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为在孵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也可由孵化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申报。 7.3 增值服务 7.3.1 投资融资服务 孵化器通过自建或联合设立孵化基金,为在孵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孵化器应与银行、 科技小贷、担保、创投等金融机构等建立密切的业务联系,为在孵企业提供债权 融资、股权融资、担保贷款等综合金融服务。 孵化器协助在孵企业申请财
13、政引导基金、贴息贷款等政府扶持资金。 7.3.2 企业培训服务 根据在孵企业的普遍特点开展系列培训。 根据在孵企业的需求开展针对性的专题培训。 7.3.3 资源对接服务 孵化器作为在孵企业与社会资源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应具备筛选、引进、管理科技服务机构的能力, 建立一批专业化服务资源体系,并不断完善、管理,加强联动。为在孵企业对接与创新创业相关的各类 资源,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研究开发机构、行业龙头企业 等渠道。 7.3.4 项目评估服务 按照在孵企业项目评估需求,与有关机构联系,组织专家评价企业项目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7.3.5 企业诊断服务 按照在孵企业诊断服务需求,与有关机构联系或组织管理
14、专家对企业生产和管理过程进行诊断。除 由孵化器组织专家外,还可委托咨询公司、策划公司、管理顾问公司等合作方进行评估。 7.3.6 市场策划服务 按照在孵企业市场拓展的需求,组织专家或管理策划公司对企业市场营销进行整体策划。通过调查、 分析,集成企业的优势,达到经营企业的目的。如争取企业上市、增资扩股或企业重组等。或为在孵企 业代理项目包装服务过程的管理。 7.3.7 成 果转化服务 帮助在孵企业对接政府、市场和资本,推动相关科技成果、产品、技术进行转移转化。孵化器服务 部门在办理过程中,必须为企业保守技术和商业机密。 DB51/T 2698 2020 5 8 人员保障 8.1 服务人员 8.1
15、.1 人员要求 孵化器应健全组织机构,组建专职运营服务团队,配备孵化专员、运营专员等基础岗位,并满足以 下要求: 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诚信和专业技能,熟悉孵化器各部门职能; 管理团队和主要负责人要具备一定行业背景、相关行业资源和专业服务能力; 服务人员的学历层次和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的人员比例应满足国家或地方科技管理部门有关 孵化器建设管理的规定要求; 专业孵化器应具备与其专业方向相对应的专业服务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 8.1.2 服务职责 服务职责包含以下内容: 全面了解在孵企业基本情况,收集、整理、反馈企业各类需求; 协助在孵企业联系各职能部门落实相关服务。 8.2 创业导师 8
16、.2.1 导师人选条件 创业导师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维护国家利益,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身心健康,热爱创新创业事业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自愿从事创新创 业指导工作; 在创业投资、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办或管理企业等方面有丰富经验或专业特长,拥有整合 创业资源能力,并具有丰富的授课、指导经验,或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创新创业政策,能够为企业解读 相应配套政策,并为政策落地提供指导帮助; 乐于投入时间和精力。 8.2.2 导师职责 创业导师应提供以下服务内容: 为企业提供创新创业咨询、辅导、培训,指导其依法创新创业; 为企业提供相关法律、财税、知识产权、投融资、技术、市场、销售、人力资源、企业管理、 行业分析、战略规划、政策解读等咨询服务; 鼓励创业导师与被辅导企业开展股权投资、产业链对接等深度合作。 9 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 9.1 服务评价 孵化器内部应建立企业服务档案和孵化服务评价制度,准确、详细记录收集在孵企业真实需求和意 见反馈,定期征集、统计、分析在孵企业情况。 9.2 服务考核 DB51/T 2698 2020 6 孵化器应接受科技主管部门的年度统计和考核评估。 9.3 服务改进 应根据在孵企业评价结果和科技主管部门的考核评估结果中对不符合服务规范或体系要求的方面, 以及在实际孵化服务过程中企业反馈的意见和需求,改进服务工作。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