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2 T 1102-2018 人大代表联络站基本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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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080.01 A 12 DB3302 浙江省宁波市地方标准 DB 3302/T 11022018 人大代表联络站基本规范 2018 - 10 - 30发布 2018 - 11 - 28实施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02/T 11022018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基本要求 . 1 4 建设要求 . 1 5 接待要求 . 2 6 学习要求 . 4 7 活动要求 . 5 8 工作保障 . 5 9 质量管理 .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标识要求 . 7 附录B(资料性附录) LOGO应用示例 . 9 附录C(资料性附

2、录) 相关表单样式 . 11 DB3302/T 11022018 II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会提出与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选举工委。 本标准起草人:翁鲁敏、董学东、胡一俊、单硕雯、虞存斌、陈海滨。 DB3302/T 11022018 1 人大代表联络站基本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大代表联络站(以下简称联络站)的基本要求、建设要求、接待要求、学习要求、 活动要求、工作保障以及质量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建设与运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

3、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 15093 国徽 3 基本要求 3.1 联络站是各级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发挥主体作用的重要平台,是汇集社情民意、回应社会关 切的重要渠道,是强化代表意识、提升履职能力的重要载体。 3.2 联络站应以联系人民群众、听取和反映社情民意、推动代表履职为工作内容,依法开展代表工作。 3.3 联络站应积极探索符合新时代特征的工作模式和方法,推动硬件标准化、制度规范化、活动经常 化、联络信息化。 3.4

4、 联络站应建立健全代表联系群众、代表活动和学习、代表视察调研、人员职责、台账管理等制度。 3.5 联络站应推动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推进选民(群众)意见处置,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反馈。 3.6 联络站应充分利用站点资源,组织代表统筹开展接待服务、学习交流、主题活动等工作。 3.7 联络站应推动网上接待服务,通过网站以及短信、微信和客户端,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提供 信息化服务。 4 建设要求 4.1 选址 4.1.1 联络站宜选择在可达性强、位置适中、易于辨识、环境及地质条件良好的场地。 4.1.2 联络站宜有独用的场所。当与其他场所合用时,应便于使用和管理。 4.2 建设 4.2.1 联络站的

5、建设规模应与人大代表入站开展工作的合理需求相适应,总建筑面积一般不小于50m 2 , 并合理划分办公、接待、展示等功能区。 4.2.2 联络站可与相关公共设施联合建设。 DB3302/T 11022018 2 4.3 场所和空间配置 4.3.1 联络站场所与空间的功能配置,应满足人大代表工作需要,包括但不限于表1规定。 表1 场所与空间配置要求 场所 要求 办公场所 为联络站工作人员、入站人大代表配置的工作空间。 接待场所 满足接待选民(群众)活动,以及学习、议事、座谈、会商等多种用途的使用要求。 展示场所 展墙、展廊或陈列室等; 宜有较好的采光条件; 展廊可以用建筑物的走廊,也可利用开放式走

6、廊或露天场地。 注:各类场所可根据其建设规模、建筑特色和功能需求合理配置必需的专用设施设备及用品。 4.3.2 联络站可根据自身承担的职能、任务以及工作特色,调整各项活动场所或空间面积比例。 4.3.3 联络站功能分区应明确,并考虑一室多用或多室组合使用的灵活性以及管理的独立性。 4.3.4 接待、活动场所应采光充足,温度适宜,保持通风,清洁卫生。 4.3.5 接待场地宜设在建筑的地面首层,考虑老年人、残障人活动需求,设置无障碍设施。 4.4 设施 4.4.1 联络站设施配置应安全、舒适、有序,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功能正常。 4.4.2 联络站应在醒目位置摆放“人大代表信箱”,便于收集群众意见建

7、议。 4.4.3 物品的配置及数量应满足联络站日常工作需要,定位摆放,规范整齐。 4.5 标识 4.5.1 联络站标识应风格统一,指示清晰,并符合附录A的规定。 4.5.2 联络站应统一上墙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人大代表身份信息,包括照片、姓名、职务等; 年度活动计划,包括接待计划、学习计划、主题活动计划等; 接待流程; 接待范围; 国徽、标语。 注:标语内容,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等。 4.5.3 联络站应设置人大代表接待桌牌,并于接待日定置排放。 4.5.4 联络站的工作制度和履职成果宜上墙或以手册、图册等形式于联络站醒目位置展示。 5 接待要求 5.1 接待范围 5.1

8、.1 联络站应接待的对象为选区(片)内选民(群众)。 5.1.2 联络站应不予接待以下事项: 已经或者应该通过诉讼、行政复议、调解、仲裁解决的事项; 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检举和控告; 相关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解决途径或方法的事项; DB3302/T 11022018 3 信访事项。 5.2 接待计划 5.2.1 联络站应合理安排日常接待和主题接待,于年初制定和发布当年度接待计划。 5.2.2 接待计划应明确接待时间、进站接待人大代表等信息,主题接待应明确接待内容或主题。 5.2.3 接待计划应科学设定接待频次。全年接待总量应不少于6次。 5.2.4 接待计划应通过联络站醒目位置上墙、社区宣

9、传栏公示、网站公示等方式向选民(群众)公开。 5.3 接待时间 5.3.1 选民(群众)接待日宜相对固定。 5.3.2 选民(群众)接待日的具体接待(开放)时间应对外明示。 5.3.3 每次接待选民(群众)的时间应不少于半个工作日。 5.4 代表进站 5.4.1 各级人大代表应按接待计划要求进站接待,每人全年进站接待不少于1次。 5.4.2 接待现场应安排不少于2名人大代表,宜按新老结合、层级交叉等原则进行组合。 5.4.3 人大代表不能按计划参加的,应提前通知联络站;联络站应及时调整,并向选民(群众)说明。 5.5 日常接待 5.5.1 人大代表应认真听取选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判断问题的性

10、质和种类,按5.7的规定进行接 待交流。 5.5.2 对不属于接待范围的,人大代表应向选民(群众)进行解释,并告知、引导群众向有关部门或 单位反映。 5.6 主题接待 5.6.1 接待主题 联络站应围绕以下内容确定接待主题: 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人大重点工作; 基层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 注:可借助党委政府已有的民意收集平台收集基层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 5.6.2 收集社情民意 5.6.2.1 联络站宜建立民情联络员队伍,指导民情联络员围绕接待主题广泛收集社情民意。 5.6.2.2 民情联络员由选区(片)内具有较强参政议政意识、熟悉选区(片)情况、具有较强沟通协 调能力和一定威望的选民

11、(群众)担任。 注:民情联络员一般为党小组长、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人大代表、网格长、村(社区)干部。 5.6.2.3 民情联络员数量应满足主题接待需要,每次参加主题接待应不少于2名。 5.7 接待交流 5.7.1 接待交流时,人大代表应: 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DB3302/T 11022018 4 听取选民(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或意见建议; 了解群众诉求,包括希望达成的目标、解决时限等; 沟通解决路径或方法; 告知问题交办处置及跟踪反馈流程。 5.7.2 人大代表应与选民(群众)或民情联络员充分沟通,详细了解社情民意,对能够解答的问题应 当场予以解答,不能当场解答的按5.8、

12、5.9的规定进行处置。 5.7.3 联络站宜建立政情咨询员队伍。政情咨询员参与接待交流时应向选民(群众)或民情联络员做 好有关政策解释、情况说明,对能当场给出拟办意见的在接待结束后应及时办理,不能当场给出拟办意 见的应按5.8、5.9的规定执行。 注:政情咨询员一般为乡镇(街道)政府分管领导和各相关科室负责人。 5.7.4 人大代表接待交流时不应直接处置具体问题。 5.8 交办处置 5.8.1 人大代表将接待现场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可采用以下方法进行处置: 转交联络站工作人员按5.8.2的规定分类处置; 转为代表建议提出。 5.8.2 接待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联络站应将人大代表转交的

13、意见、建议形成处置意见,经乡镇(街 道)人大审核后处置: 交办:转交同级政府,由政府负责人签字后,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转报:由同级人大报送上级人大,再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5.8.3 办结时限一般在30个工作日以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 5.9 跟踪反馈 5.9.1 联络站对问题处置进展和效果进行跟踪、督办,首次跟踪应在接待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 5.9.2 联络站与选民(群众)保持沟通顺畅、高效,并及时向选民(群众)反馈相关处置信息。 5.10 信息公示 5.10.1 对选民(群众)反映的已解决或已反馈的问题,联络站应予以公示。 5.10.2 公示内容应包括选民(群众)反映的问题、

14、接待代表、办理时间、办理情况和结果评议。 6 学习要求 6.1 学习计划 6.1.1 联络站应组织人大代表进行学习交流,并于年初制定当年度学习计划。 6.1.2 学习计划应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参加人大代表等信息。 6.1.3 联络站组织代表学习交流的时间全年应不少于2次。 6.2 学习内容 6.2.1 学习交流活动包括集中学习讨论、专题讲座、交流履职体会、个人自学、外出考察等方式。 6.2.2 学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宪法和法律、法规;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DB3302/T 11022018 5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 与人大代表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 6.2.3 人大

15、代表应按计划参加学习,认真做好笔记,积极参与讨论。 7 活动要求 7.1 活动计划 7.1.1 联络站应围绕党委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合理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议事议 政、视察调研等主题活动;主题活动全年应不少于2次。 7.1.2 联络站应于年初制定和发布当年度主题活动计划,明确活动主题或内容、活动时间、参加人大 代表等信息。 7.1.3 遇重大主题活动时,联络站可适时调整活动计划。 7.2 议事议政 7.2.1 联络站应组织人大代表听取相关政府部门对选区(片)内重大工作事项的通报。 7.2.2 人大代表应认真听取通报,积极讨论、提出意见。 7.2.3 议事议政活动可视情形成代表意

16、见、建议。 7.3 视察调研 7.3.1 联络站应围绕选区(片)内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 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 7.3.2 每次视察调研活动应形成视察调研报告或代表意见、建议。 7.4 代表建议处置 议事议政、视察调研等活动形成的代表意见、建议参照5.8的规定执行。 8 工作保障 8.1 人员配备 8.1.1 联络站内工作人员由站长、副站长及专兼职联络员组成。 8.1.2 乡镇(街道)联络站站长一般由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工委主任或副主任)担任,其它联络站站 长可由乡镇(街道)人大指定。 8.1.3 联络站专兼职联络员由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

17、员或其他热心于社会服务的人士担任。 8.2 资金保障 联络站应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保障日常工作及活动开展的需要。 8.3 台账管理 8.3.1 联络站应形成以下记录(样式参见附录C): a) 接待记录,包括: 1) 接待现场填制的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群众)登记、交办表; 2) 接待日后3个工作日填制的联络站接待选民(群众)汇总表; DB3302/T 11022018 6 3) 提出闭会期间建议的,需填制人大代表闭会期间代表建议专用表。 b) 活动(学习)记录,包括: 1) 人大代表参加联络站活动(学习)登记表; 2) 联络站活动(学习)汇总表。 8.3.2 记录应由联络站专人或者由人大代表填

18、制,必要时可对接待、活动现场进行视频、音频记录。 8.3.3 记录应分类放置,摆放整齐,标识明晰,便于检索和追溯。 8.3.4 对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需长期保存的各种文字、图表以及特种载体等记录和文档, 应由专用档案室保存或移交档案管理机构。 9 质量管理 9.1 联络站应进行质量监测和分析,加强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沟通,并持续改进。 9.2 联络站应对人大代表工作进行绩效评价,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 9.3 联络站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围绕知晓度、认同度、参与度进行接待质量评价和满意度测评,实 现接待服务满意度90%以上。 DB3302/T 11022018 7 附 录 A (规范性

19、附录) 标识要求 A.1 概述 A.1.1 联络站标识载体包括竖式标牌、桌牌、公示牌、制度牌等。 A.1.2 联络站标识主要包括国徽、联络站名称、LOGO标识和其它标识。 A.2 要求 A.2.1 国徽 联络站使用国徽标识时,国徽的图案、颜色、尺寸应符合GB 15093的规定。 A.2.2 联络站名称 联络站名称应统一为“XX区县(市)XX街道(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XX街道(乡、镇) XX社区(村、片)人大代表联络站(室、点)”。 A.2.3 LOGO标识 A.2.3.1 LOGO标识以“人”字为基础,借鉴“羽人竞渡”的羽人造型和“海定则波宁”的水文形态, 形成人字的叠加效果,突出联络

20、站的联络与沟通。 A.2.3.2 LOGO标识见图A.1,其中: 红色图案的色值为:C15M100Y90K10; 黑色字体的色值为:C0M0Y00K100,字体为造字工房朗宋。 图A.1 LOGO标识 A.2.3.3 LOGO标识可按比例缩放,缩放时图案、颜色、字体等要素不应改变。 DB3302/T 11022018 8 A.2.3.4 LOGO标识的应用示例参见附录B。 A.2.4 其它标识 A.2.4.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应符合GB/T 10001.1的要求。 A.2.4.2 桌牌、上墙信息栏等其它标识可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包括图形符号、文字等: 图形符号和文字的组合搭配应协调、美观、庄重大

21、方,避免过长或过短、过宽或过窄、过大或 过小; 文字应使用简体汉字,文字的字体应容易识别并能在观察距离处清晰分辨,文字排列时不应超 过三行或三列。 DB3302/T 11022018 9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LOGO应用示例 图B.1 站名LOGO应用 图B.2 导视LOGO应用 DB3302/T 11022018 10 图B.3 墙面LOGO应用 DB3302/T 11022018 11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相关表单样式 表C.1 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群众)登记、交办表 编号: 选民(群众)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反映情况 人大代表意见 现场答复 转交联络站分类处置 代表建议

22、 其它 人大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联络站处置建议 交办 转报 联络站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人大 意见 乡镇(街道)人大签名: 年 月 日 政府拟办意见 政情咨询员(科室长)签名: 分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办理结果 选民(群众)意见 反馈 备 注 注1: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群众)登记、交办表可按实际情况调整为双面。 注2:选民(群众)或民情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反映情况和人大代表意见为必填项,如政情咨询员 当场提出拟办意见,联络站处置建议、乡镇(街道)人大意见可不填。 DB3302/T 11022018 12 表C.2 联络站接待选民(群众)汇总表 序号 时间 来访

23、人姓名 来访事由 接待人大代表 处理意见 1 2 3 4 5 6 7 8 9 10 DB3302/T 11022018 13 表C.3 人大代表闭会期间代表建议专用表 姓 名 所在代表团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名代表 签 名 标 题 处理 意见 DB3302/T 11022018 14 表C.4 人大代表参加联络站活动(学习)登记表 人大代表姓名 联络站活动(学习)主题 时 间 地 点 联络站召集人 参加人大代表数 参与 活动 (学习) 内容 记录 活动 (学习) 小结 DB3302/T 11022018 15 表C.5 联络站活动(学习)汇总表 序号 时 间 活动(学习)主题 活动(学习)形式 参加代表人数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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