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5 T 161-2020 清廉乡村建设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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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160 A 00 DB3305 浙江省湖州市地方标准 DB3305 /T 161 2020 清廉乡村建设规范 2020 - 09 - 16发布 2020 - 10 - 01实施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305/T 161 2020 I 目 次 前言 .II 引言 .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原则 .2 5组织建设 .2 6民主自治 .2 7村级事务管理 .3 8“三务”公开 .4 9乡风文明 .5 10监督和保障 .5 参考文献 .6 DB3305/T 161 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按 照 GB/T 1.1-200

2、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共湖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湖州市监察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共湖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湖州市监察委员会、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雪冬、莫汝强、张斌、胡坚、钟新春、罗文琴、钱国强、张月欢、董惠良、 宋新良、傅一力、孙朋飞、顾鑫、吴晓雪、陈巧华、罗菲。 DB3305/T 161 2020 III 引 言 党的十九大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作出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湖州 市委率先对清廉湖州建设作出全面部署。 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

3、矛盾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 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乡村基层拓展、向群众身边延伸,湖州市把清廉 乡村建设融入到打造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的全过程,聚焦基层公权力运行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以有 效监督促有力监管,以深化治理促制度完善,把规范权力运行贯穿村级事务管理始终,在全市面上形成 了“集体三资有管控、权力运行有约束、基层监督有章法、工程监管有突破、乡风文明有传承、正 风反腐有震慑”的清廉乡村建 设湖州模式,得到省委、省纪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在全面总结提炼清 廉乡村建设实践经验和制度成果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编制了清廉乡村建设规范,着力构 建完善“责任有效落实

4、、力量有机融合、制度有力执行、权力有序运行”的乡村基层监督体系,打造与 “重要窗口”目标定位相适应的新时代清廉乡村建设湖州示范样本。 DB3305/T 161 2020 1 清廉乡村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清廉乡村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组织建设、民主自治、村级事务管理、“三务” 1) 公开、乡风文明、监督和保障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以行政村(含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社区)为 单位的清廉乡村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 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

5、3/T 912 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规范 DB3305/T 47 美丽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规范 DB3305/T 94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文件 。 3.1 清廉乡村 基层组织坚强有力、党员干部清正勤勉、权力运行规范透明、村级事务管理精细、监督体系完备有 效、党群干群关 系和谐、村风民风清朗向上 的 新时代 乡村。 3.2 廉情工作站 由乡镇(街道)纪委、监察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乡镇(街道)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党员 群众代表共同参与,通过谈心谈话、入户走访、开展联合检查等方式,对村级事务管理、村干部履职用 权等情况进行协同监督,实现专责监督与群众监督贯

6、通融合的制度化工作平台。 3.3 村务卡 以 村干部 个人名义申请 ,由农村集体“三资” 2) 监管机构 统一登记 办理 , 主要 用于村级非生产性 支 注: 1) “三务”指党务、村务、财务。 注: 2) “三资”指资金、资产、资源。 DB3305/T 161 2020 2 出和报销业务的 银行贷 记卡。 4 基本原则 4.1 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保障。 4.2 坚持群众路线,突出共建共享。 4.3 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标本兼治。 4.4 坚持以文化人,弘扬清风正气。 4.5 坚持全域推进,实现整体提升。 5 组织建设 5.1 基本要求 5.1.1 村党组织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党的

7、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领导本村的 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 5.1.2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决策部 署。 5.1.3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 DB33/T 912的要求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 5.1.4 组织带领党员干部群众发展集体经济,推动壮大村域经济,实现乡村振兴。 5.1.5 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矩,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5.1.6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落实主题党日等

8、党内活 动。 5.1.7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5.2 队伍建设 5.2.1 村党组织应对党员进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按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稳妥有序开展不 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每月组织“党性党纪教育一刻钟”活动不少于 1次。 5.2.2 村党组织书记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当好表 率。 5.2.3 村干部应积极参与和维护集体领导,主动做好分工负责的工作,廉洁自律、规范用权。 5.2.4 党员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经常性走访联系农户,积极参与村级各项事务。 6 民主自治 6.1 民主选举 6.1.1 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

9、务监督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等应依 规依法选举产生。 6.1.2 候选人员资格应按有关规定经区县部门、乡镇(街道)联审。 6.1.3 严格遵守选举纪律,不得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方式,或者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 黑恶势力等干扰、妨害、操纵、破坏选举。 6.2 民主决策 6.2.1 建立村级重大事务、涉及村民利益的决策事项清单目录。 DB3305/T 161 2020 3 6.2.2 村级重大事项应按照“五议两公开” 1) 程序进行民主决策,形成完整的表决、会议记录等档案。 6.2.3 落实村级议事协商制度,搭 建乡贤参事、民主议事等平台,拓宽民主参与村级事务决策

10、的渠道。 6.3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6.3.1 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 6.3.2 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对村务决策和公开、“三资”管理、村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民生政策措施落 实等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6.3.3 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应对本村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及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从业、道德操守等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 6.3.4 依托廉情工作站,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6.3.5 落实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机制,每年组织民主评议不少于 1 次。 7 村级事务管理 7.1 集体“三资”管理 7.1.1 资金管理 7.1.1.

11、1 村集体经济组织只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日常结算 ,除土地补偿费专门账户外不 开设其 他专用或者临时账户 。不 私设 “ 小金库 ”,不私存公款。 7.1.1.2 执行财务预决算制度,预算方案产生应经社员(代表)大会通过。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 应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公布。 7.1.1.3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规范审核、审批、报销等流程。 7.1.1.4 村集体 资金 收支应实行 非现金结算 。 对于发放慰问金等 特殊情况 , 须 按照规定审批程序申领 现金。 7.1.1.5 建立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目录,实行村务卡结算。 7.1.1.6 村集体取得的各类自有资金、上级补助资金

12、、 代管资金等应 按照有关规定 进行竞争性存放。 7.1.1.7 实行组账村管,按村民小组分别建立账目, 规范收支 、 强化监督。 7.1.1.8 执行 村 级 行政事务 “ 零招待 ”制度。 安排工作餐 应 按照上级有关目录和标准执行。 7.1.1.9 规范村级劳务 用工支出 ,建立健全用工 登记 、考勤、结算、监管等机制。 7.1.1.10 村集体经济组织独资、控股以及多村联合投资的企业,应建立权责明确的内部监督管理和风 险防控制度,明确决策、管理和收益分配机制。 7.1.1.11 村集体 经济组织及其经营管理人员不得以本 村 集体资产为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村(组)干部不得私自

13、出借集体资金。 7.1.1.12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主动接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乡镇(街道)组织的财会监督和审计监督。 7.1.2 资产资源管理 7.1.2.1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资产资源台账 。 每年开展 清产核资 , 结果按 规定公示并 报 农村集体“三 资”监管机构 备案。 7.1.2.2 集体资产资源 的发包 、租赁、出让 , 应 经集体决策后 采取公开 招投标或 公开 竞价的方式进行 。 7.1.2.3 集体资产资源交易须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 5年, 5年以上合同应约 定价格浮动机制。合同经村法律顾问审核后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构备案。 7.1.2.4 加强对合

14、同履约的跟踪监 督,按时足额收取各项收益,保障集体资产资源安全 和保值增值。 注: 1) “五议两公开”是指党员群众建议、村党组织提议、村务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 决议、表决结果公开、实施情况公开的民主决策程序。 DB3305/T 161 2020 4 7.1.2.5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每年向其成员报告集体资产资源经营管理情况并接受监督。 7.2 限额以下村级工程管理 7.2.1 限额以下村级工程应按有关发包管理办法和意见规范执行,做到全过程公开。 7.2.2 工程 立项应执行民主决策程序,实施方案应报乡镇(街道)或有关部门审批。不得肢解拆分、 层层转包工程项目。 7.2.

15、3 工程预算和发包方式选取应在乡镇(街道)指导下进行。 7.2.4 工程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须经民主决策,并报乡镇 (街道)或有关部门审批,工程决 算价增加金额不得超出合同价的 10%。 7.2.5 工程项目监督小组 应坚持“一项目一组建” , 对村级工程建设的立项、发包、实施、验收、结 算等进行全过程监督。 7.2.6 村干部本人及其近亲属、近姻亲属不得参与本村建设工程和项目的投标、承包。 7.3 涉农补助救助资金管理 7.3.1 及时全面准确向村民公布涉农补助救助项目和相关政策,并宣传到位。 7.3.2 按规定条件和程序申报补助救助资金享受对象并进行公示。 7.3.3 补助救助资金申

16、领及发放情况应逐笔公开。 7.3.4 不得贪污挪用、克扣截留涉农补助救助资金,不得吃拿卡要、优亲厚友。 7.4 征地拆迁管理 7.4.1 及时全面准确向村民公示征迁时间、征迁范围、征迁政策、评估明细、补偿及安置结果等事项。 7.4.2 全面准确收集被征迁对象的各类信息资料,协助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 7.4.3 协助征迁部门做好对疑难复杂问题的会商、研判和处置。 7.4.4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名额分配和人员确定应坚持人地对应,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做 到公平公正。 7.4.5 村级留用地或以留用地指标折算的补偿资金不得直接分 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7.5 社会治理 7.5.1 按照 DB

17、3305/T 47的 要求,推进民主法治乡村建设。 7.5.2 践行“最多跑一次”理念,完善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功能,在社会保障和救助等民 生事项办理上实行“一站式”服务。 7.5.3 做好群众矛盾纠纷的调处和化解,引导村民理性维权。 8 “三务”公开 8.1 公开方式 8.1.1 通过固定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 8.1.2 通过会议、活动等 方式 进行通报公开。 8.1.3 通过广播电视、手机应用程序等现代信息媒介 公开到户 。 8.2 公开要求 8.2.1 党务、村务、财务应按上级规定目录定期公开 。 8.2.2 村务事项每季度公开不少于 1次。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开 1次。涉及村

18、民利益和群众关心的 重要事项、重大开支 应即时公开。 8.2.3 公开内容应全面真实、准确规范,易于群众理解。 DB3305/T 161 2020 5 8.2.4 畅通“三务”公开投诉质疑渠道,建立快速响应机制, 及时作出处置、反馈结果。 9 乡风文明 9.1 村风民风 9.1.1 按照 DB3305/T 94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 9.1.2 传承优秀家规家训,弘扬崇德向善 、孝老爱亲、扶弱济困等传统美德,树立诚实守信、勤俭节 约、保护环境等新时代文明新风。 9.1.3 建立好家风评价激励机制。 9.2 清廉文化 9.2.1 挖掘提炼优秀传统文化、乡土文化和红色文化中的清廉元素

19、,依托墙廊、庭院、广场、礼堂等 场所打造清廉文化阵地。 9.2.2 开展群众性清廉文化活动,培育社会清廉风尚。 9.2.3 打造清廉文化教育传播平台,引导党员干部以廉为荣、基层群众以清为美。 10 监督和保障 10.1 把清廉乡村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乡村 公权力监 督体系。 10.2 综合运用巡回指导、分类管理、考核评估、群众测评等方式,推动清廉乡村建设全域推进、整体 提升。 10.3 应用数字化技术,提升乡村智慧治理、精准监管水平。 10.4 依托信息平台媒介,及时向公众发布清廉乡村建设动态,全面展示清廉乡村建设成果,营造共建 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

20、DB3305/T 161 2020 6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2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3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4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5中国共产党党 务公开条例(试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7农业部监察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 8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 9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 10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 11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12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 13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 1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

21、见 15强化清 廉村居建设有力推动基层治理专项工作意见 16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 17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 18中共湖州市委关于建设清廉湖州的实施意见 19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建设清廉乡村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的指导意见 20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做细做实清廉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 21关于贯通融合乡镇纪检监察与基层群众监督力量健全基层公权力监督体系的指 导意见 22关于全面推行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村级公务卡结算制度的指导意见 23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州市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 设招标投标活动实施意见等 3个文件的通知 24关于转发练市镇村级限额以下工程建设规范化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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