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1.080C 51 DB4212咸 宁 市 地 方 标 准DB4212/T 21 2020新 冠 肺 炎 疫 情 防 控 消 毒 技 术 指 南 建 筑 工 地 ( 试 行 )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COVID-19 prevention and control and disinfectionConstruction site( Trial) 2020 -03-15发 布 2020- 03 -15实 施咸 宁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4212/T 21 2020 I 目 次前 言 . II引 言 .III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2、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义 .14 总 则 .25 消 毒 方 法 .26 消 毒 人 员 要 求 .5 附 录 A( 规 范 性 附 录 ) 常 用 消 毒 方 法 .7 DB4212/T 21 2020 II DB4212/T 21 2020 III 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B/T 1.1-2009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本 标 准 由 咸 宁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提 出 并 归 口 管 理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 咸 宁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 咸 宁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 咸 宁 市 卫 生 健 康
3、委 员 会 、 咸宁 市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 咸 宁 市 建 筑 工 程 管 理 处 、 湖 北 省 标 准 化 与 质 量 研 究 院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吴 小 平 、 刘 丽 玲 、 吴 菲 、 李 响 、 李 睿 琪 、 郭 龙 、 周 红 俊 。本 标 准 实 施 应 用 中 的 疑 问 , 可 咨 询 咸 宁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 联 系 电 话 : 0715-8131362, 邮 箱 :; 对 本 标 准 的 有 关 修 改 意 见 建 议 请 反 馈 至 咸 宁 市 信 息 与 标 准 化 所 , 联 系 电 话 :0715-
4、8138112, 邮 箱 : 。 DB4212/T 21 2020 IV DB4212/T 21 2020 V 引 言为 进 一 步 指 导 建 筑 工 地 做 好 疫 情 防 控 消 毒 工 作 , 降 低 聚 集 性 病 例 发 生 风 险 , 保 障 疫 情 防 控 工 作 有 序开 展 , 根 据 疫 源 地 消 毒 总 则 和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肺 炎 防 控 方 案 等 国 家 标 准 和 要 求 , 结 合 建 筑 工 地 的消 毒 卫 生 特 殊 性 和 咸 宁 实 际 , 特 制 定 咸 宁 市 地 方 标 准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肺 炎 疫 情 防 控 消 毒 技
5、 术 指 南 建 筑工 地 , 指 导 建 筑 工 地 防 控 消 毒 工 作 。 DB4212/T 21 2020 VI DB4212/T 21 2020 1 新 冠 肺 炎 疫 情 防 控 消 毒 技 术 指 南 建 筑 工 地 ( 试 行 )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肺 炎 流 行 期 间 建 筑 工 地 防 控 消 毒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 总 则 、 消 毒 方 法 和 消 毒人 员 要 求 。本 部 分 适 用 于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肺 炎 流 行 期 间 建 筑 工 地 的 消 毒 , 包 括 新 建 、 改 建 、 扩 建 的 土 木
6、 工 程 、 建筑 工 程 、 线 路 管 道 工 程 、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 装 修 装 饰 工 程 及 拆 除 工 程 等 施 工 场 所 。 其 它 传 染 病 流 行 适 用 时可 参 照 执 行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部 分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GB 18466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7、 染 物 排 放 标 准GB 19193 疫 源 地 消 毒 总 则GB/T 19258 紫 外 线 杀 菌 灯WS/T 313 医 务 人 员 手 卫 生 规 范WS/T 368 医 院 空 气 净 化 管 理 规 范WS/T 396 公 共 场 所 集 中 空 调 通 风 系 统 清 洗 消 毒 规 范医 疗 废 物 管 理 条 例 国 务 院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办 法 原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消 毒 技 术 规 范 ( 2002年 版 ) 原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新 型 冠 状 病 毒 肺 炎 防 控 方 案 中 华 人 民
8、 共 和 国 国 家 卫 生 健 康 委 员 会 3 术 语 和 定 义消 毒 技 术 规 范 ( 2002年 版 ) 中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为 便 于 理 解 , 下 面 重 复 列 出 消 毒 技 术 规范 ( 2002年 版 ) 中 的 相 关 术 语 。3.1 预 防 性 消 毒对 可 能 受 到 病 原 微 生 物 污 染 的 物 品 和 场 所 进 行 的 消 毒 。消 毒 技 术 规 范 ( 2002年 版 ) , 术 语 1.3.243.2 疫 源 地 消 毒对 存 在 或 曾 经 存 在 传 染 源 的 场 所 进 行 的 消 毒 。 消 毒
9、 技 术 规 范 ( 2002年 版 ) , 术 语 1.3.21 3.3 随 时 消 毒 DB4212/T 21 2020 2 有 传 染 源 存 在 时 对 其 排 出 的 病 原 体 可 能 污 染 的 环 境 和 物 品 及 时 进 行 的 消 毒 。消 毒 技 术 规 范 ( 2002年 版 ) , 术 语 1.3.223.4 终 末 消 毒传 染 源 离 开 疫 源 地 后 进 行 的 彻 底 消 毒 。消 毒 技 术 规 范 ( 2002年 版 ) , 术 语 1.3.234 总 则4.1 用 工 单 位 应 根 据 各 地 政 府 的 要 求 配 合 疫 情 防 控 工 作 ,
10、 制 定 预 案 , 建 立 疫 情 防 控 的 组 织 领 导 体 系 , 并且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4.2 用 工 单 位 应 掌 握 工 作 人 员 返 岗 前 14 天 的 外 出 和 健 康 状 况 , 确 认 健 康 并 复 工 后 工 作 人 员 应 每 日 开 展 健 康 监 测 , 并 至 少 记 录 体 温 2 次 ; 如 有 症 状 应 及 时 隔 离 就 医 。4.3 用 工 单 位 应 加 强 人 员 管 理 , 减 少 人 员 流 动 , 合 理 安 排 轮 岗 排 班 , 不 宜 举 办 会 议 和 聚 会 等 活 动 , 必须 开 展 此 类 活 动 时
11、, 应 做 好 个 人 防 护 。4.4 在 建 筑 工 地 或 车 间 等 人 群 密 集 场 所 , 宜 配 备 温 度 计 、 洗 手 设 施 、 手 消 毒 剂 等 防 护 用 品 。4.5 食 堂 是 人 群 密 集 的 场 所 , 各 单 位 宜 错 峰 吃 饭 , 有 条 件 的 可 使 用 分 餐 制 , 并 加 强 食 堂 的 通 风 换 气 、物 表 消 毒 、 餐 具 消 毒 和 管 理 以 及 手 卫 生 。4.6 提 供 集 体 住 宿 的 用 工 单 位 应 尽 量 降 低 人 员 住 宿 密 度 , 保 证 室 内 空 气 流 通 。4.7 用 工 单 位 应 加
12、 强 垃 圾 分 类 管 理 , 设 置 回 收 废 弃 口 罩 垃 圾 桶 并 及 时 清 运 , 保 持 工 作 环 境 清 洁 卫 生 。4.8 用 工 单 位 应 配 备 必 要 的 消 毒 器 械 、 各 类 防 护 用 品 等 物 资 。 做 到 专 人 保 管 , 存 放 安 全 , 标 识 醒 目 。消 毒 器 械 、 消 毒 剂 与 个 人 防 护 用 品 的 使 用 , 应 按 照 国 家 相 关 规 范 并 参 考 产 品 说 明 书 。 4.9 已 有 建 筑 工 地 正 式 复 工 前 , 应 对 区 域 内 宿 舍 、 食 堂 、 卫 生 间 、 室 内 工 作 场
13、 所 等 进 行 全 面 消 毒 , 参照 第 5 章 执 行 。4.10 项 目 现 场 应 设 置 独 立 的 隔 离 观 察 室 , 一 旦 发 生 疫 情 , 应 按 照 发 现 送 诊 加 强 监 测 停 工 排 查 现 场 消 杀 达 标 复 工 的 步 骤 , 确 保 处 置 妥 当 有 序 。5 消 毒 方 法5.1 常 用 消 毒 方 法常 用 消 毒 方 法 见 附 录 A。5.2 预 防 性 消 毒5.2.1 消 毒 原 则 需 要 消 毒 的 场 所 和 物 品 应 首 选 物 理 消 毒 ( 通 风 、 高 温 等 ) 方 法 , 无 法 使 用 物 理 方 法 的
14、, 可 采 用 化 学方 法 。5.2.2 室 内 空 气 消 毒 DB4212/T 21 2020 3 厂 房 、 办 公 室 、 宿 舍 、 食 堂 、 厕 所 、 施 工 现 场 等 其 他 人 员 活 动 场 所 应 保 持 空 气 流 通 , 每 日 至 少 开窗 通 风 23次 , 每 次 不 少 于 30分 钟 。 不 宜 开 窗 通 风 或 无 法 形 成 对 流 风 的 房 间 , 应 安 装 机 械 通 风 设 备 或 紫外 线 杀 菌 灯 进 行 空 气 消 毒 。 紫 外 线 灯 性 能 应 符 合 GB/T 19258的 要 求 , 紫 外 线 灯 管 需 要 量 与
15、 辐 照 强 度 应 符合 消 毒 技 术 规 范 要 求 。5.2.3 物 体 表 面 及 地 面 清 洁 与 消 毒对 操 作 工 具 ( 工 程 应 用 车 等 ) 表 面 、 按 钮 、 仪 器 表 面 、 桌 椅 、 门 把 手 、 水 龙 头 、 床 围 栏 、 门 窗 及 地面 , 应 每 日 清 洁 消 毒 1次 。 当 有 肉 眼 可 见 污 染 物 时 , 应 先 完 全 清 除 污 染 物 再 消 毒 。 无 肉 眼 可 见 污 染 物 时 ,可 选 择 有 效 氯 含 量 为 500 mg/L的 含 氯 消 毒 液 进 行 擦 拭 或 喷 洒 消 毒 , 作 用 30分
16、 钟 后 用 清 水 擦 净 。5.2.4 手 卫 生建 筑 工 地 工 作 人 员 应 做 好 手 卫 生 , 保 持 良 好 卫 生 习 惯 。 工 作 人 员 在 进 入 工 地 前 、 餐 前 便 后 、 接 触 公共 设 施 、 接 触 可 能 的 污 染 物 后 、 接 触 清 洁 物 品 前 等 应 做 好 手 的 清 洁 。 手 的 清 洁 , 采 用 流 动 水 和 肥 皂 ( 或 洗 手 液 ) , 按 照 WS/T 313操 作 ; 必 要 时 可 用 合 格 的 手 消 毒 剂 消 毒 。 手 消 毒 剂 的 取 液 量 、 揉 搓 时 间 及 使用 方 法 应 遵 循
17、 产 品 的 使 用 说 明 。 要 求 洗 手 液 ( 皂 液 ) 均 匀 涂 抹 至 双 手 , 认 真 揉 搓 双 手 不 少 于 15 s, 应注 意 清 洗 双 手 所 有 皮 肤 , 包 括 指 背 、 指 尖 和 指 缝 。5.2.5 办 公 用 品对 电 脑 表 面 、 键 盘 和 鼠 标 可 用 75%酒 精 每 日 清 洁 消 毒 1次 , 其 它 办 公 用 品 可 用 有 效 氯 500 mg/L的 含氯 消 毒 液 擦 拭 消 毒 每 日 1次 , 作 用 30分 钟 后 用 清 水 擦 净 。5.2.6 手 套 、 工 作 服 、 毛 巾 、 床 单 、 被 褥 等
18、 纺 织 用 品纺 织 用 品 应 勤 洗 、 勤 晒 , 保 持 清 洁 。 可 重 复 使 用 的 手 套 、 工 作 服 等 每 周 消 毒 1次 , 方 法 同 床 上 用 品 。床 上 用 品 如 床 单 被 褥 等 , 宜 每 两 周 清 洗 消 毒 1次 。 毛 巾 应 一 人 一 巾 , 每 日 一 清 洗 和 消 毒 。 可 采 取 以 下 方法 消 毒 : a) 暴 晒 , 物 品 不 应 相 互 叠 夹 ;b) 流 通 蒸 汽 消 毒 , 温 度 为 100 , 时 间 为 30 分 钟 ;c) 煮 沸 消 毒 , 淹 没 被 消 毒 物 品 , 水 沸 后 开 始 计
19、时 30 分 钟 ;d) 500 mg/L 有 效 氯 消 毒 液 浸 泡 消 毒 30 分 钟 , 所 有 被 消 毒 物 品 应 完 全 浸 没 在 消 毒 液 中 , 消 毒 后 的毛 巾 等 应 用 清 水 冲 洗 , 去 除 残 留 消 毒 液 。5.2.7 餐 ( 饮 ) 具 和 饮 水 机 清 洗 与 消 毒餐 具 和 盛 放 直 接 入 口 食 品 的 容 器 , 应 做 到 一 用 一 消 毒 。 餐 ( 饮 ) 具 应 先 去 残 渣 、 清 洗 后 再 进 行 消 毒 。餐 ( 饮 ) 具 清 除 食 物 残 渣 后 , 煮 沸 消 毒 30分 钟 , 也 可 用 有 效
20、 氯 为 500mg/L含 氯 消 毒 液 浸 泡 30分 钟 后 , 再用 清 水 洗 净 。 每 日 对 烧 水 壶 和 饮 水 机 外 表 进 行 清 洁 , 每 日 用 75%酒 精 对 出 水 口 进 行 消 毒 。5.2.8 卫 生 间 清 洁 与 消 毒 卫 生 间 应 清 洁 通 风 , 每 日 湿 式 清 洁 消 毒 1次 。 墙 面 应 保 持 清 洁 , 怀 疑 有 污 染 时 应 及 时 对 污 染 处 消 毒 。地 面 、 洗 手 池 每 日 清 洁 并 擦 拭 消 毒 1次 , 使 用 有 效 氯 为 500 mg/L含 氯 消 毒 液 擦 拭 或 喷 洒 作 用
21、30分 钟 。5.2.9 清 洁 用 具 清 洗 与 消 毒 DB4212/T 21 2020 4 清 洁 用 具 应 分 区 使 用 , 办 公 区 域 、 食 堂 与 卫 生 间 抹 布 、 拖 布 分 开 使 用 与 管 理 , 不 应 混 用 。 抹 布 、 拖布 每 次 用 完 应 清 洗 干 净 , 晾 干 备 用 。 洁 具 消 毒 每 日 用 有 效 氯 含 量 为 500mg/L的 消 毒 剂 浸 泡 消 毒 , 作 用 时间 不 少 于 30分 钟 。5.2.10 垃 圾 桶 消 毒应 保 持 环 境 清 洁 卫 生 , 垃 圾 桶 及 时 清 运 ; 废 弃 口 罩 垃
22、圾 桶 可 喷 洒 1000mg/L有 效 氯 的 含 氯 消 毒 剂 ,作 用 时 间 至 少 60分 钟 。5.2.11 空 调 机 清 洗 与 消 毒空 调 机 启 用 前 清 洗 消 毒 1次 , 使 用 期 间 空 调 机 表 面 和 滤 网 应 每 月 清 洗 消 毒 一 次 。 如 使 用 集 中 空 调 通风 系 统 消 毒 方 法 应 符 合 WS/T 396的 规 定 。 可 使 用 500mg/L的 含 氯 消 毒 液 进 行 喷 洒 、 浸 泡 或 擦 拭 , 作 用1030分 钟 。 5.3 疫 源 地 消 毒5.3.1 消 毒 原 则发 现 病 例 和 无 症 状
23、感 染 者 时 , 应 依 据 GB 19193和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肺 炎 防 控 方 案 做 好 随 时 消 毒 和终 末 消 毒 。 根 据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结 果 确 定 现 场 消 毒 的 范 围 、 对 象 和 时 限 。 病 例 和 无 症 状 感 染 者 居 住 过 的 场所 , 应 进 行 随 时 消 毒 , 在 病 例 迁 出 后 , 无 症 状 感 染 者 核 酸 检 测 阴 转 后 均 应 进 行 终 末 消 毒 。 不 宜 对 室 外 环境 ( 包 括 空 气 ) 开 展 大 面 积 消 毒 。5.3.2 空 气 消 毒病 例 和 无 症 状 感 染 者
24、 居 住 过 的 场 所 如 宿 舍 等 室 内 空 气 的 随 时 消 毒 和 终 末 消 毒 可 参 照 WS/T 368, 在无 人 条 件 下 可 采 用 30000 mg/L过 氧 化 氢 、 5000 mg/L过 氧 乙 酸 、 500 mg/L二 氧 化 氯 等 消 毒 液 , 按 照 20ml/m 330 ml/m3的 用 量 加 入 到 电 动 超 低 容 量 喷 雾 器 中 , 接 通 电 源 , 即 可 进 行 喷 雾 消 毒 。 消 毒 前 应 关 好 门窗 , 喷 雾 时 按 先 上 后 下 、 先 左 后 右 、 由 里 向 外 , 先 表 面 后 空 间 , 循
25、序 渐 进 的 顺 序 依 次 均 匀 喷 雾 。 作 用 时间 过 氧 化 氢 、 二 氧 化 氯 为 3060分 钟 , 过 氧 乙 酸 为 1h。 消 毒 完 毕 后 应 打 开 门 窗 彻 底 通 风 。5.3.3 污 染 物对 于 患 者 血 液 、 分 泌 物 、 呕 吐 物 和 排 泄 物 等 污 染 物 , 可 按 照 以 下 方 式 处 理 :a) 少 量 污 染 物 可 用 一 次 性 吸 水 材 料 ( 如 纱 布 、 抹 布 等 ) 沾 取 5000 mg/L10000 mg/L 的 含 氯 消 毒液 ( 或 能 达 到 高 水 平 消 毒 的 消 毒 湿 巾 /干 巾
26、 ) 小 心 移 除 ;b) 大 量 污 染 物 应 使 用 含 吸 水 成 分 的 消 毒 粉 或 漂 白 粉 完 全 覆 盖 , 或 用 一 次 性 吸 水 材 料 完 全 覆 盖 后 用足 量 的 5000 mg/L10000 mg/L 的 含 氯 消 毒 液 浇 在 吸 水 材 料 上 , 作 用 30 分 钟 以 上 ( 或 能 达 到 高水 平 消 毒 的 消 毒 干 巾 ) , 小 心 清 除 干 净 ; c) 患 者 的 污 染 物 应 有 专 门 容 器 收 集 , 用 含 20000 mg/L 含 氯 消 毒 剂 , 按 粪 、 药 比 例 1:2 浸 泡 消 毒2h;d)
27、 清 除 污 染 物 后 , 应 对 污 染 的 环 境 物 体 表 面 进 行 消 毒 。 盛 放 污 染 物 的 容 器 可 用 含 有 效 氯 5000 mg/L的 消 毒 剂 溶 液 浸 泡 消 毒 30 分 钟 , 然 后 清 洗 干 净 。 清 除 过 程 中 避 免 接 触 污 染 物 , 清 理 的 污 染 物按 医 疗 废 物 集 中 处 置 。5.3.4 粪 便 和 污 水 DB4212/T 21 2020 5 具 有 独 立 化 粪 池 时 , 在 进 入 市 政 排 水 管 网 前 应 进 行 消 毒 处 理 , 定 期 投 加 含 氯 消 毒 剂 , 池 内 投 加
28、含 氯消 毒 剂 ( 初 次 投 加 , 有 效 氯 40 mg/L以 上 ) , 并 确 保 消 毒 1.5 h后 , 总 余 氯 量 达 10 mg/L。 消 毒 后 污 水 应 符合 GB 18466。 无 独 立 化 粪 池 时 , 使 用 专 门 容 器 收 集 排 泄 物 , 消 毒 处 理 后 排 放 。 用 有 效 氯 20000 mg/L 的含 氯 消 毒 液 , 按 粪 、 药 比 例 1:2浸 泡 消 毒 2h; 若 有 大 量 稀 释 排 泄 物 , 应 用 含 有 效 氯 70%80%漂 白 粉 精 干粉 , 按 粪 、 药 比 例 20:1加 药 后 充 分 搅 匀
29、 , 消 毒 2 h。5.3.5 地 面 、 墙 壁有 肉 眼 可 见 污 染 物 时 , 应 先 完 全 清 除 污 染 物 再 消 毒 。 无 肉 眼 可 见 污 染 物 时 , 可 用 1000mg/L的 含 氯消 毒 液 或 500 mg/L的 二 氧 化 氯 消 毒 剂 擦 拭 或 喷 洒 消 毒 。 地 面 消 毒 先 由 外 向 内 喷 洒 一 次 , 喷 药 量 为 100ml/m 2300 ml/m2, 待 室 内 消 毒 完 毕 后 , 再 由 内 向 外 重 复 喷 洒 一 次 。 消 毒 作 用 时 间 不 应 少 于 30分 钟 。5.3.6 物 体 表 面桌 椅 表
30、 面 以 及 床 围 栏 、 床 头 柜 、 家 具 、 门 把 手 、 家 居 用 品 等 有 肉 眼 可 见 污 染 物 时 , 应 先 完 全 清 除 污染 物 再 消 毒 。 无 肉 眼 可 见 污 染 物 时 , 用 1000 mg/L的 含 氯 消 毒 液 或 500 mg/L的 二 氧 化 氯 消 毒 剂 进 行 喷 洒 、擦 拭 或 浸 泡 消 毒 , 作 用 30分 钟 后 清 水 擦 拭 干 净 。5.3.7 衣 服 、 被 褥 等 纺 织 品在 收 集 时 应 避 免 产 生 气 溶 胶 , 宜 按 医 疗 废 物 集 中 焚 烧 处 理 。 无 肉 眼 可 见 污 染
31、物 时 , 若 需 重 复 使 用 ,可 用 流 通 蒸 汽 或 煮 沸 消 毒 30分 钟 ; 或 先 用 500 mg/L的 含 氯 消 毒 液 浸 泡 30分 钟 , 然 后 按 常 规 清 洗 ; 或 采 用水 溶 性 包 装 袋 盛 装 后 直 接 投 入 洗 衣 机 中 , 同 时 进 行 洗 涤 消 毒 30分 钟 , 并 保 持 500 mg/L的 有 效 氯 含 量 ; 贵重 衣 物 可 选 用 环 氧 乙 烷 方 法 进 行 消 毒 处 理 。 5.3.8 手 卫 生参 与 现 场 工 作 的 所 有 人 员 均 应 加 强 手 卫 生 措 施 , 可 选 用 有 效 的
32、含 醇 速 干 手 消 毒 剂 , 特 殊 条 件 下 , 也可 使 用 含 氯 或 过 氧 化 氢 手 消 毒 剂 ; 有 肉 眼 可 见 污 染 物 时 应 使 用 洗 手 液 在 流 动 水 下 洗 手 , 然 后 消 毒 。5.3.9 皮 肤 、 粘 膜皮 肤 被 污 染 物 污 染 时 , 应 立 即 清 除 污 染 物 , 再 用 一 次 性 吸 水 材 料 沾 取 0.5%碘 伏 或 过 氧 化 氢 消 毒 剂擦 拭 消 毒 3分 钟 以 上 , 使 用 清 水 清 洗 干 净 ; 粘 膜 应 用 大 量 生 理 盐 水 冲 洗 或 0.05 %碘 伏 冲 洗 消 毒 。5.3.
33、10 餐 ( 饮 ) 具餐 ( 饮 ) 具 清 除 食 物 残 渣 后 , 应 煮 沸 消 毒 30分 钟 , 或 使 用 有 效 氯 为 500 mg/L含 氯 消 毒 液 浸 泡 30分 钟后 , 再 用 清 水 洗 净 。5.3.11 患 者 生 活 垃 圾 患 者 生 活 垃 圾 应 按 医 疗 废 物 处 理 。 医 疗 废 物 的 处 置 应 遵 循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条 例 和 医 疗 卫 生 机 构医 疗 废 物 管 理 办 法 的 要 求 , 规 范 使 用 双 层 黄 色 医 疗 废 物 收 集 袋 封 装 后 按 照 常 规 处 置 流 程 进 行 处 置 。6 消
34、 毒 人 员 要 求6.1 消 毒 人 员 应 经 过 培 训 , 掌 握 消 毒 剂 的 配 制 方 法 和 消 毒 器 械 的 操 作 方 法 , 遵 守 操 作 规 程 和 消 毒 制 度 ,熟 悉 不 同 消 毒 对 象 的 消 毒 方 法 。 DB4212/T 21 2020 6 6.2 消 毒 人 员 应 在 专 业 人 员 指 导 下 进 行 个 人 防 护 :a) 预 防 性 消 毒 人 员 建 议 穿 戴 工 作 服 、 一 次 性 工 作 帽 、 一 次 性 手 套 、 医 用 口 罩 , 做 好 消 毒 剂 等 化 学品 的 防 护 ;b) 终 末 消 毒 人 员 个 人
35、 防 护 应 符 合 国 家 卫 生 健 康 委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肺 炎 防 控 方 案 要 求 , 宜 穿 戴 工作 服 、 一 次 性 工 作 帽 、 一 次 性 手 套 和 长 袖 加 厚 橡 胶 手 套 、 防 护 服 、 KN95/N95 及 以 上 颗 粒 物 防护 口 罩 或 医 用 防 护 口 罩 、 防 护 面 屏 、 工 作 鞋 或 胶 靴 、 防 水 靴 套 、 防 水 围 裙 或 防 水 隔 离 衣 。6.3 加 强 手 卫 生 管 理 , 避 免 交 叉 污 染 , 可 用 有 效 的 含 醇 速 干 手 消 毒 剂 。 特 殊 条 件 下 , 也 可 使 用
36、 含 氯 或过 氧 化 氢 手 消 毒 剂 ; 有 肉 眼 可 见 污 染 物 时 应 使 用 洗 手 液 在 流 动 水 下 洗 手 , 然 后 消 毒 。6.4 消 毒 人 员 消 毒 完 毕 后 均 应 进 行 详 细 记 录 , 包 括 消 毒 剂 品 名 、 消 毒 剂 浓 度 、 消 毒 时 间 、 操 作 者 等 。 DB4212/T 21 2020 7 附 录 A( 规 范 性 附 录 )常 用 消 毒 方 法A.1 煮 沸 消 毒 法A.1.1 适 用 范 围餐 ( 饮 ) 具 、 毛 巾 、 被 单 等 耐 湿 、 耐 热 物 品 的 消 毒 。A.1.2 操 作 方 法
37、及 注 意 事 项煮 锅 内 的 水 应 将 物 品 全 部 淹 没 。 水 沸 开 始 计 时 , 持 续 30分 钟 。 计 时 后 不 应 再 新 加 入 物 品 , 否 则 持 续加 热 时 间 应 从 重 新 加 入 物 品 再 次 煮 沸 时 算 起 。 A.2 流 通 蒸 汽 消 毒 法A.2.1 适 用 范 围适 用 于 餐 ( 饮 ) 具 、 毛 巾 及 其 它 耐 湿 、 耐 热 器 具 的 消 毒 。A.2.2 操 作 方 法 及 注 意 事 项按 其 使 用 说 明 书 操 作 。 餐 具 应 垂 直 疏 松 放 置 , 防 止 空 气 留 存 在 死 腔 内 , 大
38、量 物 品 使 用 铁 丝 筐 盛 装 。包 装 不 易 过 大 过 紧 , 能 吸 收 大 量 水 的 织 物 不 得 浸 湿 放 入 。 消 毒 时 注 意 排 除 消 毒 柜 内 的 冷 空 气 。A.3 消 毒 柜 消 毒 法A.3.1 适 用 范 围 餐 ( 饮 ) 具 、 残 渣 盘 等 。A.3.2 操 作 方 法 及 注 意 事 项按 照 产 品 使 用 说 明 书 操 作 。A.4 浸 泡 消 毒 法A.4.1 适 用 范 围餐 ( 饮 ) 具 、 织 物 、 耐 湿 玩 具 等 。A.4.2 操 作 方 法 及 注 意 事 项消 毒 液 应 将 物 品 全 部 浸 没 。
39、对 导 管 类 物 品 , 应 使 管 腔 内 充 满 消 毒 液 。 作 用 至 规 定 时 间 后 , 取 出 用 清 水 冲 净 , 晾 干 。 根 据 消 毒 剂 溶 液 的 稳 定 程 度 和 污 染 情 况 , 及 时 更 换 所 用 溶 液 。 DB4212/T 21 2020 8 A.5 擦 拭 消 毒 法A.5.1 适 用 范 围桌 椅 、 门 把 手 等 物 体 表 面 和 地 面 、 墙 面 等 的 消 毒 。A.5.2 操 作 方 法 及 注 意 事 项用 抹 布 浸 以 消 毒 液 , 依 次 往 复 擦 拭 被 消 毒 物 品 表 面 。 作 用 至 规 定 时 间
40、 后 用 清 水 擦 洗 。A.6 喷 雾 消 毒 法A.6.1 适 用 范 围室 内 空 气 、 居 室 表 面 和 家 具 表 面 的 消 毒 。 一 般 仅 用 于 托 幼 机 构 发 生 传 染 病 疫 情 时 的 终 末 消 毒 。 A.6.2 操 作 方 法 及 注 意 事 项A.6.2.1 物 体 表 面 消 毒用 普 通 喷 雾 器 ( 常 量 喷 雾 器 ) 进 行 消 毒 液 喷 雾 , 以 使 物 品 表 面 全 部 润 湿 为 度 , 作 用 至 规 定 时 间 。 喷雾 顺 序 先 上 后 下 , 先 左 后 右 。 消 毒 人 员 应 做 好 个 人 防 护 ( 帽
41、 子 、 口 罩 、 手 套 、 护 目 镜 、 工 作 服 ) , 并 将食 品 、 餐 ( 饮 ) 具 及 衣 被 等 物 收 放 好 。A.6.2.2 空 气 消 毒采 用 超 低 容 量 喷 雾 器 。 喷 雾 时 , 关 好 门 窗 。 消 毒 时 , 喷 头 45度 朝 上 , 从 里 往 外 喷 雾 至 规 定 的 时 间 。喷 雾 结 束 3060分 钟 后 , 打 开 门 窗 , 散 去 空 气 中 残 留 的 消 毒 液 雾 粒 。 对 消 毒 人 员 和 物 品 做 好 防 护 。A.7 紫 外 线 消 毒 法 A.7.1 适 用 范 围用 于 室 内 空 气 、 物 体
42、 表 面 的 消 毒 。A.7.2 消 毒 方 法A.7.2.1 室 内 空 气 消 毒在 室 内 无 人 条 件 下 , 采 用 悬 吊 式 或 移 动 式 紫 外 线 灯 直 接 照 射 。 紫 外 线 直 接 照 射 消 毒 空 气 时 , 关 闭 门窗 , 保 持 消 毒 空 间 内 环 境 清 洁 、 干 燥 。 采 用 室 内 悬 吊 式 紫 外 线 灯 消 毒 时 , 将 带 有 反 射 罩 的 紫 外 线 杀 菌 灯安 装 于 距 地 面 1.82.2米 高 处 , 安 装 灯 的 数 量 按 不 少 于 1.5 W/m3 计 算 , 照 射 时 间 不 少 于 30分 钟 。
43、A.7.2.2 物 体 表 面 消 毒紫 外 线 灯 管 距 离 物 体 表 面 1米 , 照 射 时 间 不 得 少 于 30分 钟 。 A.7.3 注 意 事 项A.7.3.1 使 用 过 程 中 , 应 保 持 紫 外 线 灯 表 面 的 清 洁 , 每 1周 用 75%酒 精 纱 布 或 棉 球 擦 拭 1次 , 发 现 灯 管表 面 有 灰 尘 、 油 污 时 , 应 随 时 擦 拭 。 DB4212/T 21 2020 9 A.7.3.2 消 毒 室 内 空 气 时 , 房 间 内 应 保 持 清 洁 干 燥 , 温 度 低 于 20 时 或 高 于 40 , 相 对 湿 度 大
44、于 60%,污 染 严 重 时 , 应 适 当 延 长 照 射 时 间 。A.7.3.3 普 通 30w直 管 型 紫 外 线 灯 , 新 灯 辐 照 强 度 不 小 于 90 W/cm2 为 合 格 ; 使 用 中 紫 外 线 灯 辐 照 强度 不 小 于 70 W/cm2 为 合 格 。A.7.3.4 采 用 紫 外 线 消 毒 物 体 表 面 时 , 应 使 消 毒 物 品 表 面 充 分 暴 露 于 紫 外 线 下 , 并 应 达 到 足 够 的 照 射剂 量 。A.7.3.5 采 用 紫 外 线 消 毒 纸 张 、 织 物 等 粗 糙 表 面 时 , 要 适 当 延 长 照 射 时 间 , 两 面 均 应 受 到 照 射 。A.7.3.6 应 每 学 期 测 定 消 毒 紫 外 线 的 辐 射 照 度 , 不 符 合 要 求 时 , 应 及 时 更 换 。A.7.3.7 紫 外 线 灯 开 关 应 与 照 明 灯 开 关 保 持 一 定 距 离 并 做 明 显 标 识 , 安 装 在 托 幼 儿 不 能 触 及 处 。A.7.3.8 不 应 在 易 燃 、 易 爆 的 场 所 使 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