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1.040.65 B 40 DB4117 驻马店市地方标准 DB 4117/T 286 2020 畜禽及其产品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建设 与运行技术指南 2020 - 10 - 15 发布 2020 - 10 - 31 实施 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117/T 286 2020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1.1-2020给出的规则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驻马店市畜牧局提出。 本标准归口于驻马店市畜牧兽医标准化技术委 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驻马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畜牧兽医防疫检疫 中心、南阳市镇平县畜牧技术推广站、上蔡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西
2、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新蔡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正阳县慎水乡农业服务中心、沈丘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西平县农业综合行政 执法大队、许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周口市饲草饲料站、扶沟县畜牧工作站、遂平县动物卫生监 督所、汝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西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泌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睢县畜牧局、三门峡 市陕州区硖石畜牧兽医站、扶沟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安阳市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南召县动物 卫生监督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永彬、许丹娜、柳毅强、尼金荣、王国辉、郭秀玲、朱元森、刘文泉、崔洁、 张琛、王丽敏、庄艳玲、张洪涛、魏园园、张恒立、朱琳、曹阳、孙亚伟、袁运钊、邢亮亮、王红、杨 举权、
3、刘鹏辉、付晓森、李莉、裴榉。 DB4117/T 286 2020 1 畜禽及其产品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建设与运行技术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运输畜禽及其产品车辆洗消中心建设、消毒设施、设备配置、消毒、消毒要求、污水 污物处理、管理以及其他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运输畜禽及其产品车辆洗消中心的建设与运行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 15981 消
4、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与标准 3 洗消中心建设 3.1 选址 洗消中心选址应距猪场 3 km左右,距其它动物养殖场 /户大于 500 m。 3.2 功能单元 洗消中心功能单元应包括值班室、洗车房、干燥房、物品消毒通道、人员消毒通道、动力站、硬化 路面、废水处理区、衣物清洗消毒 干燥间、污区停车场及净区停车场等。洗消中心设置净区、污区,洗 消车辆必须单向流动。 4 消毒设施 4.1 入口消毒池 入口消毒池两侧应设置长度可覆盖全车的大棚式或立柱式消毒设施;消毒池长度应大于进入的最大 车辆轮胎周长的 1.5倍以上,宽度与入口等宽,消毒池底长度不低于 4m、深度不低于 0.3 m,池内消毒液 深度至少
5、能淹没到轮毂;消毒液 3 d 5 d应彻底更换一次(应避免日晒、雨淋和污泥浊水流入池内), 可根据车辆通过频次决定消毒液更换频率。 4.2 入口喷淋设施 在洗消中心出入口通道应设置喷淋冲洗装置,能对经过通道的车辆顶部进行冲洗。 4.3 烘干车间 DB4117/T 286 2020 2 车间要结合车辆尺寸建设;要做好保温及密封,保证高效烘干,两侧建耳房,便于通风流通循环, 不同车辆设定不同温度,建设材料等符合消防规定。 5 设备配置 烘干机及液压升降平台、移动高压水枪、高压清洗机、泡沫清洗机、火焰喷射枪、移动高压消毒车、 消毒防护用具(如防护服、护目镜、生物安全防护口罩、乳胶手套、长筒防护靴等)
6、、手动和机动喷雾 器、消毒液配制容器、消毒容器、污水收集及无害化处理设备等。 6 消毒 6.1 消毒准备 6.1.1 工作人员准备 操作工作人员上岗之前要做好岗前培训,掌握必要的仪器操作和个人防护等知识。同时消毒前要穿 戴 好防护衣、口罩、乳胶手套、靴子或鞋套等防护用具。 6.1.2 消毒剂准备 充分了解消毒剂的特性和适用范围,根据不同消毒对象选择合适的消毒药品。畜禽疫情期间的消毒 要选择对病毒或细菌敏感性强的消毒剂,以达到针对性消毒目的。 6.2 消毒流程 洗消操作流程:前期准备 驾驶室清理 初次清洗 泡沫浸润 二次清洗 沥水干燥 全车消毒 人员消毒 烘干 车辆停放在净区。 6.3 前期准备
7、 司机驾车驶入洗消区,司机沿规定路线前往洗澡间洗澡,更换衣服。 6.4 驾驶室清理 清除驾驶室的生活垃圾,取下脚垫等可拆卸物品,进行清洗、消毒,清理驾驶室内灰尘。用蘸取消 毒剂的毛巾擦拭驾驶室内部(含方向盘、座椅、操作台、玻璃窗等)。每次使用后的毛巾需要进行清洗 消毒并定期更换。 6.5 初次清洗 车厢按照从上到下、从前到后的顺序进行粪污、垫料等污物清洁。低压打湿车厢及外表面,浸润 10 15 min。底盘按照从前到后进行清洗。遵循从上到下(先对车辆的最上层进行清洗)、从前到后的清洗 原则,对车厢表面、车厢内每一层隔板上下表面及中间夹缝、轮胎、车厢底部等进行全面冲洗;不适用 于冲洗的设备需擦洗
8、干净。应刷洗车顶角、栏杆及温度感应器等死角。 6.6 泡沫浸润 对全车喷洒泡沫清洗剂,全覆盖泡沫浸润 15 min。 6.7 二次清洗 DB4117/T 286 2020 3 再次按照从内到外、从上到下、从前到后的顺序用高压清洗机冲洗。 6.8 沥水干燥 清洗完毕后,沥水干燥或风筒吹干,必要时采用暖风机保证干燥效果。确保无泥沙、无猪粪和无猪 毛。 6.9 全车消毒 对全车整体进行喷洒消毒。消毒过程中应禁止人员站在消毒液喷洒的范围内,注意人身安全。对车 厢每一层隔板(木板或铁板)上下表面进行全面喷洒消毒。对车辆底盘、轮胎表面进行全面喷洒消毒。 应确保车体内外均被消毒剂覆盖,停放 30 min以上
9、。 6.10 人员消毒 司乘人员及所有出入人员, 应经手部洗消、鞋底清理洗消、经脚踏消毒池和人员喷雾消毒通道彻底 消毒后方可进入净区。 6.11 烘干 司机洗澡、换衣及换鞋后按规定路线进入洗车房提取车辆,驾车驶入烘干房进行烘干。烘干房为密 闭式,车辆 65烘干 30 min。烘干后车辆停放在净区停车场。 6.12 洗车房及设备处理 车辆洗消后,彻底洗消洗车场地面;高压清洗机、泡沫清洗机、烘干机及液压升降平台、运输清洗 车辆残留物的工具等设备经消毒后方可再次使用;使用过的工作服、工作靴和清洁工具移出洗消房,在 衣物清洗干燥间清洗、消毒及干燥。 6.13 无害化处理车辆消毒 6.13.1 车辆驾驶
10、室及人员的清 洗消毒见 6.2 和 6.8。 6.13.2 消毒 装运病死畜禽及其粪污的车辆应对车辆外表面首先用消毒液进行喷雾消毒。对车辆底盘、 轮胎表面、车辆表面进行全面、无死角喷洒消毒,确保车体内外均被消毒剂覆盖,停放 30 min 以上。 6.13.3 清洗 用高压清洗机,遵循从上到下(先对车辆的最上层进行清洗)、从前到后的清洗原则, 对车厢表面、车厢内每一层隔板上下表面及中间夹缝、轮胎、车厢底部等,进行全面冲洗。 6.13.4 消毒 最后再次进行消毒液喷雾消毒见 6.11.2。 6.13.5 清洗及烘干 车辆的再次清洗和烘干见 6.11.3 和 6.9。 7 消毒要求 7.1 消毒后,
11、清点整理消毒器械 及其他用具,并对消毒器械进行表面擦拭消毒,处理消毒剂残留物。 防护服按要求脱下,污面卷向里,进行统一消毒无害化处理。 7.2 每次消毒和清洗后应当记录清洗的车辆号牌、时间和消毒剂的名称以及浓度等。 7.3 消毒后,车体、器物等表面要达到 GB 15981 中要求的标准。 8 污水污物处理 DB4117/T 286 2020 4 8.1 污水处理 污水收集后,经无害化处理再进行排放。 8.2 粪污处理 对于消毒过程中的粪便、垫草和垃圾等污物可以用 4%氢氧化钠处理,然后采用深埋、焚烧、堆积发 酵等无害化方式处理。 8.3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按照 GB 1
12、6548执行。 9 管理 9.1 建立 精细化管理模式,通过明确责任、抓住重点、细化制度、强化检查等方式,建立部门间沟通 协调、专人巡查登记等工作机制。 9.2 制定洗消程序和效果验收标准,以达到科学管理、规范洗消的目的。 9.3 在洗消中心各区域安装实时监控系统,值班室呈现监控画面,同时链接手机客户端,实现对洗消 过程全流程监督。 9.4 对洗消全过程进行录像备案,做到全程可视化、可追溯,这既能保证车辆洗消程序符合标准,又 为车辆洗消检疫提供证明。 10 其他要求 10.1 应在 指定 的地点实施消毒,设立消毒指示牌等引导标识,消毒过程中禁止无关人员靠近,以防发 生意外事故和疫病传播。 10.2 不应造 成车辆机构或设备的损害及周边环境的危害。 10.3 消毒方式、药剂的选择应当与消毒场所的环境条件及消毒对象相适应,以保证消毒效果。 10.4 消毒记录应保存 12 个月。 DB4117/T 286 2020 5 参 考 文 献 1河南省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生猪及其产品运输车辆清洗消毒 技术规范的通知豫防指 2018 23号 2关于转发河南省畜禽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建设指南的通知驻防指办 2019 12 号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