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BICS 03.080.30 A 12 国家标准国不日11: ./、民华人中GB 5296.1一2012代替GB5296.1-1997 :总则部分第消费品使用说明Instructions for use of products of consumer interest一Part 1 : General principles (ISO/IEC Guide 37: 1995 , Instructions for use of products of consumer interest, MOD) 2013-05-01实施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痊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布一发-q
2、d nJ-2一俨伪/1-7ho防却一牛棚F GB 5296.1-2012 目次前言. . . . . III 引言.V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总则5 标准中有关使用说明的条款6 位置和方式.3 7 在销售点提供信息.38 编制要求.4 9 安全警示.10 用语和标志的标准化.11 视听信号.12 使用说明的耐久性.13 内容编排.8 14 编写质量评价8附录A(资料性附录)消费品使用说明的评价附录B(资料性附录)本部分与ISO/IEC指南37:1995的章条编号对照 15 附录C(资料性附录)本部分与ISO/IEC指南37:1995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17 参考文献.
3、I GB 5296. 1-2012 目IJi=i 本部分中第6.2条、第8.2.1.7条、第8.2.4条、第8.6.2条、第13章和14章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GB 5296(消费品使用说明目前已出版如下7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一一第2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一一第3部分z化妆品通用标签;一一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一一第5部分:玩具使用说明;一一第6部分:家具;第7部分:体育器材。本部分为GB5296的第1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B5296. 1-1997,本部分与GB5296. 1-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一根据我国强制性
4、标准编写规定要求进行了编排和表述,增加了引言;一一根据GB/T20000. 2-2009要求,给出了采用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示;一一删除了ISO/IEC前言和引言;增加了术语消费品(见3.2); 一一对术语使用说明的定义进行了修改见3.3,1997年版的3.2); 修改了产品名称的标示规定(见4.2a); 一一增加了标明限期使用日期的补充规定见4.9); 一一一增加了标明生产者名称、地址和所执行的产品标准编号(见4.10); 一一增加了产品或产品销售包装面积过小时使用说明的要求(见4.12); 一一增加了使用说明中文字高度的规定(见8.2. 1. 1和8.2.1.2); 一一修正了ISO/I
5、EC指南37的文字高度的对应点值(见8.2.1.3和8.2.1. 4) ; 一一健康改为适用性(见8.2.3);一一一增加了使用颜色的补充规定(见8.3.3); 修改了示例(见8.5.3,1997年版的8.5.3); 一一明确了提供中文使用说明,并增加了有关语音的规定(见8.6.1); 一一修改了多语种说明的要求,并增加了中文使用说明的位置规定(见8.6.2); 一一增加了使用规范汉字的要求(见8.6.3); 一一对不同语种引用图示的规定进行了修改、补充(见8.6.4,1997年版的8.6.4); 一一增加了对内容编排的规定(见第13章); 对多项条款中的一些词语进行了修改,以便更准确、完善。
6、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了ISO/IEC指南37(消费品使用说明),以ISO/IEC指南37:1995为主要技术内容,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对其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本部分对ISO/IEC指南37:1995(消费品使用说明的一些条文顺序进行了调整。附录B给出了本部分与其章条编号的对照表。本部分与ISO/IEC指南37:1995相比存在技术差异,这些差异涉及的条款已通过在其外侧页边空皿GB 5296. 1-2012 白位置的垂直单线(I )进行了标示,并在附录C中给出了技术差异及修改原因。本部分由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SAC/TC264)并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
7、消费者协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冯卫、王征、丁东江、陆锡林、任静、张晓丽、焦阳。本部分所取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一一-GB5296.11985、GB5296. 1-19970 / / / / : / / 、 N GB 5296. 1-2012 引使用说明是向消费者如实传递正确、安全地使用产品等信息的方法,对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和人体健康,避免环境污染,以及防止欺骗和误导,保护消费者利益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GB 5296的本部分对制定消费品使用说明国家标准的其他部分,对促进我国产品使用说明编制规范化,有着重要
8、的指导和推动作用。作为GB5296的总则,本部分不可能提供覆盖每类消费品使用说明的详细要求。因此,本部分规定的原则,是为所有利益相关方提供如何设计和编制各类使用说明的通用要求。V 飞/ / /; / -_ GB 5296. 1-2012 消费品使用说明第1部分:总则1 范围1.1GB 5296的本部分规定了消费品使用说明(以下简称使用说明)的编制原则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z一一消费品设计者、生产者、技术文件起草者或此类说明的其他编制者;一一制定消费品标准的技术委员会或组织。1. 2 本部分的原则和方法与特定的产品标准中涉及使用说明的具体要求同时使用。1.3 本部分包括消费品使用说明的评价方法(参
9、见附录A),作为检查使用说明内容完整性和评价使用说明编写质量的参照方法及依据。附录A主要供从事评定工作的研究者、专家和消费品评测机构使用。它也有助于本章1.1中提到的本部分的使用对象和管理者。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893. 1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GB/T2893. 1-2004, ISO 3864-1: 2002 , MOD) GB/T 2893.2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
10、2部分z产品安全标签的设计原则(GB/T 2893. 2-2008, ISO 3864-2: 2004 , MOD)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 5465.2 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第2部分:图形符号(GB/T5465. 2-2008 , IEC 60417 DB: 2007 ,IDT) GB/T 7291 图形符号基于消费者需求的技术指南(GB/T7291-2008 , ISO/IEC Guide 74: 2004 ,MOD) GB/T 10001. 1 公共信息标志图形符号第1部分z通用符号(GB/T10001. 1-2006, ISO 7001: 1990 ,NEQ) GB
11、/T 16273. 1设备用图形符号第1部分z通用符号(GB/T16273.1-2008 , ISO 7000:2004 , NEQ) GB/T 16273.4 设备用图形符号第4部分:带有箭头的符号GB/T 16900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总则GB/T 20002. 1 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第1部分z儿童安全(GB/T20002. 1-2008, ISO/IEC Guide 50: 2002 , IDT) ISO 11683包装触摸危险标志要求(Packaging-Tactile warnings of danger-Requirements)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1 GB
12、 5296. 1-2012 3.1 3.2 3.3 消费者consumer 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社会成员。消费晶products of consumer interest 为满足社会成员生活需要而销售的产品。使用说明instruction for use 向使用者传达如何正确、安全使用产品以及与之相关的产品功能、基本性能、特性的信息。它通常以使用说明书、标签、铭牌等形式表达。它可以用文件、词语、标志、符号、图表、图示以及听觉或视觉信息,采取单独或组合的方法表示。它们可以用于产品上包括:设备操作器(键、钮)上的说明、设备操作中的电子显示说明、包装上,也可作为随同文件或资料(
13、如,活页资料、手册、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等)交付。注:使用说明书通常是比较全面传达产品信息的一种使用说明表现形式,因此,本部分将对使用说明书提出比较详细的要求。4 总则4. 1 使用说明是交付产品的必备部分。4.2 使用说明应确保:a) 产品名称能清楚地识别产品,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b) 产品牌号、型号或标记能正确地标识产品,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c) 能标明使用者类型及其能力;d) 根据需要,界定产品的预期用途ze) 提供正确、安全使用产品或有关服务需要的一切信息。4.3 使用说明应根据需要分别或同时包括下列有关信息:a) 功能和操作pb) 运输、装配、安装和存放Fc) 清洗、保养、故障判断、
14、修理;d) 对于产品和废物的销毁(或处理),可能对安全和环境的影响。4.4 使用说明应向消费者提供下列与使用有关的重要信息:环境(如,洗衣机所用洗涤剂的适当用量,废物的处理或销毁,再利用); 一一能源和其他资源的保护。4.5 使用说明应能帮助消费者正确使用产品,对可合理预见的产品误使用进行说明,并给予充分警示,有效地帮助消费者避免可能导致危险的误使用。4.6 使用说明不能用来弥补产品设计上的缺陆。4. 7 使用说明应注明使用产品时所需的特殊防护措施,以保护使用者和在场者(如,儿童需由成年人监护,或使用者需穿戴特殊服装等)。对于特殊群体(如,儿童、老人和残障人)的危险应关注。4.8 如果一些说明
15、仅针对特殊使用群体(如,从事安装、修理和保养某类产品的专业人员),这些说明应单独编制和交付,并适当标明。在不影响使用情况下,这些说明不需随产品提供。4.9 有安全期限要求或具有有效期限的产品,应提供产品的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保质期(有效日期h交付消费者的产品包装表面,应同时在显著位置清楚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保质期(有效日期)。4. 10 使用说明应标明生产者名称、地址和所执行的产品标准编号。4. 11 使用说明书及类似资料应标明出版日期或版本。GB 5296. 1-2012 4. 12 产品或产品销售包装的最大表面面积小于10cm2时,除标明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以及限期使用产品的生产日
16、期、安全使用期和保质期(或有效日期)外,其他内容可在产品的其他使用说明上标明。4. 13 同一产品的技术内容描述,在生产者、制造者印发的使用说明和其他各类资料(如,广告或包装)中应保持一致。5 标准中有关使用说明的条款5. 1 涉及消费者利益的产品标准应明确规定使用说明包括的内容(如,以最简要的列项形式表述)。使用说明应成为消费品标准的独立一章,该章标题为使用说明(如,包括安装和维护)。5.2 对安全使用、操作、装配、拆卸、清洗或维修,以及对其销毁(处理)或对其废料处理,有专门程序要求的产品,在其产品标准中应明确规定。5.3 当在产品或包装上提供使用说明时,应在产品标准有关标志、标签等章条中详
17、细说明。6 位置和方式6. 1 使用说明的位置、提供的方式、形式及包含的内容取决于下列一种或多种因素:危险性;一一环境或类似要求;一一产品设计;一一一消费者特定情况下对相关信息的需要。这些因素决定了使用说明可全部或部分地以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提供:一一在产品上;一一在包装上;随同产品提供的文件或资料中。注:在产品上提供使用说明,对方便使用者有明显的优势,但是有些产品由于尺寸小或形状原因不适宜,或在使用中视线会被部分地遮挡,所以将一些或全部说明设置于包装上或作为随同资料提供也许是最好的或唯一的解决方法。6.2 使用说明复杂时,若采用简短说明或提示卡、标贴或标签的形式,在产品上提供一些重要的信息,对
18、使用者很有帮助,应尽可能采用这些方法。6.3 当安全取决于消费者对产品正确安装、使用、维护、销毁或处理的重视程度,且正确方法又不易引起重视时,产品安全标准至少应规定一个警示标志,以提醒消费者对使用说明有关部分的注意。7 在销售点提供信息当使用说明是消费者从众多产品中作出合理购买选择的必需要素时,应在销售点提供使用说明或其有关部分。注:在销售点为消费者提供做出合理购买决定所需的全部信息,是产品信息体系(参见GB/T21737-2008)推荐的方法。这些信息包括本部分中提到的一些情况,如,需要防护服和警告父母限制儿童使用(见9.5)。3 GB 5296. 1-2012 8 编制要求8. 1 总则8
19、. 1. 1 使用说明应清楚地指明产品,说明该产品的型号、样式或种类,不应因一种型号与其改进型之间或两种不同的型号之间(不论这种不同有多小),或同一型号下不同规格之间的混淆而导致消费者手中的使用说明与实际使用的产品不符(见4.11)。|812应提供给消费者单一型号产品的使用说明,但两个或多种型号产叫用说明完全相同时,允许提供包含系列型号产品信息的说明,此时应标明消费者所用型号。8. 1.3 有关可选择的组件或附件的说明应与总的说明和其他组件或附件的说明清楚地分开(如,通过分条文、分标题等),以免消费者将元关内容混淆在一起。8.2 易读8.2. 1 产品上使用说明的字体和尺寸,以及印刷资料和计算
20、机处理的信息的字体和尺寸,应清楚和足够大,以保证易读。8.2. 1. 1 在满足8.2.2、8.3.1、8.3.3要求条件下,产品上或产品包装上的中文使用说明文字高度不得低于1.8 mm ( 5.25点,7号字)。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应采用较大字。8.2. 1.2 中文使用说明书正文文字高度不得低于3.2mm(9点,小5号宇)。8.2. 1. 3 在满足8.2.2、8.3.1、8.3.3要求条件下,产品上或产品包装上的英文字母(铅字面)x的高度(较矮字母的高度)不得低于1.5 mm(4. 27点)。注1:在排版点体系中Pica制对应的尺寸大约是4.27点(Pica:1点埠。.351rnrn)。注
21、2:拉丁字母以外的其他字母,选择的字体和尺寸,应同样清楚易读。8.2. 1. 4 英文使用说明书(如,活页文件、资料、手册)的正文,应使用3.2mm至5.6mm(9点至16点)高度的字符。8.2.1.5 使用说明书(活页文件、资料、手册)、产品上的使用说明和消费者需经常查阅的其他简短信息的标题,应根据阅读的距离,使用3.7mm以上(10.5点,5号字)字体。8.2.1.6 产品上使用说明的位置以及它们所在表面与使用者垂直角度,应让使用者在使用产品时,易于从所处位置阅读。8.2. 1. 7 相关标准可包括有关促进使用说明易读的更多的参数规定,特别是有关字体尺寸与阅读距离参数关系的规定。8.2.2
22、 亮度对比从底面反射回的光线的百分比与从印刷体反射回的光线的百分比之间的差异一一应尽可能大。注1:这种对比通常应在70%以上,质量好的黑印刷体在白纸上的亮度对比大约为80%。注2:要避免因在有些薄纸两面印刷字体产生透印而使亮度对比被减弱,从而削弱易读性。根据上面的参数,在产品标准中,应指明最小字体的尺寸和它在亮度对比上的最低要求。8.2.3 使用说明中有关安全的内容,应采用不同的字体或不同尺寸(字号)的文字或其他方法,使内容醒目。若不能确定是安全性还是适用性说明时,应优先作为安全性说明。8.2.4 将使用说明的文字、数字或符号用凹陷或突出的方法制在金属、玻璃或塑料产品上,具有促进使用说明耐久、
23、减少零散资料等优点,但应与易读的优质印刷品相比较,首选更清晰者(见12.1)。8.3颜色8.3. 1 使用颜色应清楚、醒目和易于快速识别,特别是涉及控制器、重要元器件时。8.3.2 如果使用颜色,应具备功能性、系统性和一致性(见GB/T2893.1、GB/T2893.2、GB2894)。4 GB 5296. 1-2012 ;工应号:;223;222二?于用颜色表达特定含义的说明,不能仅使用辨认颜色的办|8.4 表述原则8.4. 1 为达到最佳效果,使用说明应根据先读懂才会用的原理,按产品使用的顺序和每步程序要求进行合理表述。注:在需要做出快速反应时(如,当需要使用灭火器时),使用说明应保证消费
24、者只需最简捷的思维过程,就能读懂、会用。8.4.2 当安全正确使用产品应遵循复杂的操作程序时,使用说明应能帮助和促进消费者顺利学习和理解程序。实现这一目的非常有效的方法包括提供图示说明、图表和操作程序图(见8.7、8.9和8.10)。8.4.3 具有几种不同和独立功能的产品的使用说明,应先介绍产品的基本的和通常的功能,然后再介绍其他方面的功能。8.4.4 产品的使用说明应预测消费者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并为消费者提供解答。(如提出类似问题哪里?谁?什么?什么时候?怎么样?为什么?,并给予回答。)8.5 技术术语的表述和使用8.5. 1 使用说明应尽可能简短,并使消费者易于理解,不可避免的技术术语应
25、有定义或解释,使用说明中前后应使用一致的术语、符号和单位表示相同的信息,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I8.5.2 文件和资料的正文,应遵循8.4中的表述原则。言简意贱的标题和注可以帮助使用者找到需要的内容(见8.11)。8.5.3 一句话通常应只包含一个内容要求,或很少几个紧密相关的内容要求。为了清楚起见:一一应使用动词主动态,不用被动态;一一要求应果断有力,而不模糊软弱;应使用行为动词,不用抽象名词;一一表述应直截了当,而不委婉。示例如表1: 表1技术术语的表述和使用示例语言表述原则应这样表达使用主动态关闭电源果断有力不许动手环使用行为动词避免事故直截了当拉回操作杆8.6 语言不应这样表达确定电源被
26、中断孚环不应该被动事故的避免使用者从机器拉回操作杆8.6.1 我国境内销售的消费品应提供中文使用说明,语音使用说明应采用普通话(包括使用过程中的提示信息)。注:出口的消费品应提供销售所在地的官方法定文字编写的使用说明。8.6.2 我国境内销售的消费品,当需要提供一种以上语种的使用说明时,中文说明应置于外文前,中文标题应醒目、突出,各语种说明应明显分开。8.6.3 中文使用说明应采用规范汉字。注z销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的消费品,如需方要求,使用说明可使用繁体字。5 GB 5296. 1-2012 |864 当其他语种的使用说明翻译为内容相同的叫用说明时,应对所有内容包括注释进行翻译,对于
27、没有图注的图示,可翻译出图示标题,并对原图示加以引用。8.6.5 当使用说明由一种语言翻译成其他语言时,应由有权威的语言专家和技术专家完成翻译的全过程,包括审核。8. 7 圄示8. 11. 3 对于复杂的设备,应分别提供操作控制器和指示器如,表盘、计量器或指示灯的目次。8. 11. 4 目次中的标题应与正文中使用的标题相同。8. 12 故障的判断、检查和修理如果消费者能对产品的一些故障进行判断和修理,而不会对自己或别人或产品造成危害,那么使用|说明的活页资料、手册应提供一个具有适当图示、解说的故障检修表及相关维修参数,指出产品可能出现的故障,并明确指出使用者可尝试自己修理,还是需请专业人员修理
28、。9 安全曹示I 9. 1 对于使用中可能会危害消费者安全的产品,应有安全警示。根据8.2. 18. 2. 4和8.3中的规定,安全警示应使用较大的或不同的印刷字体,用特别的符号或颜色来强调。6 9.2 为达到最佳效果,安全警示的格式和编写应考虑以下几点:一一-内容和图示要简明扼要;一一安全曹示的位置、内容和形式要醒目;一一确保正常使用产品时,能从使用位置看到危险曹示;一一解释危害的性质(如果需要,解释危害的原因); 一一一对于如何去做给予清楚的指导;一一对于如何避免给予清楚的指导;11. 4 如果需要,产品标准应专门规定产品要包括哪些视觉或听觉信号。12 使用说明的耐久性12. 1 在产品的
29、寿命周期内,产品上的使用说明应始终存在并能够清楚地阅读。GB 5296.1一201212.2 包装上或产品随同资料中的使用说明(如,活页资料、手册等)应以耐久性的材料制成;在产品的寿命周期内和使用环境中,它们应经得起消费者频繁翻阅。12.3 除了那些仅用于最初的装配或安装的说明,应在使用说明上标出保留备用,并且在产品的寿命GB 5296. 1-2012 周期内,根据要求,生产者应提供使用说明的替代复制件。12.4 因包装不易永久保存,而且在打开时常被损坏,所以不宜在包装上印制永久性说明。如在包装上印制永久性说明,应明确指出保留备用。如只需保存包装上的说明部分,该部分应易于从包装上拆下。13 内
30、容编排使用说明内容的编排,应根据具体消费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参照表A.l所列内容加以选择增减并合理排序。14 编写质量评价参照附录A的相关内容及表A.2的要求进行。8 GB 5296.1-2012 附录A(资料性附录)消费品使用说明的评价A.1 介绍本附录的编写是为了更好地应用本部分的文本,以使其内容更好地贯彻实施。A.2 总则被评价的使用说明包括产品上的使用说明、产品包装上的使用说明和产品随同文件或资料中的使用说明(如,活页资料、手册、录音、录像带、光盘)(见3.3)。根据4.1,使用说明应是产品必不可少的一部分。A.3 方法根据产品的复杂性和有关内容对确保安全、正确使用的重要性,评价时采取
31、以下的形式:一一文案研究;一一产品使用者小组评测。A.4 立案研究A. 4.1 文案研究评价由适合的、有资格的专家承担,这些专家应与该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和产品使用说明的编写元任何关系。A.4.2 文案研究有时需要由独立的第三方检查加以补充;如,销售方面需提供的信息(见第7章),其真实情况应由研究者或独立的评价者调查,而不是依赖生产者的声明。A.4.3 使用说明应包括的基本内容,根据表A.l符合度表进行定量检查。A.4.4 编写质量需根据表A.2评价表进行检查。A.4.5 两个检测表(表A.l、表A.2)都是基本要求,需要根据有关产品的具体标准加以补充或与其保持一致。在没有这样的标准时,应根
32、据可比产品的标准或具有相应功能的标准,以及其他适当方法加以规定。A.5 小组评测A. 5.1 产品使用者测评小组是检查使用说明对产品消费者适用性的方法,该方法让参加评测的消费者回答他在使用产品时可能遇到的所有问题(包括安全和环境方面的问题)。该方法可证实产品使用说明符合设计、工效和产品功能的程度。A.5.2 测评小组的成员代表应在产品的消费者和潜在消费者中具有代表性,选择时应考虑如下因素:a) 年龄pb) 性别;c) 健康状况;9 GB 5296.1-2012 d) 身体能力(残障); e) 左手习惯或右手习惯;f) 受教育程度、识字状况、专门技能;g) 以前是否了解类似产品。在多数情况下,测
33、评小组由5人组成,就可以获得可靠的结果。但如果考虑到所有因素包括上述从a)g)J,小组的人数还需要增加。A.5.3 取得结果的通常方法是要求测评小组的每一位成员根据表人1和表A.2中的要求填写问卷。评测的录像和录音记录可以帮助确定使用说明实用性的真实程度。A.5.4 每项考查应由一位有资格的专家监督(见A.4.1),这个专家应根据他的观察,特别是根据对每个小组成员遇到的所有问题的分析而独立做出报告。A.6 评价A.6.1 元论是专家评价或小组评价,或两种方式都有,对某些特定要求可标明重要(1)或很重要,( 11 )。A.6.2 在许多情况下,被评价的个别项目由于产品或系列产品的要求不同,其重要
34、性也不同。这些项目可仅为特殊目的而设置。A.6.3 为了有一个完整的测评小组的评价,每个成员应根据他的个人经验分别用六种判定(见表A.2上方)给出一个最终评价。A.4中描述的小组评测的最后评价结果,应由监督专家负责。他应该考虑成员的人数,考虑评测安全和正确使用产品的难度和对问卷的反映,还可包括困难的加重和严重程度(如,人身伤害风险或对产品损坏的抱怨)。为了评价这些结果,他可以规定定量标准或统计标准。对测评小组的评价应包括一份由监督专家撰写的陈述报告。表A.1 符合度表本表用于检测使用说明是否包含了应有内容。表中采用下列特定符号,判定使用说明是否满足符合、包括检查项目的状况。a) 满足(符合、包
35、括)(+) b) 未满足(禾符合、未包括)(一)c) 不适用(0) 重要性检查项符合度评注(见A.6. 1) 目(十,一,0)识别1. 1 牌号和种类名称(1) 1. 2 样式、型式、种类、子类的编号1. 3 保质日期或有效日期1. 4 查核最新出版日期(如,产品改进后的手册出版日期)1. 5 生产者和供应者、销售者或其他信息1. 6 生产者和服务机构的地址等1. 7 证明书1. 8 特定产品标准要求1. 9 可选择的组件和附件2 产品规范(1) 2.1 功能和适用范围10 重要性(见A.6. 1) 11) 11) (1) (1) (1) 11) (1) 表A.1(续)检查项目2.2 安全和正
36、确使用2.3 产品设计和说明合理完善(使用说明不能用来弥补设计缺陷)2.4 尺寸-质量-容量2.5 性能数据和测量方法2. 6 动力、燃油、水和其他消耗品(如,洗涤剂、润滑油)的供应资料2. 7 能量消耗及使用的测量方法2.8 产生的噪声、气体、废水等,使用的测量方法2.9 安全处理2.10 个人防护信息(如,服装2.11 特殊群体危险信息3 产品使用前的准备3.1 安装前的安全预防措施3.2 拆包3.3 安全处理包装3.4 安装和装配(如,特殊工具,保养和修理空间)3.5 在正常使用期间的储藏和保护3.6 预防运输中损坏进行再包装3.7 由有资格人员进行操作的有关信息。将此信息与一般消费者所
37、用说明分开。给有资格人员详细的说明书)3.8 使用说明的位置4 操作说明4.1 基本作用 1) I 能正确使用产品 11) 1一一能保证使用安全 1 ) I一一对可预见的误使用进行说明 1 ) I一一与有关产品标准中的基本要求一致4.2 辅助作用(同上4.1)4.3 可选择的组件和附件 1) I 4.4 个人防护4.5 快速简明介绍一一通过提示卡、标贴或标签一一通过对手册重点的提示等4.6 废品处理5 视觉和听觉信号6 维修、保养和清洗(1) I 6.1 安全防护措施(如,个人防护、特殊工具)6.2 由消费者进行的维修和清洗6. 3 由有资格人员进行的维修和清洗6.4 排除故障(包括方法的图示
38、、图表及维修参数7 安全和健康7.1 安全警示(告诫) 1 j) I 一正确的位置: 产品上3 在包装上zGB 5296. 1-2012 评注符合度(十,-,0)11 GB 5296. 1-2012 表A.1 (续)重要性检查项(见A.6. 1) 目 在随同文件或资料中。一-在销售点的摆放位置是否适当、显著一一正确使用术语(1) 一一使用标准化的用语和文字(1) 一一警示的持久性(1) 一一与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一致(11 ) 7.2 安全信号(11 ) 7.3 潜在危险性的信息(1) 7.4 产品在寿命周期结束后的安全处理7.5 使用产品对环境的影响8 信息的一致性无论是在产品上、包装上或随同
39、资料中,使用说明各部分的术语和信息要保持一致表A.2评价表本表用于检测使用说明的编写质量。表中采用下列分值,对使用说明检查项目进行评价。a) 很好(非常出色)3 b)好20 一般,可接受1 d)差一1e)很差一20 不适用(不需要)0 重要性见A.6.1)检查项目容易识读1. 1 产品上的信息一一字体尺寸a取决于阅读距离b一一亮度对比c一一-制作在产品上的说明1. 2 手册、活页资料一一字体尺寸一一-亮度对比一一不同的字体和字体尺寸等的使用一一颜色的使用2 信号提供给使用者的信息的数量和清晰度3 正文和术语3.1 正文和词汇的使用一一简明(易懂)还是复杂一一短小还是冗长一一一句话一个要求还是一
40、句话中给出太多的内容一一主动态还是被动态12 符合度评注(+,一,0)评价(3 , 2, 1, 评注一1,一2,0)重要性(见A.6.1)(1) ( 1 ) 表A.2(续)检查项目3.2 使用的术语一一很好解释还是含糊(费解)一一一致还是不一致一一提供的位置适当一一清楚9 使用颜色一一功能性-一一清楚一一一致性10 目次(索引表-一一相应长度篇幅和复杂的正文-一一清楚、一致性和实用一一有用的关键字(词表一一编有页码11 解除故障的建议明确,实用,对安全给予应有的关注GB 5296.1-2012 评价(3 ,2 , 1 , I 评注-1,一2,0)13 GB 5296. 1-2012 表A.2(
41、续)重要性评价(见A.6.1)检查项目(3 , 2 , 1, 评注-1,一2,0)12 耐久性妥当规定在预期(正常)使用期间不会丢失和损坏注:在A.4. 2中描述的评价检查也可通过计算分值及忽略0作总结。当分值为正值时,使用说明便满足了测试。a中英文使用说明的正文字体高度低于3.2mm;或产品上、包装上的中文使用说明字体高度低于1.8 mm,英文字体高度低于1.5mm时,为(-1)或(-2)。b产品上的说明:如果在不同位置有几个说明,应分别进行评估。c亮度对比小于70%为(一1)或(-2)。14 GB 5296. 1-2012 附录B(资料性附录)本部分与ISO/IEC指南37:1995的章条
42、编号对照表B.1给出了本部分的章条编号(表中简称本部分编号)和ISOjIEC指南37:1995对应的章条编号(表中简称国际指南编号)。表B.1本部分与ISO/IEC指南37:1995的章条编号对照本部分编号国际指南缉查三产f本部分编号国际指高缉毒本部分编号国际指南编号1 才乡/r二二-.3 丁飞J二已8.5.3 7.5.3 1. 1 1) 7 s飞、67.6 1. 2 / /仲8 7 、内7.6.1 1. 3 / / 1. 3 8. 1 7.1 字6立、7.6.2 2 / 扩2 8. 1. 1 7. 1. 1 叫3礼7.6.3 飞/ /; 一8. 1. 2 7. 1. 2 7.6.4 / 3.
43、 r 一/8. 7、l.3 8.6.5、7.6.5 32 厂也2 7.2 /8.7 7.7 / / 8.7.1 3. 3 引言。.1 8.2.1 7.2.1 7.7.1 4 3 8二2.1.l 一/ 8. 7. 2 7.7.2、7.7.3/ / 4.1 3.1 .2.,2 / / 8.7.3/ ( 7.7.4 4.、8. 2. 1. 3 7. 2. 1. 1 /8.叫V/V 7.7.5 4.3 1、/ /叫卢JJ3. 5 8.2. L 4 7.2. L 2 7.7.6 4.4、飞、3.68. 2. 1. 5 7.2. 1. 3 天严7.7.7 4.5 飞l队3.48.2. 1. 6 7.2.
44、1. 4 7.8 4.6 、3:、8.2. 1. 7 2.1.乒41.1 7.8.1 4.7 、= 8.2.2 /宅/ V 8.8.2 7.8.2 4.8 M飞二三8.2.3 7_-._2乡二/8.9 7.9 飞4.9 3.9 8.2.4 7.2.4 8.9.1 7.9.1 4. 10 8.3 7.3 8.9.2 7.9.2 4.11 3.10 8.3.1 7.3.1 8.10 7.10 4.12 8.3.2 7.3.2 8.11 7.11 4.13 3.11 8.3.3 7.3.3 8.11.1 7.11. 1 4. 14 8.4 7.4 8. 11. 2 7.11. 2 5 4 8.4.1
45、 7.4.1 8.11.3 7.11. 3 5.1 4. 1 8.4.2 7.4.2 8. 11. 4 7.11. 4 5.2 4.2 8.4.3 7.4.3 8. 12 7.12 5.3 4.3 8.4.4 7.4.4 9 8 15 GB 5296. 1-2012 表B.1(续)本部分编号国际指南编号本部分编号国际指南编号本部分编号国际指南编号6 5 8.5 7.5 9.1 8.1 6.1 5.1 8.5.1 7.5.1 9.2 8.2 6.2 5.2 8.5.2 7.5.2 9.3 8.3 9.4 8.4 11. 4 10.4 14 9.5 8.5 12 11 附录A附录A10 9 12.
46、1 11. 1 附录B11 10 12.2 11. 2 附录C11. 1 10.1 12.3 11. 3 参考文献11. 2 10.2 12.4 11. 4 11. 3 10.3 13 16 GB 5296.1-2012 附录C(资料性附录)本部分与ISO/IEC指南37:1995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表C.1给出了本部分与ISO/IEC指南37:1995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表C.1本部分与ISO/IEC指南37:1995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本部分章条编号技术性差异原因引言删除了ISO/IEC指南37:1995的引言其引言的内容在本部分的术语和定义及范围中已经包含,因此不再重复将引用标准中已有
47、相应国家标准的采用国家标便于标准应用2 准名称和编号3.2 增加了消费品的定义便于标准使用修改部分词句,增加了使用说明是向使用者传达以便定义更准确、完善产品功能、基本性能、特性信息的内容,范围包括3.3 了电子显示说明。增加了注便于使用者理解、应用a)增加了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促进产品名称测规范性;4.2 b)增加了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提示使用者关注此方面的其他国家l有关法规4. 3 增加了存放有利于消费者使用产品4.5、4.6 对原3.2、3.4两条款中相近的要求合并在一起便于使用者理解、应用增加规定交付消费者的产品包装表面应同时在有些使用说明的生产日期印在产品4.9 显著位置清楚印有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保质包装的表面而保质期或有效期印在里期(有效日期)面的产品上或包装盒里面,有的日期印制十分模糊,使消费者无法看到或辨别增加了应标明生产者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