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口钢丝1994-06-01发布中空工HB 6967-94 . 兰巴1994-12-01实施公司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工业标准无扩口HB 6967-94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丁无扩口钢丝编丝橡胶软管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无扩口钢丝编织橡胶软管。2 IJ目标准GJB 750 HB 4-141 HB 6133 HB 6961 HB 6962 HB 6963 HB 6964 日B6965 HB 6966 Q/SX6-25 3 技术要求航空用钢丝编织胶管软管包缝人造革液压软管、导管、接头组件的脉冲试验装有无扩口内外锥管嘴的I组钢丝编织软管装有无扩口外锥
2、管嘴的l组钢丝编织软管装有无扩口内锥管嘴的1组钢丝编织软管装有无扩口内外锥管嘴的2组钢丝编织软管装有无扩口外锥管嘴的2组钢丝编织软管装有无扩口内锥管嘴的2组钢丝编织软管液压金属编织胶管3. 1 无扩口钢丝编织橡胶软管的结构形式应符合HB6961 HB 6966。3. 2 元扩口钢丝编织橡胶软管的工作条件见表1。表l、工作温度胶管型别工作介质C Y 液压泊、仪表油、空气、酒精甘油混合液一50+100R 煤油、汽油-50个100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1994-06-01发布1994-12-01实施HB 6967-94 3. 3 无扩口钢丝编织橡胶软管的性能应符合表2和第5章的规定。表2胶管工作压力最小
3、爆破最小弯曲试件长度胶管组别型别公称内径压力半径MPa mm mm MPa 自1m4 15 60 25 250 Y 6 15 60 25 300 1组6 12. 5 50 25 300 R 8 10 40 50 350 10 10 40 60 400 6 21 84 80 400 8 21. 1 84 100 500 2组Y 10 15 60 150 600 12 12. 5 50 150 600 3. 4 钢丝编织胶管技术条件按GJB750,而20Y6-210胶管按沈阳橡胶制品研究所标准QISX6-25o 3. 5 零件表面不应有裂纹、如l伤、压伤、气孔和毛刺。3.6 如需要,软管包缝人造革
4、按HB4-14L3. 7 当条件不具备时,允许用普通螺纹代替MJ螺纹,在标记后加注M,如HB6961Y6 300Mo 4 试验方法4. 1 产品检验对每根软管及其零件应仔细地进行外观检查,以确定其尺寸、材料、涂层、标记、制造质量是否符合标准。4.2 耐压试验将每根软管充满工作介质,用两倍的工作压力(见表2)进行耐压试验。保压时间不少于30s,也不越过5minc不允许有渗漏、后退、鼓包等现象。试验后的软管应清洗、吹干。4.3 连接试验用端头为球形的量规检查每根软管的内径,球形规的直径和质量见表3。检查时,球形规应放在软管的端头内,不要润滑,球形规应在自重作用下顺利地通过软管。2 HB 6967-
5、94 表3口1m软管内径球形规d, 直径D+1.oz 质量g 4 2. 1 7580 6 3. 6 1051l0 8 5. 6 140 145 10 7.6 170175 12 9. 6 21O220 4.4 渗澜试验每批取两根软管,其内充满工作介质,按表2规定的最小爆破压力值的70%施加压力,保压5min,然后将压力降至零。此后再将压力升到最小爆破压力值的70%.再保压5min,不应有渗漏或其它故障。4.5 爆.试验用已做完渗漏试验的两根软管,其内充满工作介质,按表2规定的最小爆破压力值做爆破试验。压力上升速率应为每分钟172MPa.在低于爆破压力下,不应有渗漏、爆破或接头脱出。4.6 低温
6、试验取两根软管,其内充满工作介质,在50-46C的温度中保持拙,然后在此温度下升压至工作压力(见表幻,保压5min,不允许有渗漏现象。4.7 液压脉冲试验仅液压系统用软管做脉冲试验,取两根未经老化处理的软管在常温下按HB6133进行10万次液压脉冲试验。其工作介质、试件长度和工作压力按表1、表2。5 检验规则5. 1 合格鉴定检验对于标准研制、首次生产、转厂生产、材料或工艺方法有重大改变时,需进行合格鉴定检验。合格鉴定检验包括第4章规定的全部检验和试验项目。5.2验收检验它适用于定型后正常生产的检验。提交验收的每种规格软管.每批不超过500件,需进行下述检验sa.产品检验(见4.1条hb.耐压
7、试验(见4.2条); C.连接试验(见4.3条); d.渗漏试验(见4.4条); 3 HB 6967-94 e.爆破试验(见4.5条)。经过d、e两项试验的试验件不得作为合格品交付使用。5. 3 定期试验为考核生产的稳定性,各种规格的软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试验。旦两次定期试验之间的软管生产数量不得超过10000件。经过定期试验的试验件不得作为合格品交付使用。定期试验包括2a.低温试验(见4.6条); b.液压脉冲试验(见4.7条)。5.4 判定规则5.4. 凡不满足4.1条、4.2条和4.3条要求的软管零、组件应剔除。5.4.2 在4.4条、4.5条、4.6条和4.7条规定的试验中有一件不合
8、格时,则应拒收该批软管。在提出拒收的原因和克服缺陷的措施后,取双倍数量的试件再次提交验收。如再次提交验收的试件中仍有一件不合格时,则该批软管拒收。6 标志、包装、贮存6. , 在软管标牌上打印软管标准代号、软管制造年月及制造厂代号,字体应清晰,示例见下图.HHB Y L XX年月XXX厂6.2 试验合格的软管验收后必需进行端头油封和包扎,或用其它方法防止接头锈蚀和孔堵塞。6.3软管的贮存按GJB750的7.4条规定。4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三0一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一七二厂、三0一所、一一二厂、六三0所、六一一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广吉、张希斌、刘铁良、李春德、徐鸿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