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 7477-1996 航空物理冶金检测人员的资格鉴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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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F2 、昌、J口军1996-09一13发布中空工业总公司I i 贝HB 7477-96 1997-01-01 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工业标准员的资HB 7477-96 1 , 1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在航空工业系统从事产品质量控制的物理冶金检测人员的技术要求和职责、技术等级、报考人员条件、考试和评分、鉴定程序以及资格证书的颁发与实施等项内容。1 2 适用范围1 2, 1 本标准适用于航空工业系统从事物理冶金(含光学金相、电子金相以及X光应力测定)检测人员的技术等级划分和资格鉴定。本标准不适用物理性能检测人员的资格鉴定,另行制定技术培训和考核章程。1 , 2, 2 对在职物理冶金检测人员进行技术

2、培训和考核的人员也必须按本标准通过资格考核,并取得高一级的技术资格证书。2 技术等级2, 1 航空物理冶金检测人员技术等级实行三级制。I级为初级.11级为中级.m级为高级。2, 2 光学金相、电于金相(包括电子探针成分分析和电镜分析)、X光应力测定三类检测人员各分为I、E、E级。3 各级检测人员的技术要求和职责3, 1 1级检测人员I级人员应基本了解所从事检测方法的原理和实际知识,并具有执行下列职责的能力2a 按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仪器,并能按技术规范独立进行常规检测。b, 熟悉有关材料及零件在检测前的预处理并能正确地制备试样:c 准确记录原始数据,并填写试验报告单:d 熟

3、知并严恪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3.2 n级检测人员E级检测人员除具备I级人员技术水平外,应熟悉和掌握所从事检测方法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应用范围,并具有执行下列职责的能力za 正确地使用、维护仪器设备,独立地进行检测工作;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1996- 09 -13发布1997-01-01实施1 HB 7477-96 b. 能正确理解和解释所用的检测标准和技术规范,正确地分析实验结果,写出实验分析报告:c 根据有关标准和技术条件,能制定满足技术要求的检测程序和编写有关技术文件:d. 组织和指导I级人员的检测工作,并具有培训111级人员的能力;e 在皿级人员的指导下,具有研究新的试验方法和开拓

4、新的试验领域的能力31 能承担失效分析试验工作3g 熟知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3.3 m级检测人员皿级检测人员除具备E级人员的技术水平外,应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并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了解整个专业的动向和.发展趋势,并具有执行下列职责的能力za. 对仪器设备有选型、论证、验收、调试和开发应用的能力,并对物理冶金各专业的检测方法具有综合分析的能力。b 根据检测对象确定检测方案,审查和制定检测程序并能指导其正确实施;c. 处理H级人员难以处理的技术问题、主持攻关项目、组织实施一般失效分析工作;d. 指导I、E级人员工作并对其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鉴定;e 熟知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4

5、 资格鉴定组织和职责见质定199638号文关于颁发航空焊工考核及航空理化检测人员资格鉴定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5 资格鉴定程序5. 1 凡申报技术资格鉴定的人员,都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资格鉴定申请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鉴委会,经审查符合条件后方可参加技术培训和资格鉴定。5.2 考梭鉴定由鉴委会或由其授权的地区资格鉴定小组按规定进行。5.3 考核结果相鉴定意见连同原始资料由地区资格鉴定小组报鉴委会审核,鉴定合格者由鉴委会统一发给相应等级的技术资格证书,并通知本人所在单位备案。5.4 技术资恪证书按规定需要换证时,应进行更新鉴定,持证人须按7.6条通过更新考试合恪方能重新取证。5 5 同一检

6、测人员可以取不同专业的技术资恪证书,但必须通过考核单独取证。6 报考人员的条件6. 1 一般要求报考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学历、培训经历和实践经历,以保证报考人员对所报考的专业检测方法的原理、实验技术和应用具有充分地理解和熟练掌握的能力。6.2 学历和实践经历6 2. 1 1级人员2 HB 7477-96 a . 本专业研究生、大学本科及大、中专毕业生从事物理冶金工作实习期满者zb. 技工学校或高中毕业,在本专业具有连续二年以上工作经历者:6.2.2 n级人员a. 研究生及大学本科毕业生,取得I级技术资格证书一年以上.或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以上者;b. 大、中专毕业生取得I级技术资格证书三年以上或

7、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者; 其他人员取得本专业I级技术资格证书五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者。6.2.3 m级人员 研究生及大学本科毕业生,取得E级技术资格证书五年以上.或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卡年以上者;b. 大、中专毕业生取得E级技术资格证书七年以上,或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三年以上者:C. 其他人员取得E级技术资格证书十年以上.或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十年以上者。6.2.4 凡在物理冶金检测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者,技术资格考核申报条件可酌情放宽,并由鉴委会审核确定。6.3 技术培训为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高航空产品检验质量,必须全面提高航空物理冶金检测水平和检测人员的技术素质。为此

8、,凡申请参加各技术等级资格鉴定者,均应通过专业技术培训。6.3.1 1、E级人员的培训I、E级人员的技术培训由鉴委会授权的地区培训和鉴定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培训学时按表1规定安排。表1技术培训时间(学时)检测专业I级E级光学金相80 100 电子金相60 120 X一光应力测定60 80 6 3.2 m级人员的培训E级人员的技术培训统一由鉴委会负责组织实施,采用研讨班方式进行如举办专业技术讲座或进行学术交流)。申报皿级技术资格鉴定的人员应向鉴委会提供参加专业培训班、参加学会学术交流及专题研究等情况,以便对报考人员进行培训11经历的审核。6.3.3 培训教材I、E级人员的技术培训教材由鉴委会组织编

9、写、审定和出版。皿级人员的技术培训不设置固定教材。各级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大纲均由鉴委会制订。7 考试和评分7. 1 考试内容与方式3 HB 7477-96 7. 1. 1 考试内容及要求凡申请参加各级技术资格鉴定的人员都应通过考试。考试内容如下za 基础理论和冶金知识;b 航空材料检验标准3c 有关仪器原理及应用;d 实际操作。不同级别有不同要求。基础理论及冶金知识考试是考查报考人员掌握金属学与热处理、热加工工艺、材料学以及失效分析方面的知识水平和理解程度;航空材料检验标准考试是考核对航空材料金相检验方法及其标准的理解程度并考查如何运用检验标准来解决检测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的能力;仪器原理及应

10、用考试是考查对物理冶金检测方法的理解程度及其应用知识.实际操作主要考查光学金相、电子金相或X光应力测定的取祥制样技术和按检测要求制订检测方案并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操作仪器的能力。7. 1 . 2 考试方式基础理论与冶金知识、仪器原理与应用的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材料检验标准是采用提供有关标准的开卷方式进行;实际操作考试以检测实际样品和口试方式进行。上述考试评分均采用百分制。其评分标准由鉴委会统一制订。7.2 各级人员的考试7. 2. 1 各级人员考题数量的最低要求列于表20表2各级人员的考题数量考试内n廿I级E级E级基础理论及冶金知识30 40 50 航空材料检验标准10 10 10 仪

11、器原理及应用10 10 20 实际操作5-10 5-10 5-10 7.2.2 I , 11级人员的实际操作考试是对资格鉴定组织认可或提供的规定数量的样品按指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检测与分析。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报考人员应加答五至十道有关仪器分析参数的选择和实际操作方面的口试题。7.2.3 m级人员除参加7.2.1条规定内容的考试外,还应向鉴委会提交一篇本人近期的专业技术论文,并参加鉴委会组织的论文答辩,以全面衡量报考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7.3 评分报考人的考试总评成绩等于各部分的考试成绩乘以相应的加权系数所得成绩之总和。各级人员各部分考试内容的加权系数列于表304 HB 7477-96 表3计算总评

12、成绩的加权系数考试内容I级E级皿级基础理论及冶金知识0.2 0.2 0.4 航空材料检验标准0.2 0.2 0.2 仪器原理及应用0.2 0.3 0.2 实际操作0.4 0.3 0.2 7.4 考试合格标准基础理论与冶金知识、检验标准、仪器原理及应用、实际操作四项考试成绩均在70分以上(包括70分),并经过加权计算后总评成绩在80分以上(包括80分),方能通过资格鉴定。7.5 补考和重考7. 5. 1 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在下述情况者应进行补考或重考2a. 资格鉴定考试某单项成绩不合格(低于70分),而总评成绩合格者gb 单项成绩均合格而总评成绩低于80分者。以上述两种情况中.对考试成绩不合格的

13、单项或成绩在70分以上80分以下的单项,报考人员在经过补充培训或自学后,可在一年内申请补考,补考不合格者,须重新申请考核(全部项目均须重考)。7.5.2 重考人员应按报考程序,重新申请考核。7.6 更新考试在第二次有效期结束前一年,持证人应申请更新鉴定,并参加经鉴委会批准的简化考试,即更新考试,其要求如f,a. 1、E级人员须进行简化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考试;b. m级人员须进行简化的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考试,并提交一篇在八年内的研究报告或技术总结并进行答辩。c 更新考试合格者,可重新取得原技术等极资格。8 技术资格证书和有效期8. 1 航空物理冶金检测人员技术资格证书由鉴委会统一颁发

14、。技术资格证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四年。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证人可向鉴委会申请延长有效期一次,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签发的如下证明2a. 在有效期内连续从事物理冶金检测工作(因故离岗时间不超过一年)的证明:b 在有效期内无重大技术责任事故的证明。上述证件经审核属实后,鉴委会可将其证书有效期延长四年。8.2 在第二个有效期结束前一年,应根据要求参加鉴定组织所组织的更新考试,考试成绩合陆可重新取得原技术等级资格。8.3 在技术资格证书的有效期内.持证人在航空工业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内调动,若从事的专5 HB 7477-96 业不变,其资格证书仍然有效。8.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技术等级资

15、格,吊销资格证书。a. 技术资格证书有效期已满,未办理申请延期手续者:b. 更新考试不合格者zc 工作中发生重大技术责任事故者:d 脱离本专业工作一年以上者;e 因故不能从事本专业检测工作者。9 档案鉴委会必须保存下列档案资料,备查。9. 1 航空工业总公司各单位物理冶金检测设备及在职物理冶金橡测人员情况调查模底资料。9.2 按地区整理的不同等级、不同检测专业的所有被鉴定人员的资格鉴定申请表。93 被鉴定人员的个人档案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a. 考试资料:包括试卷和考试成绩、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及总评成绩gb. 延长有效期和更新鉴定的证明材料: 被撤销资格证书的有关材料。9.4 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有关资料。6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航空材料、热工艺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第六二研究所负责起草,一二O厂和五一一厂参加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德堂、李永祥、任启运、胡俭庸、丁惠麟。本标准的解释权属航空物理冶金检测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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