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 T 015-2021 玉米收获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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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 DG DG/T 015 2021 代替 DG/T 015 2019 玉米收获机 2021-01-21 发布 2021-03-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发布 DG/T 015 2021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基本要求 . 1 3.1 需补充提供的文件资料 . 1 3.2 样机确定 . 1 3.3 机型大小划分 . 1 3.4 机型涵盖和样机配置 . 2 3.5 生产量和销售量 . 2 3.6 参数准确度及仪器设备 . 2 4 初次鉴定 . 3 4.1 一致性检查 . 3 4.2 安全性评价 . 4 4.3

2、 适用性评价 . 5 4.4 可靠性评价 . 9 4.5 综合判定 规 则 . 10 5 产品变更 . 11 附录 A(规范性附录)产品规格表 . 13 附录 B(规范性附录)安全性检查明细表 . 15 附录 C(规范性附录)用户调查表 . 17 DG/T 015 2021 II 前 言 本大纲依据 TZ 1 2019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 本大纲是对 DG/T 015 2019自走式玉米收获机的修订。 本大纲与 DG/T 015 2019相比,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样机确定要求; 修改了机型涵盖和机型配置要求; 修改了一致性检查要求; 修改了安全性、适用

3、性评价相关要求; 修改了判定要求; 修改 了产品变更相关要求; 修改了产品规格表; 修改了安全性检查明细表。 本大纲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DG/T 015 2019。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技术归口。 本大纲起草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 河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本大纲主要起草人:徐峰、程胜男、赵玉成、郝延杰、李彬、郭文君。 本大纲所代替大纲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G/T 015-2006、 DG/T 015-2009、 DG/T 015-

4、2016、 DG/T 015-2019。 DG/T 015 2021 1 玉米收获机 1 范围 本大纲规定了玉米收获机推广鉴定的鉴定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大纲适用于自走式玉米收获机、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和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的推广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 1039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 总则 NY/T 2846 2015 农业机械适用性评价通则 3 基本要求 3.1 需补充提供的文

5、件资料 除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之外,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a) 产品规格表(见附录 A); b) 样机彩色照片(左前方 45 、右前方 45 、正后方、产品铭牌各 1张); c) 用户名单(内容包括购买者姓名、 通信 地址、联系电话、产品型号名称、购机时间等。玉米 收获机产品应作业一个季节以上,用户分布在 3 个主要使用(销售)区域,数量为大型机 5 户,中、小型机 10户); d) 配套发动机符合国家环保部门相关要求的排气污染物检验报告复印件 或环保信息社会公开文 件复印件 。 以上材料 需加盖制造商公章。涵盖机型提供 a)、 b)、 d)项材料。 3.2 样机确定 样机由制造商无偿提供且应是

6、12个月以内生产的合格产品。中、小型样机由鉴定机构在制造商明 示的合格品存放处随机抽取, 抽样基数不少于 5台,抽样数量为 2台,大型样机由制造商提供 2台,其中 1台用于试验鉴定,另 1台备用。 试验鉴定用样机由制造商按约定的时间送达指定地点。试验鉴定完成 且制造商对鉴定结果无异议时,样机由制造商自行处理。在试验过程中,由于非样机质量原因造成试 验无法继续进行时,可以启动备用样机重新试验。 当存在机型涵盖和机型多种配置情 况时,每种被涵盖机型和选配机型由 制造商各 提供样机 1台,用 于一致性检查和部分项目检测, 试验鉴定完成且制造商对鉴定结果无异议时,样机由制造商自行处理 。 3.3 机型

7、大小划分 按工作幅宽 b划分机型的大小,见表 1。 DG/T 015 2021 2 表 1 机型大小划分表 机具类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工作幅宽 b( cm) b 280 280 b 160 b 160 3.4 机型涵盖和机型配置 3.4.1 机型涵盖 3.4.1.1 对整机结构布局相似、配置或参数有变化,符合下列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可以进行涵盖: a) 驾驶室配置(封闭驾驶室、普通驾驶室、简易驾驶室、无驾驶室)可以进行涵盖,高配置 机 型可以涵盖低配置机型,带驾驶室的机型可以涵盖不带驾驶室的机型。 b) 四轮驱动机型可以涵盖两轮驱动机型。 c) 同时配置秸秆切碎回收机构和粉碎还田机构两种机构的

8、机型 可以涵盖在相同位置单独配置 一 种机构的 机型。 3.4.1.2 依据被涵盖机型的产品规格表,对样机按 4.1进行一致性检查, 3.4.1.1中 a)情形被涵盖 机型按 4.2.1.2进行噪声性能试验, 3.4.1.1中 b)情形被涵盖机型按 4.2.1.1进行制动性能试验,符 合要求的予以涵盖。 3.4.2 机型配置 3.4.2.1 配套两种及以上割台,选配的割台与试验机型配套割台结构型式、工作行数应相同,工 作 幅宽差不超过 20%(以最大工作幅宽割台为基准)。以最大工作幅宽割台进行试验鉴定,对选配割台 规格参数按 4.1进行一致性检查。 3.4.2.2 液压驱动选配机械驱动,以液压

9、驱动机型进行试验鉴定,对机型驱动型式进行一致性检查, 并按 4.2.1.1进行制动性能试验。 3.5 生产量和销售量 初次鉴定 产品 的 生产量和销售量应符合表 2规定。涵盖产品的产销量不做要求。 表 2 生产量和销售量要求 机具种类 生产量 ( 台 ) 销售量 ( 台 ) 大型 5 5 中、小型 15 10 3.6 参数准确度及仪器设备 被测参数的准确度要求见表 3。选用 仪器设备的量程和准确度应与表 3的要求相匹配。试验用仪器 设备应经过计量检定或校准且在有效期内。 表 3 被测参数准确度要求 序号 被测参数名称 测量范围 准确度要求 1 长度 5 m 10 mm 0 cm 5 m 1 m

10、m 2 质量 5 kg 50 kg 0.05 kg 200 g 5 000g 1 g 0 g 200 g 0.2 g 3 时间 0 h 24 h 0.5 s/d 4 噪声 35 dB(A) 120 dB(A) 2级 DG/T 015 2021 3 4 初次鉴定 4.1 一致性检查 4.1.1 检查内容和方法 一致性检查的项目 、允许变化的限制范围及检查方法见表 4。制造商填报的产品规格表的设计值应 与其提供的产品执行标准、产品使用说明书所描述的产品技术规格值相一致。对照产品规格表的设计 值对样机的相应项目进行一致性检查。 表 4 一致性检查项目、允许变化的限制范围及检查方法 序号 检查项目 限

11、制范围 检查方法 1 型号名称 一致 核对产品铭牌 2 结构型式 一致 核对 3 配套发动机额定功率 一致 核对发动机铭牌 4 配套发动机额定转速 一致 核对发动机铭牌 5 整机外形尺寸 (长宽高 ) 允许偏差为 5% 测量(包容样机最小长方体的 长、宽、高) 6 工作行数 一致 核对 7 行距 允许偏差为 3% 测量(相邻两行摘穗部件中心线间的距离) ,取均值 8 工作幅宽 允许偏差为 3% 测量(最外侧两分禾器前端内侧的最大距离) 9 最小离地间隙 允许偏差为 3% 测量(收获机行走部件以外的刚性结构部件最低点到地面的垂直距离) 10 果穗升运器布置位置 一致 核对 11 摘穗机构型式 一

12、致 核对 12 剥皮机构型式 一致 核对 13 割台型式 一致 核对 14 割刀型式 一致 核对 15 脱粒滚筒数量 一致 核对 16 主 脱粒滚筒型式 一致 核对 17 主脱粒滚筒尺寸( 外径 长度 ) 允许偏差为 3% 测量( 外径 :脱粒滚筒回转时外圆对应的直径;长度 :脱粒滚筒端面距离) 18 风扇数量 一致 核对 19 风扇型式 一致 核对 20 凹板筛型式 一致 核对 21 清选筛型式 一致 核对 22 秸秆粉碎还田机构型式 一致 核对 23 秸秆粉碎还田机构位置 一致 核对 24 秸秆粉碎还田机构 工作幅宽 允许偏差为 3% 测量(两侧挡板内侧间距离) 25 秸秆切碎回收机构型式

13、 一致 核对 26 秸秆切碎回收机构位置 一致 核对 27 秸秆切碎回收机构 工作幅宽 允许偏差为 3% 测量(两侧挡板内侧间距离) 28 驾驶室型式 一致 核对 29 变速机构型式 一致 核对 30 驱动型式 一致 核对 31 驱动方式( 前 /后 ) 一致 核对 DG/T 015 2021 4 表 4 一致性检查项目、允许变化的限制范围及检查方法 (续) 序号 检查项目 限制范围 检查方法 32 制动器型式( 前 /后 ) 一致 核对 33 轴距 允许偏差为 3% 测量 34 导向轮轮距 允许偏差为 3% 测量(同轴线上左、右车轮接地中心点之间的 距离) 35 驱动轮轮距 允许偏差为 3%

14、 36 导向轮轮胎规格 一致 核对 37 驱动轮轮胎规格 一致 核对 38 履带节距 允许偏差为 3% 测量 39 履带节数 一致 核对 40 履带宽度 允许偏差为 3% 测量 41 履带轨距 允许偏差为 3% 测量(左、右履带中心面之间的距离) 42 打(压)捆机构数量 一致 核对 43 打(压)捆机构型式 一致 核对 44 打(压)捆机构打结器型式 一致 核对 45 打(压)捆机构打结器数量 一致 核对 备 注 1.整机外形尺寸测量状态为:样机停放在硬化检测场地上,轮胎 气压正常,割台置于安全锁定位置,所有可活动 的工作部件均置于收起(使样机外形尺寸最小)位置。 2.发动机额定功率应小于等

15、于型式核准时额定净功率。 3.最外侧分禾器为拨禾链结构时,工作幅宽以两侧拨禾链轴心线之间的距离来确定。如果最外侧拨禾链位置可调, 则调整到中间位置测量,当中间位置不明确时则取调节范围中值 。 4.由选配割台引起的秸秆处理机构工作幅宽等变化要同时检查。 4.1.2 判定规则 一致性检查的全部项目结果均满足表 4要求时,一致性检查结论为符合大纲要求;否则,一致性检 查结论为不符合大纲要求。 4.2 安全性评价 4.2.1 安全性能 4.2.1.1 制动 4.2.1.1.1 冷态行车制动(履带式免做) 试验路面应为干燥平坦的硬路面,自走轮式收获机 呈运输状态(不含挂接割台),燃油箱加满, 粮箱空仓,

16、轮胎气压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 。试验时,收获机以 20 km/h( 19 km/h 21 km/h)初速度, 进行冷态紧急行车制动,测试其行车制动距离,往返各 1次,取平均值,在制动过程中后轮不应翘起。 4.2.1.1.2 驻车制动 轮式收获机在 20%( 11 18)的试验坡道、履带式收获机在 25%( 14 3)的试验坡道上驻车, 变速器置于空挡,发动机熄火,保持时间不少于 3 min。收获机上下坡方 向各 1次。 4.2.1.2 耳位噪声 DG/T 015 2021 5 测试场地应为平坦的土地或矮草地。在离测区中心半径 25 m范围内,不得有大的噪声反射物。配 置简易驾驶室或无驾驶室机型测

17、试时,离地表 1.2 m处的平均风速应不大于 3 m/s。测试期间背景噪声 应比测量噪声至少低 10 dB(A)。 测试时,收获机发动机在额定转速下运转,收获部件全部空运转。如果装有驾驶室,应关闭门窗。 驾驶员身高 175 cm 5 cm,坐在座椅中间位置,传声器应置于距驾驶员头部垂直中心面 250 mm 20 mm 处,传声器轴线应水平,膜片朝前,传声器中心高度及前后位置与驾驶员眼睛 成直线,声级计采用 A 计权慢档进行测量。 在机器运转稳定状态下,左右两侧各进行 3次测量,每次间隔时间不小于 5 s,同侧 3次连续测量的 读数差应在 3 dB( A) 以内,取左右两侧 6次测量的算术平均值

18、作为测量结果。 4.2.2 安全防护、安全信息及安全装备 安全防护、安全信息及安全装备的检查内容和要求见附录 B。 4.2.3 判定规则 安全性能满足表 7相关要求, 安全防 护、安全信息及安全装备均满足附录 B要求时, 安全性评价结 论为符合大纲要求;否则,安全性评价结论为不符合大纲要求。 4.3 适用性评价 4.3.1 评价方法 适用性评价采用选点试验与用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进行。根据产品的适用范围, 选取有代表性作 业条件的地块进行性能试验,在 3个主作业区域进行用户调查。 重点考核产品对种植模式、行距、成熟 度、最低结穗高度等不同条件的适用能力 。 4.3.2 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包括总

19、损失率、籽粒破碎率、苞叶剥净率、果穗含杂率、籽粒含杂率、秸秆粉碎长度合 格率、秸秆切段长度合格率、成捆率等作业性能和用户调查的适用度。 4.3.3 作业性能试验 4.3.3.1 试验样机 样机技术状态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驾驶员的驾驶技术应熟练。 4.3.3.2 试验条件 试验地应具有代表性,地势应平坦,无障碍物,地表条件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试验区由稳定区、 测定 区和停车区组成。测定区长度应不少于 20 m,测区前应有不少于 10 m的稳定区,测定区后应有不 少于 10 m的停车区;测定区宽度应满足性能试验要求。 选择作物长势比较均匀,没有病虫害,无倒伏的有代表性的玉米品种。作物条件的具体要

20、求见表 5。 表 5 作物条件的具体要求 产量 作物表面明水 籽粒含水率 最低结穗高度 果穗收获型 籽粒直收型 中等以上 无 25% 35% 15% 25% 35 cm 4.3.3.3 田间调查 DG/T 015 2021 6 4.3.3.3.1 地表条件 测定垄高、垄距,测 5点,计算平均值,平作地块不测。 4.3.3.3.2 作物特征 测定株距、行距各 5点,百粒质量测 3次(籽粒收获机型不测),取平均值。随机取籽粒 3次, 测定含水率。并记录作物品种、成熟度、种植方式等。连续取 10株,分别测定每株的自然高度、最低 结穗高度(植株最低果穗基部到所在地面或垄顶面的距离)、果穗大端直径、单穗

21、籽粒质量、单株秸 秆质量(指高出垄顶面 100 mm以上、去掉果穗和果柄后的植株质量),计算平均值。 4.3.3.3.3 气象条件 在试验过程中测定环境温度与相对湿度各 3次,取其范围值。 4.3.3.4 试验方法 测定前要清除测定区和清理区(包括已割地和未割地 2行)内的自然落粒、落穗,断离、倒伏、不 成熟植株及结穗高度在 35 cm以下的果穗。 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作业速度下,作业一个行程,籽粒收获型收获机测定作业速度、总损失率、 籽粒含杂率、籽粒破碎率、秸秆粉碎长度合格率或秸秆切段长度合格率项目;果穗收获机测定作业速 度、总损失率、苞叶剥净率、果穗含杂率、籽粒破碎率、秸秆粉碎长度合格率或秸

22、秆切段长度合格率。 带打捆功能的机型还需测定成捆率。 a)作业速度 按式( 1)计算。 TL6.3V (1) 式中: V 作业速度,单位 为千米每小时( km/h); L 测定区长度,单位为米( m); T 通过测定区的时间,单位为秒( s)。 b)总损失率 1)果穗收获机型总损失率 在测定区(包括清理区)内,捡起 的 全部落地籽粒和收集起漏摘、落地的果穗(含碎果穗)脱粒 后 称重 ,按式( 2)计算。 zS 100 LWW% ( 2) 式中: S 总损失率; LW 落地籽粒质量以及漏摘、落地果穗(含碎果穗)的籽粒质量,单位为克( g) ; zW 籽粒总质量, 允许用计算的方法折算( 单穗籽粒

23、平均质量 测定区内果穗数), 单位为克 ( g) 。 2)籽粒收获机型总损失率 在测定区(包括清理区)内,捡起全部落地籽粒和收集起漏摘、落地的果穗(含碎果穗)并脱粒, 称其质量,按式( 3)计算。 DG/T 015 2021 7 zS 100 LWW% ( 3) 式中: S 总损失率; zW 籽粒总质量, zW = qW + LW ,单位为克( g); qW 测定区内接取的籽粒质量 ( 1-籽粒含杂率 zZ ),单位为克( g); LW 落地籽粒质量以及漏摘、落地果穗(含碎果穗)的籽粒质量,单 位为克( g)。 c)苞叶剥净率 在测定区内,从果穗升运器出口接取的果穗中,拣出苞叶多于或等于 3片

24、 (超过 2/3的整叶算 1片 ) 的果穗,按式( 4)计算。 %100GG-GB j ( 4) 式中: B 苞叶剥净率 ; jG 未 剥净苞叶 果穗数, 单位为 个; G 接取果穗总数, 单位为 个。 d)果穗含杂率 在测定区内,接取粮箱收获物,分别 称出接取物总质量及杂物 (包括泥土、砂石、茎叶和杂草等 ) 质量,按式 (5)计算。带剥皮功能的,果穗上未剥下的苞叶不计入杂物。 %100G pn WW n ( 5) 式中: nG 果穗含杂率; nW 杂物质量, 单位为克( g) ; pW 从果穗升运器排出口接取排出物总质量, 单位为克( g) 。 e)籽粒含杂率 在测定区内,从粮箱内接取不少

25、于 2 000 g的混合籽粒,从中选出杂质,分别称出混合籽粒质量及 杂质质量,按式( 6)计算。 %100sbz WWZ zm ( 6) 式中 : zZ 籽粒含杂率; zmW 杂质质量, 单位为克( g) ; sbW 混合籽粒质量, 单位为克( g) 。 f)籽粒破碎率 1) 果穗收获型收获机籽粒破碎率 在测定区内, 收集集粮箱和籽粒回收装置内全部机器损伤、有明显裂 纹及破皮的籽粒,含果穗上 的破碎籽粒(按百粒重折算),称重,按式( 7)计算籽粒破碎率。 DG/T 015 2021 8 %100z WWZ ss ( 7) 式中: sZ 籽粒破碎率; sW 破碎籽粒质量, 单位为克( g) ;

26、zW 籽粒总质量, 单位为克( g) 。 2) 籽粒收获机型籽粒破碎率 从上述已去除杂质的籽粒含杂率检测样品中,拣出机器损伤、有明显裂纹及破皮的籽粒 ,分别称 出破损籽粒质量及样品籽粒总质量, 按式( 8)计算籽粒破碎率。 s b z m 100% ss WZ WW ( 8) g)秸秆粉碎长度合格率的测定(适用于带秸秆粉碎还田功能的机型) 在测定区内等间隔取 3个测量点位,每点取 1m作业幅宽,收集所有秸秆(包括未割下和轧倒的秸秆) 称其质量,从中挑出长度大于 100 mm的秸秆(不含其两端的韧皮纤维)称其质量,按式( 9)和式( 10) 计算秸秆粉碎长度合格率。 100%z i b ii z

27、iMMF M ( 9) 3 13 ii FF ( 10) 式中: iF 第 i测点秸秆粉碎长度合格率; ziM 第 i测点秸秆质量,单位为克( g); biM 第 i测点不合格秸秆质量,单位为克( g); F 测定区内秸秆粉碎长度合格率。 h)秸秆切段长度合格率的测定(适用于秸秆切段回收的机 型) 首先要根据农艺要求确定出秸秆切段长度的标准值 L,秸秆切段长度合格范围确定为 0.7 L 1.2 L。 从粉碎(切段)秸秆排出口的接取物中,随机取 3个不少于 1 kg的样品, 可通过手工分选、机械分 选、气力分选或其他分选手段对样品进行分选,分 选出切段长度小于 0.7 L和切段长度大于 1.2

28、L的秸 秆(不含其两端的韧皮纤维),称其质量,按式( 11)和式( 12)计算秸秆切段长度合格率。 100%zi b ii ziLLQ L ( 11) 3 13 ii QQ ( 12) 式中: iQ 第 i样品秸秆切段长度合格率; DG/T 015 2021 9 ziL 第 i样品秸秆质量,单位为克( g); biL 第 i样品切段长度不合格秸秆质量,单位为克( g); Q 测定区内秸秆切段长度合格率。 i)成捆率 (适用于带打(压)捆功能的机型 ) 在生产查定过程中,连续检查 100个草捆,记录其中散草捆 数,按 式( 13)计算。 100 100%100 sk IS ( 13) 式中: S

29、k 成捆率; Is 累 计 散捆数, 单位为 捆。 4.3.4 适用度调查 4.3.4.1 调查方式 按照制造商提供的用户名单全部进行调查。调查可采用实地、信函和电话等方式之一或组合方式 进行。调查内容见附录 C。 4.3.4.2 评价项目及权重 评价项目 B的权重依据其对适用性影响确定, C类子项目权重依据其对评价项目 B的影响确定,评价 项目及 权重 系数确定结果见表 6。如 C类子项目中有对评价机型不适用的项目,则该项目不考核,将其 权重系数按原有 比例分配至同一 B类项目对应的其他所有 C类子项目。 表 6 评价项目及权重系数 评价项目 B 评价子项目 C 名 称 权 重 名 称 权

30、重 适用性 A 作业能力 B1 0.3 种植模式适应情况 C11 0.2 行距(大小)适应情况 C12 0.4 成熟度(籽粒含水多少)适应情况 C13 0.3 最低结穗高度适应情况 C14 0.1 作业质量 B2 0.5 总损失情况 C21 0.4 籽粒破碎情况 C22 0.3 含杂( 苞叶剥净、果穗含杂 )情况 C23 0.1 秸秆处理(粉 碎、还田、切段、打捆)情况 C24 0.2 通过性 B3 0.2 湿滑地面适应情况 C31 0.3 坡地适应情况 C32 0.3 地头转弯情况 C33 0.2 田间大小田块适用情况 C34 0.2 4.3.4.3 适用度 按 NY/T 2846 2015

31、中式( 3)计算适用度。 4.3.5 判定规则 作业性能试验结果和适用度均满足表 7要求时,适用 性评价结论为在选定的区域内符合大纲要求; 否则,适用性评价结论为不符合大纲要求。 4.4 可靠性评价 DG/T 015 2021 10 4.4.1 评价方法 可靠性评价采用生产查定与用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4.4.2 评价内容 可靠性评价的 内容包括生产查定的有效度和 用户满意度 。 4.4.2.1 有效度 生产查定可与性能试验同时进行。 对样机进行累计 作业时间为 18 h的生产查定。记录作业时间、 调整保养时间、样机故障情况及排除时间。查定过程中不得发生导致机具功能完全丧失、危及作业安 全

32、、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致命故障,以及主要零部件或重要总成(如发动机、割台、传动 箱、脱粒清选机构、输送机构、轴承座以及机架等)损坏、报废,导致功能严重下降,无法正常作业 的故障 。按式( 14)计算有效度 K 。 100%+zzgTK TT ( 14) 式中: K 有效度; zT 样机累计 作业时间,单位为小时( h); gT 样机 故障修复时间,单位为小时( h)。 4.4.2.2 用户满意度 可靠性用户调查与适用性用户调查同时进行。 按式( 15)计算用户满意度 S。 201 1 mi ismS ( 15) 式中: S 用户 满意度 (百分制 ); m 调查 的用户数; is 第

33、i个用户赋予的满意度分值。 4.4.3 判定规则 4.4.3.1 有效度 K 98%,用户满意度 S不小于 80分,且生产查定和用户调查中未发生 4.4.2.1所述 的严重故障、致命故障时,可靠性评价结论为符合大纲要求;否则,可靠性评价结论为不符合大纲要 求。 4.4.3.2 在生产查定中如果发生本大纲 4.4.2.1 所述的严重故障、致命故障,试验不再继续进行, 可靠性评价 结论 为不符合大纲要求 。 4.5 综合判定 规 则 4.5.1 产品一致性检查、安全性评价、 适用性评价 、可靠性评价为一级指标,其包含的各检查项目 为二级指标。指标分级与要求见表 7。 DG/T 015 2021 1

34、1 表 7 综合判定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项目 单位 要求 果穗收获型 籽粒收获型 一致性检查 1 见表 4 / 符合要求 安全性评价 1 安全防护 / 符合本大纲附录 B的要求 2 安全信息 / 3 安全装备 / 4 安全性能 制动 性能 行车制动 / 整机质量不大于 8000kg,制动距离 6m 整机质量大于 8000kg,制动距离 8m 停车 制动 / 轮式:能可靠地停在 20%的干硬纵向坡道上 履带式:能可靠地停在 25%的干硬纵向坡道上 耳位噪声 dB(A) 封闭驾驶室: 85;普通驾驶室: 93; 无驾驶室或简易驾驶室 : 95 适用性评价 1 总损失率 / 3.5% 4%

35、2 籽粒破碎率 / 0.8% 5% 3 苞叶剥净率 / 85% / 4 果穗含杂率 / 1% / 5 籽粒含杂率 / / 2.5% 6 秸秆粉碎长度合格率 / 85%(适用于秸秆粉碎还田的机型) 7 秸秆切段长度合格率 / 85%(适用于秸秆切段回收的机型) 8 成捆率 / 方草捆 98%;圆草捆 99% 9 适用度 / 4 可靠性评价 1 有效度 / 98% 2 用户满意度 / 80 分 3 故障情况 / 在生产查定和用户调查中均未发生严重故障、致命故障 4.5.2 一级指标均符合大纲要求时,推广鉴定结论为通过;否则,推广鉴定结论为不通过。 5 产品变更 5.1 通过推广鉴定的产品(含涵盖机

36、型),在证书有效期内其产品结构和特征参数变化情形、变化幅 度和要求见表 8。 表 8 产品结构和特征参数变化情形、变化幅度和要求 序号 项目 变化情 形 变化幅度和要求 检查方法 1 型号名称 不允许变化 / / 2 结构型式 不允许变化 / / 3 配套发动机 额定功率 允许变化 变化幅度 10% / 4 配套发动机 额定转速 允许变化 变化幅度 5% / 5 整机外形尺寸 (长宽高 ) 允许变化 变化幅度 10% / 6 工作行数(通道数) 不允许变化 / / 7 工作幅宽 不允许变化 / / DG/T 015 2021 12 表 8 产品结构和特征参数变化情形、变化幅度和要求 (续) 序

37、号 项目 变化情形 变化幅度和要求 检查方法 8 最小离地间隙 允许变化 不允许变小 / 9 果穗升 运器 布置位置 不允许变化 / / 10 摘穗机构型式 不允许变化 / / 11 剥皮机构 型式 不允许变化 / / 12 割台型式 不允许变化 / / 13 割刀型式 不允许变化 / / 14 脱粒滚筒数量 不允许变化 / / 15 主脱粒滚筒型式 不允许变化 / / 16 主脱粒滚筒尺寸( 外径 长度 ) 允许变化 变化幅度 10% / 17 秸秆粉碎还田机构 型式 不允许变化 / / 18 秸秆粉碎还田机构 工作幅宽 允许变化 变化幅度 20% / 19 秸秆粉碎还田机构 位置 不允许变

38、化 / / 20 秸秆切碎回收机构 型式 不允许变化 / / 21 秸秆切碎回收机构 工作幅宽 允许变化 变化幅度 20% / 22 秸秆切碎回收机构 位置 不允许变化 / / 23 驾驶室型式 允许变化 / 按 4.2.1 条进行试验确 认或提供符合 4.2.1 条要求 的制动性能和噪声检验报告 24 变速机构型式 不允许变化 / / 25 驱动 型式 不允许变化 / / 26 驱动方式 ( 前 /后 ) 不允许变化 / / 27 制动器型式 ( 前 /后 ) 允许变化 / 按 4.2.1.1 条进行试验 确认或提供符合 4.2.1.1 条 要求的制动性能检验报告 28 轴距 允许变化 变化

39、幅度 10% / 29 导向 轮 轮距 允许变化 变化幅度 10% / 30 驱动轮 轮距 允许变化 变化幅度 10% / 31 履带节距 不允许变化 / / 32 履带节数 允许变化 变化幅度 5%,不允许变小 / 33 履带宽度 允许变化 不允许变小 / 34 履带轨距 允许变化 变化幅度 10%,不允许变小 / 35 打(压)捆机构数量 不允许变化 / / 36 打(压)捆机构型式 不允许变化 / / 37 打(压)捆机构打结器型式 不允许变化 / / 38 打(压)捆机构打结器数量 不允许变化 / / 注 1: 型号名称原则上不允许变化,如确需变化,按 相关规定申报办理。 注 2: 配

40、套发动机功率、转速变化应满足:收获机所有配套发动机最大功率差不超过试验样机配套发动机功率的 10%, 最大转速差不超过试验样机配套发动机转速的 5%。 5.2 产品结构和特征参数的变更符合表 8要求且无需检查确认的,以及表 8未列出的,企业自主变更 并保存变更批准文件。 5.3 表 8中允许变化但需检查确认的,企业按相关规定申报变更。 5.4 因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提出的新要求或强制性标准新要求而造成产品结构和特征参数变化,与表 8 要求不一致的,应申报变更确认。 DG/T 015 2021 13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产品规格表 序号 项 目 单位 设计值 适用机型 果穗收获 籽粒收获 1

41、 型号名称 / 2 结构型式 / 轮式 履带式 摘穗 剥皮 籽粒直收 秸秆还田 秸秆回收 秸秆打捆 3 配套发动机型号规格 / 4 配套发动机生产企业 / 5 配套发动机结构型式 / 6 配套发动机额定功率 kW 7 配套发动机额定转速 r/min 8 整机外形尺寸 (长宽高 ) mm 9 整机质量 kg 10 工作 行数(通道数) 行 11 行距 mm 12 工作幅宽 mm 13 最小离地间隙 mm 14 作业速度 km/h 15 作业小时生产率 hm2/h 16 单位面积燃油消耗量 kg/hm2 17 果穗升运器布置位置 / 左置 中置 右置 18 果穗升运器结构型式 / 19 摘穗机构型

42、式 / 20 摘穗辊 /板数量 个 21 剥皮机构型式 / 22 剥皮辊数量 个 23 割台型式 / 立式 卧式 24 割刀型式 / 25 脱粒滚筒数量 个 26 主脱粒滚筒型式 / 横轴流 纵轴流 27 主脱粒滚筒尺寸(外径长度) mm 28 风扇数量 个 29 风扇型式 / 30 风扇直径 mm 31 凹板筛型式 / 32 清选筛型式 / 33 卸粮方式 / 34 秸秆粉碎还田机构型式 / 35 秸秆粉碎还田机构位置 / DG/T 015 2021 14 产品规格表 (续) 序号 项 目 单位 设计值 机型 果穗收获 籽粒收获 36 秸秆粉碎还田机构 工作幅宽 mm 37 秸秆切碎回收机构

43、型式 / 38 秸秆切碎回收机构位置 / 39 秸秆切碎回收机构 工作幅宽 mm 40 驾驶室型式 / 无 简易式 普通式 封闭式 41 变速机构型式 / 42 驱动型式 / 四驱 两驱 43 驱动方式(前 /后) / 前:液压驱动 机械驱动 机械 +液压驱动 后:液压驱动 机械驱动 机械 +液压驱动 44 制动器型式(前 /后) / 45 轴距 mm 46 导向轮轮距 mm 47 驱动轮轮距 mm 48 导向轮轮胎规格 / 49 驱动轮轮胎规格 / 50 履带节距 mm 51 履带节数 节 52 履带宽度 mm 53 履带轨距 mm 54 打(压)捆机构数量 个 55 打(压)捆机构型式 / 方草捆 圆草捆 56 打(压)捆机构打结器型式 / 57 打(压)捆机构打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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