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 DG DG/T 248 2021 亚麻收获机 2021-01-21 发布 2021-03-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 部 发布 DG/T 248 2021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1 4.1 需补充提供的 文件资料 . 1 4.2 样机确定 . 2 4.3 机型涵盖 . 2 4.4 生产量和销售量 . 2 4.5 参数准确度及仪器设备 . 2 5 初次鉴定 . 3 5.1 一致性检查 . 3 5.2 安全 性评价 . 3 5.3 适用 性检查 . 4 5.4 可靠性评价
2、. 6 5.5 综合判定规则 . 7 6 产品变更 . 8 附录 A(规范性 附录)产品规格表 . 9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安全性检查明细 表 . 10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用户调查 表 . 11 DG/T 248 2021 II 前 言 本大纲依据 TZ 1 2019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 本大纲为首次制定。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技术归口。 本大纲起草单位:黑龙江农垦农业机械试验鉴定 站、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 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 本大纲
3、主要起草人:邢左群、柳春柱、牛文祥、陈兴和、冯健、李跃林、修德龙。 DG/T 248 2021 1 亚麻收获机 1 范围 本大纲规定了亚麻收获机推广鉴定的鉴定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大纲适用于自走式、牵引式及悬挂式亚麻收获机的推广鉴定。 2 规范 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039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 力机械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 总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亚麻收获机 能完成成熟亚麻植株的拔取、铺
4、 放 的机械。 3.2 漏拔率 在亚麻收获机作业过程中 , 单位面积内 未 拔下的 亚麻 株数占 亚麻 总株数的百分比。 3.3 伤麻率 在亚麻收获机作业过程中,因机械 拔取、 夹持 等 造成亚麻茎破裂或折断 的亚麻 株数占拔下 的亚麻 总株数的百分比。 3.4 铺放 线性偏差 亚麻收获机收获铺 放 后, 在同一个铺放带 的 测定区内 亚麻铺放 中心线与测定区中心线的偏差程度 。 3.5 铺放 倾角 亚麻收获机收获铺 放 后, 麻茎与机器前进方向的夹角。 4 基本要求 4.1 需补充 提供的 文件资料 DG/T 248 2021 2 除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之外,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a) 产品规格
5、表(见附录 A); b) 样机照片(彩色,左前方 45 、右前方 45 ,正后方,产品铭牌各 1 张); c) 用户名单(内容包括购买者姓名、通 信 地址、联系电话、产品型号名称、购机时间等,提供 的用户应为产品定型后的用户,作业一个季节以上,分布在 2 个以上主要使用(销售)区域, 数量为 5 户); d) 国家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发动机排放型式核准证书或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 需加盖制造商公章。涵盖机型提供 a)、 b)、 d)项材料。 4.2 样机确定 样机由制造商无偿提供 且应是 12个月以内生产的合格产品。样机由鉴定机构在制造商明示的合格 品存放处随机抽取, 抽样基数不少于
6、 5台,抽样数量为 2台,其中 1台用于试验鉴定,另 1台备用。 试验 鉴定用样机由制造商按约定的时间送达指定地点。试验鉴定完成且制造商对鉴定结果无异议时,样机 由制造商自行处理。在试验过程中,由于非样机质量原因造成试验无法继续进行时,可以启动备用样 机重新试验。 当存在机型涵盖和部件选配情况时,每种被涵盖机型由 制造商各 提供样机 1台。 4.3 机型涵盖 4.3.1 自走式亚麻收获机的整机结构、 布局 相 似 ,驾驶室配置(封闭驾驶室、普通驾驶室、简易驾驶 室、无驾驶室)可以进行涵盖,高配置机型可以涵盖低配置机型,带驾驶室的机型可以涵盖不带驾驶 室的机型。 4.3.2 依据被涵盖机型的产品
7、规格表,对样机按 5.1 进行一致性检查,并按 5.2 进行制动性能和噪声 试验,符合要求的予以涵盖。 4.4 生产量和销售量 初次鉴定 产品 的 生产量和销售量应符合表 1规定。涵盖产品的产销量不 作 要求。 表 1 生产量和销售量要求 机具种类 生产量 (台) 销售量 (台) 自走式 10 5 牵引式、悬挂式 20 10 4.5 参数准确度及仪器设备 被测参数的准确度要求见表 2。选用仪器设备的量程和准确度应与表 2的要求相 匹配。试验用仪器 设备应经过计量检定或校准且在有效期内。 表 2 被测参数准确度要求 序号 被测参数名称 测量范围 准确度要求 1 长度 5 m 10 mm 0 cm
8、 5 m 1 mm 2 时间 0 h 24 h 0.5 s/d 3 温度 -30 70 1 4 湿度 10%RH 90%RH 5%RH 5 噪声 35 dB(A) 120 dB(A) 2 级 5 初次鉴定 DG/T 248 2021 3 5.1 一致性检查 5.1.1 检查内容和方法 一致性检查的项目、允许变化的限制范围及检查方法见表 3。制造商填报的产品规格表的设计值应 与其提供 的产品执行标准、产品使用说明书所描述的产品技术规格值相一致。对照产品规格表的设计 值对样机的相应项目进行一致性检查。 表 3 一致性检查项目、允许变化的限制范围及检查方法 序号 检查项目 限制范围 检查方法 1 型
9、号名称 一致 核对产品铭牌 2 结构型式 一致 核对 3 挂接方式 一致 核对 4 配套发动机额定功率 一致 核对发动机铭牌 5 配套发动机额定转速 一致 核对发动机铭牌 6 配套动力 一致 核对 7 整机外形尺寸 (长宽高 ) 允许偏差为 5% 测量(包容样机最小长方体的长、宽、高) 8 拔 麻机构 型 式 一致 核对 9 铺放条数 一致 核对 10 工作幅宽 允许偏差为 3% 测量(最外侧两分禾器前端内侧的最大距离) 11 最小离地间隙 允许偏差为 3% 测量(收获机行走部件以外的刚性结构部件最低点到地面的距离) 12 驾驶室型式 一致 核对 13 变速机构型式 一致 核对 14 驱动桥型
10、式(前、后) 一致 核对 15 制动器型式(前、后) 一致 核对 16 轴距 允许偏差为 3% 测量 (前后轴两个中心线间的距离) 17 导向轮轮距 允许偏差为 3% 测量(同轴线上左、右车轮接地中心点之 间的距离) 18 驱动轮轮距 允许偏差为 3% 测量(同轴线上左、右车轮接地中心点之间的距离) 19 导向轮轮胎规格 一致 核对 20 驱动轮轮胎规格 一致 核对 注: 整机外形尺寸测量状态为:样机停放在硬化检测场地上,轮胎气压正常,拔麻工作台置于安全卡锁定位置,所有 可活动的工作部件均置于收起(使样机外形尺寸最小)位置。 5.1.2 判定规则 一致性检查的全部项目结果均满足表 3要求时,一
11、致性检查结论为符合大纲要求;否则,一致性检 查结论为不符合大纲要求。 5.2 安全性评价 5.2.1 安全性能 5.2.1.1 制动(自走式) 5.2.1.1.1. 冷态 行车制动 试验路面应为干燥平坦的硬路面,轮胎气压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试验时,收获机为运输状态, 燃油箱加满。 DG/T 248 2021 4 样机 以 20 km/h( 19 km/h 21 km/h)初速度,进行冷态紧急行车制动,测试其行车制动距离,往 返各 1次,取平均值。 5.2.1.1.2. 驻车制动试验 样 机在 20%的试验坡道上驻车,变速器置于空挡,发动机熄火,保持时间不少于 5 min。上下坡方 向各 1次。
12、 5.2.1.2 耳位噪声(自走式) 测试场地应为平坦的土地或矮草地。在离测区中心半径 25 m范围内,不得有大的噪声反射物。配 置简易驾驶室或无驾驶室机型测试时,离地表 1.2 m处的平均风速应不大于 3 m/s。测试期间背景噪声 应比测量噪声级至少低 10 dB(A)。 测试时, 样 机发动机在额定转速下运转,拔、铺部件全部空运转。如果装有驾驶室,应关闭门窗。 驾驶员身高 175 cm 5 cm,坐在座椅中间位置,传声器应置于距驾驶员头部垂直中心面 250 mm 20 mm 处,传声器轴线应水平,膜片朝前,传声器中心高度及前后位置与驾驶员眼睛成直线,声级计采用 A 计权慢档进行测量。 在
13、样机 运转稳定状态下,左右两侧各进行 3次测量,每次间隔时间不小于 5 s,同侧 3次连续测量的 读数差应在 3 dB(A)以内, 取左右两侧 6次测量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 5.2.2 安全防护、安全信息及安全装备 安全防护、安全信息及安全装备的检查内容和要求见附录 B。 5.2.3 判定规则 安全性能满足表 4相关要求, 安全防 护、安全信息及安全装备均满足附录 B要求时, 安全性评价结 论为符合大纲要求;否则,安全性评价结论为不符合大纲要求。 5.3 适用性评价 5.3.1 评价方法 适用性评价采用作业性能试验与用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5.3.2 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包括漏拔率、伤
14、麻率、 铺放 线性偏差、 铺放 倾角等作业性能和用户适用性意见。 5.3.3 作业性能试验 5.3.3.1 试验样机 牵引式及悬挂式亚麻收获机 根据使用说 明书规定的配套动力范围,选择功率不大于 80%上限值的拖 拉机作为配套动力,试验用样机和拖拉机的技术状态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在试验前样机应按使用说 明书的规定进行调整和保养 达到正常工作状态 后方可进行试验 。 5.3.3.2 试验条件 试验地应具有代表性,地势应平坦,亚麻成熟、无倒伏、无杂草,植株平均高度在 600 mm以上, 植株密度不大于 2300株 /m2,地表条件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的适用范围。试验区由稳定区、 测定 区和停 车区组
15、成。测定区长度应不少于 20 m,测区前应有不少于 10 m的稳定区,测定区后应有不少于 10 m的 停车区;测定区宽 度应不少于 3个工作幅宽。 DG/T 248 2021 5 5.3.3.3 田间调查 地表条件:观测地表起伏情况、地势、地形、坡度,试验地面积。 气象条件:在试验过程中测定环境温度与相对湿度各 3 次,取其范围值。 作物特征:在测区地块上,沿对角线方向随机取 5 个测点,每个测 点 宽度为一个工作幅宽,长度 为 0.5 m,测定 单位面积 亚麻株数(植株密度), 取平均值 。 每个测点随机取 5 株,分别测定株高、 株径(主茎中部直径, mm),取平均值。 5.3.3.4 试
16、验方法 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作业速度下,全工作幅宽作业一个行程,测定作业速度、 漏拔率、伤麻率、 铺放 线性偏差、 铺放 倾角 。 a)作业速度 按式( 1)计算。 TLV 6.3 . (1) 式中: V 作业速度,单位为千米每小时( km/h); L 测定区长度,单位为米( m); T 通过测定区的时间,单位为秒( s)。 b)漏拔率 和 伤麻率 在作业后的测定区内,随机选取 5点,间隔不小于 2 m,宽度为工作幅宽,长度为 0.5 m,分别收集 没有拔 下的亚麻植株和 伤麻 植株,分别数出株数,取平均值, 按式( 2)、式( 3)计算漏拔率和伤麻 率。 %100 o bb NNS . (2)
17、 %100 bo ss NN NS . (3) 式中: bS 漏拔率; bN 没有拔下的亚麻平均株数,单位为株; oN 试 验前 亚麻平均株数,单位为株; sS 伤麻率; sN 伤麻 平均株 数,单位为株 。 c) 铺放 线性偏差 在同一个铺放带上, 以全测区内首、尾两端铺放的亚麻根部连线为测量基准 线 ( 测定区中心线 的 平行线) ,每隔 1 m 测量 铺放的亚麻 根 部 与 基准线之间的距离,共 测 11 个 点 ,按式( 4)计算 铺放 线 性偏差。 n i iLnh 1 1 . (4) 式中: h 铺放 线性偏差,单位为厘米( cm); DG/T 248 2021 6 n 测定点数,
18、单位为个; iL 测定区内第 i点 亚麻根部 与 基准 线的距离,单位为厘米( cm)。 d) 铺放 倾角 在测定区内,以机器前进方向为测量基准,每隔 1m测量麻茎与机器前进方向的夹角, 共 测 11个 点, 按式( 5)计算 铺放 倾角。 n i in 1 1 . (5) 式中: 铺放 倾角,单位为度() ; i 测定区内第 i点麻茎与机器前进方向的夹角,单位为度() 。 5.3.4 适用性用户调查 5.3.4.1 调查方式 按照制造商提供的用户名单全部进行调查。调查可采用实地、信函和电话等方式之一或组合方式 进行。调查内容见附录 C。 5.3.4.2 调查结果要求 适用性用户意见调查中 亚
19、麻品种、植株密度、倒伏情况、成熟度、植株高度 的适用情况,每项评 价为“好”和“中”两项合计应不小于调查总数的 80%。 5.3.5 判定规则 作业性能试验结果和适用性用户调查结果均满足表 4要求 时,适用 性评价结论为在选定的区域内符 合大纲要求;否则,适用性评价结论为不符合大纲要求。 5.4 可靠性评价 5.4.1 评价方法 可靠性评价采用生产查定与用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5.4.2 评价内容 可靠性评价的内容包括生产查定的有效度和 用户满意度 。 5.4.2.1 有效度 生产查定可与性能试验同时进行。 对样机进行累计 作业时间为 18 h的生产查定。记录作业时间、 调整保养时间、样机
20、故障情况及排除时间。查定过程中不得发生导致机具功能完全丧失、危及作业安 全、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致命故障(如发动机报废或转向、制动系统完全失灵),以及主 要零部件或重要总 成(如发动机、拔麻工作台、传动箱、轴承座以及机架等)损坏、报废,导致功能 严重下降,无法正常作业的 严重 故障 。按式( 6)计算有效度。 %100 gz z TT TK . (6) 式中: K 有效度; zT 作业时间,单位为小时( h); DG/T 248 2021 7 gT 故障修复时间,单位为小时( h)。 5.4.2.2 用户满意度 可靠性用户调查 与适用性用户调查同时进行。 按式( 7)计算用户满意度。
21、201 1 m i ismS . (7) 式中: S 用户 满意度 (百分制 ); m 调查 的用户数; is 第 i个用户赋予的满意度分值。 5.4.3 判定规则 5.4.3.1 有效度 K 98%,用户满意度 S不小于 80分,且生产查定和用户调查中未发生 5.4.2.1所述 的严重故障、致命故障时 ,可靠性评价结论为符合大纲要求;否则,可靠性评价结论为不符合大纲要 求。 5.4.3.2 在生产查定中如果发生 5.4.2.1 所述的严重故障、致命故障,试验不再继续进行,可靠性 评价 结论 为不符合大纲要求 。 5.5 综合判定 规 则 5.5.1 产品一致性检查、安全性评价、 适用性评价
22、、可靠性评价为一级指标,其包含的各检查项目 为二级指标。指标分级与要求见表 4。 表 4 综合判定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项目 单位 要求 自走式 牵引式 悬挂式 一致性检查 1 见表 3 / 符合要求 安全性评价 1 安全防护 / 符合本大纲附录 B的要求 2 安全信息 / 3 安全装备 / 4 安全性能 制动 性能 行车制动 m 整机质量不大于 8000kg,制动距离 6; 整机质量大于 8000kg,制动距离 8 停车制动 / 能可靠地停在 20%的干硬纵向坡道上 耳位噪声 dB(A) 封闭驾驶室: 85;普通驾驶室: 93; 无驾驶室或简易驾驶室: 95 适用性评价 1 漏拔率
23、/ 1% 2% 2 伤麻率 / 5% 3 铺放 线性偏差 mm 75 100 4 铺放 倾角 90 20 5 适用性用户意见 / 调 查结果为“好” 和 “中”的占比不小于 80% 可靠性评价 1 有效度 / 98% 2 用户满意度 / 80 分 3 故障情况 / 在生产查定和用户调查中均未发生严重故障、致命故障 5.5.2 一级指标均符合大纲要求时,推广鉴定结论为通过;否则,推广鉴定结论为不通过。 6 产品变更 DG/T 248 2021 8 6.1 通过推广鉴定的产品(含涵盖机型),在证书有效期内其产品结构和特征参数变化情形、变化幅 度和要求见表 5。 表 5 产品结构和特征参数变化情形、
24、变化幅度和要求 序号 项目 变化情形 变化幅度和要求 检查方法 1 型号名称 不允许变化 / / 2 结构型式 不允许变化 / / 3 挂接方式 不允许变化 / / 4 配套发动机 额定功率 允许变化 变化幅度 10% / 5 配套发动机 额定转速 允许变化 变化幅度 5% / 6 配套动力 允许变化 变化幅度 10% / 7 整机外形尺寸 (长宽高 ) 允许变化 变化幅度 10% / 8 拔麻机构 型 式 不允许变化 / / 9 铺放条数 不允许变化 / / 10 工作幅宽 不允许变化 / / 11 最小离地间隙 允许变化 不允许变小 / 12 驾驶室型式 允许变化 / 提供按 5.2 进行
25、的 制动 性能和 噪声检验报告 13 变速机构型式 不允许变化 / / 14 驱动桥 型式( 前、后 ) 不允许变化 / / 15 制动器型式 ( 前、后 ) 允许变化 / 提供按 5.2 进行的制动性能检验报告 16 轴距 允许变化 变化幅度 10% / 17 导向轮 轮距 允许变化 变化幅度 10% / 18 驱动轮 轮距 允许变化 变化幅度 10% / 备注 6.2 产品结构和特征参数的变更符合表 5 要求且无需检查确认的,以及表 5 未列出的,企业自主变更 并保存变更批准文件。 6.3 表 5 中允许变化但需检查确认的,企业按相关规定申报变更 。 6.4 因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提出的新要求
26、或强制性标准新要求而造成产品结构和特征参数变化,与表 5 要求不一致的,应申报变更确认。 DG/T 248 2021 9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产品规格表 序号 项 目 单位 设计值 适用机型 自走式 牵引、悬挂 1 型号名称 / 2 结构型式 / 自走式 牵引式 悬挂式 3 挂接方式 / 牵引式 悬挂式 / 4 配套发动机型号规格 / / 5 配套发动机生产企业 / / 6 配套发动机结构型式 / / 7 配套发动 机额定功率 kW / 8 配套发动机额定转速 r/min / 9 配套动力 kW / 10 整机外形尺寸 (长宽高 ) mm 11 拔麻机构形式 / 夹持式 其他: 12
27、铺放条数 条 13 工作幅宽 mm 14 最大通过高度 mm / 15 驾驶室型式 / 无 简易式 普通式 封闭式 / 16 变速机构型式 / / 17 驱动桥型式(前 /后) / / 18 制动器型式(前 /后) / / 19 轴距 mm / 20 导向轮轮距 mm / 21 驱动轮轮距 mm / 22 导向轮轮胎规格 / / 23 驱动轮轮胎规格 / / 备注 企业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DG/T 248 2021 10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安全性检查明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合格指标说明 1 安 全 防 护 防护装置 各传动轴、带轮、传动带等外露运动部件应有防护装置 对 散
28、热器等特殊部位需用网眼防护的,其网眼内切圆直径不大于 4 mm,防护 距离不小于 2 mm 进入工作位置的梯子 a) 梯子的结构应能防止形成泥土层 b) 梯子斜度应保证从梯子上下来时向下可以看到下一级梯子踏板外缘 c) 脚踏板宽度 300 mm d) 脚踏板深度:梯子后面有封闭板的 150 mm,无封闭板的 200 mm 扶手 /扶栏 a)门道梯子两侧应设置扶手或扶栏,以使操作者与机器始终保持三处接触 b)扶手 /扶栏的横截面尺寸 25 mm 35 mm c)扶手 /扶栏后侧最小放手间隙为 50 mm 操作者操纵装置 a)关键操纵装置附近应粘贴以适合操作者的文种描述的操作符号 b)所有操纵装置
29、周围应有最小 25 mm 的间隙 挤压和剪切部位 a)操作者坐在座位上,手或脚触及范围内不应有剪切或挤压部位 b)钣 金件不能有锐角 驾驶室紧急出口 a)驾驶室至少应有两个在不同面上的紧急出口 b)紧急出口横截面应至少能包容一个 640 mm 440 mm 的椭圆 c)驾驶室前挡风玻璃应有 3C 标志 d)使用安全玻璃作为紧急出口的,应在便于取卸的位置配备能敲碎玻璃的工 具 发动机停机装置 发动机应有可以停机并保 持停机状态的装置;应有防止意外启动的措施 燃料箱 所有燃料箱的加油口应位于驾驶室外,且离地面或工作台的高度不大于 1 500 mm 排气口的位置和方向 排气口的位置和方向应避开驾驶员
30、和必须站在机器上的其他操作者 燃油箱与排气管、电 器件安全距离 燃油箱与发动机排气管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300 mm,距裸露电气接头及电器 开关 200 mm 以上,或设置有效的隔热措施 蓄电池 蓄电池的非接地端应加以防护,以防止意外接触及与地面短路 光、声信号系统及灯 光装置 照明装置:必须装前照灯 2 只、前转向 灯 2 只、后转向灯 2 只、示廊灯 4 只、 制动灯 2 只、倒车灯 2 只、警示灯、牌照灯、仪表灯、反光标志 信号装置:监视系统(如转向、燃油表、水温表、电压表、机油压力警示灯、 仪表灯、倒车声响装置、 堵 塞报警装置等)应齐全、反应灵敏、工作正常 2 安全信息 使用说明书中
31、应给出安全警示事项和安全标志的说明,安全标志应符合 GB 10396 的有关规定 应设置号牌座或有号牌安装位置 3 安 全 装 备 机构的分离和清理 发动机排气管道应有火星熄灭装置,并应加隔热装置,排气管出口处离地面高度应不小于 0.5 m 割台固定机 构 机器应设置将割台保持在提升位置的锁定装置 灭火器 灭火器应在易于取卸的位置上 DG/T 248 2021 11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用户调查表 调查单位: 调查人: 调查日期: 年 月 日 用户 姓名 电话 地址 整机 型号规格 购机时间 生产企业 配套 动力 功率 生产企业 适用 性 情 况 亚麻品种的适用情况 好 中 差 植株密度适应情况 好 中 差 倒伏适应情况 好 中 差 成熟度适应情况 好 中 差 植株高度适应情况 好 中 差 可靠 性情 况 满一个作业季节时发生 的 故障情况 故障部位和表现 故障原因及处理 故障级别 致命故障情况 有 无 描述: 安全事故情况 有 无 描述: 可靠性用户满意度 优 5分 良 4分 中 3分 较差 2分 差 1分 调查方式 实地 信函 用户签字 电话 主叫电话 注: 调查内容有选项的,在所选项上划“” ;故障级别由鉴定人员根据故障情况填写;调查方式为实地、信函调查时, 用户应签字;调查方式为电话调查时,应记录主叫电话号码。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