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 T 0010-2017 全国司法行政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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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35.240.01 L67 SF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司 法 行 政 行 业 标 准 SF/T 0010 2017 全国司法行政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管理规范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video conference system of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2017 - 03 - 31 发布 2017 - 04 - 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 部 发布 SF/T 0010 2017 I 目 次 前言 . III 引言 . IV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

2、语、定义和缩略语 . 1 3.1 术语和定义 . 1 3.2 缩略语 . 2 4 视频会议系统组成 . 2 4.1 系统构成 . 2 4.2 MCU . 2 4.3 视频会议终端 . 3 4.4 会议控制软件 . 3 4.5 会议录播设备 . 3 5 视频会议系统组网 . 3 5.1 总体要求 . 3 5.2 总体架构 . 4 5.3 司法部组网要求 . 6 5.4 省(区、市)司法厅(局)组网要求 . 6 5.5 地市司法局组网要求 . 6 5.6 区县司法局组网要求 . 7 5.7 乡镇司法所组网要求 . 7 6 视频会议系统功能和设备选型要求 . 7 6.1 系统功能要求 . 7 6.2

3、 设备选型要求 . 8 7 视频会议系统质量要求 . 9 8 视频会议会场系统要求 . 9 8.1 一般要求 . 9 8.2 音频系统要求 . 9 8.3 视频系统要求 . 10 SF/T 0010 2017 II 8.4 灯光系统要求 . 11 8.5 设备布置要求 . 12 8.6 电缆敷设要求 . 13 8.7 建筑平面布置要求 . 13 8.8 建筑和装修要求 . 13 8.9 建筑声学要求 . 14 8.10 电源和接地要求 . 14 8.11 背景墙布置要求 . 15 9 视频会议系统管理要求 . 18 9.1 管理机构和职责 . 18 9.2 会议准备 . 18 9.3 会议控制

4、 . 19 9.4 会议保障 . 20 SF/T 0010 2017 II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 司法部信息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司法部信息中心、山东省司法厅 。 SF/T 0010 2017 IV 引 言 全国司法行政视频会议系统的 建设目标是: 按照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发展规划,充分利用现有 网络资源和会议室环境资源,运用先进的视频会议技术手段,建设以司法部为核心、省级司法厅(局) 为中心(含省级监狱管理局、省级戒毒管理局分中心)、地市级司法局为 节点 (含监狱、戒毒所节点 )、 区县司法局为节点、乡镇司法所为终端的,

5、覆盖中央、省、地市、区县、乡镇五级司法行政系统的,满 足处置突发事件、领导指挥决策、各类行政会议、业务工作协商以及远程教育培训等业务需求的高清视 频会议系统,切实提高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效率和信息化建设水平。 全国司法行政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管理 中应 遵循以下原则: a) 统筹规划,分级实施。从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发展的全局出发,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 统一标准、分级实施,整体推进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视频会议 系统 建设应用。 b) 技术先进,开放兼容。严格遵循国家标准和国内通信行业的规范要求,采用业界标准的 H.323、 SIP 标准框架协议以及音视频编解码协议,符合视频技术以及通信行业的发展

6、趋势。坚持开放 式标准设计,兼容标准的视讯系统和设备,确保与 各 主流厂家产品互联互通。 c) 经济实用,平滑扩容。选用成熟的技术和设备,以满足当前各类视频会议应用为主,并充分考 虑技术发展趋势,系统 应 具备灵活的扩展性和方便的扩容性。选择最优性价比的各类硬件设备、 软件,尽量降低系统投资,并充分有效利用现有会议室设备,最大限度地保护前期投资。 d) 安全可控,稳定可靠。落实国家信息系统安全和等级保护要求, 优先 选用具 有 自主知识产权的 国产设备,强化安全措施和管理。核心设备采用高可靠性设计,具备多种可靠备份策略,做到 既确保安全又稳定可靠。 SF/T 0010 2017 1 全国司法行

7、政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全国司法行政视频会议系统的组成 、组网、系统功能和设备选型要求、质量要求、会 场系统要求 和管理要求 。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司法行政视频会议系统的规划、建设、应用、维护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0114 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 GB/T 14198 传声器通用规范 GB/T 19520 电子设备机械结构 系列标准 GB

8、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464 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SF/T 0012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网络平台技术标准 YD/T 5032 会议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ITU-T H.239 关于双视频流传递协议 ITU-T H.264 关于高压缩比通信的视频编解码 ITU-T H.323 基于不保证 Qos 的分组网络中多媒体业务的框架协议 ITU-T H.460 用于音视频的网络穿越的网络通信协议 ITU-T T.120 视频视听系统用户层数据协议 G.711 用于 8 KHZ 采样率的标准化宽带语音编码算法 G.722 用于 16 KHZ 采样率的标准化宽带语音编码算法 3 术语

9、、定义和缩略语 3.1 术语 和 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1 视频会议系统 video conferencing system 不受地域限制,建立在宽带网络基础上的双向、多点、实时的视音频交互系统 。 注: 视频会议系统主要由终端设备、传输通道 (通信网络 )以及 MCU组成。 3.1.2 SF/T 0010 2017 2 多点控制单元 multi control unit 设置在网络中心节点处,可供多个地点的会议同时进行相互间 通信 的数字处理单元 。 3.1.3 终端设备 terminal equipmen 视频会议系统的输入和输出设备,通过将音频、视频、数据以及信令等

10、各种数字信号分别进行处理 后,合成为一路或多路数字码流,再将其转换成适合于网络传输的数据格式,并发送到信道中进行传输。 注: 主要包括音频 /视频输入 /输出设备、音频 /视频编 /解码设备、信息处理设备和多路复用 /分解设备等 。 3.2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BITS: 大楼综合定时系统 (Building integrated timing system) CRT: 阴极射线显像管 (Cathode ray tube) DVD: 高密度数字视频光盘 (Digital video disc) IP: 网络之间互连的协议 (Internet protocol) LCD: 液晶显示

11、器( Liquid crystal display) LED: 发光二极管 (Light emitting diode) MCU: 多点控制单元 (Multi control unit) MC:多点控制器 (Multipoint controler) MP:多点处理器 (Multipoint processor) MSTP: 基于 SDH 的多业务传送平台 (Multi-service transfer platform) NAT:网络地址转换( Network Address Translation,) RCA: 莲花插座 ( Radio corporation of American) S

12、DH: 同步数字体系 ( Synchronous digital hierarchy) SIP:会话发起协议( Session initiation protocol) 4 视频会议系统组成 4.1 系统构成 视频会议系统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a) MCU ; b) 视频会议终端; c) 会议控制软件; d) 会议录播设备。 4.2 MCU MCU 是视频会议系统的核心部分,为用户提供群组会议、多组会议的连接服务。 MCU 由多点控制器 (MC)和多点处理器 (MP)组成 , 其中: a) MC 提供支持多点会议的控制功能 在多点会议中, MC与每一会议终端进行能力交换,最终确定会议中的公共能力

13、。 MC还为会议选定通 信模式,使会议中各个终端工作在选定的通信模式上。 b) MP 处理视频、音频和数据码流 SF/T 0010 2017 3 1) MP 对视频码流的处理有两种方式:视频切换和视频复合。 2) MP 对音频的处理主要是混合 ,将 M 个通道的输入经过处理后得到 N 个通道的输出。 3) 在数据处理方面, MP 主要处理的对象是 T.120 数据,硬件视频会议主要采用双流协议实 现数据交互。 4.3 视频会议终端 视频会议 终端 主要包括 : a) 会议室硬件视频会议终端 在会议室内使用, 主要包括 集成摄像头和选配摄像头 两种 ; b) 桌面型硬件视频会议终端 集成显示器和

14、摄像机,直接在桌面型硬件视频会议终端上举行视频会议,常规情况下只能 1-4 人使 用 ; c) 可移动式 视频会议 终端 可用于临时会场,包含 1 台硬件终端, 1 台摄像机, 1 个全向拾音器以及 1-2 台电视机和移动安装 支架,只需插上网线及电源线即可与会实现音视频的交互 ; d) 软件视频会议终端 在电脑 上 安装 的 客户端软件 ,配置 电脑用 摄像头 、 耳麦,实现音视频采集和输出,常规情况下只能 1 人使用。 4.4 会议控制软件 实现对 MCU、视频会议终端等设备资源的集中控制和对视频会议等业务应用的全程调度。 4.5 会议录播设备 实时录制会议码流,支持多种文件格式存储在本地

15、硬盘,并提供客户端在线点播服务或通过组播方 式实现会议的在线直播。 5 视频会议系统组网 5.1 总体要求 5.1.1 组网方式 视频会议系统组网方式 主要包括: a) 点对点视频会议 点对点视频会议 只涉及两个会议终端,不需要 MCU 参与 ,两个会议场点(终端)相互拨号呼叫对方 并得到对方确认后便可召开视频会议。通信网络根据视频终端的不同 进行选择。通信网络包括但不限于 : 1) IP 广域网 ; 2) SDH/MSTP 专线 ; 3) 卫星线路。 b) 多点视频会议 在多个会议场点进行多点会议时, 应 设置一台或多台 MCU,实现音频、视频、数据信令等数字信号 的混合和切换(分配)。 根

16、据 MCU 数目可分为两类: 1) 单 MCU 方式 ; SF/T 0010 2017 4 2) 多 MCU 方式 多 MCU 方式可分为两种 : 星型组网结构 ; 层级组网结构。 全国司法行政视频会议系统涉及部、省、市、区县、乡镇五级司法行政机关,应采取多点会议组网 架构,在部、省、市三级设置 MCU,区县可根据实际需求设置 MCU,按照行政层级进行组网。 5.1.2 传输线路选择 司法部到各省司法厅视频会议系统传输线路依托国家电子政务传输网络。 各省司法厅到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视频会议系统传输线路 原则上依托现有区域性电子政务 传输网络,暂不具备条件的 可采用裸光纤或者租用运营商 M

17、STP、 SDH 等线路。 省、市、区县、乡镇四级司法行政机关视频会议系统传输线路原则上依托现有区域性电子政务传输 网络,暂不具备条件的可采取租用运营商 MSTP、 SDH 等线路组建传输网络。 部、省、市三级视频会议系统之间传输线路带宽应不低于 8Mbps,保证 2 路 1080P 高清并发视频会 议需求;市、区县两级视频会议系统之间传输线路带宽 应不低于 4Mbps,保证 2 路 720P 高清并发视频 会议需求;区县、乡镇两级视频会议系统之间传输线路带宽可根据实际情况建设。 5.1.3 时钟同步 采用 MCU 组网时,全网应在较高等级的时钟上进行同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a) 主 MC

18、U 可外接时钟源 (BITS),并具备内部时钟功能。也可采用传输链路时钟,从传输线路提取。 首选应为 BITS 时钟。 b) 全网采用主从同步方式,以主 MCU 为基准,全部从 MCU 和视频会议终端设备均从上一个码流中 提取时钟同步信号。 5.1.4 IP 地址分配 全国司法行政 视频会议系统使用 IP 地址应按照 SF/T 0012 规划的视频会议 IP 地址进行设置。 5.2 总体架构 全国司法行政视频会议系统总体架构图 见图 1。 SF/T 0010 2017 5 图 1 全国司法行政视频会议系统总体架构 全国司法行政视频会议系统总体架构包括部管理区、省管理区、地市管理区、区县管理区、

19、乡镇终 端和传输线路六个部分 ,其中: a) 部管理区 由司法部核心节点和传输线路组成。 b) 省管理区 SF/T 0010 2017 6 由省(区、市)司法厅(局)中心节点、省(区、市)监狱管理局分中心节点、省(区、市)戒毒 管理局分中心节点和传输线路组成。 c) 地市管理区 由市司法局节点、监狱节点、戒毒所节点和传输线路组成。 d) 区县管理区 由区县司法局节点和传输线路组成。 e) 乡镇司法所视频会议终端 由 软件 或硬件终端组成。 5.3 司法部组网要求 司法部节点作为全国司法行政视频会议系统核心节点,负责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视频会议及跨省视频 会议系统的组织、管理、调度工作。配置 应满足

20、以下要求: a) 2 台 MCU ,按照冗余模式部署,作为整个系统的核心管理设备; b) 2 台 1080P 高清视频终端,按照冗余模式部署,作为主会场终端设备 : c) 1 套会议控制系统和若干会议管理终端,作为会议管理、调度设备; d) 1 套会议录播设备,用于会议录像和点播。 5.4 省(区、市)司法厅(局)组网要求 省(区、市)司法厅(局) 节点作为全国司法行政视频会议系统中心节点,负责本省 (区、市) 司 法行政系统视频会议组织、管理、调度工作。配置 应满足以下要求: a) 2 台 MCU ,按照冗余模式部署,作为整个系统的核心管理设备; b) 2 台 1080P 高清视频终端,按照

21、冗余模式部署,作为主会场终端设备 : c) 1 套会议控制系统和若干会议管理终端,作为会议管理、调度设备; d) 1 套会议录播设备,用于会议录像和点播。 省级监狱管理局、省级戒毒管理局节点作为全国司法行政视频会议系统分中心节点,负责本省 (区、 市) 监狱、戒毒系统视频会议组织、管理、调度工作。配置 应满足以下要求: a) 2 台 MCU ,作为整个系统的核心管理设备; b) 2 台 1080P 高清视频终端,按照冗余模式部署,作为主会场终端设备 : c) 1 套会议控制系统和若干会议管理终端,作为会议管理、调度设备; d) 1 套会议录播设备,用于会议录像和点播。 省级监狱管理局、省级戒毒

22、管理局节点除作为本系统分中心节点外,同时作为省 (区、市) 司法厅 (局)中心节点的同城异地灾备节点,为本级系统提供容灾保障。 5.5 地市司法局组网要求 地市司法局节点作为全国司法行政视频会议系统区域 节点 ,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视频会议组织、 管理、调度工作。配置 应满足以下要求: a) 1 台 MCU ,作为整个系统的核心管理设备; b) 1 台 1080P 高清视频终端,作为主会场终端设备 : c) 1 套会议控制系统和 1 台会议管理终端,作为会议管理、调度设备; d) 1 套会议录播设备,用于会议录像和点播。 各监狱、戒毒所节点作为全国司法行政视频会议系统节点,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

23、的各类视频会议。 配置 应满足以下要求: a) 1 台 720P/1080P 高清视频终端,作为会场终端设备 : SF/T 0010 2017 7 b) 1 台会议管理终端,作为会议管理设备。 5.6 区县司法局组网要求 区县司法局节点作为全国司法行政视频会议系统节点,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视频会议。配 置 应满足以下要求: a) 1 台 720P/1080P 高清视频终端,作为会场终端设备; b) 1 台会议管理终端,作为会议管理设备。 区县司法局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部署 1 台 MCU, 1 套会议控制系统和 1 套会议录播设备,用于区县、 乡镇两级视频会议管理和控制。 区县司法局可根据

24、实际情况选择部署 各种视频会议终端 。 5.7 乡镇司法所组网要求 乡镇司法所节点作为全国司法行政视频会议系统终端节点,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视频会议。 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部署 各种视频会议终端 作为会场终端设备。 6 视频会议系统功能和设备选型要求 6.1 系统功能要求 视频会议系统应具有以下主要功能: a) 支持部、省、市、区县四级 召开分辨率在 720P,扫描频率在 30 帧以上的高清视频会议;支持 部、省、市三级之间召开 1080P,扫描频率在 30 帧以上的高清视频会议。 b) 支持 7 24 小时不间断运行, MCU 等系统核心设备应支持主控板卡、电源板卡、网络接口板卡 的热备

25、份。 c) 支持 H.323、 SIP 协议标准, H.264 等视频编解码标准, G.711 和 G.722 等立体声音频 标准 。 d) 支持 H.239 标准的动态双流,具备单屏双显及双屏双显功能,在双流会议模式下,辅流分辨率 应不低于 720P,帧率不低于 30 帧 ,并且辅流的引入不应影响主视频流的视频效果。 e) 支持混速、混编码协议,即不同的终端可以以不同的带宽、不同的视音频协议加入同一会议, 由 MCU 来进行不同协议之间的翻译和转换,并且支持同时召开多组多画面会议,各组会议之间 完全独立,不受影响。 f) 具有良好的会议管理及网络管理能力,具有用户管理、会议管理、设备性能管理

26、、系统集中配 置、网络通道监测等功能。 g) 满足带宽动态协商(自动降速 /自动升速)等网络优化功能。 h) 提供 NAT 及防火墙穿越解决方案,需要支持防火墙穿越标准协议 H.460。 i) 支持多画面分屏,部、省级系统应支持不低于 21 画面分屏,市、区县应支持不低于 18 画面分 屏。 如物理分屏数达不到,可通过系统本身的合成画面实现。 j) 系统内任意节点都可设置为主会场,便于用户召开现场会议。支持主会场选择以下切换方式: 主席控制、导演控制、声音控制,在主席模式下应支持点名发言或会场轮循。 k) 提供加密措施, 保证 会议的安全。 l) 支持中文会场名及中文字幕显示。 m) 支持智能

27、丢包恢复重传机制,以保障视频会议效果。 n) 支持用户权限设置,防止非会议管理人员扰乱视频会议。 o) 支持会议模板设置,可一键开启多点视频会议。 SF/T 0010 2017 8 6.2 设备选型要求 设备选型应满足以下要求: a) 通用要求 1) 选择 具有 自主知识 产权 的成熟、稳定的国产设备。 2) 核心设备( MCU、终端)应选择电信级产品,具有电信级稳定性,支持 7 24 小时不间断 运行。 3) 产品 应 具备 电信设备入网许可证, 在 国家强制产品认证目录内的应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 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设备测试报告。 4) 产品首次入网时间不得超过 5 年,避免使用即将退

28、市产品。 b) MCU 要求 部、省、市三级 MCU宜 采用电信级插卡式结构,应满足的主要技术指标要求如下: 1) 设备架构:采用嵌入式实时操作系统,不能包含 PC 架构,不采用 Windows 等非 实时操作 系统。支持电源模块、主控板卡、接口板卡热备份,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扩容方式灵活。 2) 协议标准:支持 H.323 通信协议,支持 H.264 视频编解码协议,支持 G.711、 G.722、 G.722.1.C 音频编解码协议。 3) 会议速率:支持 128Kbps-8Mbps。 4) 视频分辨率:主流支持不低于 1080P/30FPS 高清,辅流支持不低于 720P/30FPS 高

29、清。 5) 系统功能:支持会议预约、高清多画面、自主多画面、双流、多个会场同时预监、级联多 通道回传、电视墙解码、会议点名、会议轮询、即时通信、混音、画面合成等会议功能。 6) 级联: MCU 具有级联控制功能, 宜 支持不少于 3 级以上 MCU 级联和控制。 c) 视频会议硬件终端要求 1) 设备架构:采用嵌入式实时操作系统,不能包含 PC 架构,不采用 Windows 等非实时操作 系统。 2) 协议标准:支持 H.323 通信协议,支持 H.264 视频编解码协议,支持 G.711、 G.722、 G.722.1.C 音频编解码协议。 3) 会议速率:支持 128Kbps-8Mbps。

30、 4) 视频分辨率:主流支持不低于 1080P/30FPS 高清,辅流支持不低于 720P/30FPS 高清,可 通过 IP 网络的方式发送辅流,电脑和终端之间无需通过视频线缆连接,方便部署。 5) 视频接口:支持不少于 3 路高清输入接口;不少于 3 路高清输出接口。 6) 音频接口:支持不少于 1 路 麦克风 、 1 对 RCA 输入,不少于 1 对 RCA 输出接口。 7) 系统功能:支持会议双流、自动唇音同步、自动回声抵消、自动噪声抑制、画中画、摄像 机远遥、会标横幅等功能。 d) 视频会议软件客户端要求 1) 客户端应具备 WINDOWS、 IOS、 ANDROID 多平台版本。 2

31、) WINDOWS 客户端支持会议召集和加入入会 ; IOS、 ANDROID 客户端支持加入入会;支持多种 网络接入视频会议系统。 3) 支持高清视频,画中画显示视频。 4) 支持回声抵消,语音降噪,自动增益控制。 5) WINDOWS 客户端支持选择共享桌面 /程序。 6) 支持信令媒体流加密,保障会议数据安全 7) 支持抗丢包处理技术,在网络不稳定情况下仍可保证音视频会议正常进行 。 SF/T 0010 2017 9 7 视频会议系统质量要求 视频会议质量评定主要包括: a) 视频质量的定性评定 1) 图像质量:达到 720P 以上 的 高清图像质量要求 。 2) 图像清晰度:送至本端的

32、固定物体的图像应清晰可辨。 3) 图像连续性:送至本端的运动图像连续性良好,无严重拖尾现象。 4) 图像色调及色饱和度:本端观察到的图像与被摄实体对照,色调及色饱和度应良好。 b) 音频质量的定性评定 1) 回声抑制:由本地和对方传输造成的回声量值,系统应无明显回声。 2) 唇音同步:动作和声音无明显时间间隔。 3) 声音质量:系统音质应清晰可辨、自然圆润。 8 视频会议会场系统要求 8.1 一般 要求 视频会议会场系统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a) 视频会议会场系统的工程设计应满足与远端会场的交互功能。 视频会议会场系统通过视频会议传输网络实现与远端其他视频会议会场的声音、图像和数据信息的 实时

33、交互功能。 视频会议会场音频系统由本端会场的扩声系统和通过传输网络连接的远端会场的音频信号组成 : 1) 音频系 统应 进行本会场扩声系统设计,同时 满足 与远端会场音频信号交互作用的综合效果。 2) 视频系统 应满足 本端会场图像信号与远端会场视频信号交互作用的综合效果。 b) 视频会议会场系统应包括音频系统、视频系统和灯光系统。 视频会议会场系统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音频系统应保证会场有足够大的声压级,声音应清晰、声场应均匀。 2) 视频系统应保证 会场图像清晰。 3) 灯光系统应保证会场照度、色温。 c) 视频会议会场系统从工程设计开始,应与建筑结构设计、建筑声学设计、装饰装修

34、设计和其他 有关工程设计专业密切配合。 d) 视频会议会场系统所采用设备的性能指标及技术要求应协调一致。 e) 视频会议会场灯光系统除 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 应符合 GB 50034 的有关规定 f) 视频会议会场的各种吊装设备和吊装件 应 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 g) 视频会议会场系统工程设计应提供完整的图纸及说明文件 。 设计文件可根据不同设计阶段,内容有所增加,深化后的设计文件应包括系统设备型号、配置清单、 原理图、接线图、设备布置图和管线图等。 8.2 音频系统要求 音频系统应由传声器、音源、扬声器、调音台、周边音频设备、功率放大器、监听、录音设备和编 解码器等组成 。 a) 传声器

35、及音源的配置应符合 以下要求 : 1) 配置会议用指向性传声器,传声器数量 按 会议主持人和发言者的人数确定,并 进行 备份。 SF/T 0010 2017 10 2) 传声器的指向性、频率响应、等效噪声级和过载声压级等要求,应符合 GB/T 14198 的有 关规定。 3) 传声器应采用平衡输出方式,并使用音频屏蔽电缆连接。 4) 应配 置 CD 播放机 、 DVD 播放机等音源设备。 b) 扬声器系统的设置应符合 以下要求 : 1) 根据会场的体形结构、容积、装饰装修进行语言清晰度和声场分布设计,确定扬声器系统 的数量、参数、方位。 2) 可设置主扬声器和辅助扬声器。 主扬声器应设置在会场

36、主席台或主屏幕显示器附近,并应满足系统声像一致要求;辅助扬 声器宜设置在会场顶棚或侧墙上,并根据需要在其传输通路中配备电子延时设备。 3) 当会场设置主席台时,可根据需要设置主席台返听扬声器系统。 c) 调音台、周边音频设备的配置符合 以下要求 : 1) 调音台是 音频系统调控中心 ,其 输入 输出路数是由信号源的数量、周边处理设备、功率放 大器组、录音、监听音箱等设备配置来确定。 调音台或音频矩阵切换器在设计和使用时,应注意防止对远端会场的电路回传。 2) 调音台周边应按需要配置分配器、均衡器、反馈抑制器、延时器等设备。 3) 根据功能要求,可配置音频矩阵切换器、数字音频处理等设备,数模接口

37、应匹配。 4) 音频矩阵切换器与视频矩阵切换器应具同步切换功能。 d) 功率放大器的配置应符合 以下要求 : 1) 功率放大器应根据扬声器系统的数量、功率等因素配置。 功率放大器额定输出功率不应小于所驱动扬声器额定功率的 1.5倍。 2) 功率放大器输 出阻抗及性能参数应与被驱动的扬声器相匹配。 e) 监听、录音设备的配置应符合 以下要求 : 1) 在控制室内配置有源监听音箱,并应与会场的声音变化量相一致。 2) 在分别收听远端不同会场讲话时, 宜 配置音量电平表进行监测,使每一会场送出符合要求 的音频信号。在编解码器的输人端口,应配置单独的音量电平表。主会场的总控室应配置 多路音量电平表。

38、3) 系统应配置具备录音功能的设备。 f) 编解码器应符合 以下要求 : 1) 编解码器应具有回声抑制功能。 当其不具备回声抑制功能时,应单独配置回声抑制器。 2) 编解码器的音频端口为非平衡端口时,应将非平衡转换至平衡。 3) 编解码器与音频电路接口之间,应电平匹配。 8.3 视频系统要求 视频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视频系统应由摄像机、信号源、屏幕显示、切换控制、监视、录像编辑和编解码器等组成。 b) 摄像机及信号源的设置应 符合 以下要求 : 1) 重要的视频会议会场主摄像机应设置至少 2 台, 部分 会场主、辅助摄像机可以兼用,安装 时需要统一考虑。摄像机应选用 720P 以上 的

39、 高清分辨率的产品。 注: 用于摄取发言者图像的摄像机称主摄像机 ; 用于摄取会场全景或局部图像的摄像机称辅助摄像机 2) 由于摄取场景、参会人员摄像距离不同,摄像机应根据会场的大小和安装位置配置变焦镜 头 。 SF/T 0010 2017 11 注: 根据工程经验,镜头不应采用广角镜头。 3) 摄像机系统应配置云台及控制设备,在控制室内可直接操作云台及摄像机动作。云台支承 装置应牢固、平稳。 4) 可根据功能需要 接入主流的视频信号源。 5) 会场应设置计算机图像信号输入接口,接口数量、位置应根据系统功能确定。 c) 屏幕显示系统的设置应符合 以下要求 : 1) 在会场应设置至少 2 台大屏幕液晶电视,分别用于显示本端会场和远端会场的图像或数据 信息;或者采用投影、小间距 LED 等方式建设大屏幕显示系统,通过画面分割设备,分别 显示本端会场和远端会场的图像或数据信息。 2) 屏幕显示系统的设置应根据会场的形状、大小、高度等具体条件,使参会者处在屏幕显示 系统视角范围之内。 3) 屏幕显示系统与参会者之间应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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