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4 T 1015-2021 居住小区排水管道混接排查与改造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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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91.140.60 P 42 DB3204 常州市 地 方 标 准 DB3204/T 1015 2021 居住小区排水 管道 混接排查与改造技术规程 Rules for illicit connection investigation and renovation of drainage pipeline in housing estate 2021-01-04 发布 2021-02-04 实施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204/T 1015 2021 目 次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规定 .3 4.1 基本要求 .3 4.2

2、排查对象与内容 .3 4.3 排查与改造原则 .3 4.4 统筹实施 .3 4.5 其他 .3 5 混接小区筛查 .4 5.1 一般规定 .4 5.2 筛查判断标准 .4 5.3 资料收集与核对 .4 6 混接类型 .4 6.1 一般规定 .4 6.2 混接类型 .5 7 探查与检测方法 .5 7.1 一般规定 .5 7.2 开井目视检查 .5 7.3 快速视频检查 QV .5 7.4 有线闭路电视检查 CCTV .6 7.5 水量测算 .6 7.6 水质检测 .7 7.7 辅助方法 .7 8 混接状况评估 .8 8.1 一般规定 .8 8.2 混接点分布图绘制 .8 8.3 混接状况评估 .

3、9 8.4 评估报告编制 .10 8.5 混接排查质量抽查 .10 9 混接改造 .10 9.1 一般规定 .10 9.2 管线测量 .11 9.3 设计 .11 9.4 施工与验收 .15 DB3204/T 1015 2020 II 附录 A(规范性) 居住小区混接排查信息记录表格 .16 表 A.1 居住小区排放口排查表 .16 表 A.2 居住小区排水情况排查表 .17 表 A.3 混接点统计表 .18 表 A.4 混接点流量记录表 .19 表 A.5 水质检测记录表 .20 DB3204/T 1015 2020 III 前 言 本 标准 按 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到导

4、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 起草。 请注意本 标准 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 标准 由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并归口。 本 标准 起草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州市排水管理处、常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本 标准 主要起草人:袁茂新、陆文涛、陈波、施亚栋、杨涛、翁建兵、张冬冬、曾玉 珠、黄一澄、 张睿、路丽君、仲志鸿、许光明、陈俊、宗圆、堵文东。 本 标准 为首次发布。 DB3204/T 1015 2021 居住小区排水管道混接排查与改造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 标准 规定了居住小区排水管道混接排查与改造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

5、定、混接小区筛查、混接 类型、探查与检测方法、混接状况评估、混接改造等工作的原则、要求和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 标准 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 标准 。 GB 3836.2 爆炸性环境 第 2部分 : 由隔爆外壳“ d”保护的设备 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24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89 城市工

6、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 51222 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 CJJ 6 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CJJ 61 城市地下管线测量技术规程 CJJ 68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 143 埋地塑料排水管 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 181 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 CJJ/T 210 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 CECS 91 合流制系统污水截流井设计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 (第 641号 )( 2013)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令 ( 第 21号 ) ( 2015) 城 镇污水排入

7、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建城函【 2016】 198号 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居住小区 housing estate 以住宅楼房为主体并配有商业网点、文化教育、娱乐、绿化、公用和公共设施等而形成的具有一 定规模的居民生活区。 3.2 雨污分流 rain and sewage diversion 用不同管渠系统分别收集、输送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 DB3204/T 1015 2020 2 3.3 混接 illicit connection 分流制地区 不同属 性排水 管道连通 或存在管道缺陷 ,造成 的 混流。包括污 废 水

8、错误 进 入雨水管道, 或者 非污废水 错误 进 入污水管道 。 例 如: 居住楼宇的生活废水(如阳台洗衣机废水等)经雨水落水管 接入小区雨水管道;餐饮、商店、洗车等污(废)水经雨水口接入雨水管道 ;河水、自来水、地下水 等非污废水流入污水管道 等现象。 3.4 混接点 illicit connective point 在分流制地区,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连接处;分流制雨污水管道和合流制管道连接处;管道中不 属于本管道收集属性的其他水流入之处。 3.5 排水地理信息系统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for drainage 用于采集、存储、管理、处理、检索、分析和表

9、达与排水管道相关的地理空间数据计算机系统。 3.6 阳台废水 domestic wastewater from balcony 指设置于阳台的洗衣机或洗涤设施排出的水。 3.7 接户井 service manhole 居住小区排水总管接市政排水管道前的最后一座检查井,也称纳管井。 3.8 末端截流 interception at the end of drainage 在接户井或接户井之前,设置污水截流装置,避免居住小区 污水 在 晴天 时 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的措 施。 3.9 雨水排放口 stormwater outlet 雨水系统在水体岸边或者水下的出水设施。 3.10 污水排放口 sewa

10、ge outlet 居住小区污水系统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的排放口。 3.11 居住小区污水排放量 sewage discharge volume of housing estate 居住小区产生的理论污水量全部通过污水排放口排放的水量。 3.12 溯源调查法 upward survey method 从排水管网系统末端开始,按排放口 总管 干管 支管顺序调查混接点 的方法。 3.13 功能性缺陷 functional defect 由于污物沉积、障碍物存在,导致过水断面发生变化,影响畅通性能的缺陷。 3.14 结构性缺陷 structural defects 管道结构本体遭受损伤,影响管道强度、刚

11、度和使用寿命的缺陷。 3.15 DB3204/T 1015 2020 3 特征因子 characteristic factor 用以指示某种混接污染 物 类型区别于其它类型的物理、化学指示因子。 3.16 混接改造 corrective techniques of illicit connection 消除或者减 少 雨水管网混接旱流污 废水 或者污水 管网中 混接 非污废水的措施。 3.17 排查 investigation 在选定范围内对排水管道及其附属构筑物、设施的管道接入状况和存在缺陷进行逐个检查。 3.18 低影响开发 ( LID) low impact development 低影

12、响开发,一种采用源头控制理念实现雨水控制与利用的一种雨水管理方法。 4 基本规定 4.1 基本要求 4.1.1 实施居住小区混接排查与改造 工程 的单位应具备所承担工作相应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包括排水 管道检测与评估、地下管线测量、市政工程施工等。 4.1.2 宜采用人工目视、仪器探查、水质水 量检测等多种手段确定混接点和水质水量情况,排查工作 过程中应规范记录、摄录影像资料,形成原始记录资料。 4.1.3 根据排查结果,科学合理制定混接改造方案,有序实施混接改造工程,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相 关安全和质量规定,确保安全、质量合格。 4.2 排查对象与内容 4.2.1 排查对象主要为居住小区室外排水

13、管道工程及其附属构筑物,以及与之相连的建筑排水出户 管、立管。 4.2.2 排查 工作 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混接 点的 位置、 类型 和数量 , 雨、污水 排放口与受纳水体 、 市政管网的连接 状况 , 以及混接状况评估 。 4.3 排查与改造原则 4.3.1 根据工作范围和实施难度, 可 编制排查大纲和方案,并根据排查进度和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调 整。 4.3.2 管道混接排查应遵循先干管后支管、从下游至上游依次溯源的原则,根据排查目的合理划定排 查范围,逐渐缩小排查区域。 4.3.3 居住小区混接改造工作,应以居住小区污 、 废水全收集、全处理为目标,遵循 “ 问题导向、因 地制宜、分流为主

14、、截流为辅 ” 的原则。 4.4 统筹实施 如混接居住小区拟实施海绵城市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易淹易涝地区整治和污水系统提质增效等工 程,混接改造工程 宜 与上述项目 统筹实施。 4.5 其他 4.5.1 宜 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排查与改造工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实现档案资料的 电子化、 数据化 。 4.5.2 居住小区混接改造工作,除应按本 文件 执行外, 还应 符合国家、行业与本市现行有关标准、规 范和政策的规定。 DB3204/T 1015 2020 4 5 混接小区筛查 5.1 一般规定 5.1.1 居住小区混接排查 前 宜先进行混接 小区 筛查, 预判 居住小区是否存在混接,以确定

15、排查对象、 划定排查范围。 5.1.2 筛查基于对小区周边水体、雨水排放口、污水排放口有关水质和水量异常现象 的 定性判断,可 采取调查走访、目视法、 水质和水量检测等方法。有关调查工作应按照 建城函【 2016】 198号 的要求开 展。 5.1.3 经 筛查预判 确认 居住小区 存在混接现象 的 ,应收集相关基础资料,并进行现场踏勘,核对有关 信息。 5.2 筛查判断标准 居住小区周边水体、雨水排放口、污水排放口或邻近检查井在晴天或雨天出现下述现象之一,可初 步判定该排放口服务的居住小区存在混接 ,并 应对该小区开展混接 排 查,确认混接点或混接源 。 有关情 况应 按 附录 A表 A.1

16、进行 详细记录 : a) 小区相邻河道水体存在黑臭现象 ; b) 雨后 12 h后的晴天期间,雨水排放口有水 流出 ; c) 雨天时,污水井水位比晴天水位明显升高,或产生冒溢现象 ; d) 雨天时,污水排放口流量明显增大,排出水质澄清度明显提高 ; e) 雨天时,污水管道流量或流速明显增大 ; d) 晴天时,污水管水位和相邻河道水位基本持平。 5.3 资料收集与核对 5.3.1 对于筛查确定的混接居住小区,应收集有关基础资料, 并按 附录 A表 A.2 进行 详细记录 。基础 资料 一般 包括: a) 所在地的区域排水专业规划; b)相关市政道路的雨、污水管道图纸或排水地理信息系统资料; c)

17、居住小区周边道路地形图; d)居 住小区总平面图; e)居住小区内部综合管线竣工图; f)居住小区雨污水管道竣工图 或 测量资料; g)居住小区建筑排水竣工图 或 测量资料; h)其他相关资料。 5.3.2 结合调查收集的资料,宜开展现场详细踏勘,核对有关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既有 排水 管网 管道 的走向、规格和属性等要素; b)查看小区地形地貌与交通状况; c)小区沿街商业、餐饮业等排水(经营)户是否存在污水接入雨水系统的问题。 6 混接类型 6.1 一般规定 6.1.1 经 排查 发现 , 连接管道属性与接入管道属性不同 的点位 ,应判断为混接点。主要 现象为: a) 雨水检查井

18、或雨水口中有污水管或合流管接入 ; b) 污水检查井中有雨水管接入。 6.1.2 污水管道中有疑似自来水、河水、地下室 排 水等非污废水流入处,应判断为混接点。 6.1.3 雨水管道中有疑似污废水流入处,应判断为混接点。 DB3204/T 1015 2020 5 6.1.4 仪器探查发现管道有支管暗接的,应排查暗接管道的属性,判断是否属于混接点。 6.2 混接类型 6.2.1 小区干管混接 小区雨污水主管、支管管道混接。 6.2.2 居民污废水混接 6.2.2.1 建筑内污废水 横管 接 入雨水管道,包括厨房、卫 生间、洗衣房以及一层车库(改做生活空间) 等的建筑 污废水横 管错接雨水管。 6

19、.2.2.2 阳台、露台等 污废水横管接入建筑 雨水 立管,主要为洗衣机废水或洗涤盆废水 混接进入雨水 系统 。 6.2.3 非居民污废水混接 6.2.3.1 小区公共卫生设施污 废 水进入雨水管道,包括洗手池、拖把池、公共卫生间等 的 污废水 。 6.2.3.2 小区商铺污废水进入雨水管道,包括餐饮店、洗车、洗浴、洗衣(干洗)、理发店等经营户 产生的污废水。 6.2.4 外水混接 6.2.4.1 建筑雨水立管、道路和景观绿化雨水口或雨水沟 接入 污水管 。 6.2.4.2 地下室排水(主要收集地下渗水、汛期雨水和消防水) 的 非初期弃置废水接入污水管 。 6.2.4.3 因雨污水管道存在结构

20、缺陷,造成污水进入雨水管 , 或自来水、河水、地下水等 外水 进入污 水管道的情况。 6.2.5 其他混接 除 6.2.1、 6.2.2、 6.2.3、 6.2.4四类混接情形以外的其他混接类型。 7 探查与检测方法 7.1 一般规定 7.1.1 宜综合运用开井目视、仪器检查、水质检测和其他辅助方法开展混接点探查,确定混接位置和 类型。应做好 相关 记录,作为混接状况评估的依据。 7.1.2 混接点位置探查前,宜结合现场踏勘或水质特征因子分析结果,对资料进行分析。预估存在混 接问题的管段,有针对性地选择排查手段,必要时可进行试验。 7.1.3 采用实地开井 方法 排查混接点时, 可视情况 进行

21、管道 挖淤 和 疏通 作业。必要时,宜事先制定调 度方案,采取措施降低管道内水位,便于实施人工探查。 7.1.4 排查操作和安全防护应 符合 CJJ6、 CJJ68等 标准的规定,采用的仪器探查和检测方法应符合 CJJ181等 标准的 规定 。 7.1.5 混接点位置探查的对象为划定排查范围内所有的雨污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建筑排水 立管和出户 管。混接点确定后,可开展混接水量测算和水质 检测 。 7.1.6 当人工目视探查无法判断或者无法确认混接点位置时,应使用仪器检查确定混接点位置。 7.2 开井目视检查 目视检查应由具备施工管理、核查经验,熟悉规范标准的专业人员实施,逐一打开排查区域内的检

22、查井进行检查。 按 附录 A 表 A.3 记录管道属性、连接关系、材 料 、管径等信息,判别接入管属性与主 管(井)属性是否一致。 7.3 快速视频检查 ( QV) DB3204/T 1015 2020 6 在管道内水位满足要求的情况下 , 优先选择使用快速视频检查(管道潜望镜)检查。对发现的混接 点,应 按 附录 A 表 A.3 记录 有关信息。 7.4 有线闭路电视检查 ( CCTV) 在管道潜望镜检 查 无法有效查明 , 或 需要对 混接点 进行 准确定位 时 , 可 采用 CCTV检测。使用 CCTV 检测时,管道内水位不 应 影响混接点判定 ,并 且爬行机器能进入管道自由行走。 CC

23、TV检测作业应符合 CJJ 181的规定。 7.5 水量测算 7.5.1 用途 水量测算 可用于 以下场景 : a) 测定末端排放口的水量,判定管道混接水量 ; b)测定管段上下游节点的水量,判定选定节点之间管段的混接水量 ; c)测定已确定的混接点的混接水量 ; d)测定 住户、 排水户污 废 水 排 放 量。 7.5.2 监测时间 监测 时间应 不少于 2 天的监测时间。对于 流量随时间 变化明显的情形, 比 如间歇出流, 应 根据数据 分析 结果 延长监测时间。有关情况应 按 附录 A 表 A.4 进行 详细记录。 7.5.3 监测准备 在测定流量之前,应进行现场勘查 。 了解水流状况、

24、管内污泥淤积程度、窨井形式、水位、水质、 流量设备安装条件、管道所处路面的交通 状况 等, 以 确定合适的测定方法。 7.5.4 监测点位 流量测定点位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结合管网平面图,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确定安装点位与具体安装位置; b) 优先选择水 流稳定、淤积及垃圾少、窨井结构便于操作、水位低、 对 交通影响小的点位; c) 仪器应满足安装使用要求并 有条件实施有效 维护。 7.5.5 监测方 法 7.5.5.1 分类 及选用 流量 监测 方法可选用容器法、浮标法 或 速度 面积流量计测定法 。 7.5.5.2 容器法 容器法适用于排放口的自由出流流量测定 。 使用的器材有容器和

25、秒表 ,选用的容器至少有 一面 为 平 面 。其流量应按公式( 1)计算: Q = V 360024/ t ( 1) 式中: Q 流量, 单位为立方米每天( m/d) ; V 容器内水的 体积, 单位为立方米( m) ; t 收集时间, 单位为秒( s) 。 7.5.5.3 浮标法 浮标法适用于排放口和非满管流的 条件下的流量测量 。应选择 在 无断面变化和跌落的连续直线段进 行测量 。 所使用的器材有浮标、 皮 尺和秒表 , 浮标流动的起止点距离用皮尺测量,读数精确到厘米;浮 DB3204/T 1015 2020 7 标流动的时间采用秒表计时。其流量应按公式( 2)计算: Q = 36002

26、4 A L/t k ( 2) 式中: Q 流量, 单位为立方米每天( m/d) ; A 灌区过流面积, 单位为平方米( m) ; L 浮标流动的起止点距离 ,单位 为米( m) ; t 所用的时间, 单位为秒( s) ; k 浮标法测定的表面流速与断面平均流速之间的修正系数, k=0.8 0.9。 在公式( 2)中,管渠横断面面积 A 根据管道横断面形状分为矩形和圆形两种计算公式,分别如公 式( 3)、公式( 4)所示: A(矩形) = 管沟宽 水位高 ( 3) A(圆形) = l R/2 d h/2 ( 4) 式中: l 即图 1 中 AB 的弧长, 单位为米( m) ; R 管道断面的半径

27、, 单位为米( m) ; d 水面位置的弦长即图 1 的 AB, 单位为米( m) ; h 三角形 AOC 的高,即图 1 中的 OC, 单位为米( m) 。 图 1 圆形灌渠横断面面积计算示意图 7.5.5.4 速度 面积流量计测定法 速度 面积流量计测定法适用于满管和非满管的流量测量 , 可 用于对混接排放口流量的连续动态测 量。使用的器材有速度 面积流量计、探头固定装置和计算机。 使用该仪器进行流量测量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使用探头固定装置,将探头固定在管道底部正中位置 ; b)安装探头时应注意避免被垃圾或异物覆盖,监测流量期间应注意维护清理 ; c)仪器在 使用前 应 进行校准 ;

28、d)小区管网末端有雨 、 污水提升泵站时,可根据泵站运行记录计算管网末端或者中途节点的出流 水量。 使用该方法时,可对 水泵 特性曲线进行拟合,得到 水泵流量 与扬程的特征函数,对 水泵 铭牌 参数 进 行修正。 7.6 水质检测 7.6.1 水质检测可用于测定居住小区混接点水质, 辅助 混接类型分析 判断 。 7.6.2 水质特征指标主要包括化学需氧量( CODcr)、氨氮、总磷、总氮、电导率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LAS)等。 7.6.3 水质检测分析方法应按照 有关国 家标准执行,每个混接排放口 应 采集 2 个以上水样。 有关情况 应 按 附录 A 表 A.5 进行 详细记录。 7.7

29、 辅助方法 DB3204/T 1015 2020 8 当通过仪器探查发现有支管暗接,但是对于暗接支管的连接方位无法判断时,可以使用染色试验、 烟雾试验、光纤测温的方式来确定管道的连接关系和 混接 漏水情况。 并 通过连接关系来确定管道的属性。 当管道属性不同时,或存在明显的漏水点,判定为混接点,有关信息应 按 附录 A 表 A.3 进行记录 。 8 混接状况评估 8.1 一般规定 8.1.1 混接状况 评估结果是确定居住小区改造优先级,指导改造方案 制定 的 重要 依据。应 对 排查所获 得 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科学分析、系统汇编,对混接状况 做出客观评价。 8.1.2 评估内容包括:混接点分

30、布图 绘制 、混接指标 计算 、评估报告编制和排查质量抽查。 8.1.3 居住小区混接程度分为三级: 重度混接( 级) ; 中度混接( 级) ; 轻度混接( 级)。 8.1.4 居住小区混接改造工程分为三级: 全面 混接 改造( 3级) ; 局部混接改造( 2级) ; 计划改造( 1级)。 8.2 混接点分布图绘制 8.2.1 混接点分布图 比例尺宜使用 1: 250、 1: 500或 1: 1000, 可根据需要选择合适比例尺 ; 混接点 分布总图以系统或排查区域为单位 ,宜采用 1: 2000或 更小的 比例尺 。 8.2.2 混接点分布图绘制 方 法 如下: a) 宜 利用 既有 排水

31、GIS底图 绘制 , 在将 数字地形图作为底图时,底图图形元素的颜色 应 全部设定为 浅灰色 ; b) 图形要素包含:道路名称、泵站、管道、管材、管径、标高、流向、混接点编号、混接点位置 等 ; c) 混接点分布图的图层、图例及符号见表 1。 8.2.3 以系统或排查区域为单位的混接点分布总图包含的要素有 : 小区范围、道路名称、主干管、支 管、宅前屋后管道、管径、流向、交叉点、变径点 、混接点分布信息 等 。 8.2.4 混 接点统计应按附录 A表 A.3记录 的内容进行分类统计 。 表 1 混接图层、图例和符号 符号名称 图例 线型 颜色 /索引号 CAD 层名 CAD 块名 说明 雨水

32、实线 红色( 1) YS_LINE 按管道中心绘示,标 注管径 污水 实线 棕色( 16) WS_LINE 按管道中心绘示,标 注管径 合流 实线 褐色( 30) WS_LINE 按管道中心绘示,标 注管径 混接检查井 2.0 蓝色( 5) HJ_CODE HJ-YJ 方向正北 混接雨水 口 1.02.0 蓝色( 5) HJ_CODE HJ-YB 方向正北 混接点 1.0 蓝色( 5) HJ_CODE HJD 方向正北 DB3204/T 1015 2020 9 8.3 混接状况评估 8.3.1 混接状况评估应包括所排查的居住小区的全部范围。 8.3.2 混接程度 ,以 混接水量 指数 ( )

33、和 混接水质指数( ) 中 所有 指标 数值对应的分级(见表 2) 中的最高级 来确定。 8.3.3 混接水量指数( )包括 污 和 雨 , 分别 根据公式( 5) 和( 6)计算 : a) 雨水管网中混接水量指数 污 : 污 = q / Q ( 5) 式中: 污 混接水量指数;指晴天雨水管网中混接的污水量占区域内总污水排放量的比例; Q 被调查区域的污水排放量, 单位为立方米每天( m/d) ,按照区域总用水量计算; q 晴天时调查得到的雨水管网中的水量, 单位为立方米每天( m/d) 。 b) 污水管网中混接水量指数 雨 : 雨 = Q 雨 Q / Q ( 6) 式中: 雨 混接水量指数,

34、指雨天污水管网中混接的非污废水量 占区域内总污水排放量的比例; Q 雨 被调查区域雨天污水管网的水量, 单位为立方米每天( m/d) ;雨天的降雨量应 10 mm 以 上; Q 被调查区域的污水排放量, 单位为立方米每天( m/d) ,按照区域总用水量计算。 8.3.4 混接水质指数( )分别以氨氮 (NH3-N)和电导率 (CI)两个水质指标表征,用百分比表示,包括 N-雨 、 N-污 和 C-雨 、 C-污 ,分别 根据公式( 7)和( 8)计算。 a) 混接水质指数 N-雨(污) : N-雨(污) =NH3-N雨 / NH3-N晴 ( 7) 式中: N-雨(污) 混接水质(氨氮)指数,指

35、污(雨)水管网中混接雨(污)水后,雨天氨氮值和晴 天的比值;雨天的降雨量应 在 10 mm 以上; NH3-N晴 晴天污(雨)水排放口氨氮值, 单位为毫克每升( mg/L) ; NH3-N雨 雨天污(雨)水排放口氨氮值, 单位为毫克每升( mg/L) 。 b) 混接水质指数 C-雨(污) : C-雨(污) = CI 雨 / CI 晴 ( 8) 式中: C-雨(污) 混接水质(电导率)指数,指污(雨)水管网中混接雨(污)水后,雨 天电导率值 和晴天的比值;雨天的降雨量应 在 10 mm 以上; CI 晴 晴天污(雨)水排放口电导率, 单位 为( S/ cm) ; CI 雨 雨天污(雨)水排放口电

36、导率, 单位为( S/ cm ) 。 8.3.5 居住小区混接程度 分级评价按表 2执行 。 表 2 居住小区混接程度分级评价表 分 级 污 雨 N-雨 N-污 C-雨 C-污 重度( 级 ) 0.5 以上 0.5 以上 0.5 以下 0.55 以下 0.5 以下 0.6 以下 中度( 级 ) 0.3-0.5 0.3-0.5 0.5-0.8 0.55-0.9 0.5-0.8 0.6-0.9 轻度( 级 ) 0-0.3 0-0.3 0.8 以上 0.9 以上 0.8 以上 0.9 以上 DB3204/T 1015 2020 10 8.3.6 混 接密度( M)包括,雨水管网中污 废 水混接密度

37、M 雨 ,和污水管网中 非污废水 混接密度 M 污 , 根据公式( 9)计算: M 雨 /污 = n / L ( 9) 式中: M 雨 /污 雨水管网中污 废 水混接密度 或 污水管网中非污废水混接密度 ; n 雨 水或 污水管网中 的 混接点数; L 小区排查范围内雨 水或 污水管道总长度 ,单位为千米 ( km)。 8.3.7 居住小区混接改造工程定级评价 按 表 3执 行 。混接改造工程应以 M 污 或 M 雨 中最高值定级,具体 实施宜结合排水管道结构性缺陷 状况 综合确定。 表 3 居住小区混接改造工程定级评价表 定 级 M 污 M 雨 全面 混接 改造( 3 级) 80 以上 10

38、0 以上 局部 混接 改造( 2 级) 30 80 50 100 计划改造( 1 级) 0 30 0 50 8.4 评估报告编制 8.4.1 排查结束后应收集整理原始记录材料,编制混接评估报告 。 评估报告 宜 包括下列内容: a)项目概况:项目背景、排查范围、排查内容、设备和人员投入、完成情况 ; b)技术路线及排查方法:技术路线 、技术设备及方法 ; c)混接状况:混接类型 及数量 统计、 混接点信息 汇总 ; d)评估结论:小区混接状况评估各项指标和定级结果 ; e)质量保证措施:各工序质量控制情况 ; f)附图:混接点分布总图、分布图、结构性 /功能性 缺陷管段分布图 ; g) 混接

39、改造(整改)建议。 8.4.2 根据评估报告, 宜 通过比较混接指标判断不同小区 相对 混接状况,以确定改造 的 优先级 和改造 工程规模 。 8.5 混接排查质量抽查 8.5.1 在开展评估工作前,应先对排查 质量 进行抽查,对 排查 结果 资料进行 客观性、 准确性检查。 8.5.2 建设单位 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排查 质量 抽查。 8.5.3 应 对报告中的排查结果应按 不少于 20 %的比例随机进行现场抽查,核查错误判断数目;并对全 小区检查井按 不少于 5 %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核查漏判数目。当发现有 10 %(含)以上的错误判断或 者 1 %(含)以上的缺失 漏判 时 ,认定排查质量不合格。 9 混接改造 9.1 一般规定 9.1.1 应在前期排查与评估结果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制定改造方案,有序开展混接改造工作。混接改 造可与海绵城市建设等小区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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