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02 T 024-2021 海绵城市建设设施设计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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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93.010CCS P 04 DB4102开 封 市 地 方 标 准 DB 4102/T 024 2021海绵城市建设设施设计指南 2021- 07- 02发 布 2021- 08-01实 施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102/T 024 2021 I 目 次前 言 .II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义 .14 编 制 内 容 .24.1 一 般 规 定 .24.2 海 绵 城 市 建 设 分 类 .24.3 海 绵 城 市 雨 水 系 统 .25 海 绵 设 施 设 计 .3 5.1 单 项 海 绵 设 施 选 用 .35.2 建

2、筑 与 小 区 ( 绿 色 屋 顶 ) .45.3 建 筑 与 小 区 ( 屋 面 雨 水 断 接 技 术 ) .55.4 城 市 道 路 .55.5 绿 地 、 公 园 与 广 场 .65.6 河 湖 水 系 .76 海 绵 设 施 植 物 选 择 与 换 填 土 要 求 .86.1 植 物 选 择 .86.2 换 填 土 要 求 .8附 录 A( 资 料 性 附 录 ) 单 项 海 绵 设 施 设 计 图 纸 .9附 录 B( 资 料 性 附 录 ) 建 筑 与 小 区 系 统 设 计 图 纸 .39附 录 C( 资 料 性 附 录 ) 城 市 道 路 系 统 设 计 图 纸 . 50 附

3、 录 D( 资 料 性 附 录 ) 绿 地 、 公 园 与 广 场 系 统 设 计 图 纸 .60附 录 E( 资 料 性 附 录 ) 河 湖 水 系 系 统 设 计 图 纸 . 68附 录 F( 资 料 性 附 录 ) 海 绵 设 施 常 用 植 物 应 用 名 录 .79 DB4102/T 024 2021 II 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B/T 1.1202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部 分 : 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 。本 文 件 由 开 封 市 城 市 管 理 局 ( 城 市 综 合 执 法 局 ) 提 出 。本 文 件 由

4、开 封 市 城 市 管 理 局 ( 城 市 综 合 执 法 局 ) 归 口 。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 : 开 封 市 市 政 工 程 设 计 研 究 有 限 公 司 、 苏 交 科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 : 蔡 可 宁 、 郭 舒 娅 、 刘 培 坤 、 张 丽 霞 、 梁 志 鹏 、 刘 俊 鹏 、 王 红 霞 、 杨 斌 、 刘博 、 杨 楠 、 董 靖 、 王 岩 、 李 璐 、 孙 涛 、 赵 丽 丽 、 霍 文 博 、 王 灿 、 曾 瑜 、 王 晓 云 、 张 亚 平 、 李 芙 、 罗 佳欣 、 张 熠 、 姚 鑫 雨 、 郑 倩

5、。 DB4102/T 024 2021 1 海 绵 城 市 建 设 设 施 设 计 指 南1 范 围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开 封 市 新 建 、 改 建 、 扩 建 项 目 中 的 海 绵 城 市 低 影 响 开 发 雨 水 系 统 相 关 内 容 的 设 计 ,用 于 指 导 相 关 设 计 人 员 进 行 设 计 , 部 分 内 容 可 直 接 选 用 并 指 导 施 工 。本 文 件 根 据 适 用 范 围 和 技 术 措 施 分 为 建 筑 与 小 区 、 城 市 道 路 、 绿 地 、 公 园 与 广 场 , 河 湖 水 系 及 其他 单 项 通 用 设 施 五 部 分 内 容 。

6、本 文 件 设 计 时 所 采 用 的 设 计 参 数 、 指 标 要 求 等 需 与 开 封 市 海 绵 城 市 专 项 规 划 结 合 使 用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 。 其 中 ,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件 , 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GB 50009 建 筑 结 构 荷 载 规 范GB 5

7、0014 室 外 排 水 设 计 规 范GB 51192 公 园 设 计 规 范GB/T 51345 海 绵 城 市 建 设 评 价 标 准CJJ 1 城 市 道 路 工 程 施 工 与 质 量 验 收 规 范JTG/T D32 公 路 土 工 合 成 材 料 应 用 技 术 规 范3 术 语 和 定 义GB/T 51345 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3.1 绿 色 屋 顶 green roof又 称 种 植 屋 面 或 屋 顶 绿 化 , 指 在 高 出 地 面 以 上 , 周 边 与 自 然 土 层 不 相 连 接 的 各 类 建 筑 物 、

8、 构 筑 物 的 顶 部 和 天 台 、 露 台 上 由 表 层 植 物 、 覆 土 层 和 疏 水 设 施 构 建 的 具 有 一 定 景 观 效 应 的 绿 化 屋 面 。3.2 雨 水 花 园 rain garden是 自 然 形 成 或 人 工 挖 掘 的 浅 凹 绿 地 , 用 于 收 集 来 自 屋 顶 或 地 面 的 降 雨 径 流 , 种 植 灌 木 、 花 草 , 通过 植 物 、 土 壤 和 微 生 物 的 综 合 作 用 滞 留 、 渗 滤 、 净 化 雨 水 , 是 生 物 滞 留 设 施 的 一 种 。3.3 高 位 花 坛 high level parterre一

9、种 在 建 筑 周 围 设 置 , 作 为 雨 水 净 化 装 置 来 接 纳 、 净 化 屋 面 雨 水 的 海 绵 设 施 。3.4 生 态 树 池 ecological tree pool是 树 木 生 长 的 地 下 空 间 , 多 采 用 适 合 树 木 生 长 的 专 用 配 方 土 , 底 部 设 置 有 排 水 导 管 , 可 消 纳 其 周边 铺 装 地 面 产 生 的 部 分 降 雨 径 流 , 是 生 物 滞 留 设 施 的 一 种 。 3.5 雨 水 罐 rainwater tank DB4102/T 024 2021 2 雨 水 罐 也 称 雨 水 桶 , 为 地 上

10、 或 地 下 封 闭 式 的 简 易 雨 水 集 蓄 利 用 设 施 , 可 用 塑 料 、 玻 璃 钢 或 金 属 等材 料 制 成 。3.6 调 节 塘 regulating pond也 称 干 塘 , 主 要 用 于 削 减 雨 水 管 渠 峰 值 流 量 , 一 般 为 地 上 敞 口 式 调 节 塘 , 由 进 水 口 、 调 节 区 、 出口 设 施 、 护 坡 及 堤 岸 构 成 , 也 可 通 过 合 理 设 计 使 其 具 有 渗 透 功 能 , 起 到 补 充 地 下 水 和 净 化 雨 水 的 作用 。3.7 湿 塘 wet pond用 来 调 蓄 雨 水 并 具 有 生

11、 态 净 化 功 能 的 天 然 或 人 工 水 塘 , 雨 水 是 主 要 补 给 水 源 。4 编 制 内 容 4.1 一 般 规 定4.1.1 本 指 南 采 用 的 “ 渗 、 滞 、 蓄 、 净 、 用 、 排 ” 等 各 项 技 术 措 施 , 通 过 总 体 设 计 、 海 绵 设 施 单 项 设计 及 设 施 组 合 等 方 面 提 供 满 足 设 计 不 同 阶 段 和 深 度 要 求 的 内 容 。4.1.2 本 指 南 主 要 对 各 类 海 绵 城 市 建 设 项 目 的 设 计 导 向 、 要 点 做 出 要 求 , 具 体 各 项 设 施 的 尺 寸 、 材 料等

12、设 计 参 数 为 建 议 值 , 设 计 时 应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 参 照 本 指 南 及 现 行 的 国 家 标 准 规 范 进 行 实 际 取 值 。4.2 海 绵 城 市 建 设 分 类4.2.1 建 筑 与 小 区4.2.1.1 建 筑 与 小 区 屋 面 和 路 面 雨 水 应 通 过 有 组 织 的 汇 流 与 转 输 , 经 预 处 理 后 引 入 绿 地 内 的 生 物 滞 留设 施 内 , 对 径 流 雨 水 进 行 滞 蓄 、 过 滤 、 净 化 等 处 理 后 排 放 或 回 用 。4.2.1.2 建 筑 屋 面 有 条 件 建 设 为 绿 色 屋 顶 , 屋

13、 面 雨 水 宜 进 行 断 接 处 理 。4.2.1.3 人 行 荷 载 道 路 和 停 车 位 宜 建 设 为 透 水 路 面 结 构 。4.2.2 城 市 道 路 4.2.2.1 城 市 道 路 径 流 雨 水 应 通 过 有 组 织 的 汇 流 与 转 输 , 经 预 处 理 后 引 入 道 路 分 隔 带 或 红 线 外 绿 地内 , 并 通 过 设 置 在 绿 地 内 的 生 物 滞 留 设 施 , 对 径 流 雨 水 进 行 滞 蓄 、 过 滤 、 净 化 等 处 理 后 排 放 。4.2.2.2 高 架 道 路 雨 水 宜 进 行 断 接 处 理 ; 人 行 荷 载 道 路 宜

14、 建 设 为 透 水 路 面 结 构 。4.2.3 绿 地 、 公 园 与 广 场4.2.3.1 绿 地 、 公 园 与 广 场 及 周 边 区 域 径 流 雨 水 应 通 过 有 组 织 的 汇 流 与 转 输 , 经 预 处 理 后 引 入 绿 地 内的 生 物 滞 留 设 施 中 。4.2.3.2 公 园 内 建 筑 屋 面 有 条 件 建 设 为 绿 色 屋 顶 , 屋 面 雨 水 宜 进 行 断 接 处 理 , 人 行 荷 载 道 路 宜 建 设 为透 水 路 面 结 构 。4.2.4 河 湖 水 系4.2.4.1 河 湖 水 系 作 为 海 绵 城 市 的 最 终 蓄 水 体 ,

15、在 海 绵 城 市 建 设 中 应 注 重 保 护 水 体 、 控 制 水 面 率 ; 同时 , 在 河 湖 水 系 治 理 中 , 应 注 重 生 态 修 复 , 保 护 水 环 境 。4.2.4.2 水 系 岸 线 宜 建 设 为 生 态 岸 线 。 4.3 海 绵 城 市 雨 水 系 统4.3.1 源 头 减 排 设 施4.3.1.1 源 头 减 排 设 施 应 有 利 于 雨 水 就 近 入 渗 、 调 蓄 或 收 集 利 用 降 低 雨 水 径 流 总 量 和 峰 值 流 量 ,控 制径 流 污 染 。4.3.1.2 源 头 减 排 设 施 包 括 渗 透 、 滞 留 、 调 蓄 、

16、 净 化 、 回 用 和 排 放 , 通 过 各 类 技 术 的 组 合 应 用 , 可 实现 径 流 总 量 控 制 、 峰 值 控 制 、 径 流 污 染 控 制 、 雨 水 资 源 化 利 用 等 目 标 。 DB4102/T 024 2021 3 4.3.1.4 开 封 中 心 城 区 工 程 地 质 层 以 粉 土 与 粉 质 粘 土 为 主 , 土 体 透 水 性 较 好 , 综 合 经 济 与 可 行 性 建 议在 低 影 响 开 发 技 术 方 面 , 以 “ 渗 、 滞 、 蓄 、 净 ” 为 主 , 以 “ 用 、 排 ” 为 辅 。 其 他 区 域 应 结 合 本 区 域

17、 的地 质 情 况 , 选 择 适 宜 的 源 头 减 排 设 施 。4.3.2 排 水 管 渠 设 施4.3.2.1 排 水 管 渠 设 施 应 确 保 雨 水 管 渠 设 计 重 现 期 下 雨 水 的 转 输 、 调 蓄 和 排 放 ,并 应 考 虑 受 纳 水 体 水位 的 影 响 。4.3.2.2 城 市 雨 水 管 渠 系 统 , 即 传 统 排 水 系 统 , 应 与 低 影 响 开 发 雨 水 系 统 共 同 组 织 径 流 雨 水 的 收 集 、转 输 与 排 放 。4.3.2.3 雨 水 管 渠 系 统 设 计 标 准 应 满 足 GB 50014和 地 方 标 准 的 要

18、 求 。4.3.3 排 涝 除 险 设 施4.3.3.1 超 标 雨 水 排 放 系 统 , 用 来 应 对 超 过 雨 水 管 渠 系 统 设 计 标 准 的 雨 水 径 流 , 一 般 通 过 综 合 选 择 自然 水 体 、 多 功 能 调 蓄 水 体 、 行 泄 通 道 、 调 蓄 池 、 深 层 隧 道 等 自 然 途 径 或 人 工 设 施 构 建 , 达 到 内 涝 防 治设 计 重 现 期 的 要 求 。 4.3.3.2 雨 水 系 统 设 计 应 采 取 工 程 性 和 非 工 程 性 措 施 加 强 城 镇 应 对 超 过 内 涝 防 治 设 计 重 现 期 降 雨 的 韧

19、性 ,并 应 采 取 应 急 措 施 避 免 人 员 伤 亡 。 灾 后 应 迅 速 恢 复 城 镇 正 常 秩 序 。4.3.3.3 受 有 害 物 质 污 染 场 地 的 雨 水 径 流 应 单 独 收 集 处 理 ,并 应 达 到 国 家 现 行 相 关 标 准 后 方 可 排 入 排水 管 渠 。4.3.3.4 雨 水 系 统 设 计 应 采 取 措 施 防 止 洪 水 对 城 镇 排 水 工 程 的 影 响 。5 海 绵 设 施 设 计5.1 单 项 海 绵 设 施 选 用在 海 绵 城 市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 应 根 据 工 程 内 容 、 地 理 位 置 等 具 体

20、情 况 采 用 不 同 的 单 项 海 绵 设 施 ,具 体 设 施 可 根 据 表 1 推 荐 选 用 。 表 1 单 项 海 绵 设 施 选 用 表 编 号 设 施 名 称 建 筑 与 小 区 城 市 道 路 公 园 、 绿 地及 广 场 河 湖 水 系1 绿 色 屋 顶 2 雨 水 花 园 3 生 态 草 沟 4 高 位 花 坛 5 生 物 滞 留 带 6 下 沉 式 绿 地 7 旱 溪 8 植 草 沟 9 调 节 塘 10 湿 塘 11 雨 水 湿 地 12 水 平 潜 流 湿 地 13 透 水 路 面 注 : 推 荐 选 用 ; 可 选 用 ; 不 宜 选 用 。 DB4102/T

21、024 2021 4 5.2 建 筑 与 小 区 ( 绿 色 屋 顶 )5.2.1 技 术 要 求5.2.1.1 种 植 类 型 可 分 为 简 单 式 、 花 园 式 、 容 器 式 三 种 。5.2.1.2 简 单 式 种 植 : 仅 种 植 地 被 植 物 、 低 矮 灌 木 。 种 植 土 宜 选 择 轻 量 化 的 改 良 土 或 无 机 种 植 土 , 种植 土 厚 度 宜 100 mm 300 mm。5.2.1.3 花 园 式 种 植 : 种 植 乔 灌 木 和 地 被 植 物 , 并 设 置 园 路 、 坐 登 、 水 池 等 休 憩 、 观 赏 设 施 。 种 植 土宜 选

22、用 无 机 种 植 土 , 也 可 选 用 改 良 土 或 田 园 土 。 种 植 土 厚 度 宜 300 mm 600 mm, 当 种 植 大 乔 木 时 ,局 部 可 加 厚 种 植 土 。5.2.1.4 容 器 式 种 植 : 在 可 移 动 组 合 的 容 器 、 模 块 中 种 植 植 物 , 并 码 放 在 屋 面 上 。 种 植 土 宜 选 择 轻 量化 的 改 良 土 或 无 机 种 植 土 , 种 植 土 厚 度 宜 100 mm 300 mm。5.2.1.5 种 植 屋 面 植 被 层 设 计 应 根 据 建 筑 高 度 、 屋 面 荷 载 屋 面 面 积 、 坡 度 、

23、风 荷 载 、 光 照 、 功 能 要 求和 养 护 管 理 等 因 素 确 定 , 种 植 类 型 选 用 可 按 表 2执 行 (本 表 也 可 适 用 于 既 有 建 筑 的 屋 面 )。表 2 种 植 类 型 选 用 表 种 植 类 型 选 用 表屋 面 坡 度 及 类 型 种 植 类 型简 单 式 种 植 花 园 式 种 植 容 器 式 种 植2%-10%平 屋 面 种 植 1%-2%地 下 室 顶 板 种 植 5.2.2 设 计 要 点5.2.2.1 种 植 屋 面 设 计 应 遵 循 “ 防 、 排 、 蓄 、 植 ” 并 重 和 “ 安 全 、 环 保 、 节 能 、 经 济

24、, 因 地 制 宜 ” 的原 则 。5.2.2.2 种 植 屋 面 不 宜 设 计 为 倒 置 式 屋 面 。5.2.2.3 种 植 屋 面 工 程 结 构 设 计 时 应 计 算 种 植 荷 载 ; 既 有 建 筑 屋 面 改 造 为 种 植 屋 面 前 , 应 对 原 结 构 进 行 鉴 定 , 并 根 据 鉴 定 结 果 确 定 种 植 形 式 。5.2.2.4 种 植 屋 面 的 设 计 荷 载 应 符 合 GB 50009的 规 定 , 尚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a) 种 植 荷 载 应 包 括 初 栽 植 物 荷 载 和 植 物 生 长 期 增 加 的 可 变 荷 载 ,

25、一 般 情 况 下 , 树 高 増 加 2倍 , 其重 量 增 加 8倍 , 需 10年 时 间 。b) 简 单 式 种 植 屋 面 荷 载 不 应 小 于 1.0 kN/m2, 花 园 式 种 植 屋 面 荷 载 不 应 小 于 3.0 kN/m2(均 应 纳 入屋 面 结 构 永 久 荷 载 ), 初 栽 植 物 荷 载 可 按 表 3 执 行 。c) 种 植 土 的 荷 载 应 按 饱 和 水 密 度 计 算 。 表 3 初 栽 植 物 荷 载 表初 栽 植 物 荷 载 表植 物 类 型 小 乔 木 ( 带 土 球 ) 大 灌 木 小 灌 木 地 被 植 物 植 物 高 度 或 面 积

26、2.0 2.5 m 1.5 2.0 m 1.0 1.5 m 1.0 m2植 物 荷 重 (kN/株 ) 0.8 1.2 0.6 0.8 0.3 0.6 0.15 0.3 kN/m2种 植 荷 载 (kN/m2) 2.5 3.0 1.5 2.5 1.0 1.5 0.5 1.0注 1: 小 乔 木 与 灌 木 在 屋 面 种 植 时 一 般 均 为 孤 植 点 景 , 计 算 屋 面 荷 载 时 可 视 作 局 部 荷 载 。注 2: 屋 顶 花 园 有 特 殊 要 求 时 , 应 单 独 计 算 结 构 荷 载 。 DB4102/T 024 2021 5 5.2.2.5 种 植 平 屋 面 的

27、排 水 坡 度 不 宜 小 于 2%, 檐 沟 的 排 水 坡 度 不 宜 小 于 1%。5.2.2.6 种 植 屋 面 的 坡 度 不 应 大 于 50%。 屋 面 坡 度 小 于 10%的 种 植 坡 屋 面 可 参 照 平 屋 面 设 计 ; 屋 面坡 度 大 于 等 于 20%的 种 植 坡 屋 面 应 按 规 范 要 求 设 置 防 滑 构 造 , 其 绝 热 层 、 防 水 层 、 排 (蓄 )水 层 、 种 植土 层 等 均 应 采 取 防 滑 措 施 。5.2.2.7 种 植 屋 面 防 水 层 应 采 用 不 少 于 两 道 防 水 设 防 (满 足 级 防 水 的 要 求

28、), 且 上 道 应 为 耐 根 穿 刺 防 水材 料 ; 两 道 防 水 层 应 相 邻 铺 设 且 其 材 料 性 能 应 相 容 。 耐 根 穿 刺 防 水 层 上 应 按 规 范 要 求 设 置 保 护 层 。5.2.2.8 种 植 屋 面 应 根 据 种 植 形 式 和 汇 水 面 积 , 确 定 水 落 口 数 量 和 水 落 管 直 径 , 并 应 设 置 雨 水 收 集 系统 。5.2.3 细 部 构 造5.2.3.1 伸 出 屋 面 的 管 道 和 预 埋 件 等 应 在 防 水 工 程 施 工 前 安 装 完 成 。 后 装 的 设 备 基 座 下 应 增 加 一 道 防水

29、 增 强 层 , 施 工 时 应 避 免 破 坏 防 水 层 和 保 护 层 。5.2.3.2 种 植 屋 面 的 女 儿 墙 、 周 边 泛 水 部 位 和 屋 面 檐 口 部 位 , 应 设 置 缓 冲 带 , 其 宽 度 不 应 小 于 300mm, 缓 冲 带 可 结 合 卵 石 带 、 园 路 或 排 水 沟 等 设 置 。 5.2.3.3 种 植 屋 面 防 水 层 的 泛 水 高 度 高 出 种 植 土 不 应 小 于 250 mm。5.2.3.4 竖 向 穿 过 屋 面 的 管 道 , 应 在 结 构 层 内 预 埋 套 管 , 套 管 高 出 种 植 土 不 应 小 于 25

30、0 mm。5.2.3.5 坡 屋 面 种 植 檐 口 顶 部 应 设 置 种 植 土 挡 墙 , 挡 墙 应 埋 设 排 水 管 ; 挡 墙 应 铺 设 防 水 层 , 并 与 檐 沟防 水 层 连 成 一 体 。5.2.3.6 硬 质 铺 地 应 向 水 落 口 处 找 坡 , 当 种 植 挡 墙 高 于 铺 装 地 面 时 , 挡 墙 应 设 置 排 水 孔5.2.3.7 水 落 口 位 于 绿 地 内 时 , 水 落 口 上 方 应 设 置 雨 水 观 察 井 , 并 应 在 周 边 设 置 宽 度 不 小 于 300 mm的 卵 石 缓 冲 带 ; 水 落 口 位 于 铺 装 层 上

31、时 , 基 层 应 满 铺 排 水 板 , 上 设 雨 箅 子 。5.2.3.8 种 植 屋 面 排 水 沟 上 铺 设 盖 板 可 作 为 园 路 , 其 侧 墙 应 设 置 排 水 孔 。5.2.3.9 变 形 缝 上 不 应 种 植 , 变 形 缝 墙 应 高 出 种 植 土 , 可 铺 设 盖 板 作 为 园 路 。5.2.3.10 根 据 植 物 种 类 、 种 植 土 厚 度 , 地 形 可 采 用 起 伏 形 式 。5.3 建 筑 与 小 区 ( 屋 面 雨 水 断 接 技 术 )5.3.1 技 术 要 求5.3.1.1 雨 水 断 接 是 指 切 断 径 流 排 放 通 道 ,

32、 辅 助 雨 水 径 流 生 态 化 控 制 、 资 源 化 利 用 , 使 雨 水 尽 可 能 遵 循 自 然 水 循 环 的 规 律 。5.3.1.2 雨 水 断 接 可 分 为 狭 义 和 广 义 两 类 , 狭 义 的 雨 水 断 接 常 指 屋 面 雨 水 断 接 , 广 义 的 雨 水 断 接 还 包括 道 路 广 场 等 非 建 筑 屋 面 雨 水 径 流 通 道 的 断 接 以 及 对 管 道 系 统 的 断 接 。5.3.1.3 屋 面 雨 水 断 接 根 据 雨 水 管 设 置 形 式 可 分 为 建 筑 内 排 水 断 接 及 建 筑 外 排 水 断 接 ; 根 据 断

33、接 形 式包 含 高 位 花 坛 式 、 散 水 +植 草 沟 式 、 水 簸 箕 式 、 雨 水 罐 式 等 。5.3.1.4 建 筑 内 、 外 排 水 是 根 据 建 筑 雨 水 管 道 的 位 置 , 雨 水 管 道 设 置 在 室 内 的 为 内 排 水 , 设 置 在 室 外的 为 外 排 水 。5.3.2 设 计 要 点5.3.2.1 污 染 严 重 的 工 业 汇 水 区 域 , 一 般 不 宜 做 雨 水 断 接 , 以 避 免 污 染 转 移 扩 散 。5.3.2.2 调 整 地 面 高 程 和 坡 度 、 合 理 配 置 植 物 。 优 先 选 择 渗 透 性 良 好 的

34、 砂 性 土 壤 或 采 取 部 分 更 换 改 良土 壤 的 措 施 。 对 土 壤 渗 透 性 较 好 的 场 地 , 坡 度 15%即 可 衔 接 屋 面 断 接 的 雨 水 , 要 避 免 侵 蚀 土 壤 和 损坏 植 被 , 最 好 选 择 本 土 、 耐 淹 、 非 丛 生 类 的 植 物 。5.3.3 细 部 构 造 5.3.3.1 当 断 接 的 雨 水 排 入 绿 地 时 , 断 接 处 与 墙 体 保 持 一 定 间 距 , 一 般 应 大 于 0.6 m。5.3.3.2 高 层 建 筑 的 断 接 应 设 置 雨 水 消 能 措 施 , 防 止 对 绿 地 造 成 侵 蚀

35、 。5.4 城 市 道 路5.4.1 技 术 要 求5.4.1.1 城 市 道 路 应 在 满 足 道 路 基 本 功 能 的 前 提 下 达 到 相 关 规 划 提 出 的 海 绵 海 绵 城 市 建 设 控 制 目 标 与指 标 要 求 。 DB4102/T 024 2021 6 5.4.1.2 城 市 道 路 径 流 雨 水 应 通 过 有 组 织 的 汇 流 与 转 输 、 经 预 处 理 后 引 入 道 路 红 线 内 、 外 绿 地 内 , 并通 过 设 置 在 绿 地 内 的 雨 水 滞 蓄 、 净 化 等 为 主 要 功 能 的 低 影 响 开 发 设 施 进 行 处 理 。5

36、.4.1.3 当 城 市 道 路 径 流 雨 水 排 入 道 路 红 线 内 、 外 绿 地 时 ,在 低 影 响 开 发 设 施 前 端 ,当 雨 水 集 中 进 入时 , 应 设 置 沉 淀 池 (井 )等 预 处 理 设 施 ;当 雨 水 非 集 中 进 入 时 , 宜 设 置 预 处 理 设 施 ,对 进 入 绿 地 内 的 初 期雨 水 进 行 预 处 理 , 以 减 缓 初 期 雨 水 对 绿 地 环 境 及 低 影 响 开 发 设 施 的 影 响 。5.4.1.4 道 路 横 断 面 设 计 应 充 分 考 虑 低 影 响 开 发 设 施 建 设 需 求 , 优 先 选 用 含

37、绿 化 带 的 横 断 面 形 式 ;优 化 道 路 横 坡 坡 向 、 坡 度 , 充 分 考 虑 路 面 与 道 路 绿 化 带 及 周 边 绿 地 的 竖 向 关 系 ,便 于 雨 水 径 流 汇 入 。5.4.2 设 计 要 点5.4.2.1 道 路 人 行 道 如 采 用 透 水 铺 装 结 构 层 , 透 水 铺 装 设 计 应 满 足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规 范 的 要 求 。5.4.2.2 根 据 道 路 横 断 面 设 置 情 况 , 在 道 路 侧 分 带 、 中 央 分 隔 带 或 后 排 绿 地 内 设 置 生 物 滞 留 设 施 、 使路 面 径 流 先 汇 入

38、各 生 物 滞 留 设 施 , 超 过 设 施 渗 透 能 力 的 雨 水 溢 流 排 入 市 政 雨 水 管 道 。5.4.2.3 路 面 雨 水 宜 首 先 汇 入 道 路 红 线 内 的 绿 地 生 物 滞 留 设 施 , 在 条 件 允 许 的 情 况 下 , 尽 可 能 增 加 道路 红 线 内 绿 化 带 的 宽 度 , 以 提 高 其 滞 水 调 节 能 力 。 在 红 线 内 绿 地 空 间 有 限 时 , 可 由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协 调 , 将 道 路 雨 水 引 入 红 线 外 绿 地 内 的 生 物 滞 留 设 施 。5.4.2.4 合 理 进 行 道 路 绿 地

39、 布 局 :三 幅 略 、 四 幅 略 的 两 侧 分 车 绿 带 宽 度 不 应 小 于 2.0 m,且 宜 通 过 下 沉式 建 设 满 足 对 汇 水 面 内 外 排 水 量 控 制 的 调 蓄 空 同 需 求 ;5.4.2.5 优 化 道 路 横 坡 坡 向 , 合 理 组 织 路 面 与 道 略 分 车 绿 带 、 行 道 树 绿 带 、 路 侧 绿 带 及 沿 线 绿 地 的 竖向 关 系 , 便 于 径 流 雨 水 重 力 流 汇 入 低 影 响 开 发 设 施 。5.4.2.6 溢 流 口 连 接 管 管 径 建 议 300 mm, 坡 度 i0.01, ; 生 物 滞 留 带 中 在 排 水 层 设 置 透 水 管 排 除 滞留 雨 水 , 透 水 管 宜 设 置 清 扫 孔 ( 管 ) 等 清 扫 设 施 。5.4.2.7 城 市 道 路 绿 化 带 内 生 物 滞 留 设 施 应 采 取 必 要 的 防 渗 措 施 , 防 止 径 流 雨 水 下 渗 对 道 路 路 面 及 路基 的 强 度 和 稳 定 性 造 成 破 坏 。 防 渗 膜 有 效 防 渗 年 限 与 城 市 道 路 路 面 设 计 基 准 期 一 致 。 其 余 施 工 事 项 应符 合 JTG/T D 32及 CJJ 1的 要 求 。5.4.2.8 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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