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船用手提电池灯(以下简称手提灯)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等。本标准适用于一次性电池的和电池充电电源频率为50 Hz或60 Hz(仅供出口船舶)、电压在250V以下的交流及直流的各类光源的手提灯的设计与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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