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157—2021 环境?辐射剂量率测量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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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HJ 1157 2021 环境 辐射 剂量率测 量技术规 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measurement of environmental gamma radiation dose rate 本电子 版为 正式 标准 文本 ,由生 态环 境部 环境 标准 研究所 审校 排版 。 2021-03-19 发布 2021-05-01 实施 生 态 环 境 部 发 布HJ 1157 2021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适 用范 围 . 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1 3 术 语和 定义 . 1 4 测 量目 的和

2、要求. 2 5 测 量实 施 . 3 6 测 量记 录和 报告. 5 7 质 量保 证 . 5 附录 A ( 资料 性附 录) 环 境 辐 射剂 量率 测量 原始 记录表 . 7 HJ 1157 2021 ii 前 言 为贯彻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 环境保 护法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放 射性 污染 防治 法 中华人 民共 和国 核安 全法 ,规 范环 境 辐 射剂 量率的 测量 工作 ,制定 本 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 辐射环境监 测中 辐射剂量率测 量目的 和要求、测量 实施、 测量 记录和报告、 质量 保 证等技 术要 求。 环境 地表 辐射 剂量 率测 定规范 (GB/T 14583 93

3、 ) 首 次发 布于 1993 年 , 本 次为第 一次 修订 。 修 订的主 要内 容如下 : 修 改了 标准 名称 ; 删 除了 “次 要源 ” “ 重 要源” 和“ 中等 性质 的源 ”的表 述; 明 确了 连续 测量 相关 要求; 增 加了 测量 步骤 和测 量原始 记录 表; 增 加了 环境 辐射 剂量 率计算 公式 ,删 除了 “剂 量估算 ”内 容。 本标准 附 录 A 为 资料性 附 录。 本标准 实施 之日 起, 环 境 地表 辐射剂 量率 测定 规范 (GB/T 14583 93 ) 在相 应的国 家放 射性 污 染防治 标准 实施 中停 止执 行 。 本标准 由生 态环

4、境部 核 设 施安全 监管 司、 法规 与标 准司组 织修 订。 本标准 起草 单位 :浙 江省 辐射环 境监 测站 (生 态环 境部辐 射环 境监 测技 术中 心) 。 本标准 生态 环境 部 2021 年 3 月 19 日批 准。 本标准 自 2021 年 5 月 1 日 起实施 。 本标准 由生 态环 境部 解释 。 HJ 1157 2021 1 环境 辐射 剂量 率测量技 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环 境 辐射 剂量率 测量 的原 则和 技术 要求, 包括 测量 目的 和要 求、 测 量实 施、 测 量 记 录和报 告、 质量 保证 等方 面的内 容。 本标准 适用 于环

5、境质 量监 测、 辐射 源外 围环 境监 测以 及应急 监测 中环境 辐射 空气吸 收剂 量率 的 测 量,其 他环 境 辐射 剂量 率测量 可参 照执 行。 2 规范性引用 文件 本标准 引用 了下 列文 件或 其中的 条款 。凡 是注 明日 期的引 用文 件, 仅注 日期 的版本 适用 于本 标准 。 凡是未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 ,其最 新版 本( 包括 所有 的修改 单) 适用 于本 标准 。 HJ 61 辐射环 境监 测技 术规 范 HJ 1009 辐射环 境空 气自 动监 测站 运行技 术规 范 HJ 1128 核动力 厂核 事故 环境 应急 监测技 术规 范 JJG 393 便

6、携 式 X 、 辐射 周围 剂 量当量 (率 )仪 和监 测仪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标准。 3.1 辐射源 radiation source 可以通 过诸 如发 射电 离辐 射或释 放放 射性 物质 而引 起辐射 照射 的一 切物 质和 实体。 例如 , 释 放氡 的 物质是 存在 于环 境中 的辐 射源, 辐 照消 毒装 置是 食品辐 照保 鲜实 践中 的辐 射源, X 射线 机是 放射 诊 断 与治疗 中的 辐射 源, 核电 厂是核 动力 发电 实践 中的 辐射源 等。 3.2 环境 辐射 剂量 率 environmental gamma radiation d

7、ose rate 测量点位周围物 质中的天 然放射性核素、 人工放射 性核素或射线装 置发出 的 X/ 射线在测 量点位 空气中 产生 的吸 收剂 量率 。 环境 辐射 剂量 率可 通过 连续和 即时 等方 式开 展测 量,无 特殊 说明 时, 本标 准指的 是即 时测 量。 3.3 关键人 群组 critical group 对于某 一给 定的 辐射 源和 给定的 照射 途径 , 受 照相 当均匀 、 并 能代 表因 该给 定辐射 源和 该给 定照 射 途径所 受有 效剂 量或 当量 剂量最 高的 个人 的一 组公 众成员 。 3.4 相对固 有误 差 relative intrinsic

8、error 在确定 参考 条件 下, 仪器 对某一 被测 量在 指定 参考 辐射下 的指 示值 的相 对误 差。 HJ 1157 2021 2 4 测量目的和 要求 4.1 测量目的 环境 辐射 剂量 率测 量是 辐射环 境监 测工 作的 组成 部分, 其主 要目 的: a ) 为 估算 辐射 源在 环境 中 产生的 辐 射对 关键 人群 组或公 众成 员所 致外 照射 剂量提 供资 料 。 b)为 验证 辐射 源的 辐射 或 流出物 释放 是否 符合 法规 、标准 和管 理限 值的 要求 提供资 料。 c )监 视辐 射源 的状 况, 为 异常或 意外 情况 提供 警告 。 d)获 得环 境

9、 辐 射天 然本 底水平 和人 为活 动所 引起 环境 辐射 水平 变化 的资 料。 e )为 核与 辐射 应急 响应 决 策提供 辐 射水 平信 息。 4.2 测量要求 4.2.1 辐射环境质 量监 测 一般是 指调 查全 国或 一定 区域内 的天 然或 人工 辐 射水平 与变 化趋 势。 4.2.2 全 国 性或 一定区 域内 的环境 辐 射水平 调查, 通常以 适当距 离的 网格均 匀布点 , 网格 大小 一般 可选 25 km 25 km 、10 km 10 km 、5 km 5 km 或 更小区 域, 位于 同一 网格 点的建 筑物 、 道 路和 原野 点位, 环境 辐 射剂 量率

10、的测量 可一 并进 行 。 a )原 野测 量点 位选 择 1)城市 中的 草坪, 公园 中 的草地 以及某 些岛 屿、山 脉、原 始森林 等不 易受人 为活动 影响的 地方 , 可适当 选设 点位 ,定 期测 量。 2)点 位应 远离 高大 的树 木 或建筑 ,距 附近 高大 建筑 物的距 离需 大 于 30 m 。 3)点位 地势 应平坦 、开 阔 ,无积 水、有 裸露 土壤或 有植被 覆盖, 避免 选择环 境中表 层土壤 改变 的 位置( 如 污 垢、 砾石 、混 凝土和 沥青 等) 。 b)开 展道 路测 量时 ,点 位 应设置 在道 路中 心线 。 c )开 展室 内测 量时 ,点

11、位 应设置 在人 员停 留时 间最 长的位 置或 者室 内中 心位 置。 d)其 他 1) 测 量结 果 与 地面 (包 括 周围建 筑) 、 地 下水 位、 土 壤成分 及含 水量 、 降 雨、 冰雪覆 盖、 潮汐 、 放 射性物 质地 面沉 降 、 射 气 的析出 和扩 散条 件等 环境 因素有 关 , 测 量时 应注 意 其影响 ; 避免 周围 其他 一 些 天然或 人为 因素 对测 量结 果的影 响, 如湖 海边 , 砖 瓦、 矿 石和 煤渣 等堆 置场 附近等 , 对 于特 殊关 注 测 量 点,可 不受 这些 限制 。 2)测 量时 间的 选择 应当 具 有代表 性, 野外 测量

12、时, 雨天、 雪天 、雨 后和 雪 后 6 h 内 一般 不开 展测 量。 4.2.3 进行连续测 量的 辐 射环境 空气 自动 监测 站, 点位选 择应 注意 以下 几点 : a ) 点位位置应当具有代表性, 兼顾区域面积和人口因素布设, 充分考虑区域代表性和居民剂量代表性。 b)应充分结合所在区域建设规划,位置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保证测量数据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c )应综合考 虑点位 供电、 防雷、防水 淹、通 信、交 通、安全等 保障条 件。电 力供应原则 上采用 市 电, 电压 稳定 性好 于 10% ; 具备 通信 部门 稳定 的 有线数 据通 信链 路和 无线 通信信 号 ;

13、宜 利用 栅栏 等 手 段建立 相对 独立 的站 点空 间。 4.2.4 进行连续测量时, 应同步获得当地相关气象参数, 如温度、 湿度、 风速、 风向、 降雨 (雪) 量等。 4.2.5 核 设施周围环 境测量点 位应以核设施 为中心,按 不同距离和方 位分成若干 扇形,按近密 远疏的 原则布 设, 在关 键人 群组 所在地 区、 距核 设施 最近 的厂区 边界 上、 主导 风向 的厂区 边界 上、 人群 经 常 停 留的地 方以 及 厂 外最 大落 地浓度 处 加 密布 点。 核动 力厂、 乏燃 料后 处理 设施 等大型 核设 施 外 围连 续 测 量 点位一 般以 核设 施为 中心 ,在

14、烟 羽计 划区 内涵 盖 16 个方位 角布 设( 沿海 核动 力厂靠 海一 侧根 据需 要 布HJ 1157 2021 3 设) , 应考虑测 量烟羽和 地 表沉积物中人 工放射性 核 素产生 的环境 辐射剂量 率。应选择一 些不易受 核 设施影 响的 测量 点位 作为 对照点 。 4.2.6 对间歇运行 的核 技 术利用 设施 , 应 在设 施正 常运行 工况 下开 展测 量。 测量点 位应 当具 有代 表性 , 可通过 巡测 确定 环境 辐 射剂量 率水 平相 对较 高的 位置; 布点 应考 虑辐 射源 释放、 转移 途径 等因 素; 应 重点关 注人 员长 时间 驻留 以及防 护薄 弱

15、位 置。 设施 所在建 筑为 单层 建筑 时, 布点应 考虑 天空 散射 对 测 量 结果的 影响 。 4.2.7 堆浸型铀矿 冶设 施 测量 , 通 常在 矿区 5 km 范 围内以 适当 间距 的网 格布 点, 网格 密度 以不 漏掉 源 项为原 则, 可以 通过 巡测 的方式 , 在 辐射 水平 高 的区域 加密 测点 , 通 常应 包括尾 矿 ( 渣) 库、 废石 场 、 排风井 下风 向设 施边 界处 、 设 施周 围最 近的 居民 点 以及易 洒落 矿物 的公 路等 ; 地 浸铀 矿冶 设施 测量 , 通 常在厂 界四 周及 最近 的居 民点布 点。 4.2.8 伴生放射性 矿采

16、选 、冶炼 设施 测量 ,通 常在 矿区周 围 3 5 km 范围 内 布点。 4.2.9 应急测量 4.2.9.1 事故情况下 ,应 按所制 定的 应急 预案 快速 作出反 应。 核动 力厂 核事 故环境 辐 射剂 量率 测量 , 参照 HJ 1128 执行 。 4.2.9.2 采 用 现 有 的多 种测 量 方法 和手 段, 选择 测量 范 围和 能量 响应 合适 的仪 器 ,快 速测 定事 故 影响 范围及 环境 辐 射剂 量率 水平。 5 测量实施 5.1 测量方案的 制定 5.1.1 测量方案一 般应 包 括测量 的目 的 、 规模 和范 围, 测 量的 辐射 源类 型, 周围环 境

17、概 况, 测量 频次 , 点位布 设原 则和 要求 , 使 用的仪 器和 方法 , 测 量程 序, 数 据处 理方 法及 统计 学检验 程序 , 工 作记 录 和 结 果评价 , 质量 保证 等 。 测 量 点位应 依据 测量 目的 布设 , 并 结合 源和 照射 途径 以 及人群 分布 和人 为活 动情 况仔细 选择 。 5.1.2 除 乏 燃料 后处理 设施 外的核 燃料循 环设 施,以 及伴生 放射性 矿开 发利用 设施等 , 环境 辐 射剂 量 率测 量方 案可 适当 简化 。 某些 实践 中使 用的 含放 射源仪 器等 潜在 危害 比较 小的辐 射源 , 在 合适 的 屏 蔽 与严格

18、 保管 控制 下, 不需 制定环境 辐射 剂量 率测 量方案 。 5.2 仪器指标通 用要 求 用于环 境 辐射 剂量 率测 量的仪 器应 具备 以下 主要 性能: a )量程 :量程下限应不高于 110 8 Gy/h ;量程上限按照辐射源的类型和活度进行选择,应急 测 量情况 下, 应确 保量 程上 限符合 要求 ,一 般不 低 于 l 10 2 Gy/h 。 b)相 对固 有误 差: 15% 。 c )能 量响 应:50 keV 3 MeV ,相 对响 应之 差 30% (相 对 137 Cs 参考 辐 射源) 。 d)角响应:0180 角响应平均值( R )与刻度方 向 上的响应值(R

19、)的比值应大于等于 0.8 (对 137 Cs 辐 射源) 。 e )使 用温 度: 10 40 (即时 测量 ) , 25 50 (连续 测量 ) 。 f )使用 相对 湿度 :95% (35 ) 。 5.3 仪器选择 5.3.1 用于环境 辐射 剂 量率测 量的 常用 探测 器有 : 电 离室 、 闪 烁探 测器 、 具有能 量补 偿 的 G-M 计数 管和半 导体 探测 器等 ; 应 根据射 线性 质、 测量 范围 、 能量 响应 、 环 境特 性、 对其他 辐射 的响 应及 其 他 因HJ 1157 2021 4 素 (如 角响 应、 响 应 时 间 等) 选 择合 适的 测量 仪器

20、; 在 5.2 节所 述更 恶劣 的 环境中 进行 测量 时, 应选 用 能适用 的仪 器; 在中 子和 混合 辐射 场测 量时 ,应 选 择对中 子辐 射响 应小 的仪 器。 5.3.2 针 对加速器开 展测量时 ,应按照其发 射的射线最 大能量选择能 量响应符合 要求的仪器; 对低能 X 射 线机 及低 能 核素 进 行测量 时 , 应 注意仪 器能 量响应 下限 , 如测 量 125 I 时, 宜选 用能 量响应 下限 25 keV 的 仪器 。 5.3.3 某 些场景下, 如开展脉 冲辐射场、窄 束射线测量 时,应考虑仪 器响应对测 量结果的影响 ,或采 用其他 测量 方法 。 5.4

21、 测量步骤 5.4.1 即时测量。 用各 种 仪器直 接测 量出 点位 上的 辐射 空气 吸收 剂量 率即 时 值, 步 骤如 下: a ) 开 机预 热。 b) 手 持仪 器或 将仪 器固 定 在三脚 架上 。一般 保 持仪 器探头 中心 距离 地面 (基 础面) 为 1 m 。 c ) 仪 器读 数稳 定后 ,通 常 以约 10 s 的 间隔 (可 参考 仪器说 明书 )读 取/选取 10 个数 据, 记录 在测 量原始 记录 表( 格式 参考 附录 A ) 中。 d) 全国 性或 一定 区域 内的 环境 辐射 水平 调查 , 测 量开始 前 , 应 在点 位外 围 10 m 10 m 范

22、围 内巡 测,确 定巡 测读 数值 变化 30% 后开 始测 量。 e ) 当 测量 结果 用于 辐射 致儿童 有效 剂量 评估 时, 应在 0.5 m 高 度进 行测 量 。 f ) 针对 高活 度放 射源 (如 搜源监 测) , 或 在剂 量率 水 平大于 本底 水 平 3 倍 以上 的环境 中开 展测 量时 , 可以在 仪器 读数 稳定 的情 况下, 记录 大于 等 于 1 个 稳定读 数。 5.4.2 连续 测量 。 使 用各 种环境 辐 射剂 量率 仪在 固定点 位上 开展 的连 续测 量, 参考 HJ 1009 执行。连 续测量 方式 也可 适用 于车 载和投 放式 装置 。 5.

23、4.3 在 进 行环 境 辐射剂 量率测 量时, 应扣 除仪器 对宇宙 射线的 响应 部分, 不扣除 时应注 明。 不同 仪器对 宇宙 射线 的响 应不 同,可 在水 深大 于 3 m , 距岸边 大 于 1 km 的淡 水水 面上 测 量, 仪器 应放 置 于 对读数 干扰 小的 木制 、 玻 璃钢或 橡胶 船体 上 , 船 体 内不能 有压 舱石 。 测量 仪 器的宇 宙射 线响 应及 其自 身 本底时 ,在 读数 间隔 为 10 s 时应 至少 读取 或选 取 50 100 个 读数, 也可 选取 仪器自 动给 出的 平均 值 , 或使读 数平 均值 统计 涨落 小于 1% 。 5.5

24、结果计算 环境 辐射 剂量 率测 量结 果按照 公式 (1 )计 算: 12 3 c D k k R k D = (1 ) 式中: D 测点 处环 境 辐射空 气吸 收剂 量率 值,Gy/h ; k 1 仪器 检定/ 校 准因 子 ; k 2 仪器 检验 源效 率因 子k 2 A 0/A (当 0.9k 2 1.1 时, 对结 果进 行修 正; 当 k 2 0.9 或 k 2 1.1 时 , 应对 仪器 进行 检修 , 并 重新 检定/ 校准) , 其 中 A 0 、A 分 别是 检定/ 校 准 时和测 量当 天仪器 对同 一检 验源 的净 响应值 (需 考虑 检验 源衰 变校正 ) ; 如

25、仪器 无检 验源 , 该值 取 1 ; R 仪器 测量 读数 值均 值 (空 气比 释动 能和 周围 剂量 当量的 换算 系数 参 照 JJG 393 , 使 用 137 Cs 和 60 Co 作为 检定/ 校 准参 考 辐射源 时 , 换 算系 数分 别 取 1.20 Sv/Gy 和 1.16 Sv/Gy), Gy/h ; k 3 建筑 物对 宇宙 射线 的屏蔽 修正 因子 ,楼 房 取 0.8, 平房 取 0.9 ,原 野、 道路 取 1; c D 测点处宇宙射线响应 值( 由于测点处海拔高度和经纬度与宇宙射线响应测量所在淡水水 面不同,需要对仪器 在测 点处对宇宙射线的响 应值 进行修正

26、,具体计算 和修 正方法参照 HJ 61), Gy/h 。 HJ 1157 2021 5 6 测量记录和 报告 6.1 测量记录内 容 测量原 始记 录参 考附 录 A 。 记录内 容包 括: 项 目名 称及地 点, 点 位名 及点 位 描述 , 天 气状 况, 温 湿 度,测量日期,测量仪器的名称、型号和编号,仪器的检定/ 校准因子、效率因子,读数值、测量值 及 其标准 偏差 , 测 量人 、 校 核人及 数据 校核 日期 等。 根据需 要记 录测 量点 位的 地理信 息, 拍摄 测量 现 场 照 片,必 要时 记录 工况 、海 拔、经 纬度 、宇 宙射 线扣 除等信 息。 6.2 测量报告

27、 6.2.1 测 量报告内容 包括:测 量对象,测量 日期,测点 说明,测量方 法,使用的 仪器名称、型 号及检 定/ 校准 信息 , 辐 射空 气 吸收剂 量率 测量 结果 、标 准偏差 或不 确定 度等 。 6.2.2 测量报告按 有关 规 定审核 和签 发。 7 质量保证 7.1 质量保证计 划 质量保 证计 划应 包括 :人 员所受 的培 训、 考核 和资 格要求 ;测 量仪 器和 辅助 设备的 质量 控制 措施 ; 仪器及 检验 源的 量值 溯源 ; 实验室 间质 量控 制措 施; 为 证明已 经达 到并 保持 所要 求的质 量需 提供 的文 件。 7.2 质量控制措 施 7.2.1

28、 测量人员需 经环 境 辐射 剂量 率测 量相 关专 业 培训, 考核 合格 后方 可上 岗工作 。 7.2.2 环境 辐射剂 量率 测量仪器应定 期检定/ 校准 ,或通过其他 量值传递 方 式,保证量值 可溯源至 国 家计量 基准 ;应 定期 参加 环境 辐射 剂量 率测 量比 对。 7.2.3 对使用频率 高、 具 有检验 源的 仪器 ,工 作期 间每天 都应 用检 验源 对仪 器的工 作状 态进 行检 验。 7.2.4 更 新仪器和方 法时,应 在典型的和极 端的辐射场 条件下与原仪 器和方法的 测量结果进行 对照, 以保持 数据 的前 后一 致性 。 7.2.5 期间核查 7.2.5.

29、1 在能够保持 稳定 的室内 辐射 场或 室外 环境 中定期 (对 使用 频繁 的仪 器, 以 1 次/ 月为 宜) 开 展 测量, 绘制 质量 控制 图, 以检验 环境 辐 射剂 量率 测量仪 器工 作状 态的 稳定 性。 7.2.5.2 每年至少 1 次用 检验源 ( 137 Cs 或 60 Co ) 检 查环境 辐 射剂 量率 测量 仪器 k 值,k= A m/A 0 1 (A m 、A 0 分别为期间核查 和检定/ 校准时仪器对检验 源的净响应值,需 考虑检 验源衰变校正 ) 。k 0.1 , 为合格 ;k 0.1 ,应 对仪 器 进行检 修, 并重 新检 定/ 校 准。 7.2.5.

30、3 对应急测量 用环 境 辐 射剂 量率 测量 仪器 ,每季 度至 少 1 次测 量其 对检验 源的 响应 。 7.2.6 对大规模环 境 辐 射水平 调查 ,应 在调 查工 作开展 前、 后和 中间 阶段 ,至少 进 行 3 次比 对, 每 次比对 选取 在辐 射水 平和 地区情 况不 同 的 610 个 点进行 , 最好 有水 面测 量 点; 条件 允许 时 , 应 开展 不 同测量 单位 之间 比对 ; 仪 器使用 期间 , 应 每天 开展 本底测 量; 在每 次测 量开 始前、 中间 或结 束 阶 段 , 在 相对固 定位 置上 测量 仪器 校验源 的读 数值 ,确 定仪 器校验 源效

31、 率因 子(k 2)。 7.2.7 环境 辐 射剂 量率测 量应选 用相对 固有 误差小 的仪器 ,测量 结果 不确定 度评定 至少应 计入 仪器 读数的不确定度和仪器检定/ 校准因子的不确定度,测量结果扣除宇宙射线响应值时,还应计入仪器 宇 宙射线 响应 读数 的不 确定 度。环 境 辐射 剂量 率测 量扩展 不确 定度 一般 应不 超过 20% ( 包含 因子 k =2 ,HJ 1157 2021 6 对应包 含概 率约 为 95%)。 7.2.8 质量保证活 动应 按 要求作 好记 录, 并确 保所 有记录 信息 的完 整性 、充 分性和 可追 溯性 。 7.3 记录归档 测 量原 始记

32、 录、 质量 保证 记录、 测量 报告 以及 其他 重要数 据资 料, 应建 档保 存, 保 存期 限应 符合 规 定,重 要记 录的 副本 必须 分地保 存。HJ 1157 2021 7 附 录 A (资料 性附 录 ) 环境 辐射 剂量 率测 量原 始记录 表 项目名称 地点 天气 温度 相对湿 度 仪器名称 仪器型号 仪器编号 检定/ 校准因子 k1 效率因子 k2 测量日期 年 月 日 共 页 第 页 序号 点位名 读数值 单位 1 2 3 4 5 6 7 8 9 10 1 2 3 4 5 6 7 8 9 10 序号 点位描述 读数值均值 标准差 (R ) (单位: ) 测量值标准差 ( D ) (单位: )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备注 测量人 校核人 校 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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