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3.310 CCS A92 SF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司 法 行 政 行 业 标 准 SF/T 0122 2021 部分代 替 SF/Z JD0301001 2010 语音同一 性鉴定技 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forensic voice identification 2021 - 11 - 17 发布 2021 - 11 - 17 实施 中华人民 共和国 司 法部 发 布 SF/T 0122 2021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 1 3 术 语和 定义 . 1 4 设 备和 工具 .
2、 1 5 鉴 定步 骤和 方法 . 1 6 记 录要 求 . 4 7 鉴 定意 见 . 4 SF/T 0122 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1 部分: 标准 化文 件的 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 规 定 起草。 本文件 代替SF/Z JD0301001 2010 录音 资料 鉴定 规 范的 第3 部分 “语 音同 一 性鉴定 规范 ”, 与 所代替 的部 分相 比, 除结 构调整 和编 辑性 改动 外, 主要技 术变 化如 下: a) 增加了 “设 备和 工具 ”要 求(见 第 4 章) ; b) 更改并 细化 了“ 录音 采集 ”要求
3、 ( 见5.3 ,2010 年 版的 第4 章 ); c) 删除了 “检 材和 样本 录音 的真实 性要 求” ( 见2010 年版的 第6 章) ; d) 增加了 “记 录要 求” (见 第 6 章 ); e) 更改并 细化 了鉴 定意 见的 表述( 见 7.3 ,2010 年版 的第 8 章) 。 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 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 。 本文件 由司 法鉴 定科 学研 究院提 出。 本文件 由司 法部 信息 中心 归口。 本文件 起草单 位: 司法鉴 定科学 研究院 、最 高人民 检察院 检察技 术信 息研究 中心、 中国
4、刑 警学 院 、 中国政 法大 学证 据科 学研 究院。 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 : 施 少 培、 杨旭 、 卢启 萌 、 曾 锦 华、 孙维 龙 、 卞 新伟 、 陈 晓红 、 奚 建华 、 徐彻 、 钱煌贵 、李 岩、 郭弘 、耿 浦洋 、 李佳 、王 华朋 、曹 洪林 。 本文件 及其 所代 替文 件的 历次版 本发 布情 况为 : 2010 年首 次发 布为SF/Z JD0301001 2010 ; 本次为 第一 次修 订。 SF/T 0122 2021 1 语 音同一 性鉴定技 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声 像资 料鉴 定中语 音同 一性 鉴定 的设 备和工 具、 鉴定 步骤
5、 和方 法、 记 录要 求及 鉴定 意 见。 本文件 适用 于司 法鉴 定/ 法 庭科学 领域 声像 资料 鉴定 中的语 音同 一性 鉴定 。 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 。 其 中 ,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 , 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 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 , 其 最新 版本 (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 ) 适 用 于 本 文件。 GB/T 35048 法 庭科 学语 音及音 频检 验术 语 SF/T 0119 声 像资 料鉴 定 通用规 范 SF/T 0121 录 音内 容辨 听
6、 技术规 范 SF/Z JD0301003 录 音资 料处理 技术 规范 3 术语和 定义 GB/T 35048 、SF/T 0119 界 定的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 4 设备和 工具 语音同 一性 鉴定 的设 备和 工具主 要有 : a) 录音采 集和 备份 设备 : 包 含录音 播放 设备 、 录 音采 集设备 、 写 保护 工具 、 完 整备份 工具 、 完 整 性校验 值计 算工 具及 格式 转换工 具等 ; b) 录音分 析设 备: 包含 声谱 分析工 具、 信号 分析 工具 、录音 处理 工具 及录 音编 辑 工具 等 ; c) 语音同 一性 鉴定 系统 。 5 鉴定步
7、 骤和 方法 准备 了解案 件情 况和 审查 送检 材料, 包括 但不 限于 : a) 了解案 情及 检材 和样 本录 音的形 成过 程; b) 了解被 鉴定 人的 生活 和工 作背景 及经 历; c) 如需要 ,要 求委 托人 提供 录制检 材录 音的 设备 ; d) 如适用 ,开 启检 材和 样本 录音载 体的 写保 护状 态; e) 检查检 材和 样本 录音 及设 备是否 能够 正常 播放 和使 用。 固定与 记录 固定与 记录 内容 包括 : a) 对检材 和样 本载 体进 行唯 一性编 号; b) 对检材 和样 本载 体进 行拍 照,记 录其 特征 ; c) 对于无 实物 载体 的检
8、 材和 样本录 音, 记录 其来 源; d) 记录检 材和 样本 录音 的保 存位置 及状 态等 信息 。 SF/T 0122 2021 2 录音采 集 5.3.1 模拟录 音的 采集 使用模 拟 录 音的 录制 设备 或高质 量的 音频 播放 及采 集设备 , 在适 当的 采样 率 、 量化精度、 采 集时 间 及采集 声道 等参 数条 件下 , 进行 高保 真数 字化 采集 。 5.3.2 数字录 音的 采集 数字 录 音的 采集 方式 包括 : a) 对于具备 镜像 条 件的 ,可对 数字 录音 载体 中的 数据 进行 镜 像后 提取 数字 录音 及相关 数据 ; b) 对于 具 备写
9、保护 条件 的 , 可通过 只读 方式 对数字 录 音及相 关数 据进 行文 件拷 贝; c) 直接对 数字 录音 及相 关数 据进行 文件 拷贝 ; d) 对于无 法 按a) 、b) 或 c) 的 方法直 接提 取的 ,可 参 照5.3.1 进行 采集 。 5.3.3 唯一性 标识 通过文 件名 或文 件夹 命名 方式对 采集 的录 音进 行唯 一性标 识。 5.3.4 数据校 验 对直接 提取 或完 整备 份的 录音进 行完 整性 校验 ,保 证采集 与送 检录 音的 一致 性。 录音处 理及 分析 对于不 清晰 或受 噪声 干扰 的语音 , 可 按照SF/Z JD0301003 的相 关
10、规 定进 行处 理 ; 对于 录音 内容, 可 按照SF/T 0121 的相 关规 定 进行分 析。 实验样 本的 录制 5.5.1 反复辨 听,熟 悉检 材语音 的内容 和特点 ,注 意选取 语音清 晰、声 谱明 显、特 征价值 高的语 音 , 以备录 制样 本时 重点 提取 。 5.5.2 录制要 求如 下 : a) 录制环 境 : 宜 在无 外界 干 扰的安 静环 境录 制样 本 , 不宜模 拟检 材录 音现 场的 噪声和 回声 效果 ; b) 录音方 式: 宜采 用与 录制 检材录 音相 同或 相似 的录 音方式 ,以 保持 录音 信道 相近; c) 录音设 备 : 宜 使用 录制 检
11、 材录音 的设 备及 参数 。 如 无法获 取 , 则 应使 用高 质 量的录 音设 备 。 如 有可能 ,可 同时 使用 录制 检材的 录音 设备 和高 质量 的录音 设备 录制 样本 。 5.5.3 语音要 求如 下 : a) 说话方 式: 可采 用自 然交 谈、念 读和 复述 方式 ; b) 重复遍 数: 同一 语音 宜重 复多遍 ,以 考察 其稳 定性 ; c) 语速、 节奏 和音 强: 尽量 使被鉴 定人 说话 的语 速、 节奏和 音强 与检 材语 音保 持一致 ; d) 口音: 尽量 使被 鉴定 人说 话的口 音与 检材 语音 保持 一致; e) 其他要 求: 如果 检材 语音 中
12、出现 特殊 的语 音特 征, 应注意 提取 类似 特征 的语 音。 分别检 验 5.6.1 对检材 的检 验 5.6.1.1 对检材 录音 的总 体情 况进 行检验 ,包 括但 不限 于: a) 检材录 音的 存储 介质 、 保 存路径 、 文件 名 、 文 件大 小、 文件 格式 、 录音 时长 、 采 样率 、 量化 精 度、声 道数 及完 整性 校验 值等情 况; b) 检材录 音的 录制 方式 、信 道及录 音质 量等 情况 ; c) 检材录 音的 频域 分布 及待 检语音 的总 体特 征反 映情 况; d) 检材录 音的 内容 及反 映出 的环境 、人 员、 气氛 、说 话人情 绪和
13、 语气 等情 况。 5.6.1.2 对检材 语音 特征 进行 分析 ,包括 但不 限于 : a) 听觉特 征: 声源 特征 、 音 质特征 、 超 音质 特征 、 口 头言语 特征 、 方 音特 征及 发音缺 陷特 征等 ; SF/T 0122 2021 3 b) 声谱特 征 : 共 振峰 特征 、 音节内 过渡 音征 、 音节 间 过渡音 征 、 辅 音频 谱特 征 、 基 频特 征 、 音 长 特征及 音强 特征 等; c) 检材中 相同 语音 的特 征稳 定性和 变化 情况 ; d) 检材语 音是 否有 伪装 现象 ,其特 点如 何。 5.6.1.3 初步判 断检 材语 音是 否具 备鉴
14、定 条件 。 存在下 列情 况的 ,可 初步 判定检 材不 具备 鉴定 条件 : a) 检材语 音的 频率 范围 偏窄 ,第三 以上 (含 第三 )的 共振峰 基本 没有 得到 反映 ; b) 检材录 音信 噪比 偏低 ,导 致听辨 不清 ,特 征反 映不 明显; c) 检材录 音大 幅过 载, 导致 检材语 音特 征不 清晰 或严 重失真 ; d) 有效检 材语 音的 数量 不足 ,导致 检材 语音 特征 反映 不充分 ; e) 检材语 音有 严重 的伪 装, 导致语 音特 征明 显改 变。 注1 :通过降噪处理,有时能够降低噪声干扰,使语音特征得到 一定改善。 注2 :伪装语音视其伪装方式
15、和程度,有时会使语音特征发生明显改变。 5.6.2 对样本 的检 验 5.6.2.1 参照5.6.1.1 对 样本 录音 的总体 情况 进行 检验 。 5.6.2.2 参照5.6.1.2 对 样本 语音 特征进 行分 析, 同时 应关 注被鉴 定人 的配 合程 度。 5.6.2.3 初步判 断样 本语 音是 否具 备比对 条件 。 对于样 本不 充分 或比 对条 件较差 的, 可要 求补 充样 本。 样 本语 音是 否具 备比 对条件 主要 从以 下几 个 方面考 虑: a) 样本语 音特 征是 否能 够得 到较好 反映 ; b) 样本语 音与 检材 语音 是否 有足够 数量 的相 同音 节;
16、 c) 样本语 音与 检材 语音 的语 种和方 言是 否相 同; d) 样本语 音与 检材 语音 的发 音方式 、语 速、 音强 及语 气是否 相同 或相 近; e) 样本语 音与 检材 语音 的录 音信道 是否 相同 或相 近。 比较检 验 5.7.1 听觉比 较 通过听 辨, 对检 材语 音与 样本语 音的 声源 特征 、 音 质特征 、 超 音质 特征 、 口 头言语 特征 、 方 音特 征 及 发 音缺 陷 特征 等 语音 特征 进 行比 较 ,并 用 音标 和文 字 等方 式 对语 音 特征 的符 合 点和 差 异点 进 行标注 或说明 。 5.7.2 声谱比 较 5.7.2.1 定
17、性比 较 通过声 学图 谱, 对检 材语 音与样 本语 音的 共振 峰特 征、 音 节内 过渡 音征 、 音 节间过 渡音 征、 基频 特 征、 音长 特征 及音 强特 征 等语音 特征 进行 比较 , 制 作特征 比对 表 , 并 对语 音 内容及 特征 符合 点和 差异 点 进行标 注或 说明 。 5.7.2.2 定量比 较 通过检 测数 值, 对检 材语 音与样 本语 音的 共振 峰特 征、 音 节内 过渡 音征 、 音 节间过 渡音 征、 基频 特 征、音 长特 征及 音强 特征 等语音 特征 进行 比较 。 综合分 析及 评断 5.8.1 综合分 析检 材语 音与 样本 语音的 听觉
18、 特征 的符 合点 和差异 点的 数量 和质 量。 5.8.2 综合分 析检 材语 音与 样本 语音的 声谱 特征 的符 合点 和差异 点的 数量 和质 量。 5.8.3 综合分 析检 材语 音与 样本 语音 的 符合 特征 和差 异特 征的性 质, 注意 点包 括但 不限于 以下 内容 : a) 对于符 合特 征, 注意 分析 语音特 征的 特异 性程 度; SF/T 0122 2021 4 b) 对于差 异特 征, 注意 分析 是本质 性差 异还 是由 以下 原因导 致的 语音 变化 : 1) 言语环 境、 对象 和语 气发 生变化 ; 2) 心理和 生理 状态 发生 变化 ; 3) 疾病
19、; 4) 故意伪 装; 5) 信道变 化; 6) 噪声干 扰; 7) 其它原 因。 5.8.4 综合分 析语 音听 觉检验 结 果和声 谱检验 结 果的 符合 性及一 致性 程度 。 5.8.5 综合评 断检 材语 音与 样本 语音的 特征 符合 点 和 差异 点总体 价值 的高 低, 形成 鉴定意 见。 6 记录要 求 与鉴定 有关 的情 况应 及时 、客观 、全 面地 记录 ,使 鉴定过 程和 结果 具有 可追 溯性。 7 鉴定意 见 鉴定意 见的 种类 语音同 一性 鉴定 的鉴 定意 见有 三 类五 种, 其中 : a) 确定性 鉴定 意见 两种 : 1) 肯定同 一; 2) 否定同 一
20、。 b) 非确定 性鉴 定意 见两 种: 1) 倾向肯 定同 一; 2) 倾向否 定同 一。 c) 无法判 断鉴 定意 见一 种: 无法判 断是 否同 一。 鉴定 意 见的 判断 依据 7.2.1 肯定同 一 作出肯 定同 一的 鉴定 意见 ,应同 时满 足以下 条 件: a) 检材语 音与 样本 语音 的符 合特征 数量 多质 量高 ,其 总体价 值充 分反 映了 同一 人的发 音特 点; b) 检材语 音与 样本 语音 没有 本质性 的差 异特 征; c) 检材语 音与 样本 语音 的差 异或变 化特 征能 够得 到合 理的解 释。 7.2.2 否定同 一 作出否 定同 一的 鉴定 意见
21、,应同 时满 足以下 条件 : a) 检材语 音与 样本 语音 的差 异特征 数量 多质 量高 ,其 总体价 值充 分反 映了 不同 人的发 音特 点; b) 检材语 音与 样本 语音 没有 本质性 的符 合特 征; c) 检材语 音与 样本 语音 的符 合或相 似特 征能 够得 到合 理的解 释。 7.2.3 倾向肯 定同 一 作出倾 向肯 定同 一的 鉴定 意见,应 同 时满 足以下 条 件: a) 检 材 语音 与 样本 语音 的 符合 特 征数 量 较多 质量 较 高, 其 总体 价 值基 本反 映 了同 一 人的 发 音 特 点; b) 检材语 音与 样本 语音 没有 本质性 的差
22、异特 征; c) 检材语 音与 样本 语音 的差 异或变 化特 征能 够得 到较 合理的 解释 。 7.2.4 倾向否 定同 一 SF/T 0122 2021 5 作出倾 向否 定同 一的 鉴定 意见,应 同 时满 足以下 条件 : a) 检 材 语音 与 样本 语音 的 差异 特 征数 量 较多 质量 较 高, 其 总体 价 值基 本反 映 了不 同 人的 发 音 特 点; b) 检材语 音与 样本 语音 没有 本质性 的符 合特 征; c) 检材语 音与 样本 语音 的符 合或相 似特 征能 够得 到较 合理的 解释 。 7.2.5 无法判 断是 否同 一 满足以 下条 件之 一, 可作
23、出无法 判断 是否 同一 的鉴定 意见 : a) 检材语 音不 具备 鉴定 条件 ; b) 样本语 音不 具备 比对 条件 ; c) 检 材 语音 与 样本 语音 的 符合 特 征和 差 异特 征的 总 体价 值 高低 难 以评 断, 不 能作 出 确定 性 鉴定 意见或 倾向 性鉴定 意 见。 鉴定意 见的 表述 7.3.1 鉴定意 见的 表述 应准 确全 面且简 明扼 要。 7.3.2 根据鉴 定意 见种 类, 表述 内容如 下: a) 确定性 鉴定 意见 可表 述为 : “ 检材 语音 是/不 是某 人 所说 ” 或 “检 材语 音与 样 本语音 是/ 不是 同 一人所 说” ; b) 非确定 性鉴 定意 见 可 表述 为 : “倾 向认为 检 材语 音 是/不 是某 人所 说” 或 “倾 向 认为 检材 语 音 与样本 语音 是/ 不是 同一 人 所说” ; c) 无法判 断 鉴 定意 见可 表述 为 : “无 法判 断检 材语 音 是 否某 人所 说 ” 或 “无 法 判断检 材语 音与 样 本语音 是 否 同一 人所 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