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I C S 1 1 . 2 2 0 C C S B 4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行 业 标 准 S N / T 2 0 3 2 2 0 2 1 代 替 S N / T 2 0 3 2 2 0 1 9 进 境 种 猪 指 定 隔 离 检 疫 场 建 设 规 范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s t a n d a r d s f o r d e s i g n a t e d q u a r a n t i n e f a c i l i t i e s f o r i m p o r t e d b r e e d i
2、n g s w i n e 2 0 2 1 - 1 1 - 2 2 发 布 2 0 2 2 - 0 6 - 0 1 实 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关 总 署 发 布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前 言 本 文 件 按 照 GB / T 1. 1 202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 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 起 草。 本 文 件 代 替 SN / T 2032 2019 进 境 种 猪 临 时 隔 离 场 建 设 规 范, 与 SN / T 2032 2019 相 比, 除 编 辑 性 修 改 外, 主 要 技 术 变
3、化 如 下: 增 加 了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对 隔 离 检 疫 场 的 选 址 条 件 做 出 了 修 订; 完 善 了 隔 离 检 疫 场 的 相 关 配 套 设 施; 增 加 了“ 视 频 监 控 设 备”; 增 加 了“ 隔 离 检 疫 场 人 员 体 检、 防 疫 和 个 人 防 护 知 识 培 训 的 制 度”。 本 文 件 由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关 总 署 提 出 并 归 口。 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天 津 海 关、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广 州 海 关、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关 总 署 动 植 物 检
4、 疫 司、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上 海 海 关、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哈 尔 滨 海 关、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关 总 署 国 际 检 验 检 疫 标 准 与 技 术 法 规 研 究 中 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连 海 关、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南 京 海 关、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南 宁 海 关、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沈 阳 海 关、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宁 波 海 关、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青 岛 海 关、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呼 和 浩 特 海 关、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黄 埔 海 关。 本
5、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 刘 亚 峰、 张 建 刚、 丁 宁、 窦 树 龙、 李 健、 谢 晓 峰、 季 新 成、 简 中 友、 张 扬、 左 天 荣、 王 永 刚、 刘 天 强、 俞 挺、 张 怀 宇、 康 伟、 王 春 霞。 本 文 件 及 其 所 代 替 文 件 的 历 次 发 布 情 况 为: 2007 年 首 次 发 布, 2019 年 第 一 次 修 订; 本 次 为 第 二 次 修 订。 S N / T 2 0 3 2 2 0 2 1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进 境 种 猪 指 定 隔 离 检 疫 场 建 设 规 范 1 范 围 本 文 件 规 定 了 进 境
6、种 猪 指 定 隔 离 检 疫 场 选 址、 设 施 与 其 他 配 套 设 施 及 管 理 制 度 的 规 范。 本 文 件 适 用 于 进 境 种 猪 指 定 隔 离 检 疫 场 的 建 设。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 其 中,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其 最 新 版 本(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GB 5749 生
7、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NY / T 1168 畜 禽 粪 便 无 害 化 处 理 技 术 规 范 病 死 及 病 害 动 物 无 害 化 处 理 技 术 规 范 农 业 部 一、 二、 三 类 动 物 疫 病 病 种 名 录 农 业 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进 境 动 物 检 疫 疫 病 名 录 农 业 农 村 部、 海 关 总 署 第 256 号 公 告 3 术 语 和 定 义 本 文 件 没 有 需 要 界 定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4 选 址 4. 1 指 定 隔 离 检 疫 场 与 入 境 口 岸 直 线 距 离 应 不 超 过 200 km 。 交 通 便 利
8、, 入 境 口 岸 具 有 符 合 生 物 安 全 要 求 的 动 物 装 卸 场 地 和 设 施。 装 卸 场 地 应 有 防 止 动 物 逃 逸 的 围 栏、 围 网; 应 便 于 清 洁、 消 毒; 当 粪 便、 垫 草 垫 料 等 在 异 常 天 气 下 有 扩 散 风 险 时, 应 便 于 采 取 有 效 的 防 止 措 施。 动 物 装 卸 设 施 应 便 于 清 洗、 烘 干、 消 毒。 特 殊 情 况 下, 可 根 据 动 物 运 输 工 具 生 物 安 全 防 护 性 能、 运 输 过 程 生 物 安 全 控 制 及 动 物 福 利 保 障 措 施, 组 织 开 展 风 险
9、评 估, 根 据 评 估 结 果 确 认 选 址 是 否 满 足 动 物 防 疫 和 生 物 安 全 要 求。 运 输 途 中 不 得 经 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进 境 动 物 检 疫 疫 病 名 录 和 一、 二、 三 类 动 物 疫 病 病 种 名 录 中 与 猪 相 关 的 一 类 动 物 传 染 病、 寄 生 虫 病 疫 区。 4. 2 指 定 隔 离 检 疫 场 所 在 地 周 围 10 km 范 围 内, 3 年 内 没 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进 境 动 物 检 疫 疫 病 名 录 和 一、 二、 三 类 动 物 疫 病 病 种 名 录 中 与 猪 相 关 的
10、一 类 动 物 传 染 病、 寄 生 虫 病 发 生 和 流 行。 4. 3 指 定 隔 离 检 疫 场 周 围 3 km 范 围 内 无 涉 及 偶 蹄 动 物 的 下 列 场 所, 包 括 动 物 养 殖 小 区、 实 验 室、 饲 养 场 和 隔 离 场 所、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区、 动 物 和 动 物 产 品 无 害 化 处 理 场 所、 动 物 屠 宰 加 工 场 所、 原 毛 原 皮 加 工 厂、 动 物 诊 疗 或 繁 育 场 所, 动 物 和 动 物 产 品 集 贸 市 场 等。 若 指 定 隔 离 检 疫 场 周 围 23 km 之 间 有 上 述 场 所, 且 与 上
11、 述 场 所 之 间 存 在 有 效 的 天 然 或 人 工 屏 障 时, 可 组 织 开 展 风 险 评 估。 根 据 评 估 结 果, 确 认 选 址 是 否 符 合 动 物 防 疫 和 生 物 安 全 要 求。 指 定 隔 离 检 疫 场 周 围 1 km 范 围 内 无 陆 生 动 物 养 殖 小 区、 实 验 室、 饲 养 场 和 隔 离 场 所、 动 物 和 动 物 1 S N / T 2 0 3 2 2 0 2 1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产 品 无 害 化 处 理 场 所、 动 物 屠 宰 加 工 场 所、 原 毛 原 皮 加 工 厂、 动 物 诊 疗 或 繁 育 场 所、 动 物
12、和 动 物 产 品 集 贸 市 场 等。 4. 4 指 定 隔 离 检 疫 场 选 址 应 位 于 地 势 条 件 良 好, 排 水 通 畅, 周 围 有 有 效 的 天 然 或 人 工 屏 障 与 外 界 隔 开。 5 设 施 5. 1 围 墙 与 通 道 5. 1. 1 分 区 指 定 隔 离 检 疫 场 内 应 合 理 布 局, 能 防 止 交 叉 污 染。 外 围 及 场 内 各 区 之 间 应 建 有 围 墙 及 消 毒 通 道。 设 置 隔 离 区 和 生 活 办 公 区。 隔 离 区 内 应 包 括 隔 离 饲 养 区、 病 畜 隔 离 区、 死 畜 和 疫 畜 无 害 化 处
13、理 区、 粪 便 污 水 处 理 区、 饲 料 储 藏 区、 隔 离 区 人 员 生 活 区 等。 各 功 能 区 相 对 独 立, 标 识 清 晰。 5. 1. 2 围 墙 指 定 隔 离 检 疫 场 四 周 应 有 不 低 于 2 m 的 实 心 围 墙 与 外 界 有 效 隔 离, 各 个 功 能 区 之 间 应 有 不 低 于 1. 65 m 的 实 心 围 墙 互 相 分 隔。 在 山 区 等 地 形 复 杂 地 区 难 以 建 设 实 心 围 墙 的, 场 区 周 围 应 建 有 能 够 防 止 啮 齿 等 动 物 出 入 的 物 理 围 栏 等 隔 离 设 施。 围 栏 应 垂
14、直 安 装, 与 地 面 紧 密 接 触, 高 度 应 不 低 于 2 m , 并 使 用 直 径 不 小 于 10 cm 、 间 距 不 大 于 2 m 的 金 属 立 柱 牢 固 固 定; 金 属 网 丝 直 径 应 不 小 于 3 mm , 网 孔 不 大 于 12 mm12 mm 。 5. 1. 3 道 路 指 定 隔 离 检 疫 场 应 分 别 设 有 人 员、 车 辆 及 动 物 进 出 的 硬 化 道 路, 划 分 为 业 务 用 道 路 和 办 公 用 道 路。 5. 1. 4 消 毒 池 指 定 隔 离 检 疫 场 出 入 口、 各 个 功 能 区 衔 接 处 应 有 动 物
15、 和 车 辆 进 出 的 消 毒 设 施 和 消 毒 池。 消 毒 池 与 门 等 宽, 长 度 不 小 于 4 m , 深 度 不 小 于 0. 3 m 。 人 员 出 入 通 道 要 设 置 有 消 毒 洗 手 设 施 和 消 毒 垫。 5. 1. 5 淋 浴 室、 更 衣 室 出 入 隔 离 区 的 人 员 通 道 应 设 置 淋 浴 室、 更 衣 室, 备 有 专 用 工 作 服、 鞋、 帽 及 洗 浴 设 施。 更 衣 室 内 应 具 有 紫 外 线 灯 或 其 他 消 毒 设 施。 5. 1. 6 卫 生 间 隔 离 区 和 生 活 办 公 区 应 分 别 设 置 男、 女 卫 生
16、 间。 5. 1. 7 门 卫 室 指 定 隔 离 检 疫 场 进 出 通 道 应 设 门 卫 室。 5. 2 警 示 标 志 指 定 隔 离 检 疫 场 进 出 口、 通 道、 围 墙 或 围 栏 等 处 应 设 有“ 隔 离 检 疫 场 所, 请 勿 靠 近” 等 醒 目 警 示 标 志。 警 示 标 志 要 设 在 有 效 位 置, 数 量 适 当。 2 S N / T 2 0 3 2 2 0 2 1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5. 3 隔 离 区 5. 3. 1 动 物 装 卸 台 隔 离 区 应 设 有 牢 固、 安 全 的 动 物 装 卸 台, 装 卸 场 地 地 面 应 硬 化, 面 积
17、 大 小 能 满 足 动 物 装 卸 的 需 要。 应 有 车 辆 清 洗 消 毒 场 所, 配 备 必 要 的 消 毒 设 施。 动 物 装 卸 台 与 隔 离 饲 养 区 之 间 应 有 通 道 相 连, 通 道 内 设 置 消 毒 池 或 消 毒 垫。 5. 3. 2 隔 离 饲 养 区 5. 3. 2. 1 总 则 隔 离 饲 养 区 应 有 一 定 坡 度, 隔 离 饲 养 舍 和 通 道 合 理 配 置。 地 面 应 硬 化、 防 滑、 防 积 水, 地 面 和 墙 壁 易 于 清 洗、 消 毒。 各 饲 养 舍 之 间 距 离 在 5 m 以 上 或 者 有 隔 离 设 施, 出
18、 入 口 设 置 消 毒 池 或 者 消 毒 垫。 5. 3. 2. 2 隔 离 饲 养 舍 隔 离 饲 养 区 内 应 有 封 闭 式 饲 养 舍, 每 个 舍 内 分 圈 饲 养。 每 个 猪 圈 面 积 不 少 于 20 m 2 , 饲 养 密 度 为 成 年 母 猪 每 头 不 少 于 2 m 2 , 成 年 公 猪 每 头 不 少 于 6 m 2 。 舍 内 应 配 备 自 动 饮 水 器、 饲 料 槽 和 污 水 排 放 槽, 具 有 通 风、 照 明、 冲 洗、 冷 暖 及 防 蚊、 防 鼠、 防 鸟 等 设 备。 5. 3. 2. 3 通 道 隔 离 饲 养 区 应 分 别 设
19、 置 净 道、 脏 道 和 动 物 走 廊。 净 道 和 脏 道 应 分 开 设 置, 分 别 用 于 运 送 饲 料 和 动 物 排 泄 物。 动 物 走 廊 应 连 接 各 圈 舍, 具 有 开 启 自 如 的 关 闸。 5. 3. 3 病 畜 隔 离 区 5. 3. 3. 1 病 畜 隔 离 区 应 合 理 设 置, 位 于 隔 离 饲 养 区 的 下 风 处, 与 其 他 区 域 保 持 一 定 距 离。 病 畜 隔 离 区 内 建 有 不 少 于 本 隔 离 检 疫 场 最 大 可 隔 离 动 物 数 量 5% 的 病 畜 隔 离 舍, 病 畜 隔 离 舍 应 相 对 封 闭, 地
20、面 要 防 渗 漏, 易 于 清 洗 消 毒。 5. 3. 3. 2 病 畜 隔 离 区 内 应 建 有 兽 医 诊 疗 室、 药 品 储 藏 室。 兽 医 诊 疗 室 内 应 有 必 要 的 尸 体 解 剖、 采 样、 冷 藏 和 消 毒 灭 菌 设 施。 5. 3. 4 病 死 畜 和 疫 畜 无 害 化 处 理 区 病 死 畜 和 疫 畜 无 害 化 处 理 区 应 该 靠 近 病 畜 隔 离 区, 相 对 独 立, 有 围 墙 隔 离, 有 无 害 化 处 理 设 施, 出 入 口 设 有 消 毒 设 施。 无 害 化 处 理 能 力 应 满 足 以 下 要 求: 掩 埋 坑 方 式
21、不 少 于 4% 核 定 动 物 容 量 0. 4 m 2 ; 或 化 尸 窖 方 式 不 少 于 4% 核 定 动 物 容 量 0. 4 / 0. 75 m 3 ; 或 焚 烧 与 化 制 日 处 理 能 力 不 低 于 2 000 kg 。 或 指 定 隔 离 检 疫 场 使 用 单 位 与 有 资 质 的 病 死 畜 无 害 化 处 理 场 所 签 订 有 效 协 议, 并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运 输, 处 理 病 死 畜。 无 害 化 处 理 设 施 应 满 足 病 死 及 病 害 动 物 无 害 化 处 理 技 术 规 范 的 相 关 要 求。 5. 3. 5 粪 便 污 水 处
22、 理 区 及 设 施 粪 便 污 水 处 理 区 应 位 于 地 势 较 低 处, 建 有 与 隔 离 动 物 容 量 相 适 应 的 储 粪 场 所, 采 取 防 雨、 防 渗、 防 溢 和 污 水 收 集 处 理 设 施。 粪 便 无 害 化 处 理 方 式 按 照 NY / T 1168 执 行, 污 水 的 排 放 应 符 合 动 物 防 疫 要 求。 5. 3. 6 饲 料 储 藏 区 饲 料 储 藏 区 应 有 饲 料 仓 库 和 设 施, 容 量 应 和 隔 离 动 物 的 数 量 相 适 应。 应 具 有 防 鼠、 防 鸟、 防 虫 和 防 火 设 施, 便 于 熏 蒸 处 理
23、。 3 S N / T 2 0 3 2 2 0 2 1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5. 3. 7 隔 离 区 人 员 生 活 区 隔 离 区 内 应 建 设 有 与 动 物 隔 离 工 作 相 适 应 的 人 员 生 活 区, 包 括 宿 舍、 食 堂、 洗 漱 间 等 生 活 设 施。 隔 离 区 人 员 生 活 区 相 对 封 闭, 并 和 隔 离 饲 养 舍 有 一 定 距 离。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应 专 区 封 闭 式 集 中 存 放 至 隔 离 结 束。 5. 4 生 活 办 公 区 5. 4. 1 办 公 室 办 公 室 应 有 必 要 的 办 公 设 备, 能 满 足 日 常 管
24、理 和 检 疫 工 作 的 需 要。 5. 4. 2 食 堂 生 活 办 公 区 内 应 建 有 与 场 内 工 作 人 员 数 量 相 适 应 的 食 堂, 设 有 独 立 操 作 间、 仓 库、 餐 厅 等, 生 活 办 公 区 人 员 餐 厅 应 与 隔 离 区 人 员 餐 厅 有 效 隔 离, 避 免 交 叉 感 染。 5. 4. 3 宿 舍 生 活 办 公 区 内 应 建 有 满 足 海 关 派 驻 兽 医 人 员、 场 内 工 作 人 员 住 宿 的 宿 舍。 宿 舍 应 具 有 必 备 的 生 活 设 施。 5. 4. 4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区 在 进 境 动 物 隔 离
25、检 疫 期 间, 生 活 垃 圾 应 集 中 堆 放, 隔 离 动 物 放 行 后, 经 消 毒 处 理 后 方 可 运 出 指 定 隔 离 检 疫 场。 6 其 他 设 施 6. 1 隔 离 检 疫 场 应 配 备 可 清 晰 记 录 的 视 频 监 控 设 备, 满 足 隔 离 检 疫 期 间 视 频 资 料 保 存 至 少 3 个 月。 包 括 下 列 区 域: 隔 离 场 出 入 口、 围 墙 四 角、 动 物 接 卸 区 域( 球 机 和 枪 机 至 少 各 1 个)、 淋 浴 消 毒 通 道 入 口 和 出 口、 隔 离 检 疫 饲 养 区( 每 个 饲 养 舍 两 端 各 1 个
26、 枪 机、 中 间 球 机 1 个)、 病 畜 隔 离 舍、 病 死 畜 无 害 化 处 理 区、 饲 草 饲 料 储 存 区、 粪 便 污 水 处 理 区 等。 6. 2 隔 离 检 疫 场 应 有 防 动 物 逃 逸 设 备 及 扑 杀 设 备, 用 于 扑 杀 动 物 的 设 备 数 量 能 够 满 足 要 求。 6. 3 应 有 防 鼠、 防 鸟 设 施, 虫 媒 活 动 季 节 或 地 区, 应 有 有 效 的 防 虫 设 施。 6. 4 应 配 备 机 动 消 毒 设 备。 6. 5 指 定 隔 离 检 疫 场 内 应 有 供 水 设 施, 水 质 符 合 GB 5749 生 活
27、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6. 6 应 有 有 效 的 供 电 设 施, 并 配 备 发 电 设 备、 供 暖、 降 温 和 消 防 设 施。 7 管 理 制 度 指 定 隔 离 检 疫 场 应 建 立 如 下 管 理 制 度: 防 疫、 消 毒 制 度; 废 弃 物、 粪 便、 污 水 无 害 化 处 理 制 度; 隔 离 检 疫 场 人 员 体 检、 防 疫 和 个 人 防 护 知 识 培 训 的 制 度; 防 鼠、 防 鸟、 防 虫 等 生 物 安 全 保 障 制 度; 动 物 饲 养 管 理 制 度; 4 S N / T 2 0 3 2 2 0 2 1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人 员、
28、交 通 工 具、 物 品( 如 消 毒 剂、 饲 草、 饲 料、 垫 草、 垫 料、 药 品、 防 护 用 品、 生 活 用 品) 等 进 出 登 记 及 采 送 样 管 理 制 度; 日 常 监 管 制 度; 防 火、 防 盗 等 安 全 保 障 制 度 和 措 施; 应 急 处 置 制 度。 5 S N / T 2 0 3 2 2 0 2 1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1 2 0 2 2 3 0 2 T / N S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行 业 标 准 进 境 种 猪 指 定 隔 离 检 疫 场 建 设 规 范 SN / T 2032 2021 * 中 国 海 关 出 版 社 有 限 公 司 出 版 发 行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东 四 环 南 路 甲 1 号( 100023 ) 编 辑 部:( 010 ) 65194242 - 7509 网 址 www. cus t omskb. c om / book 中 国 标 准 出 版 社 秦 皇 岛 印 刷 厂 印 刷 * 开 本 88012301 / 16 印 张 0. 75 字 数 16 千 字 2021 年 12 月 第 一 版 2021 年 12 月 第 一 次 印 刷 印 数 1 500 * 书 号: 155175 772 定 价 1 8. 0 0 元